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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出尘空灵,也有一种洒脱超然之感,听着听着,就会觉得很感动。
这时候正是上午七八点钟,路上行人都来去匆匆,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个正在唱歌的女人,她坐在那里,美得仿佛一幅静止的画,那灵动的声音似乎赋予了她全新的生命,带着听歌的人也去往了不同的世界。
“闺女,还听吗?咱走吧?”丁氏问雪兰。
“哦……嗯。”雪兰点点头,跟着丁氏回家了。
从报社里得知了李氏的消息,据说她在追悼会上唱了《精忠报国》后,马上就有人邀请她去学校等地唱歌了。李氏第一次去学校唱歌的时候,就唱了那首《大华夏》,结果引起了轰动。这首歌曲简单明快,调子轻松,易于传唱。最重要的是寓意很好,在全国上下都抱着统一华夏,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大背景下,这首歌在大街小巷很快的流传开来。雪兰还看到《大辰报》上刊印了这首歌,并且有不少人写信来赞扬雪后山岚,还说希望她能继续书写类似的歌曲,鼓舞人心。
至于林海潮声先生,她现在红了,这个名字几乎红遍了南北。有时候歌曲的力量很强大,甚至比雪兰这个写文章的还要强大。比如《大华夏》,这首歌贵就贵在歌词简单畅快,也不拽文,普通老百姓都能听个明白清楚,了解到一个大华夏的可贵和伟大之处,也凝聚了想要统一的普通百姓们的心愿。
雪兰和三姐读着李氏寄来的信件,这些信都是她念着,别人给她写的,但信里李氏的语气越来越不同了,有时候那种自豪和欢快可以透过信纸传来。
果然见过世面的女人就会变得不一样,这种就叫自信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已经深秋了。
这些日子里,每天每天,雪兰都会跟丁氏一起路过那位唱歌的盲女,有时候雪兰会驻足听一会儿,然后给她放下几角钱。盲女的耳朵也许特别好,时间长了,她竟然主动开口跟雪兰搭话。
“谢谢您,总是来捧场。”她对雪兰说,女人的声音非常好听,似乎是仅仅听她说话,就是一种享受。
“不客气,您唱得真好听。”雪兰说。
“让您破费了,我回家后才知道,您每次都打赏不少钱。”盲女道。
“您的声音太美了,比录制唱片的歌手都唱得好。”雪兰说。
“您过奖了,那怎么能比,人家是大明星,我只是个街头讨饭的。”盲女笑道。
雪兰说的是真心话,因为这个年代的歌星,唱起歌来总有种唱戏的感觉,调子有时候尖锐,有时候婉转,给人拿腔拿调的感觉。
雪兰问盲女:“不知道先生家在何处?”
“不敢称先生。”盲女道,“小女夫家姓周,家就在后面的弄堂。”
雪兰迟疑了一会儿说:“若有机会时,请先生上门唱曲可行?”
