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望向她,心想除非是聋子,否则怎会听不到?
她眼中茫然的神色理会甚,呐呐地道:“我什么也听不到。”
我呆了一呆,接着手足冰冷起来。
刚好快餐店的老板娘经过台边,我一把抓着她的手臂,问道:“你播的是什么音乐?”
老板娘愕然抬头,望向装在屋顶其中两角的扬声器,悻然道:“播什么音乐?
那对扬声器坏了足有十天,保养的混蛋还没派人来修理呢。”
我骇然松手。
快餐店忽地陷入一片死寂里,什么声音也没有,琴音顿止下来。
莎若雅的呼唤声像在九天之外的远处传来道:“喂!喂!你怎么了?”
我望向她。
她脸上露出强烈的焦虑,对我这个陌生人毫无保留地献出她的关心。
我脑海里一片空白。
难道我因杀人过多,陷入神经分裂的边缘,产生了听觉的幻象,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
还是因为那古老大屋阁楼的三脚琴?
它优美的造型,奇异的木质,蓦地填满我的神经,挥之不去。
一对纤弱的手紧握我双臂。
这才发觉莎若雅已站起身来,来到我背后,抓着我双臂,红唇凑到我耳边关切地道:“你怎样了?要不要我唤医生?”
我的脸色定是非常难看。
强提精神,霍然立起,近乎粗暴地从她的怀里挣扎起来。
快餐店内所有人的眼光都集中在我身上,但却没有人作声,我高大健硕的体格使他们均怕惹祸上身。
莎若雅像受惊的小鸟退到一旁。
我毫不怜惜地冷冷望向她,从袋里抽出两张钞票,掷在台上,大步往店外走去。
莎若雅从背后追上来道:“我还未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回头毫无表情地道:“你我中偿过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人,明白吗?小姐?”
她脸色转白,无力地向后退了两步,令我想起父亲离开母亲后,她连续数天呆坐在窗前的模样。
我的心抽搐了一下。
泪水从她眼眶涌出来,在流下她雪白幼嫩的脸颊前,她已转身急奔,直至她的身形消失在转角处,我才记起怎可以为这少女浪费精神时间,忙也迈向归程。
我本来需要和我其中一个联络人兼线眼通一个电话,到超级市场买齐足够的用品良粮,但现在我已失去那份心情。
第三章 巧遇青思
没有事比对付那可恶的琴更重要。
我记起屋外花园的杂物屋有柄大斧头,看它怎样应付被斧头劈成碎片的命运,我不信那是它奏一曲什么萧邦月光曲便可以化解的事。
我不怕任何神鬼精灵,本人一生便是在神鬼狞视和诅咒下长大的,若非我遇到除母亲外最尊敬的洛马叔叔,我只是个流落街头的乞丐。
十五岁那处,洛马叔叔搬到隔邻精致的平房里,他每次见到我时,总深深地望着我,使我很不自然,从未见过有人的眼神像他的那样有穿透性,便若X光般令你无所遁形。
在他被杀前的一年,他向我剖白说:第一眼看到我时,便给我顽强不屈的眼睛吸引,使他立心要将我培养做他的继承人,成为第二代隐身人,一个专为付得起钱而杀人的杀手。
隐身人只有一个原则,就是只杀该杀的人,专杀逍遥于法网之外的凶徒,就像那杀死我母亲的凶手。
我第一次踏进洛马叔叔的屋内时,最令我感动的是他放了上千枝枪械的枪房和堆满了十多个书架的书籍杂志的书房。
他向我道:“孩子,知识和武器是这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主持公道无可替代的两件法宝,你不能有片刻忘记。”
我记得当时天真地问他道:“凶徒是该杀的,但为何要别人付得起钱才杀人?”
洛马叔叔仰望窗外狂风雨打下的树木,眼中射出前所未有的忧伤神色,直到今天我还不知道他为何有那种神情,只怕是他遭遇的凄惨,一点不下于我。
他看着我的眼睛道:“孩子!这是个物物交换的社会,我们出卖杀人的技能,别人亦必须有金钱的回报;而我们只取所需,其他的便捐给慈善组织,这不是很好吗?”
