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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内部交易对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予以抵销。
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格式与个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格式基本相同。所不同的只是在子公司存在少数股东的情况下,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用于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一般格式如表34一11。
根据上述合并工作底稿(表34一4)的合并金额,可编制该企业集团20×7年合并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表34一11。
表34- 10 企业:04
20×7年 单位:万元
项 目
P公司
S公司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
公积
盈余
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股本)
资本
公积
盈余
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4000
800
732
468
6000
2000
1500
0
0
35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4000
800
732
468
6000
2000
1500
0
0
3500
三、本年增减变动数(减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2680
2680
1000
1000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100
100
(四)利润分配
268
…1948
…1680
100
…700
…600
1.提取盈余公积
268
…268
0
100
…100
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680
…1680
…600
…600
四、本年年末余额
4000
800
1000
1200
7000
2000
1600
100
300
4000
表34-11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会合:04表
编制单位:P公司 20×7年度 单位:万元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
者权
益权
益合
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
者权
益权
益合
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
公积
减:库
存股
盈余
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其
他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
公积
减:库
存股
盈余
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其
他
一、上年年末金额
4 000
800
732
468
6 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720①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4 000
800
732
468
720
6 72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80
268
862
99
1 309
(一)净利润
2 810
199
3 009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80
20
100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0
20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80
80
3。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80
2 810
219
3 109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①720万元为20×7年1月1日;P公司购买S公司80%的股份时;按其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的少数股东权益的金额=(S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3500万元+S公司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增加额100万元)×20%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
者权
益权
益合
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
者权
益权
益合
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
公积
减:库
存股
盈余
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其
他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
公积
减:库
存股
盈余
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其
他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268
…1948
…120
…1800
1。 提取盈余公积
268
…268
0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68
…120
…18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4 000
880
1 000
1 330
819
8 029
根据上述合并工作底稿(表34—4)的合并金额,可编制该企业集团20╳7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表34—11
第六节 新旧比较与衔接
一、新旧比较
在合并报表准则发布之前,我国有关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规定主要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财会字〔l995〕1号)、《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财会二字1996)2号)、《关于资不抵债公司合并报表问题请示的复函》(财会函字〔1999〕10号)、《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财会〔2002〕18号)和《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03〕10号)等(以下统称原制度)。
合并报表准则与原制度规定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是在对《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完成的,新准则与原制度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调整了合并范围
原制度规定允许已关停并转的子公司、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小规模的子公司和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如银行、保险公司)不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之内。
合并报表准则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因素进行判断,如投资者的持股情况、投资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潜在表决权等,规定母公司应当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不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如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已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和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资单位,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原制度规定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小规模子公司和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如银行、保险公司)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营企业采用比例合并法进行合并。
新准则规定小规模的子公司、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原采用比例合并法的合营企业应当改用权益法核算。
(二)改变了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的列示
原制度规定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负债”类项目与“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之间单列一类反映;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之前列示。
合并报表新准则规定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在“所有者权益”类之下单独列示;少数股东损益作为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的组成部分单独列示。
(三)取消了“合并价差”项目
原制度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进行抵销,如有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合并价差”项目在长期投资项目中单独反映(贷方余额时以负数反映)。对于长期投资中内部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抵销时发生的差额,也应当作为合并价差处理。
合并报表新准则取消了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合并价差”项目,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大于其在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在“商誉”项目列示。内部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抵销时发生的差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或“财务费用”项目列示。
(四)资不抵债子公司超额亏损主要由母公司承担
原制度规定,资不抵债的子公司发生的亏损,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如果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投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承担的份额,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一般以长期股权投资减记至零为限。其未确认的被投资单位的亏损分担额,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可以在合并会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上增设“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同时,在利润表的“少数股东损益”项目下反映,这两个项目反映母公司未确认子公司的投资亏损额。
合并报表准则根据控制的要求,新准则规定子公司发生超额亏损应当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少数股东权益也应当承担相应份额的亏损;公司章程或协议没有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超额亏损应当由母公司承担,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列示。但是,该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应当全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