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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历程--36位中国当代学人自述-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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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北京师范学院委员会(印)
  1979.3。10。
  折腾了15年,在人生路途上跑了多余的一圈,此时总算告一段落,一切再从头开始。可惜的是不仅是我,有许许多多的人包括我们国家和民族都跑了许多冤枉路。


邵建 “走近”胡适先生(1)


  邵建, 南京晓庄学院中文系副教授。著有《文学与现代性批判》、《知识分子写作:世纪末的“新状态”》等。
  武岭突起于剡溪九曲之上,独立于四明群峰之表,作中流之砥柱,为万山所景仰……岭之上,古木参天,危崖矗立。其下有溪,流水潆洄,游鱼可数……隔溪之绿竹与岭上之苍松,倒影水心,澄澈皎洁,无异写真……
  这段话来自《武岭乐亭记》,它骈散交错,文字称美,是民国时代进入国文教材中的一篇。2003年8月下旬,为编《大学人文教程》,我随朋友们去了屯溪,其中的一项安排是去绩溪上庄拜访胡适故居。那是一个晴朗的上午,车在徽州山道中逶迤,灰白如带的山道,一边是岭一边是溪,便不由得产生了上述文字的幻视,尽管它写的是浙东。皖南与浙东,同样山水形胜,人杰地灵。对着窗外不断移动的秀水青山,一车人都在慨叹:难怪这里出了胡适!
  从胡适故居中出来,正逢一间学校放学,我随意问路边的小学生胡适是谁,一连两次,谁知都望着我摇头不语。是不知道、还是有什么隐讳?我不解。真不知上庄人是怎么看待这个前辈乡贤的,这个不是生于上庄却是从徽州山道走出去的人哪,原是20世纪中国文化的“先知”。
  不过,这个“先知”在20世纪的命运却是绕有意味的。
  胡适,1891年出生,1962去世,享年七十余。19岁时(1910)通过前清华的庚款考试,先后留学于美国的康乃尔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1917年完成哲学博士的考试,回国后因蔡元培邀请,任北京大学教授。回国前夕,一篇发表在《新青年》杂志上的《文学改良刍议》,使古老的中国发生了一场白话文运动,这是一次划时代的语言革命,以致我们今天通行的语体得拜那场运动之赐,胡适也由此奠定他在中国的影响。天下何人不识君,那个时代有个口头禅,居然是“我的朋友胡适之”。然而,20世纪下半叶,形势陡转,胡适的形象一落千丈。20世纪50年代,大陆中国发起轰轰烈烈的批胡运动。几十年后(2003年),海南出版社出版了堂皇九卷的《古史考》,其中前四卷就是那个时代(1949年…1980年)批胡运动的史料汇编。近三百万的大批判文字,集成了这厚厚的四卷大开本,它像小山一样堆在书桌上,我就像打量一个怪异的时代。
  就我本人而言,接触胡适很晚,在我读中学的20世纪70年代,是没有胡适书读的,如果偶然碰上,那肯定是在批判的材料中。但,尽管没读过胡适,胡适在我的心目中却是一个反面形象,记得“走狗”两个字庶几便是我脑海中对这个形象的最早勾勒。多年后,等到我自己系统地读胡时,胡适在中国的命运已经走过了一个大大的“之”字。文革结束后的20世纪80年代,大陆中国逐步对胡适重开评价,这是一个“去妖魔化”的过程。胡适作为一个研究对象,逐步从学术领域过渡到文化领域和思想领域。随着人们对胡适和胡适思想的深入,已经沉入历史背影中的胡适再度走向历史前台。以致一个我很尊敬的老人在他去世前这样语重心长:21世纪是胡适的世纪。
  当然,这里的“胡适”已不仅是他自己,而是某种精神的象征。问题是,今天,如果我们把“胡适”作为21世纪的文化选择,那么,由他所代表的精神坐标到底是什么呢?
  胡适一生和他的思想都相当丰富,有这样一篇写胡适的文章,内容没看,但题目却过目未忘:他什么都没有完成,但却开创了一切。这句话非常到位,庶几可以视作胡适的墓志铭。在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中国学术史、中国思想史、中国教育史以及20世纪历史本身都留下历史辙迹的胡适,他的丰富的精神遗产,放在今天,我以为有这样一点——这也是胡适身上最突出的一点——可以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枢要,那就是:“宽容”。
  什么是宽容?应该说在中国本土的传统中几乎找不到这样的精神资源。作为一种价值之光,20世纪以来,它主要是靠当年留学英美的那拨知识分子输入和奉持,而胡适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代表。在牛津、朗门或韦伯斯特等大辞典中,宽容通常解释为对不同于己的信仰、思想和行为的容忍和承认。美国一位宗教思想家甚至把它视为“一种和思想及行为与众不同者建立和维持共同体的品质和能力”。是的,社会作为一个异质共同体,组成它的人有不同的信仰、相异的文化背景,这就决定了他们的处世态度和对事物的看法无法一致。那么,这样一群人如何在社会中共存呢?如果我们不是强调彼此之间斗争的话,宽容就是构成社会和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培养自己的宽容意识和能力。
  然而,20世纪中国最匮乏的精神资源之一,就是宽容。20世纪是一个奉行“斗争哲学”的世纪,宽容则是这种哲学的反面,它由于被误认为是软弱、妥协和不彻底,因此,奉持这种价值的胡适自然也就成为那个时代的反面。胡适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一生为传播自由的理念尽心劳力。然而,他在他的晚年却以“容忍与自由”为题,连续作文两篇(其中一篇是讲演),强调的是同一个主旨“容忍”。他说: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会见我的母校康乃尔大学的史学大师布尔先生,那天谈话很多,有一句话我至今没有忘记: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容忍比自由更重要。胡适把这句话称之为“不可磨灭的格言”,进而申说:“有时我竟觉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这里的容忍,就是容忍异己。在胡适看来,“没有容忍‘异己’的雅量,就不会承认‘异己’的宗教信仰可以享自由”。当然胡适也清楚,真正做到容忍并不容易,“因为不容忍的态度是基于‘我的信念不会错’的心理习惯,所以容忍‘异己’是最难得,最不轻易养成的雅量。”
  在“容忍与自由”之后,胡适致信苏雪林。信中再度重复了一个至今尚未引起我们充分注意的词:“正义的火气”。胡适是很郑重地谈这个词的。在说过有关《红楼梦》的一大段问题后,胡适笔锋一转:“现在我可以谈谈‘正义的火气’。你若记得我前年发表的《容忍与自由》,就可以明白我所谓“正义的火气”是什么。‘正义的火气’就是自己认定我自己的主张是绝对的是,而一切与我不同的见解都是错的。一切专断,武断,不容忍,摧残异己,往往都是从‘正义的火气’出发的。” 为了说明这一点,胡适在“容忍与自由”中甚至举了自己年轻时的一个例子。年轻的胡适是一个无神论者,他痛恨迷信,因此,也痛恨在他看来是迷信之类的《西游》《封神》,认为它们是“惑世诬民”。在一篇文章中,胡适不惜借《礼记·王制》中的话表明自己的态度:“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亦即杀掉那些借鬼神以疑众的人。在这里,胡适是斩钉截铁的,因为他是在反迷信。反迷信还不对吗?这里正有着“明确的是非”,所以胡适不惮以“热烈的好恶”显示自己的决绝。此时,胡适方才十七岁。可是,十几年后,胡适在北大,北大的一些“卫道士”却要“杀”胡适了,理由也是《礼记·王制》中的话,所谓:“学非而博……以疑众,杀”。什么叫“学非而博”?此“非”即“是非”之非。既然,你所学的东西是不对的,且又以此惑众,那就该“杀”。这里,“明确的是非”和“热烈的好恶”也是一点都不含糊。于是,晚年的胡适把这己对人和人对己的两件事并作一类,说:无论“当年我要‘杀’人,后来人要‘杀’我,动机是一样的:都只因为动了点‘正义的火气’,就都失掉容忍的度量了。” 
  胡适在美国接受的是自由主义教育,自由主义和容忍有着内在的逻辑关联。在一个不宽容和反宽容的社会中,每个人的自由选择事实上是谈不上的。执于此,在新文化运动发端之初,年轻的胡适在推进它时始终能以宽容的态度面对文化论敌。长期以来,我们几乎是一面倒地歌颂新文化运动的伟大功绩,与此同时,我们可能忽略了它的一个致命的隐患:不宽容。这个不宽容体现在胡适的同道身上。或者说,胡适的“宽容”和他的同道的“不宽容”构成了新文化运动中的一个内在的裂痕,它最终导致了新文化运动团体的分裂。如果说这场运动已经形成了我们20世纪的文化传统,那么,今天我们倒真需要反问一下,这是一个怎样的传统?至少,由它的“不宽容”所导致的历史负面性,我们今天还缺乏到位的体认。


