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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应作为一批。
在柱、墙的竖向钢筋连接中,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 3 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在梁、板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取 3 个接头做弯曲试验。
5。6。2 气压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接头处的轴线偏移 e 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 0。15 倍,且不得大于 4mm(图
5。6。2…a) ;当不同直径钢筋焊接时,应按较小钢筋直径计算;当大于上述规定值,
但在钢筋直径的 0。30 倍以下时,可加热矫正;当大于 0。30 倍时,应切除重焊;
2 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 3°;当大于规定值时,应重新加热矫正;
3 镦粗直径 dc 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 1。4 倍(图 5。6。2…b);当小于上述规定值
时,应重新加热镦粗;
4 镦粗长度lc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 1。0 倍,且凸起部分平缓圆滑(图 5。6。2…c) ;
当小于上述规定值时,应重新加热镦长。
5。7 预埋件钢筋 T 型接头
5。7。1 预埋件钢筋 T 型接头的外观检查,应从同一台班内完成的同一类型预埋件中
抽查 5%,且不得少于 10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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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当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以 300 件同类型预埋
件作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当不足
300 件时,亦应按一批计算。
应从每批预埋件中随机切取 3 个接头做拉伸试
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 200mm,钢板的长度和
宽度均应大于或等于 60mm(图 5。7。2)
5。7。3 预埋件钢筋手工电弧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
合下列要求:
1 角焊缝焊脚(k)应符合本规程第 4。4。8 条第 1 款
的规定;
2 焊缝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裂纹:
3 钢筋咬边深度不得超过 0。5mm ;
4 钢筋相对钢板的直角偏差不得大于 3°。
5。7。4 预埋件钢筋埋弧压力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不得小于 4mm;
2 钢筋咬边深度不得超过 0。5mm ;
3 钢板应无焊穿,根部应无凹陷现象;
4 钢筋相对钢板的直角偏差不得大于 3°。
5。7。5 预埋件外观检查结果,当有 3 个接头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全数进行检查,
并剔出不合格品。不合格接头经补焊后可提交二次验收。
5。7。6 预埋件钢筋 T 型接头拉伸试验结果,3 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HPB235 钢筋接头不得小于 350N/mm2 ;
2 HRB335 钢筋接头不得小于 470N/mm2 ;
3 HRB400 钢筋接头不得小于 550N/mm2。
当试验结果,3 个试件中有小于规定值时,应进行复验。
复验时,应再取 6 个试件。复验结果,其抗拉强度均达到上述要求时,应评定
该批接头为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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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焊工考试
6。0。1 经专业培训结业的学员,或具有独立焊接工作能力的焊工,方可参加钢筋焊
工考试。
6。0。2 焊工考试应由经市或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负责进行。
考试完毕,对考试合格的焊工应签发合格证。合格证的式样应符合本规程附录日的
规定。
6。0。3 钢筋焊工考试应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经理论知识考试
合格后的焊工,方可参加操作技能考试。
6。0。4 理论知识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钢筋的牌号、规格及性能;
2 焊机的使用和维护;
3 焊条、焊剂、氧气、乙炔、液化石油气的性能和选用;
4 焊前准备、技术要求、焊接接头和焊接制品的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
5 焊接工艺方法及其特点,焊接参数的选择;
6 焊接缺陷产生的原因及消除措施;
7 电工知识;
8 安全技术知识。
具体内容和要求应由各考试单位按焊工申报焊接方法对应出题。
6。0。5 焊工操作技能考试用的钢筋、焊条、焊剂、氧气、乙炔、液化石油气等,应
符合本规程有关规定,焊接设备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6。0。6 焊工操作技能考试评定标准应符合表 6。0。6 的规定;焊接方法、钢筋牌号及
直径、试件组合与组数,可由考试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焊接参数可由焊工自行
选择。
6。0。7 当剪切试验、拉伸试验结果,在一组试件中仅有 1 个试件未达到规定的要求
时,可补焊一组试件进行补试,但不得超过一次。试验要求应与初始试验相同。
6。0。8 持有合格证的焊工当在焊接生产中三个月内出现二批不合格品时,应取消其
合格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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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页
6。0。9 持有合格证的焊工,每两年应复试一次;当脱离焊接生产岗位半年以上,在
生产操作前应首先进行复试。复试可只进行操作技能考试。
6。0。10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应对上岗操作的焊工随机抽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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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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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B 钢筋焊工考试合格证
塑料证套 封面 塑料证套 封
钢筋焊工考试
合
格
证
硬纸 封 2 硬纸 封
钢筋 焊 简要说明
1。 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
焊 改。
工 2。 准许的操作范围限于考试的
考 焊接方法、钢筋的牌号及直径
试 范围之内。
合 3。 合格证的有效期为二年。
格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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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芯 第 1 页
姓名
性别 照
出生
年月 片
籍贯
工作
单位
合格证编号:
发证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证芯 第 2 页
理论知识考试:
操作技能考试:
钢筋牌号 剪切 弯曲
试样 拉伸
及直径 试验 试验
编号 试验(N/mm2)
(mm) (N) (90°)
考试委员会主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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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芯 第 3 页
复 试 签 证
日期 内容说明 负责人签字
注: 复试合格签证的有效期为二年。
证芯 第 4 页
焊接质量事故记录
日期 质量事故说明 检验员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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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规程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要求)”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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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welding and acceptance
of reinforcing steel bars
JGJ 18—2003
J 253—2003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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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2003
条 文 说 明
2003
第 2 页
前 言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经建设部 2003 年 3 月 27 日以第 128
号公告批准,业已发布。
原规程《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的主编单位是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
计院,参加单位是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构件研究所、铁道部大桥工
程局。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
原规程共 144 条;本规程为 125 条,其中,强制性条文 5 条,即:第 1。0。3、3。0。5、
4。1。3、5。1。7、5。1。8 条。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
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
标准胸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
见函寄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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