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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大魔神-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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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惊人,许倾城身体一颤,脸色有些羞红,但还是扬起头,露出半截天鹅般滑腻的脖颈,“不知你可听过种神之法?”

林荒沉吟片刻,摇摇头,万界之中法门无数,功法万千,这种神之法,他的确没有听说过。

“种种情爱,归于一炉。最后挥剑斩情丝,也斩他人也斩我。”

许倾城的声音变得坚定,直视着林荒的眼睛,“我要和你赌一次,你敢吗?”

林荒还没开口,面色难看的血玲珑就惊呼一声,不敢置信,“传说中已经失传的人皇之法,三千痴缠怨侣道!”

传说中人皇成道,采三千玉女情丝,体悟天心无情,看是多情却无情,以有情之道驾驭无情天心,最后成就无上神位。

这门失传的道法,据说是互为炉鼎,彼此牵扯,如果迷失本心,动情片刻,便会万劫不复,化作对方的养料,帮助对方成就真正的天心。

乃是不可知的左道之法,从古到今也只有人皇一个人修炼过,是否真实,也有待考据。毕竟在人界更多的传说中,人皇是以地道成神,以大慈悲,大仁爱,普渡人间。

“种神之法。”

林荒一字一顿的念出四字,目光紧紧盯着许倾城,想要看清楚她有没有说谎。

“莫非修炼了这门法门,我就会爱上你?”

林荒哑然失笑,挥挥手,“那是迷惑之法,休要诳我。”

许倾城不说话,只是虚空写出一段话,林荒目光如炬,立刻动容,细细推算,当下知道这法门的确有可能做到。

“有意思。”

林荒站起身来,“将全本给我。”

许倾城没有犹豫,很快就把全本的种神之法交给了林荒。

林荒细细品悟,目光看向许倾城,闪烁不定。

“我想和你赌一次。你,敢不敢!”许倾城跨进一步,几乎和林荒脸贴脸,淡淡兰草般温热的吐息在林荒耳边发烫。

林荒一时间怔在原地,只有许倾城虽然有些羞红,但无比坚毅的声音,“你,敢不敢?!”

ps:汗,上章章节数错了,已经改过来了,不影响阅读。另外如果觉得本书可以看,请一定收藏,加入书架。拜谢

第七十一章七日情

敢不敢,这是一个问题。

林荒摩挲着指节,在考虑。

种神之法的全本他已经看了。的确是另辟蹊径,发人之不敢想。

这种神之法看似奇诡,但却是洞彻人心。正所谓热烈过后,便是余烬。这种神之法的修炼,需要男女双修,各牵一缕情丝,从此互为炉鼎。

将一生情爱,归于一炉,系于一身,从此之后彼此成为红尘之中最后一点牵绊,以有情驾驭无情,道是无情却有情。

更妙的是,这种神之法,修炼起来只要七日。七日情爱,种种热烈之后,便会凝结情种,从此心如冰清,彼此之间再无瓜葛,不能动情,否则情种反噬,便会万劫不复,一生修为化作成全对方的资粮。

也就是说只要七日情爱,林荒便能摒弃一切情感,走上无情天道,成神之路从此天高海阔。

这诱惑对于林荒实在是太大了。至于许倾城打的主意,林荒也明白过来。

许倾城并不奢望林荒会被情种反噬,她要的是同林荒站在平等地位的机会,她要用最险恶的办法来去除林荒带给她的阴影。

如此决绝,果断,让林荒有些欣赏。

“大圣。此人狼子野心,定有阴谋,大圣万万不可答应。”

林荒还没有开口,血玲珑就大声反对。看向许倾城的目光充满震惊,她自忖果断狠辣,但是比起许倾城来说,却是有些自愧不如。

为了斩除林荒留下的阴影,许倾城不惜以身侍魔,求一个大解脱,大自在。这样的决断让人心惊。

原天罡也是惊讶无比,看了看许倾城,没有说话,心中却是对许倾城高看几分。

作为一个女子,能将自己一生情爱,种种热恋化作一场赌注,来求得自己心中无畏,这是何等的大毅力,大气魄,让人动容。

林荒摆摆手,目光炯炯看向许倾城,忽然玩味一笑,“你该知道,七日情爱,可不仅仅只是谈谈心,说说情。人伦之道,也是情爱正理。”

