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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觉得安全些。
班纳特先生发现了女儿的不对劲,伸手把女儿从妻子怀里又抱了过来,压着嗓子抱怨道:“你别这么大声,你吓到简了。别总想些有的没有的,那里每天有多少人去呢,从没听说过谁中邪。”说完他顿了顿,又拍了拍女儿说道:“不怕,不怕,宝贝,你昨天不是还想早点回家的吗?今天这是怎么了?”
孟瑾听到他的问话,整个人都僵硬了起来。她自然想留下来找到办法回现代去,可是她现在只是一个小豆丁,完全没有自主权。如果她大一点,或许可以鼓起勇气偷偷留下,可是现在她又能怎么办呢。她年纪小,又没有一分钱,离开这夫妇两人连自己活下来都成问题,更别提住在宾馆里找回家的方法了。而且或许她在这个屋子里再睡一晚又回去了,或许睡一辈子都不一定……
哦,不,她不能这么想。她一定要回去,她不能让爸爸妈妈老无所依,白发人送黑发人,中国的父母一辈子活的就是个孩子,要是失去她,他们一定会疯的。
她要回去,她也一定能回去。她不敢想两个空间的时间差,她只是坚定地想,哪怕十年、二十年她也一定要回去,回真正的家,去见真正的爸爸妈妈!!
想到这里,孟瑾犹豫着对班纳特先生说道:“您不是还想再住两天吗?”
说完这一句,她就不知道在说什么好了。但是似乎天底下的所有父母都会脑补,尤其是对着他们年幼、可爱的孩子的时候。
班纳特先生听了她的话很高兴,他一扫愁容,呵呵的笑着,说道:“哦,亲爱的,没关系,我以前就来过这里,这次只是想带你们和你妈妈来看看。既然你不喜欢,我们就早点回去吧。好了,露西,快点收拾好东西,米歇尔太太,你来给简整理一下,我们回家了。”
米歇尔太太把孟瑾接了过去,先把她放在一个金丝绒面的大方凳上,然后叫宾馆的女仆打了水给她洗了脸,重新梳了头,把衣服整理了一下,然后抱着她和班纳特夫妇一起下楼去了。
走出房间的门,孟瑾立刻转过身去,她从米歇尔太太的肩上望去,死死的盯着那个房门,她要牢牢地记住这间屋子,她还会再回来的,一定会的。
米歇尔太太把她直接抱上了马车。丽兹和另一个年长的女仆坐在车上。
一见她上来,小姑娘就扑了过来,问道:“简,你怎么了,我等了好久,你把什么丢了?”
孟瑾摸了摸她的头,说:“没什么,我记错了。”
小姑娘大约太小,还不会刨根问底,见她不多说话,就又回去和女仆叽叽喳喳说些她不大听得懂的童言童语。
片刻之后,班纳特太太也上了车。
又过了一会儿,班纳特先生过来看了一下,说道:“姑娘们,坐好了,我们要出发了。”然后他和一个男仆骑上马,率先走了。
马车动了起来,孟瑾扑到窗口,努力仰起头去看旅馆的名字。旅馆的名字似乎是用大大的花体字写的,而马车停得离门口太近,她只能看到小半个招牌,她还没猜出店名,马车就越行越远了。
孟瑾无力地坐在座位上,对旁边班纳特太太的问话充耳不闻,只是静静地看着窗外的风景。果然转过弯,她看见了昨天才参观过的那个修道院。
感谢上帝,还是巴斯,还是她住的那个旅馆。
在马车的颠簸中,孟瑾胡思乱想着。
一会儿她暗自庆幸,幸好在不同的时空,她穿越过来的房子都是旅店,要不然她怎么找寻回家的路呢。
一会儿她又不住地抱怨,如果不是小舅舅非要定这家更贵的宾馆,她是不是就不用穿过来了呢,如果按照她的打算订那家便宜的,或许在这个年代不是旅店,她就不会穿到一个小孩的身上了。
