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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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挚非不知活王之疾’合。”怒王则挚必死。”太子顿首强请曰:“苟已王之疾,臣 
与臣之母以死争之于王。王必幸臣与臣之母,幸,哀也。愿先生之勿患也。” 
文挚曰:“诺。请以死为王。”为,治也。与太子期而将往不当者三,三不如期 
也。齐王固已怒矣。文挚至,不解履登床,履王衣,问王之疾,王怒而不与言。 
故不解屡以履王衣,欲令王怒也。王果甚怒,不与文挚言也。文挚因出辞以重怒王,王叱而 
起,疾乃遂已。已,除愈也。王大怒不说,将生烹文挚。太子与王后急争之而不 
能得,果以鼎生烹文挚。痟■之三日三夜,颜色不变。变,毁也。文挚曰:“诚 
欲杀我,则胡不覆之,以绝阴阳之气?”王使覆之,文挚乃死。夫忠于治世 
易,忠于浊世难。贤君赏忠臣,故曰“易”也。乱主杀之,故曰“难”也。文挚非不知活 
王之疾而身获死也,获,得也。为太子行难以成其义也。为太子故,行其所难也。死 

之以成太子孝敬之义也。○此事姑妄听之而已。 

忠廉 

     三曰: 
     士议之不可辱者大之也,议,平也。平之不可得污辱者,士之大者也。大之则尊于 
富贵也,利不足以虞其意矣。虞犹回也。虽名为诸侯,实有万乘,不足以挺其 
心矣。挺犹动也。诚辱则无为乐生。言诚可欲得辱,则无用生为,故曰“无为乐生”也。○ 
注“欲”字疑衍。若此人也,有势则必不自私矣,处官则必不为污矣,将众则必 
不挠北矣。北,走也。忠臣亦然。苟便于主,利于国,无敢辞违,杀身出生以 
徇之。出犹去。去生必死也。徇犹卫也。○注“卫也”疑“从也”之讹,见下注。国有士若此, 
则可谓有人矣。若此人者固难得,言得之难。其患虽得之有不智。其患者,当其难 

也,虽得践其难,践其难必死,故曰“有不智”也。○若此士者,得之固难,幸而得之矣,又患在于 

人主不能知之,所谓以众人遇之也。注殊失本意。“有”与“又”同,智读曰知,《墨子》书皆如是。 

     吴王欲杀王子庆忌而莫之能杀,吴王,阖庐光,篡庶父僚而即其位。庆忌者,僚之子 
也,故欲杀之。庆忌有力捷疾,而人皆畏之,无能杀之者。吴王患之。要离曰:“臣能之。” 
吴王曰:“汝恶能乎?恶,安也。吾尝以六马逐之江上矣,而不能及;射之矢, 
左右满把,而不能中。今汝拔剑则不能举臂,上车则不能登轼,汝恶能?” 
要离曰:“士患不勇耳,奚患于不能?王诚能助,臣请必能。”吴王曰:“诺。” 
明旦,加要离罪焉,挚执妻子,焚之而扬其灰。吴王伪加要离罪,烧其妻子,扬其灰。 
○孙云:“李善注《文选·邹阳狱中上书》作‘执其妻子,燔而扬其灰’。”要离走,往见王子 
庆忌于卫。○《左氏哀廿年传》云“庆忌适楚”,此与《吴越春秋》皆云在卫。王子庆忌喜曰: 
 “吴王之无道也,子之所见也,诸侯之所知也。今子得免而去之,亦善矣。” 
要离与王子庆忌居有间,谓王子庆忌曰:“吴之无道也愈甚,请与王子往夺 
之国。”王子庆忌曰:“善。”乃与要离俱涉于江。涉,渡也。中江,拔剑以 
刺王子庆忌。王子庆忌捽之,投之于江,浮则又取而投之。○孙云:“李善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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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郭景纯 《江赋》‘捽之’作‘捽而’。‘浮则’作‘浮出’。”如此者三,其卒曰:“汝, 
天下之国士也,幸汝以成而名。”幸,活。而,汝。要离得不死,归于吴。吴王 
大说,请与分国。要离曰:“不可。臣请必死!”吴王止之。要离曰:“夫 
杀妻子焚之而扬其灰,以便事也,臣以为不仁。便犹成也。夫为故主杀新主, 
臣以为不义。○此文讹,案《吴越春秋》“为新君而杀故君之子,非义也”。夫捽而浮乎江, 
三入三出,特王子庆忌为之赐而不杀耳,特犹直也。臣已为辱矣。夫不仁不义, 
又且已辱,不可以生。”吴王不能止,果伏剑而死。果,终也。要离可谓不为 
赏动矣。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以贵富而忘其辱。不忘其 

