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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六辑)-第2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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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融入了这个世界,获得了掌控权。我让棕色氧化物汇成的溪流流动起来,控制着它们的流向。我在沙砾汇成的波浪的浪尖上画出萦绕心头的朱迪丝的脸。当风第三次抚去她的脸时,我拿定了主意。 
  晚上,我扩张了我的沙漠领地。晨曦微露时,我准备好了,完成了最后的蜕变。沙流将我载到了航天港的边缘,我站起身,俨然成为沙漠活的化身。
  迈克尔计划在上午十时左右起航。我绕过一群在巡航艇周围忙碌的技术人员。发电机低沉的轰隆声越来越响,打破了寂静。我躲在阴影里,穿过起飞区,走向原先的军官食堂。进门前,我掸去了身上的氧化物尘埃,我的皮肤暂时恢复了原来的色泽。我沿着走廊来到迈克尔的房间。 
  门大开着。迈克尔把自己的珍贵物品都藏在鸟笼附近的一个角落里,那张旧的航海图从~个袋子里冒了出来。旁边是其他一些来自地球的遗物。朱迪丝站在窗口远眺,她看上去很是冷淡,像是已经麻痹了。我进门时。她一言不发。 
  我花了好几分钟的时间来劝说迈克尔放弃这次太空旅行,其实,我心里知道现在劝说已经太晚了。朱迪丝向我投来感激的一瞥,感觉很不错。我意识到她没有决定陪他去,这让我放下心来,绷紧的皮肤鳞屑也松弛了一点。然后,我立即离开了他们俩。 
  接下来的一小时里。幸存的移民聚集到了起飞区周围。移民越来越少了,活下来的人当中多半有着沙泳者的空洞眼神。在观摩起飞后,他们便会回到少数几幢完好的大楼里,各自追寻他们无法实现的梦想。我真希望能够早点教会他们关于沙漠的知识,但是他们年纪大了,转变不了了。有一天,他们会在沙漠中迅速而优雅地死去。我对自己发誓,我会照看他们,直到最后一刻。 
  时间过得很慢,我又潜入航天港边上滚烫的沙中。等到回来的时候,我已不再感到干渴。我和其他人离得远远的,这样能避免回答一些我不愿回答的问题。我的肤色和沙漠的颜色浑然一体,近乎隐身。 
  朱迪丝一直在找我。我叫了她三次,她才看到我,向我走来。她棕色的脸颊上满是泪痕,像标志死亡的纹身一般。我和她保持几英尺的距离,没有去碰她。我应该尊重她的痛苦——今天是属于迈克尔的。 
  大约十点钟,迈克尔走出食堂,走向起飞区。他穿着飞行员的闪光制服,肩上扛着装有信天翁的鸟笼。人们纷纷欢呼,迎接他的出现。再过几小时,他就会在鸟儿带领下,用难以想象的速度穿过浩瀚的宇宙。鸟儿紧绷的身子将会像箭一样,指向自己的故土。他也找到了自己的游泳方式,和我的方式在不少方面非常相似。 
  我们看着他大踏步走向巡航艇,朱迪丝没有做出任何挽留他的表示。 
  他跳上舷梯,一个技术人员帮他把其余的装备拿上飞船,随后马上下来了,气塞门呼啸着关上了。周围的沙丘中响起了低沉的声响,一阵阵干燥的风吹过航空港的上空,在我的肩头披上了一层沙砾,像是给我穿上了一件和我的皮肤有着相似纹理的铠甲。刺耳的汽笛声标示着启程的时刻已到。 
  发动机轰隆隆地转动起来,我们连忙退后,躲到楼房里面。小巡航艇起飞了,一开始飞得很慢,后来。仿佛有了信心,速度也跟着加快了。它拖着长长的火焰划过天空。我在脑海中想象着那只白色巨鸟展开双翼飞翔的样子,真心祝愿迈克尔和鸟儿能够成功。如果有一天,我们每个人都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就好了。 