许倾城心中有些羞恼,这件事情她自然考虑过,犹豫过,但被林荒**裸的说破,还是让人觉得恼羞成怒,脸颊飞起一丝酡红,许倾城镇定心神,但语气却在发颤,“无需多言,我自然知道。肉身不过一具臭皮囊,我只问你,敢是不敢?!”

“哈哈。有何不敢。”林荒大笑一声,吩咐下去。

“你们都退下吧,七日之内不得靠近。我便与她共参这情爱之道。”

“你!无耻!”许倾城勃然大怒,无上的断情绝欲之道,到了林荒口中却是如此不堪,让人着恼。

林荒笑得更加狂放,摆摆手,“很好,你如果真是断情绝欲,心中没有半点悸动,我反而不敢拿你做炉鼎,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心念一动,整个宫殿的人都被林荒驱逐出千里,一时间,周遭千里,只有林荒同许倾城两人。

“来吧。”许倾城彻底镇定下来,神色淡淡,“这种神之法,必须熔炼一生痴狂热爱,才能成就情种。你,不要压抑。”

“放纵么?”林荒摆摆手,“放心,我绝对比你放得开。”

许倾城拳头握紧,恨不得能狠狠给林荒一拳,这混蛋说话实在是无耻下流,不堪入耳。

“好了。开始吧。”

林荒摆摆手,神情郑重。许倾城冷哼一声,也不多言,和林荒面面相对,按照种神之法的法门,提炼出自己的一缕灵魂。

“一生热爱,化为一缕,缠绕一生,归于一炉。。。。。。”

两人低沉的念诵着种神之法的祭语,灵魂缠绕,触碰,两人都是身体一震,仿佛进入了一个瑰丽至极的美梦之中,如此熟悉,宛如前世今生一般。

“我很好奇,不过七日,如何让我痴缠一生,付出所有。”

林荒灵魂在悸动,但心情却极为平静,低语一句,不再压制自己,灵魂一动,便跌入一个瑰丽至极的梦中。

“原来不过是黄粱一梦么?”

林荒有些失望,眼前宫殿已经不在,而是一个古老的小镇。

古风浩荡,不知道是什么时代,咬文嚼字,羽扇纶巾。林荒面无表情的走过青石板的街道。

小雨淅淅沥沥,氤氲湿气,烟雨朦胧,浸润了整个小镇。

青石板的街道,黑色的瓦片滴落水珠,滴答滴答,撑一把纸伞,一个仕女装扮,白裙飘飘的少女从街道一头走来,天真烂漫,时不时伸出手去接天上飘落的雨水,沾湿了裙角,白皙的手指,轻轻舞动,美丽绝伦。

林荒哑然失笑,这女子正是许倾城,没有了齐耳短发下的英姿煞爽,长发及腰,平添一番柔美,就这么转着纸伞,开心的走在小雨的街道。

行人匆匆忙忙的躲雨,许倾城却是贪婪的伸出双手,想要将雨水全都接到手中,可惜最后却只能从指间滑落,看得到,抓不住,一如她憧憬的爱情。

摇摇头,林荒踏步向着许倾城走过去,如果这种神之法,只是一场幻梦,便想让他痴缠一生,付出所有,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咦?!”林荒轻咦一声,手直接从许倾城身上穿过,而许倾城根本就没有看见他,继续踢踏着雨水,浑然没有在意雨水打湿了裙角,继续向前。

林荒收回手,若有所思,跟在许倾城身后,沉默不语。

忽然间,街角出现一个冒失的少年,抱着书,在雨中奔驰,谁也没有看见谁,就这么撞到了一起。

她帮他拾起书,他帮她撑伞。相遇,便是一场缘。

林荒眉头皱起,他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他有足够的耐心,就这么晃晃荡荡,宛如幽灵一般,游走在小镇上。