妻子烧死之辱,以取吴国之贵富也。 

     卫懿公有臣曰弘演,有所于使。懿公,卫惠公之子赤也。演,读如胤子之胤。翟人 
攻卫,其民曰:“君之所予位禄者,鹤也;所贵富者,宫人也。君使宫人与 
鹤战,余焉能战?”《鲁闵二年传》曰:“狄人伐卫。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将战,国人 
受甲者皆曰: ‘使鹤,鹤有禄位,余焉能战?’”此之谓也。遂溃而去。翟人至,及懿公于 
荣泽,○《左传》、《韩诗外传》七并作“荧泽”,当从之。杀之,尽食其肉,独舍其肝。 
弘演至,报使于肝,毕,呼天而啼,尽哀而止,曰:“臣请为襮。”因自杀 
先出其腹实,内懿公之肝。襮,表也。纳公之肝于其腹中,故曰“臣请为襮”者也。桓公 
闻之曰:“卫之亡也,以为无道也。今有臣若此,不可不存。”于是复立卫 
于楚丘。弘演可谓忠矣,杀身出生以徇其君;出,去也。去生就死,以徇从其君非徒 
徇其君也,又令卫之宗庙复立,祭祀不绝,可谓有功矣。 

当务 

      四曰: 
     辨而不当论,信而不当理,勇而不当义,法而不当务,惑而乘骥也,狂 
而操吴干将也,大乱天下者,必此四者也。四者,辨、信、勇、法也。惑而乘骥,必失 
其道。吴干将,利剑也,狂而操之,必杀害人。故曰“乱天下者,必此四者也”。所贵辨者,为 
其由所论也;所贵信者,为其遵所理也;所贵勇者,为其行义也;所贵法者, 
为其当务也。 
     跖之徒问于跖曰:“盗有道乎?”跖,大盗之人。徒,其弟子。跖曰:“奚啻 
其有道也?夫妄意关内关,闭也。中藏,圣也;以外知内,此几于圣也。○案:“妄意关 

内”,于文已足,不当复有“中藏”字,《淮南·道应训》作“意而中藏者圣也”,疑后人以《淮南》 

之文旁注“关内”下,后遂误入正文。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时,智也;分均, 
仁也。不通此五者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无有。”无有成大盗者。备说非六王、五 
伯,备,具也。说,道也。非者,讥呵其阙也。六王,谓尧、舜、禹、汤、文、武也。五伯,齐桓、 
晋文、宋襄、楚庄、秦缪也。以为尧有不慈之名,不以天下与胤子丹朱,而反禅舜,故曰有“不 
慈之名”也。舜有不孝之行,《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尧妻舜,舜遂不告而娶, 
故曰“有不孝之行”也。禹有淫湎之意,禹甘旨酒而饮之,故曰“有淫湎之意”。汤、武有 
放杀之事,成汤放桀于南巢,周武杀殷纣于宣室,故曰“有放杀之事”。五伯有暴乱之谋, 
五伯争国,骨肉相杀,以大兼小,故曰“有暴乱之谋”。世皆誉之,人皆讳之,惑也。世称 

六王之圣,五伯之贤,而人讳其放杀暴乱之谋。《论语》曰:“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既欲其生, 

