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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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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也”字旧作“之”,误,今改正。名宝散出,土地四削,魏国从此衰矣。名宝散出, 
以赂邻国也。土地为四方所侵削,故曰“魏国从此衰”。仲父,大名也;让国,大实也。 
说以不听不信。听而若此,不可谓工矣。不工而治,贼天下莫大焉。贼,害。 
幸而独听于魏也。言惠子之言独见听用于魏者幸也。以贼天下为实,以治之为名,匡 
章之非,不亦可乎?匡章之非惠子,不亦可也? 
      白圭新与惠子相见也,惠子说之以强,以强力也。白圭无以应。惠子出, 
白圭告人曰:“人有新取妇者,妇至,宜安矜烟视媚行。媚行,徐行。竖子操蕉 
火而巨,新妇曰: ‘蕉火大巨。’○蕉,薪樵也。入于门,门中有歛陷,歛,读曰 

胁。○歛从“欠”,呼滥切。疑即坎窞。注不可晓。旧校云:“‘陷’一作‘堛’。”梁仲子疑“歛” 

为“欿”字之误。新妇曰: ‘塞之!将伤人之足。’此非不便之家氏也,家氏,妇 
氏。○此与《卫策》灭灶徙臼之事相似。然而有大甚者。今惠子之遇我尚新,遇,见。 
其说我有大甚者。”惠子闻之曰:“不然。《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 
母。’恺者大也,悌者长也。君子之德,长且大者,则为民父母。父母之教 
子也,岂待久哉?何事比我于新妇乎?《诗》岂曰‘恺悌新妇’哉?”诽污 
因污,诽辟因辟,是诽者与所非同也。白圭曰“惠子之遇我尚新,其说我有 
大甚者”,惠子闻而诽之,因自以为为之父母,其非有甚于白圭亦有大甚者。 

应言 

      七曰: 
      白圭谓魏王曰:“市丘之鼎以烹鸡,多洎之则淡而不可食,市丘,魏邑也。 

鼎,大鼎,不宜烹小也。能知五味也。肉汁曰洎。淡者,洎多无味,故不可食之也。○梁仲子云:“市 

邱之为魏邑,无考。 ‘市’疑是‘巿’,读若贝,与‘市’字异。沛邱,齐地,见《史记·齐世家》。 

 《左氏庄八年传》作‘贝邱’。沛、贝同音,省文作‘巿’。”卢云:“昭廿年《传》‘齐侯田于沛’, 

 《释文》‘沛,音贝’,是则沛邱之即贝邱信矣。”余案:《史记·孟荀列传》索隐引《吕氏春秋》 

作“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鸡”,疑当以“函牛”为是。函牛之鼎,大鼎也,与喻意似更切。又案《蔡 

邕集》载《荐边让书》引传曰:“函牛之鼎以烹鸡,多汁则淡而不可食,少汁则燋而不熟”,其文与 

此正同。市邱、沛邱俱不闻以大鼎著名。今欲言大鼎,何必定取某地所出?然《蔡集》旧本亦注云“一 

曰市邱之鼎”,故并载梁说,以俟后来择焉。又注“能知五味也”上疑有脱文。少洎之则焦而不 
熟,焦,燥。鸡难臑熟。然而视之蝺焉美无所可用。蝺,读龋齿之龋。龋,鼎好貌。○“蝺” 
字无考,疑是“竬”,与“偊”“踽”皆同。惠子之言,有似于此。”似此鼎,好而不可用。 
惠子闻之,曰:“不然。使三军饥而居鼎旁,适为之甑,则莫宜之此鼎矣。” 
白圭闻之,曰:“无所可用者,意者徒加其甑邪?”白圭之论自悖,其少魏 
王大甚。以惠子之言蝺焉美无所可用,是魏王以言无所可用者为仲父也,是 
以言无所用者为美也。 
      公孙龙说燕昭王以偃兵,龙,魏人也。昭王,燕王哙之子也。偃,止也。昭王曰: 