“求之不得。”盲女睁着灰白的眼睛,向雪兰颔首道。
雪兰正在写《冰冻千年》,她把小说的前三章寄给《小说周刊》后,就收到了连载的邀约。
与她联络的编辑叫王万膳,他回复雪兰的第一封信就用十分惊喜的语气说一直想联络您,原来您来了南方云云。
原来《妻妾成群》被改编成话剧后,就在许多剧院上演过,可惜一直联络不到作者本人。因为有些场合是盈利性质的,很多文化人比较注重操守,盈利后就把一部分钱寄给了杂志社,结果杂志社早就联系不到作者了。
王编辑说很欣赏雪兰的文笔,希望能跟雪兰见一面。
《冰冻千年》不是短篇小说,起码要写二十万字左右,杂志社自然需要事先跟作者见面,并签订协议的。
《小说周刊》的杂志社就在沪市,要见面也很容易。
雪兰选的会面地点就是她家对面的那家咖啡馆。
大约上午十点钟的时候,有位先生推门走了进来,并且一眼就看到雪兰,因为她在桌上放了三个苹果,这是他们约见的标志。
那位先生脱下帽子,向雪兰欠了欠身说:“您好,初次见面,鄙人是王万膳。”
“您好,我是刘五姐。”
“不想先生如此年轻。”王先生有些无措地说,“我来这里之前,还以为先生是男子……冒昧了,冒昧了。”
其实也不怪人家胡思乱想,雪兰一个年轻小姑娘,偏偏写了一个妓|院妓|女的题材,也难怪人家想歪。
显然王先生就非常尴尬,似乎准备好了一肚子话,却都说不出口的感觉。
《冰冻千年》可不是为了充噱头,写些情|色之事博眼球,因为主角是条狗嘛,视角最多也就是听到奇怪的声音而已。而且整篇故事都处在一种晦暗晦涩恐怖的调子中,就算有情|色,也不过是恶心,令人心生反感而已,所以雪兰一点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她张口就对王编辑谈论起了自己的故事,并把自己的立意和打算说的一清二楚。
王万膳先生见对面的年轻姑娘侃侃而谈的自在样子,也就渐渐放松了神态,听她说起了故事,并与之进行了讨论。
“说实话,先生要写这个题材是很需要勇气的,而先生又是一位年轻女性,在下十分佩服。”王编辑说,“您这样的进步女性或许可以成为我们杂志的签约作者,我可以引荐您加入沪市这边的作者协会,我们有志同道合的青年才俊,还有不少像您一样写进步文章的年轻女性……”
雪兰却直接打断了这位先生的话:“您也知道我书写的是非常敏感的话题,我希望贵社能对我的一切信息保密,如果做不到,我也只好另谋他就了。”
“咦……”王先生似乎有些惊讶,他奇怪地看着雪兰,半天没说话。
想进入作者协会的人有很多,但能得到推荐的人却很少,没点水平的人是甭想的。王万膳在很早以前就通过《妻妾成群》知道了雪兰,虽然没想到她这么年轻,但是看雪兰写文章的功底不差,而且写作题材又比较大胆,以为她是进步女性,所以才主动提出了引荐,想让她结识更多志同道合的作家,本以为她会很高兴呢。
也不是说鄙视人家引荐的协会,但雪兰是个来自未来的人,其实她的思想比当代很多人要开放的多,可思想开放归开放,她后世人的精明也在此处,不会傻到去身体力行。做人要热血,但同时要保持理性,只有理性才不会失去理智,才可以把这份热血长长久久地延续下去,而不至于一下子就耗光了全部血气。
比如‘五四’之后,很多女青年流行离家出走,自由恋爱,未婚同居,跟已婚男人搞婚外情等等。说起来这都是特殊时间的错,有些大忽悠,忽悠来忽悠去,就把涉世未深的年轻人都忽悠傻了,做出许多年少轻狂的傻事。男人还好说,女人本就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想挣脱封建没有错,但挣脱封建,并不是走向另一个极端,比如乱搞男女关系,毁了名声什么的。
说起文化名人,我们总少不了这样的印象,一个词,爱折腾。虽说生命的意义在于折腾,但感觉某些文化人似乎格外爱折腾,那些有才华的去折腾文艺,没才华的去折腾异性,还有一些人,连带文艺和异性一块折腾,并且都弄得满城风雨,最终基本遗臭万年。让后世人感慨,他奶奶的,都是一群人间极品啊,既然恁有这么大的生命能量到处折腾,为啥不折腾点好折腾呢?
作为一位只修炼过宅技能的人员,雪兰的生命能量太低,经不起太大折腾,所以就不搞这些有的没的了。
她壮起胆子替弱势群体发声,是因为她心中有这份义气在,可她又是个年轻女性,书写这种题材一定会招来非议。雪兰不怕非议,但不代表她愿意主动招惹非议。
如果她始终不暴露自己,始终低调行事,那么她既可以书写心中的义气,帮助弱势群体发声,又可以享受自己平静的生活,这何乐而不为呢?