古老大屋已然在望。
我不明白这几天为何总回忆起那些陈年旧事,难道我冷硬的心已软化下来?我记起了昨晚曾流过泪。
我走进花园里,拿起了斧头,笔直往阁楼走上去。
怒火在我心中燃烧着。
管你是什么怪物,但我定不会将你放过。
洛马步步第一次教我开枪时,曾这样说:“当你扳掣前,你的心必须静若止水,一点波动也没有,你就像一块冰冷的石,不能容许有丝毫恐惧、怜惜,当子弹穿过对方身体时,你要仔细察看做成的伤害,是否应多补一枪,这是一个伟大杀手必具的条件。”
可惜在对付这似乎是一件死物的古老大琴时,我却无法遵循他的训诲,尽管在真正杀人时,我和他同样地狠、准、快、冷。
我用脚踢开仍是虚掩的阁楼门,踏水斜往上伸的楼梯。
脚下发出“嘎嘎”响叫。
我无由地紧张起来,握着斧柄的手虽不至于颤抖,却在渗汗,这是我从来未有过的情况。
三角琴平静地像人般立在阁楼的正中,阳光从封窗的板隙和破洞处透进来,在阁楼里形成美丽的光影图案,琴身在阳光下金光闪烁,充盈着生命的感觉。
我是不会被吓倒的,就像我要杀一个人,连上帝也不可以阻止那必然的发生。
可是这表面看去丝毫不懂反抗的琴,本身却像具有一种令我不敢冒犯的奇异力量。
我强迫自己一步一步地向它接近。
它在阳光下看来比任何一刻更庄严和有自尊。
浑体的金点在琴身浮动闪烁。
我用尽方法也不能克服认为它是有意志的生命那可笑的想法。
斧头逐渐提起。
四尺。
它就在四尺之外。
我狂吼一声,举至高处的重斧猛劈而下,身子同时俯前,用尽了全身的力量。
不是它便是我,再不能忍受它对我玩弄的把戏。
这样下去我只会变成个软心肠的呆子,只懂回忆和哭泣,只懂缅怀已成往昔的苦难。
洛马叔叔曾语重心长地道:“作为杀手来说,只有现在这一刻才是真实的,过去和将来都只是一种必须抛弃的负担。”
斧锋闪电般往琴身劈去。
“叮叮咚咚!”
琴音蓦起,刺进耳里。
我全身一震,一扭腰,已没有回势的手一抽一移,斧锋在琴身上掠过,移离琴身后,“呼”一声脱手飞出。
“轰!”
整面墙壁晃动起来,尘屑沙石飞扬,斧头深嵌墙里。
掩盖着的琴悠然自得地弹奏着,骄傲而自负,又是那样地温柔。
我急速地喘着气,骇然看着它。
我本已预算它会奏出琴音,也决定无论它弹什么,也绝不放过它,但想不到它弹的下在是母亲最爱弹的那首萧邦的小调,轻重缓急的神韵一如发自我至爱的可怜母亲。
琴音是如许的温柔。
母亲弹琴时,我总是躺在她身后的沙发,将脸埋在软枕上,融浑在像月色般跳动的琴音里。
母亲对音乐有着宗教般的虔诚。
音乐对我来说却是爱触摸,由母亲深处流出来的爱抚。
我无力地坐在琴凳上。
我不敢打开琴盖,因为我不知自己能否忍受看到琴键自动弹奏的可怕情形。
母亲!是否你回来了,探望我孤独的儿子?
我忘记了一切,忘记了自己是名震国际的杀手“隐身人”,忘记了今次到这里来是要暗杀恶名昭著的纳帝。
只有琴音。
不知多久后,琴音停了下来。
我还是那样地呆坐着,心中充满感怀。
傍晚时,我又往镇上跑,这次我买齐了生活的必需品,同时打了个电话。
电话是给我的线眼兼联络人“老积克”,一个狡猾但非常有办法的黑道老手,他是洛马叔叔认为可以信赖的五个人之一。
老积克一听到我的声音便紧张地叫起来道:“噢!你在哪里?”