…  39…

 “甚善。寡人愿与客计之。”公孙龙曰:“窃意大王之弗为也。”王曰:“何 
故?”公孙龙曰:“日者大王欲破齐,诸天下之士其欲破齐者,大王尽养之; 
知齐之险阻要塞、君臣之际者,大王尽养之;虽知而弗欲破者,大王犹若弗 
养。其卒果破齐以为功。今大王曰: ‘我甚取偃兵。’诸侯之士在大王之本 
朝者,尽善用兵者也。臣是以知大王之弗为也。”王无以应。 
     司马喜难墨者师于中山王前以非攻,司马喜,赵之相国也。曰:“先生之所术 
非攻夫?”墨者师曰:“然。”然,如是。曰:“今王兴兵而攻燕,先生将非 
王乎?”墨者师对曰:“然则相国是攻之乎?”司马喜曰:“然。”墨者师 
曰:“今赵兴兵而攻中山,相国将是之乎?”司马喜无以应。 
     路说谓周颇曰:“公不爱赵,天下必从。”周颇曰:“固欲天下之从也, 
天下从则秦利也。”路说应之曰:“然则公欲秦之利夫?”周颇曰:“欲之。” 
路说曰:“公欲之,则胡不为从矣?” 
     魏令孟卬割绛、■、安邑之地以与秦王。○“孟卬”乃“孟卯”之误。《淮南子》 

注云:“孟卯,齐人。”《战国策》作“芒卯”。案《魏策》“芒卯谓秦王曰‘王有所欲于魏者,长 

羊、王屋、洛林之地也。王能使臣为魏之司徒,则臣能使魏献之’”,今此云“割绛、■、安邑之地”, 

 “■”疑即“汾”之异文,字书不载。梁仲子云:“安邑,魏都也。奈何割其国都以与人?此殊不可 

信。”王喜,令起贾为孟卬求司徒于魏王。○起贾疑即须贾。魏王不说,应起贾曰: 
 “卬,寡人之臣也。寡人宁以臧为司徒,无用卬。臧亦魏臣。愿大王之更以他 
人诏之也。”诏,告。起贾出,遇孟卬于廷,曰:“公之事何如?”起贾曰: 
 “公甚贱于公之主,公之主甚贱公。公之主曰: ‘宁用臧为司徒,无用公。’” 
公谓卬。孟卬入见,谓魏王曰:“秦客何言?”王曰:“求以女为司徒。”孟 
卬曰:“王应之谓何?”王曰:“宁以臧,无用卬也。”孟卬太息曰:“宜 
矣王之制于秦也!王何疑秦之善臣也?以绛、■、安邑令负牛书与秦,犹乃 
善牛也。言王使负牛持绛、■、安邑之书致之于秦,秦犹善牛。○负牛,当亦是魏臣,在孟卬之下 
者。旧校云:“‘乃’一作 ‘之’。”卬虽不肖,独不如牛乎?且王令三将军为臣先, 
曰 ‘视卬如是身’,王身。是重臣也。令二轻臣也,二,疑也。臣见疑则不重矣。令 
臣责,令秦责臣。卬虽贤,固能乎?”言不能也。居三日,魏王乃听起贾。听起贾 
言,用卬为司徒。凡人主之与其大官也,为有益也。今割国之锱锤矣,而因得大 
官,割,分也。锱锤,铢两也。谓分绛、■、安邑而得大官。大官,司徒也。且何地以给之? 
给,足。大官,人臣之所欲也。孟卬令秦得其所欲,所欲田邑。秦亦令孟卬得其 
所欲,所欲司徒。责以偿矣,尚有何责?魏虽强,犹不能责无责,又况于弱? 
魏王之令乎孟卬为司徒,以弃其责,则拙也。 
     秦王立帝,宜阳(乾隆本“宜阳”下有“令”)许绾诞魏王,诞,诈也。许绾,秦臣 
也。秦实未为帝也,诈魏王,言帝欲令魏王入朝也。魏王将入秦。魏敬谓王曰:○“魏敬”, 
 《魏策》作“周䜣”。“以河内孰与梁重?”王曰:“梁重。”又曰:“梁孰与身 
重?”王曰:“身重。”又曰:“若使秦求河内,则王将与之乎?”王曰: 
 “弗与也。”魏敬曰:“河内,三论之下也;三论,谓河内与梁及身也。身,三论 
之上也。秦索其下而王弗听,索其上而王听之,臣窃不取也。”王曰:“甚 
然。”甚善。○旧本注二字在“甚”字之下,误,今移正。乃辍行。辍,止。不入秦。○旧本“辍” 
上有“辄”字,系误衍,今删。秦虽大胜于长平,三年然后决,秦将白起攻赵三年,坑其 
卒四十万众于长平,故曰“大胜”也。士民倦,粮食。○此二字下脱一字。当此时也,两周 
全,其北存。魏举陶削卫,地方六百,有之势是,有之势是,有是之势。而入大蚤, 
入秦大蚤。奚待于魏敬之说也?言何必待魏敬之说乃不入秦邪。夫未可以入而入,其患 
有将可以入而不入,○旧本作“夫未可以入而入,其患有将可以入而入,其患有将可以入而不 