一会儿她又想着,她现代的身体怎么办呢,是这个叫简的小孩子穿过去了吗?小舅舅发现她的异常了吗?在还国内的父母现在知道了吗?他们该多么难过啊!早知道她就不该接受小舅舅的邀请来英国旅游了……
大约这具身体还是太小,想着想着孟瑾的意识就开始模糊起来,朦胧中她咬紧牙关狠狠得念着,不管多久我一定要找到回去的路,一定要去见爸爸妈妈。
可是要是身体不在了怎么办?没关系,就算她变成洋婆子爸爸妈妈也不会不认她的。她又开始暗暗琢磨着只有父女俩或母女俩才知道的小秘密,想用做将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想着想着不知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很悲催,用手机改了错字,一保存就通篇变成了乱码,还以为电脑版会没事呢。早晨看到晋江的通知,怀疑文章中有不合适的段落,锁文了,大受打击,不得不重新校了一遍错别字,话说我怎么会有这么多错别字呢,昨天边打就边改来着呢。
☆、前世今生
或许是在路上睡觉受了凉,或许是现代的灵魂适应不了这副古代的小身板,我们的孟瑾,也就是现在的班纳特大小姐生病了。
烧得迷迷糊的她,并不知道班纳特家是如何鸡飞狗跳的,只是觉得房间里有很多人进进出出,有人给她额头上放冷毛巾的,有人拿针扎她的手指,有人尖叫,有人哭哭啼啼……她也想大叫,想把人都赶出去好好地睡一觉,可是都提不起一丝力气,只能任由别人折腾。偶尔清醒时她还会苦中作乐的在心里祈祷,要是能这么病回去就好了,或许她死了就能回去了也说不定。
不过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总是那么残酷。也有可能因为她是个无神论的异教徒,她的祈祷在这片明显应该归上帝管辖的区域压根没得到任何回应。在苦苦挣扎了一二十天后,孟瑾终于好了些,又躺了十来天之后,她也能自己爬起来了。
而且令她自己都惊讶的是,在这次前所未有的病痛折磨下,她那因为穿越而造成的心灵苦闷也消散了不少。她现在甚至还能半躺在床上傻乎乎地胡思乱想:“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好吧,后面的她记不得了。你不能指望一个已经28岁,工作了六年的老女人,还能清楚地记得中学学的古文不是吗。她是个老师不假,可是她大学学的是英语,毕业了也是在大专教英语,又不是语文老师,也不能要求太多了是吧。
这些天,从女管家和女仆们的交谈中,还有她那个咋咋呼呼的现任母亲的唠叨中,她还是获得了不少的有用信息。昨天她又趁着主管她的,叫做米歇尔太太的育婴女仆不在时,和那个叫露西的杂役小女仆套了半天话,终于对她所在的这个世界有了一点点了解。
当然,这个人选她也是挑选了一番的。大前天她就从女仆的谈话中听说到,她在巴斯曾经见过的那个小女仆——露西的母亲刚生下她的小妹妹,可是因为生病没有奶水喂养。为此,当天晚上她特意当着父母的面,从自己床头那个漂亮的木质小匣子中摸出来了一枚金币送给了露西,告诉她给她妹妹买些牛奶喝。她的新父母和所有仆人都大大称赞了她的慷慨善良,新爸爸尤其高兴,还表示要每天给露西的小妹妹提供一磅牛奶。听着他们叽叽喳喳的吵个没完,天知道她有多么心塞,那可是金的啊!这群外国人夸张的表达方式让她的头和心都更疼了。她为什么在以前读书时会觉得英国人都高雅含蓄呢,她得多么瞎啊!!