邵建 “走近”胡适先生(2)


  不妨以粗线条勾勒一下这个运动的轮廓。1917年1月,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发表后,陈独秀嫌改良不够,又做了篇态度更激烈也更极端的《文学革命论》。人在纽约的胡适看了后,心中不安,便致信陈独秀:
  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显然,胡适的态度是宽容的,也是恳切的。可是,陈独秀读了信,大不以为然,他给胡适回了封公开信,却如同一份宣言书:
  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于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陈胡间的一通书信,构成了新文化运动中同一阵营的不同文化对比。如果胡适的主张是对话和讨论,陈的态度则是“不容”和“一言堂”。这是“文化霸权”,也是“正义的火气”的自然流露。而陈唯一的理由就在于,白话的主张是“对”的、“是非甚明”的。陈独秀没有考虑到,所谓“对”和“是非甚明”都是一种“认为”,而“认为”常常是人各认为。当你认为“对”就不容讨论,哪怕即使“对”的是你,这样的逻辑也将导致文化专制——“对”的专制。
  在这种逻辑下,我们看到,北大教授钱玄同披挂上阵。他比陈独秀更进一步的是开始骂人了,在陈独秀《文学革命论》的当期,以“通信”为题,钱玄同写到:
  顷见五号《新青年》胡适之先生《文学刍议》,极为佩服。其斥骈文不通之句,及主张白话体文学说最精辟……具此识力,而言改良文艺,其结果必佳良无疑。惟选学妖孽、桐城谬种,见此又不知若何咒骂。
  紧接着,针对上述陈独秀“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钱接过话头:
  此等论调虽若过悍,然对于迂缪不化之选学妖孽与桐城谬种,实不能不以如此严厉面目加之。
  以为自己“对”,就不容别人“反对”,甚至还骂人。我们今天回看五四,有些东西实在可以看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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