哪怕有一天,人们知道书写《冰冻千年》的是刘五姐,是个女人,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没人知道她高矮胖瘦,家住何处,是何许人也。人们知道刘五姐只是因为,她写了一个可悲的引人深思的故事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有没有看过《艺妓回忆录》这部电影,没看过的推荐看看,里面关于妓|院的记述,跟华夏的其实差不多。
☆、第60章
每一本小说都要有主线,《冰冻千年》虽然是群像剧,但也有其主线,主线是两根,两个胭脂巷里年轻女孩的故事。
一个叫玫瑰,一个叫黄莺。
她们两个年纪相仿,都是在六七岁的时候被卖进了妓|院,因为长得好,老板奇货可居,养着她们,教授她们弹琴唱曲乃至读书识字。
玫瑰来自一个家道中落的大家庭,她的母亲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大小姐,可惜父亲吸鸦片,最后吸的一贫如洗,街头混混把家里的女人拉去妓|院卖的时候,母亲一头撞死了,可怜的小玫瑰就被送进了胭脂巷。
小黄莺来自陕西的普通农户,去邻居家玩的时候,被麻袋一罩,卖到了北平。
两人的感情很好,是一起长大的姐妹。但她们的性格却有所不同,玫瑰性子柔弱,比较善良,总是梦想有一天遇到良人把她赎出这个鬼地方。黄莺却性子倔强,不相信任何人,只相信钱,只相信自己,想有一天能自己逃出去。
十四岁的时候,两个姑娘都被老鸨挂上了牌子,她们要破瓜接客了。
似这等‘清吟小班’里的上等妓|女,破瓜是件极为隆重的事情。老鸨会事先找到想要破瓜的狎客,让他们互相竞价,价高者得。这天晚上会挂红灯点红烛,妓|女会穿红衣裳,弄得如同新娘子出嫁一样。然后过了今夜,她就正式开始了迎来送往的日子。
小玫瑰的第一个客人是位温文尔雅的先生,他人过中年,但是风度翩翩,说话做事极有章法,对从小在妓|院长大的玫瑰而言,这个男人像父亲一样,让人觉得可靠。
与小玫瑰相比,小黄莺就可怜多了,她的第一个男人是个肥头大耳,在妓|院混惯了的的浪荡富商男人。她的第一夜像个噩梦一样,不堪到难以回首。
两姐妹的第一次对立就在这里发生了,因为小玫瑰告诉小黄莺,她对自己的客人产生了眷恋。
小黄莺嘲笑她,告诉她别傻了。果然那个中年男人只是个变态,喜欢到处给处|女开苞而已。
小玫瑰和小黄莺接客后,都渐渐红了,成了娼倌里的头牌姑娘,她们住在有高床暖枕的奢华屋子里,不但穿金戴银,往来的还都是达官贵人。小玫瑰是妓|院里最红的姑娘,因为她不但会吹拉弹唱,还会写诗作画,所以受到的追捧最多,她还有点清高的性子,不是她喜欢的男人,她是不伺候的。
就在这时,玫瑰遇到了她人生中第一个最重要的男人。那是一位年轻俊美,聪明风趣的大少爷。自从一出现,他就凭借一首美丽的情诗捕获了玫瑰的芳心。然后他每日必到,如同每一个陷入爱情的男子一样,全心全意对待着玫瑰。
他牵着她的手在雨后散步,读情诗给她听,教她跳新式舞蹈,跟她诉说绵绵的情话。
小玫瑰也像每个陷入爱情的少女一样,她的心里眼里都是他,再也看不进别的男人,为了这个男人,她甚至不肯再接客。
老鸨骂她烂婊|子,倒贴货的时候。小黄莺把小玫瑰拉去三等窑子门口,指着里面一毛钱打一炮,浑身都是烂疮的女人说。
“看看,看看!知道那个豁嘴的老女人是谁吗?十年前红遍胭脂巷的金凤玲就是她,她红的时候住的屋子比我们的好无数倍,认识的达官贵人比我们见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