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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连襟们和朋友们看来,他是个对妻子娇宠无度的人,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他确实像他们认为的那样,爱妻成狂,但是他们都不知道的是,简一样在用她的方式骄纵着他,宠爱着他。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被一个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妻子像孩子一样娇惯。她从来没有说过,但是却总在鼓励他,活得更加任性,更加自我。她购置各色服饰打扮他,烹制他喜爱的美食,分享他的各种爱好,也鼓励他尝试新事物。简是他的妻子,他的朋友,他的姐姐,他的母亲,当然,有时也像是他的女儿。
每当布兰登觉得,他要被年轻的妻子宠坏了时,简总喜欢说:“我希望把你过去不曾享受到的纵容都补偿给你。”“我喜欢你像个任性的男孩子一样,撒娇,发脾气,做自己想做的事。”“或许加上上辈子,我比你还要大呢,所以我应该是姐姐。”“别把自己绷得太紧,亲爱的,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享受生活。”
其实,这些也是他想对简说的。但是他拙嘴笨舌,并不善于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不过,他很明显的感觉到了,简在改变,在他的面前慢慢地敞开自己,放松自己。她不再像以前一样克制、压抑自己的情绪,喜欢和不喜欢的,她都会直白地表示出来。她也不会像刚结婚时那样,有什么事情都自己决定和实行,最后才想起来通知他,她会和他商量,让他同意,要求他参与。
这二十几年来,他每时每刻都觉得很快乐,是的,没有什么比和一个爱你,懂你,珍视你的人生活在一起更幸福的了。
大概是因为之前的维克汉姆事件,或者还因为简出色的眼光和冷静的头脑,他的连襟们多少有些惧怕他的妻子。就算是一向被简称为冰山的达西,在简的面前也常常不自然。布兰登觉得,他们看他的眼神时常都带着崇拜,或是幸灾乐祸。
其实,简真的是他见过的最宽容,最善良的女性,没有之一。她也胆小,也会怕黑,也有任性、懦弱、犹豫不决的时候,但是她还是他心目中最完美的妻子,是他最爱的女人。
得知维克汉姆的死讯后,她会半夜做恶梦惊醒,她会自嘲的说,这就是做亏心事的代价。但是,同样简告诉他,她不后悔,再来一次她也会这么做。就像布兰登上校用手中的枪扞卫帝国的利益一样,她会做一切去保护她爱的人。她勇敢、独立的让他心疼。从那一天起,他就发誓,他会为她做一切她想要做的事,无论是否违背他的行为准则和底线。
她的善良不在于某个人,而是一种大爱。她是最慈悲的女保护人,她在他们的农场设立学校,教愿意读书的人读书,还教授他们医疗常识,各种致富的办法。
后来,她又在伦敦、曼彻斯特和伯明翰三地开办了母婴救济院和贫民女子学校,专门帮助贫苦无依的女性和孩子。
曾经有很多人追捧她,但是她却自嘲地说:“我以前一直以为,我是生活在爱情小说里的,直到见到那些炼狱之景后,才知道我生活在现实中。我是个自私的人,做不了南丁格尔,只能出点钱了。我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因为实在无法无动于衷,只是求个心安罢了。如果我没有现在的财富和地位,我大概也只能装不知道了。”