林荒看见许倾城素手调羹,羞涩的为那少年送去精心制作的糕点。也看到那少年翻遍群书,为许倾城写诗作画。

少年慕艾,走在一起水到渠成。

少年不再三心二意,专心读书。许倾城素手调羹,化作人妇,每日红袖添香,看着少年读书。日子清苦,却过得安稳。

一日复一日,林荒若有所思,宛如一个幽灵一般挂在房前的枝头上,看着许倾城和她的爱情,就这么一步步平淡的走下去。

看着他们相识,相知,相爱,相守,平凡一生。

终于有一天,早已经垂垂老矣的少年一睡不醒,林荒看着同样白发苍苍的许倾城,无悲无喜,就这么牵着少年的手,一如当年第一次牵手,靠着丈夫的胸口,闭上了双眼。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是许倾城想要的爱情。

林荒若有所悟,再次看去,就看到那少年苍老的脸在这一刻真真切切变成了他的脸,心中一震,明白了什么,却陡然眼睛一花,跌入下一个梦境之中。

第七十二章梦里不知身是客【上】

许倾城比林荒醒悟得早,亭亭玉立,白衣倾城,就这么站在天台之上,看着下面的林荒,还有一个女子。

她看见林荒的梦想被人嘲笑,看见林荒青梅竹马的抛弃,感同身受,她知道这不是什么梦境,这是林荒的记忆深处。

不知心,何以成知己。

短短七日,要付出一生热爱,倾尽所有,自然先要知心。

许倾城不知道林荒在她的记忆中看到了什么,反正许倾城觉得林荒的记忆有些让她不爽,能够战胜她的男人,傲视当代,横扫群雄,怎么能够有这么不堪的过去。

所以许倾城轻轻一跳,从天台跃下,她不能扭转过去,但至少此时此刻,她可以做点什么,让林荒的过去不用如此遗憾。

“哎。那种根本就不懂你的女人,何必要在意呢?”

“她不在乎你的梦想,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人在乎你的梦想。”

“不要放弃你的梦想,你是注定要成为神的男人。”

“有一天,你会感谢这些曾经嘲笑过你的冷漠的人,因为是他们让你不放弃,能够更坚强的走下去。”

“你有你的梦想,你的坚持,你要去的方向,怎么可以在这里就停下。”

许倾城不知道林荒能不能听到自己的话,挥挥手,看见林荒缓缓背过身,步伐坚定,摇摇头,跟在身后,想要看看林荒究竟是怎么一步步从一介凡俗,一步登天,成就圣位。

。。。。。。。。。。。。

林荒双手抱胸,静静看着许倾城,他现在已经反应过来,这应该不是什么幻梦,而是在许倾城的记忆中。

“记住。你是我许仲一的女儿。拿不到第一,便是耻辱。没有理由。”

“是。父亲!”

“记住。这次比斗,必须夺魁,你是天神学院这一代最杰出的天才,绝对不能输。”

“是。老师!”

。。。。。。

林荒看着许倾城的成长,从爱做梦的少女,那个幻想平淡一生,相夫教子的女子,变成坚毅不拔,永争第一,高高在上的全民女神。

林荒看见她伤心,看见她哭泣,看见她流泪。

看见她三天九伤,于不可能中完成了任务,英姿飒爽,赢得万千赞赏,却一个人在深夜哭泣。

看见她高高在上,鹤立鸡群,没有假期,没有休息,每日拼搏。

他看见她的汗水,也看到她的泪水。

看见她的喜悦,也看到她的伤心。

看见她的勇敢,也看到她的怯懦。

看见她的风光无限,也看到她的寂寞空虚。

渐渐的林荒无法保持平静的心态,看着那张绝美的脸,心生波澜,开始为她喜,为她伤,为她怒,也为她惊。

林荒开始知道,许倾城喜欢穿白色的裙子,喜欢吃街角倒数第三家的银耳羹,喜欢一个人站在天台吹风。

想要留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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