…  40…

入”,衍正文九字,又于两“将”字下俱注“将大”二字,殊谬。“其患有将可以入而不入”本是一 

句,“有”与“又”同。诱岂不谙文义而以两“将”字为句乎?今削去。入与不入之时,不可 
不熟论也。论,辩也。 

具备 
     八曰: 
     今有羿、蠭蒙、繁弱于此,而无弦,则必不能中也。羿,夏之诸侯,有穷之君 

也,善射,百发百中。蠭蒙,羿弟子也,亦能百中。繁弱,良弓所出地也,因以为弓名。○孙宣公音 

 《孟子》“逢蒙”作“逄蒙”,音薄江反,似未考乎此。中非独弦也,而弦为弓中之具也。 
夫立功名亦有具,不得其具,贤虽过汤、武,则劳而无功矣。汤尝约于裎薄 
矣,“薄”或作“亳”。武王尝穷于毕裎矣,毕裎,毕丰。○“裎”与“程”同。孙宣公《孟 

子音义》“裎音程,亦作‘程’。”注“毕裎,毕丰”,盖以丰即程也。毕、丰皆在咸阳。案《周书·大 

匡解》“维周王宅程三年”,孔晁注云:“程,地名,在岐州左右,后以为国,初王季之子文王因焉, 

而遭饥馑,乃徙丰焉。”是丰、程不得为一地。《雍录》云:“丰在鄠县,程在咸阳东北。”案《孟 

子》云:“文王卒于毕郢。”文王墓在今西安府咸宁县。毕裎,疑当即毕郢。伊尹尝居于庖厨矣, 
太公尝隐于钓鱼矣。贤非衰也,智非愚也,皆无其具也。故凡立功名,虽贤 
必有其具,然后可成。 
     宓子贱治亶父,恐鲁君之听谗人而令己不得行其术也,子贱,孔子弟子宓不 
齐。○“谗”,旧本作“说”,讹,今改正。将辞而行,请近吏二人于鲁君,○《家语·屈 
节解》“吏”作“史”,下文“邑吏皆朝”并同。与之俱至于亶父。邑吏皆朝,宓子贱令 
吏二人书。吏方将书,宓子贱从旁时掣摇其肘,吏书之不善,则宓子贱为之 
怒。吏甚患之,辞而请归。宓子贱曰:“子之书甚不善,子勉归矣!”勉犹趣 
也。二吏归报于君,报鲁君也。曰:“宓子不得为书。”君曰:“何故?”吏对 
曰:“宓子使臣书,而时掣摇臣之肘,书恶而有甚怒,吏皆笑宓子。吏,邑吏 
也。此臣所以辞而去也。”鲁君太息而叹曰:“宓子以此谏寡人之不肖也。寡 
人之乱子,而令宓子不得行其术,必数有之矣。微二人,寡人几过。”遂发 
所爱,发,遣。而令之亶父,告宓子曰:“自今以来,亶父非寡人之有也,子 
之有也。有便于亶父者,子决为之矣。五岁而言其要。”要,约最簿书。宓子敬 
诺,乃得行其术于亶父。三年,巫马旗短褐衣弊袭,而往观化于亶父,见夜 
渔者,得则舍之。巫马旗问焉,曰:“渔为得也,今子得而舍之,何也?” 
对曰:“宓子不欲人之取小鱼也。古者鱼不尺不升于俎。宓子体圣人之化,为尽类也,故 
不欲人取小鱼。所舍者小鱼也。”巫马旗归,告孔子曰:“宓子之德至矣,使民 
暗行暗,夜。若有严刑于旁。敢问宓子何以至于此?”孔子曰:“丘尝与之言 
曰:‘诚乎此者刑乎彼。’施至诚于近以化之,使刑行于远。宓子必行此术于亶父也。” 
夫宓子之得行此术也,鲁君后得之也。鲁君后得之者,宓子先有其备也。先 
有其备,岂遽必哉?此鲁君之贤也。 
     三月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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