布兰登不知道南丁格尔是谁,但是他知道他的简是一个天使。不过这个被他捕获的天使,以前大概是不生活在人间,所以她有许多和一般人不一样的小怪癖,或者也可以叫小秘密。
比如说,简的审美观很特别,她还特别喜欢黑发黑眼的人。尤其是布兰登家那几户从清国来的茶农,她对她们总是比对别的佃户更和善、更关心。最开始布兰登以为简是为了练习中文,或是因为这些茶农是技术人员,所以多加照顾也情有可原。但是,后来简开始称赞茶农家的小姑娘、小伙子很漂亮。他实在看不出那个黄皮肤,矮个子,又唯唯诺诺的家伙有哪点好看。不过自此之后,他每次看见到连襟达西的黑头发都觉得非常碍眼倒是真的。
简非常迷恋清国的文化,她说着一口好官话,这是布兰登家几个茶农学会英语后告诉他的。所以,当他带简去印度旅行时,特别提出带她去清国看看,可是简想了好几天,还是拒绝了。她说:还是留点念想吧。好吧,什么念想,她压根不告诉他,为此布兰登抓狂了好几天。
还比如说,她要建茶园,她梦见铁矿,她在科威特买了很多有黑油渗出的土地,并且要他们的儿子发誓,必须传给后代,在一百五十年内不得出售……
好吧,他并不介意简有任何古怪,这些小怪癖反而让她显得神秘、可爱。不过昨晚的事,他就有些郁闷了。
简在念叨几个妹妹时,忽然感慨,是不是因为她的恋老癖影响了几个妹妹,所以,所有的班纳特姐妹都嫁给了老男人。他比简大13岁,达西比丽兹大9岁,爱德华兹比玛丽大10岁,菲茨威廉比凯蒂大14岁,宾利比莉迪亚大10岁。“天哪,全是老男人!而且每一个和最初设想的都不一样。”
最后那句话让布兰登伯爵昨天翻来覆去好久才睡着,今天又很早就起来了。这些年,他一直为年龄苦恼,可是当他和简谈论这个问题时,他的魔女太太从来不会安慰他,她不止一次说:“克里斯,你要好好锻炼身体,好好活,一定要在我后面死,不然等你先去了,我耐不住寂寞,再找个小白脸怎么办?你知道的,咱们家不差钱,我就是七老八十也找得到美男的。”
好吧,她知道他是鼓励他,他知道他的简一定不会给他戴绿帽子的。不过他确实要好好保重身体,不为了别的,只为了简说过,最幸福的是死在爱人的怀里,死在他依然爱你的时候。生离死别,太苦了,那年,在曼彻斯特,他差点就感受到,他想内心那么胆小、柔软的简一定是受不了的,他不能死在她的前面,让她承受这种痛苦。所以,今天他才没有纵马狂奔回家,因为他觉得醉意一直没消。
转过弯去,布兰登上校看到了家里的马车,车夫停下车来,向他行礼。“是夫人让我来接老爷的,她怕老爷吃了酒,骑马不安全。”
布兰登伯爵心头熨帖极了。高高兴地上了马车。
马车向布兰登家驰去,布兰登伯爵从随身携带的皮包里掏出几封信件,这是他去港口顺便取回来的。他先拆开一封来自巴顿的,让他猜猜看,约翰这回又抱怨了些什么。
当年威乐比先生在伦敦屡战屡败,还败坏了名声,没找到有钱的太太,反而还欠了一屁股债。他只好又回去哀求艾伦汉的史密斯太太,不知道他使了什么招数,最后还是得到了谅解。后来,他又和玛丽安走到了一起,在布兰登和简结婚的那年他们也成了亲,就在艾伦汉,陪伴着他们的资助人居住。
按约翰的话,最开始他们过得也很开心,他们两个人都性格活泼热情,经常办一些舞会,宴会,或者一起出去兜风、打猎。可是,史密斯太太体弱多病,喜爱安静,这样的热闹,实在不是她能消受得了的。威乐比只好带着玛丽安回到了自己在萨默塞特郡的小庄园。
只是,威乐比的收入,连他自己单身时花天酒地都不够,跟何况是两个出手大方,不擅经济的人。所以,两个人还是经常回艾伦汉奉承史密斯太太,就连达什伍德夫人也经常去讨好这位老夫人。