好吧好吧,吐糟时间结束,孟瑾决定想些现在最要紧的事。那枚金币显然起了重要的作用,露西现在对她感恩戴德,昨天的谈话也非常顺利,她几乎把这个小姑娘知道的重要信息榨了个干净。当然小姑娘的年纪也是个重要因素,她并不是孟瑾以为的16、7岁,露西其实还不到14岁,刚当上女仆半年多,因为从小就力气大,老实听话,一家祖祖辈辈又都是班纳特家的佃户,才被老爷选中当童仆的(这也值得骄傲吗——孟瑾想)。一个自小在村子里长大的小姑娘知道的并不多,但是对现在的孟瑾却是足够了。
从露西的话中她得知,她穿越的是1802年的英国。孟瑾本人现在叫做简?班纳特,才三岁多。父亲是附近最大的地主,年收入2000镑(真不明白老外怎么把收入弄得人尽皆知,太不低调了——来自现代的灵魂忍不住吐糟)。她们现在住的村子叫做朗博恩,大部分的土地都属于他们家,这里位置非常好,离镇上就一英里(这有什么好的,不还是乡下),而且距离伦敦不远,大约是20多英里(这个还算不错吧,好歹进城方便,上次坐马车,快把她的小骨头颠碎了)。
她的新妈是个律师的女儿,有份不错的嫁妆,长得又很漂亮,所以才成功高攀了她的大地主老爹,成了体面的绅士太太。她还有个姨妈住在旁边的镇上,没有班纳特太太漂亮,就只嫁给了她外公的秘书,现在她的姨夫继承了老丈人的衣钵,当了律师。她还有个小舅舅,不愿意当律师,跑去了伦敦当商人,让她的外公很是不满。
她的妹妹叫做伊丽莎白,两岁多了,只比她小一岁零几天,两个孩子生日也是同一个月的。另外她的新妈妈这两天才被发现又怀孕了,这将是他们家的第三个孩子,老爷非常渴望有个男继承人。(不过大约他又要失望了)
汇总起来的信息让孟瑾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尤其是今天早晨,她从在这个家里工作了几十年的女管家那里得知,她家确实有一个姓柯林斯的亲戚后,这种不祥的预感更加强烈。
虽然她还是对母亲的肚子充满期待,希望穿越大神给这个被女主光环笼罩的家庭来个奇迹。但是事实上,从穿越的那刻起,她就总觉得这个世界对她充满了森森恶意。所以现在背《孟子》是很有必要的。
她不知道上天打算降下什么大任给她,但是她确实在穿越的第一个月里就已经苦心志,劳筋骨了,并且已经清楚地预见到了她的未来,在被娇生惯养多年后,变成一个只有1000英镑嫁妆的穷光蛋,每年只有40英镑的收入,真正的将要体会“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了。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她读过多遍,还看了电视、电影,但是时隔太久,她并不确定这份嫁妆是否能直接给她。因为她清楚地记得,教她们英美文学的女老师曾经说过,这时候的女性好像压根没有私产,和中国古代差不多,只能从父亲手中转到丈夫手中。而且自她结婚之日起,就被消除了户口,变成了黑户。她的嫁妆只能由丈夫打理,很多都是投到了丈夫的产业里,赚了不一定有她的份,亏了也没处去问人要。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方法,好像是签订婚前协议,女性的嫁妆被托管,每年拿到4%或5%的利息。她和四个妹妹每人的1000英镑,是哪种形式,她并不确定。据她现在猜测,说不定大多数是来自她母亲那4000英镑的嫁妆,如果那样的话,她们是压根拿不到手的,只能作为母亲去世后的遗产留给她们。
孟瑾简直不知道这对夫妻是怎么过日子的,每年2000镑的收入还有4000镑妻子的嫁妆,在二十年后,只能给孩子总共5000镑嫁妆,还是作为遗产。来自现代的米虫姑娘真想给这个世界跪了!
至于富有的美少年宾利先生孟瑾其实也考虑过。但是她实在无法确定,是否能在未来的20年里,克服自己彪悍的女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