我沉声道:“你知我是不会说的。”隐身人的习惯是从不透露自己的行踪,也不透露杀人的方式、时间、地点。
老积克道:“付线的客很不满纳旁仍然活着,我提供他的行踪路线证实全部准确,为何你还不下手?”
我淡淡道:“何时下手是由我决定,而不是你,明白吗?老积克。”
老积克嗫嚅道:“当然!当然!”
我道:“纳帝和横渡连耶的关系你为何不告诉我?”
老积克呆了呆,叫道:“什么?”
我冷冷道:“不要告诉我,以消息灵通见称的老积克,竟然会不知道此事?”
那边一阵沉默,接着是老积克凝重的声音道:“少爷!恐怕老积克为你服务的时间已到了终结。”
我心里一软。
洛马叔叔死后,我第一次以隐身人的继承者身份和老积克接触时,他曾称我为“少爷”,以后便再没有用这称谓,只以各式各样的暗语作招呼。这时他再尊称我为“少爷”,勾起了我一连串的回忆。老积克就像一个忠诚的老仆,鞠躬尽瘁地为两代隐身人服务,我又何忍深责,甚至再追问下去也似是大大的不敬。
但洛马叔叔曾三番四次地说:“不要相信任何人,无论那人看来如何忠诚,人类天生出来便是自私的。在极端的手段下,我可令任何人出卖他的父母。”
但我的心确是软了,是否那古怪的琴在作崇。
我沉吟片晌道:“刚才的话便当我没有说,你告诉客户十天之内必有结果。”
老积克道:“多谢你!”
他多谢我是有理由的,成为隐身人的联络人便等如签了张无形的全约,是不能反悔的终身全约,只有死亡才能终结。
当然联络人可享有用之不尽的报酬,但却不能在任何情形下退出。
假设老积克不为我服务,他便要用尽一切方法躲避我的追杀,那是没有可能的事,因为隐身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杀手,掌握着比任何情报局更精密的情报网。
我将电话挂断。
纳帝将于三天内到达此地,那也是他毙命的时候,但我却告诉老积克是十天之内。
不让人知道行事日期,是隐身人的惯例。
今次的客户详细提供了纳帝几个可能出现的地点,但我一个也没有用,隐身人只会用自己得回来的情报,何况那些情报都有问题。
洛马叔叔常说:所有穷凶极恶之徒,都怕别人的报复。所以千方百计隐蔽行藏,包括发放假消息、装陷阱。但在一些微不足道的琐事上,却往往露出狐狸尾巴。
像今次那样,我只凭纳帝和尊尼约曼的紧密关系,不查纳帝,反而无孔不入地调查尊尼约曼近期的行藏,发觉他将连续两天在俱乐部内宴请客人。
而最奇妙的是菜单都是大同小异,里面都有纳帝最喜爱的三种菜式──法国蜗牛和从澳洲运来的龙虾和生蚝。
没有人会喜欢连续两天每餐都吃同样东西。
除了纳帝。
这是他的饮食习惯,我费了五十万美元收买曾为纳帝起居的女仆,连他内衣裤的号码和颜色也知道。
他又怎能飞越我的指撑。
所以明天纳帝来的机会相当高。
他到来的一天,便是他毙命的那天。
今晚我将会非常忙碌,安排逃走的方式、路线和杀人同样重要。
我捧着一大包日用品,漫步回去。
太阳西下,红光万道,远近的平房都反映着夕阳的余晖,有种哀艳凄凉的味道。
我并不是欢喜步行,而是我蓄意地不用车,使对方更不起怀疑之心。
没有车一个人能逃到哪里去?
况且我这“作家”为自己制造了反物质、反文明的形象,不用车亦非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