后来玛丽安接连怀孕,生了三个女儿,一个儿子,他们的情况更糟。威乐比夫妇的经济状况虽比费拉兹夫妇要强不少,但是两人都不擅长管理和节俭,尤其是威乐比,结婚后,还是热衷交际,每年都会去伦敦两、三个月,好像还和几个女人传出过桃色新闻,花销一直不小。
艾伦汉的老太太身体虽差,但是却颤颤巍巍地又活了足足二十多年。威乐比夫人性格多少有些骄纵,期间也和史密斯太太产生过不止一次龌龊,但是,最后,不知道是丈夫示意,还是自己屈从于现实,只能一次又一次上门道歉,献媚讨好。
后来老太太身体愈发虚弱,终于允许威乐比夫妇搬了回来住。不过据约翰说,是因为威乐比先生欠债太多,不得不把自己的小庄园拍卖抵债,他们只能来艾伦汉居住了。
威乐比夫妇消停了一阵子,等到老太太去世,艾伦汉又热闹起来。他们经常在家举行舞会,因为住得近,又是亲戚,巴顿庄园的主人也去过几次。可是就是这几次,让约翰的大儿子爱上了威乐比19岁的三女儿。米德尔顿太太宁死都不肯同意,约翰心里也觉得膈应。
家里闹得不可开交,谁都没有注意到,约翰的二儿子和威乐比的22岁的大女儿也陷入情网了。直到来串门的米格太太向约翰夫妇询问,什么时候喝喜酒,夫妻俩才知道,原来二儿子已经和威乐比小姐好了两个月了。
这样一来,本来已经认命的大儿子又闹腾起来,为什么弟弟能娶威乐比小姐,而自己不成,总之,是乱七八糟。简把这称为达什伍德的魅力,不过叫布兰登说,是达什伍德的诅咒才是,谁碰谁倒霉,现在约翰知道厉害了。
当初,布兰登找爱德华兹帮忙,给费拉兹先生换了一个新教区,收入也是一年200镑,但是离多赛特郡足够远。为此,他和费拉兹先生开诚布公的谈了谈,结果很幸运,达什伍德一家再也不感谢他了。
达什伍德太太本来准备带着两个女儿,和大女儿女婿一起换个地方重新开始。可是威乐比先生和玛丽安的复合和结婚又让她打消了主意。她就这么一直在巴顿住了下来。
后来,有一阵子,威乐比夫妇闹得实在不像样,她也去大女婿的教区住过一段时间,并且在那里给小女儿找了个女婿。但是最终还是回到了巴顿,听说可能是经济问题。
不知道为什么,费拉兹夫妇也回家道了几趟歉,但是一直得不到费拉兹太太的谅解,尤其是埃莉诺更是不得婆婆的欢心。时间久了,她自尊心强,没有玛丽安能屈能伸,所以一直没能重新得到资助。现在,又有了几个孩子,似乎很是拮据。
信上,约翰说想来拜访自己,让孩子和三位美丽的威乐比家的小姐分开一段时间才好。约翰的语气很是抑郁,再也没了以前的欢快,让布兰登叹了口气。回去就写信邀请他们来过圣诞节吧,再邀他们一起住到明年三、四月份,这样总会好一些。不过布兰登转念一想,家里儿子女儿也到了婚嫁之龄,约翰的儿子虽然继承了他的好相貌,但是没眼光,脑子也这么傻,怎么也要让孩子小心点,可不能看上那俩小子。
想到家里的孩子,布兰登又露出了一个古怪的笑容。他有四个又可爱,又让人头疼的孩子。前三个长得都很像他,大儿子倒没什么,还因为这个原因,很受他母亲的喜爱。可是两个女儿没有一个像简的,他实在不觉得自己的相貌宜男宜女。
每当想到这一点,他就觉得对不起两个女儿,想要加倍地对她们好。当然他们全家本来就重女轻男。不过简一点也不担心,她说两个孩子性格都像她,聪明、理智,又有大笔的嫁妆,完全不用担心,实在不行就离婚单过。听到这个,他心里郁闷的不行,难道简当初嫁给他时也有这种想法。所以他当天晚上和布兰登夫人好好谈了谈心,只是谈的有些晚,以至于她没起得来吃第二天的早饭。
唯一像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