  几秒钟后,推动器发出的紫光看不见了。朱迪丝又盯着头顶的天空看了几分钟,便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开。 
  起飞区上弥漫着氧化物的尘埃…… 
  我和朱迪丝向聚居地走去。一路上,我的脑海中一遍遍重现分别的最后几幕。 
  从那以后,每天早上,朱迪丝都会爬上最高的那座沙丘顶部,望着远处,盼望迈克尔回来。她先看看沙漠,再向大海望去,她在等待。每天晚上,我离开沙漠去找她。她从不开口,但是,现在她又开始笑了。 
  总有一天,她会厌倦这样无望的等待,因为迈克尔不会回来了。氧化物晶体在我的指引下早已腐蚀并毁坏了应急发射机易损的电路。那架中继卫星在太空里旋转着,却没有信号可以转播——迈克尔永远也找不到我们了。 
  我知道朱迪丝很快就会跟着我进入沙漠。我会引导她经历整个蜕变的过程。她会在对沙的无尽记忆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沙之书》作者:'阿根廷'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王央乐 译

  你的沙之绳……
  ——乔治·赫勃特①

  线由无数的点组成;面由无数的线组成;积由无数的面组成;超积由无数的积组成……不,毫无问题,这并不是——更加几何学地——开始我的故事的最好办法。要求真实,是今天这个时代每一个虚构故事的惯例。我的这一个故事,就是真实的。
  我单身住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贝尔格拉诺街四楼的一套公寓里。几个月前一天傍晚,我听见有人敲门。我开门一看,是个陌生人站在门外。他是个高个子,有一种难以描摹的容貌——或许是我的近视使我看来他的容貌是这样的。他穿一身灰色衣服,手里提着一只灰色衣箱,看来有种谦卑的模样。我立刻看出来,他是个外国人,起初,他使我觉得他已经年老;直到后来,我才发现我是被他那稀疏的金黄头发弄错了;他的头发,有一种斯堪的纳维亚的味道,几乎是银白的。在我们不满一小时的交谈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从奥克纳群岛来的。
  我请他进屋,让他坐。他停顿了一会儿,才开口说话。一种忧郁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就像现在从我身上散发出来一样。
  “我出售《圣经》,”他说。
  我有点卖弄似的回答说:“在这套房子里,有好几本英文版的《圣经》,包括第一种——约翰·威克利夫的译本。我也有西普里亚诺·德·瓦莱拉的译本,路德的译本——从文学观点讲,这个译本是最蹩脚的——还有一本拉丁文的译本。所以您瞧。”
  “我需要的恰恰不是《圣经》。”
  他沉默了一会儿之后,说:“我不仅仅出售《圣经》。我可以给您看一本我在比卡内尔郊外得到的圣书。也许会使您有兴趣。”
  他打开衣箱,把书拿出来放在桌上。书为布面八开本,无疑已经转过许多人的手。我仔细观察它,它那异乎寻常的重量使我惊讶。书脊上有这样的字:“圣书”;下面是“孟买”。
  “大概是19世纪的,”我指出。
  “我不知道,”他说,“我还没有考证过。”
  我随手把书翻开。这种文字我不懂,书页都已磨损,排印很差,分成双栏,就像《圣经》那样。文字印得很密、而且按照着诗行的次序。书页的上角有阿拉伯数码。我注意到左首有一页的页码是(大约是)40514,而对面右首的一页却是999。我翻过一页;它的页码是个8位数;它上面有幅小小的插图,就像字典上惯常有的那样——用钢笔和墨水画的一只铁锚,仿佛是由一个小学生笨拙的手画的。
  就在这时候,这个陌生人说:“仔细看看插图吧,您再也不会看见它了。”