又欲其死,惑也。”此之谓也。○注引 《论语》殊不切。故死而操金椎以葬,曰:“下见 
六王、五伯,将敲其头矣!”辨若此,不如无辨。敲音■,击也。辨说六王、五伯之 

阙,而欲见敲其头。辨如此,不若无辨也。○“敲”,旧本作“穀”,注“音■”作“音■”,又一 

本作“音■”,并讹。段云:“《说文》‘敲,击头也’,口卓切。”钱詹事云:“‘■’不成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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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为 ‘■’之讹,《说文》‘■,从上击下也’。”孙氏说同。卢案:“《广韵》■、敲并苦角切, 

是其音正同也。”今俱改正。 

      楚有直躬者,其父窃羊而谒之上。谒,告也。上,君也。 《语》曰:“叶公告孔子 
曰: ‘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此之谓也。上执而将诛之,直躬者请代之。 
将诛矣,告吏曰:“父窃羊而谒之,不亦信乎?父诛而代之,不亦孝乎?信 
且孝而诛之,国将有不诛者乎?”言淫刑以逞,谁能免之,故曰“国将有不诛者乎”。荆 
王闻之,乃不诛也。孔子闻之曰:“异哉!直躬之为信也,一父而载取名焉。” 
故直躬之信,不若无信。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信而证父,故曰“不若无信” 

也。 

     齐之好勇者,其一人居东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于涂,曰:“姑 
相饮乎?”觞数行,觞,爵也。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 
也,尚胡革求肉而为?革,更也。于是具染而已。”染,豉酱也。因抽刀而相啖, 
至死而止。勇若此,不若无勇。《传》曰:“酒以成礼,弗继以淫。”勇而相噬,无礼之 

甚,故曰“不若无勇”。○注迂甚。 

      纣之同母三人,其长曰微子启,其次曰中衍,其次曰受德。受德乃纣也, 
甚少矣。少,小也。纣母之生微子启与中衍也,尚为妾,已而为妻而生纣。纣 
之父、纣之母欲置微子启以为太子,太史据法而争之曰:“有妻之子,而不 
可置妾之子。”纣故为后。置,立也。用法若此,不若无法。太子所以继世树德化下 

也,法当以法,纣为淫虐以乱天下,故曰“不若无法”也。○注“法当以法”句有脱误,其意盖谓立 

长建善,不当徒法也。 

长见 

      五曰: 
      智所以相过,以其长见与短见也。长,远也。短,近也。今之于古也,犹古之 
于后世也;今之于后世,亦犹今之于古也。故审知今则可知古,知古则可知 
后,古,昔也。后,来也。古今前后一也。故圣人上知千岁,下知千岁也。 
      荆文王曰:“苋嘻数犯我以义,违我以礼,文王,武王之子也。犯我,使从义也。 
违我,使入礼也。○“苋嘻”,《说苑·君道》篇作“埂摹保缎滦颉芬蛔鳌肮‘苏”。与处则不 
安,旷之而不穀得焉。与之居,不安之也。旷察之,使我从义入礼,则不穀得不危亡焉。○案: 
旷犹久也。不以吾身爵之,后世有圣人,将以非不穀。”非犹罪也。于是爵之五大 
夫。爵苋嘻为五大夫也。“申侯伯善持养吾意,吾所欲则先我为之,意,志也。先意 
承志,《传》所谓“从而不违”也。与处则安,旷之而不穀丧焉。与处则安者,臧武仲曰“季 

孙之爱我,疾疹也;孟孙之恶我,药石也。美疹不如恶石也”,故曰“而不穀丧焉”也。○注“疾疹”, 

 《左传》作“疾疢”。不以吾身远之,后世有圣人,将以非不穀。”于是送而行之。 

 《鲁僖七年传》曰:“初,申侯之出也,有宠于楚文王。文王将死,与之璧使行,曰:‘惟我知汝, 

汝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汝玼瑕也。后之人将求多于汝,汝必不免。我死,汝速行,毋适小国, 

将不汝容焉。’”此之谓也。申侯伯如郑,阿郑君之心,先为其所欲,阿,从也。三年 
而知郑国之政也,知犹为也。五月而郑人杀之。是后世之圣人使文王为善于上 
世也。上犹前也。 
      晋平公铸为大钟,使工听之,皆以为调矣。平公,悼公之子。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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