  我记下这个地方,合上书,然后立即再翻开来,我一页一页地寻找这幅画有铁锚的插图,再也没有找到。“这似乎是某种印度文的《圣经》译本,是不是?”我说着,以掩饰我的狼狈。
  “不是,”他回答说:然后,似乎吐露给我一个秘密似的,压低声音说,“我是在平原外一个市镇上拿一把卢比和一本《圣经》换到这本书的。它的所有人不知道怎么读它。我怀疑他把书中之书看成护符了。他属于最低的种姓,没有一个人,除了其他不可接触的贱民,可以走在他的影子上而不受污染的。他告诉我,他这本书叫做沙之书,因为不论是书还是沙子,都没有开始或者结束。”
  这个陌生人叫我找一找第一页。
  我把左手放在封面上,试着甩拇指接往衬页,翻开来。毫无用处。我每试一次,总有好几页夹在封面和我的拇指之间。好像它们不断地从书中生长出来。
  “现在找一找未一页。”
  我又一次失败了。我用一种简直不像是我的声音,勉强咕哝了一句:“不可能这样。”
  陌生人仍然压低声音说:“不可能这样,可事实上就是这样。
  这本书书页的数目不多不少,是无限的。哪一页也不是第一页,哪一页也不是未一页:我不知道这本书为什么用这种奇怪的方法记数。也许是暗示一个无限系列的段落可以容纳任何数字吧。“
  然后。他仿佛自言自语地说:“如果空间是无限的,我们也许是在空间的任何一点上。如果时间是无限的,我们也许是在时间的任何一点上。”
  他的理论使我烦恼。“毫无疑问,您是个教徒吧?”我问他。
  “是的,我是长老会教徒。我的良心是清白的。我把上帝的教导给那个土著以换取他魔鬼的书的时候,我十分理智地肯定,我并没有欺骗他。”
  我叫他放心,他没有什么可以责备自己的。我问他,他是不是正好路过世界的这个部分。他回答说,他打算几天之后回到他自己的国家去。这时候我才知道,他是奥克纳群岛的一个苏格兰人。我对他说,我对苏格兰特别有好感,因为我喜欢史蒂文生和休漠②。
  “您是想说史蒂文生和罗比·彭斯③吧。”他纠正说。
  我们谈话的时候,我继续翻阅着这本无限的书。我假装无所谓地问:“您是打算把这本稀罕的东西送到不列颠博物馆去吧?”
  “不。我是来送给您的,”他说,并为这本书要了一个相当高的价钱。
  我老老实实地答复说,这样的一个价钱,我是出不起的。我开始想对策;过了一两分钟,想出了一个办法。
  “我建议来个交换,”我说,“您是拿一把卢比和一本《圣经》换到这本书的。现在我拿我养老金支票上的钱——那是我刚去取来的,还有我的黑体字的威克利夫《圣经》——那是我祖传下来的,这两样跟您换。”
  “黑体字的威克利夫《圣经》!”他喃喃他说。
  我走进卧室,拿来了钱和《圣经》。他翻阅着这本《圣经》,怀着一个真正的藏书家的热诚研究扉页上的文字。
  “这是笔好交易,”他说。
  使我奇怪的是,他竟没有讨价还价。只是到了后来,我才明白,在他走进我家时,就已经决定卖掉这本书了。他数也没数,就收起了钱。
  我们谈起了印度,谈起了奥克纳,谈起了一度统治过奥克纳的挪威贵族。那人告辞的时候,天已黑了。我再也没有看见过他,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我想把这本沙之书放在书架上威克利夫空出来的地方,但是最后我决定把它藏在那套残缺的《一千零一夜》后面。我上了床,却睡不着。凌晨三四点钟,我打开灯。我拿出这本奇书,翻阅它的书页。在有一页上,我看见刻印的一个面具。书页上角有个页码,我已经记不得具体数字了,它们已升到九次方去了。
  我不让人看见我的宝贝。在占有它的那种幸福之外,又加上了怕它被窃的恐惧,然后又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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