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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我的耳朵,我仍能听见你,
没有脚,我能够走到你身旁,
没有嘴,我还是能祈求你。
折断我的双臂,我仍能拥抱你——
用我的心,像手一样。
钳住我的心,我的脑子不会停息,
你放火烧我的脑子,
我仍将托举你,用我的血液。
若非情热到极限,向来以冷静平和著称的里尔克是写不出这样灼人胸臆的诗句的。这深度的迷恋打开了莎乐美心灵中久已扃闭的那扇门,促成了她身上母爱的觉醒。这种感觉简直太新奇了,太美好了。莎乐美带着里尔克漫游欧洲,讨论哲学,写诗,唱歌,会友,闲聊,野餐,打猎,在月光下漫游,在花丛中拥吻,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在希腊神话中,巨人安泰的母亲是大地之神盖娅,只要安泰身不离地,便能源源不绝地吸取母亲的力量。莎乐美便是里尔克的大地,是他精神的母亲。在莎乐美身边,里尔克的创造力空前饱满,诗的灵感纷至沓来,应接不暇;而一旦莎乐美回到丈夫的身边,里尔克就会深陷于孤独和相思之苦,完全失去工作的热情和兴趣。这时,莎乐美便会写信安抚他:
不要着急,我的孩子。真正的艺术家总是要经历无限的孤独和漫长的痛苦,你必须在安静中等待回应。忍耐,忍耐,再忍耐,终有一天你将脱颖而出,展翅高飞。正如总有一天我会再次回到你的身边。
这便是寓教于爱的指点,如同母亲的叮咛。里尔克是受益者,他从双份的爱意——母爱与情爱、精神和肉体中体验了人生的幸福。莎乐美担心里尔克的天才会在误打误撞的野路上迷失,又建议他去大学听课,弥补知识的缺陷,以加强其理论修养,增厚其文化底蕴。她还劝导里尔克从相对空洞的内宇宙转向自然和真实,从抒写主观的“我”转向精细地观察和刻画大千世界。这些适时适地的点拨都收到了奇效,但丝毫也未扰乱里尔克敏感而丰富的内心天地。莎乐美给里尔克自由和恰如其分的孤独,是必要的,对一位正在蓬勃上升的天才,不能听任情爱的烈火烧坏脑子,里尔克必须拥有自己的空间和时间。莎乐美对这位诗歌王子的改造无微不至,甚至包括他的大名,莎乐美打趣说“勒内”有脂粉气,里尔克便将它改为“莱纳”,这也可见出里尔克对自己的女友和“母亲”是如何的尊敬,莎乐美的话就是圣旨。
三十八岁的莎乐美决定回返阔别了二十年的故国俄罗斯,去找回自己少女时代的感觉。陪同她前往的有里尔克,也有她的丈夫安德列亚斯。在外人看来,这样的三人行也许有点尴尬,但换个角度看,一位女王配上两位侍卫,却又非常正常。毕竟一切都由莎乐美作主,她便是女王。这趟俄罗斯之行,莎乐美和里尔克都有很大的收获:里尔克的收获主要是文化意义上的,那片广袤土地上纯朴的民情民风都是西方世界里找不到的最鲜活的素材;莎乐美的收获则主要是生命意义上的,她找到了故乡,找到了久违的亲人,找到了儿时的伙伴,找到了记忆的源头,内心激情澎湃,再次焕发出青春的光彩。
翌年(1900年),莎乐美和里尔克又作了第二度俄罗斯之行,拜访了契诃夫和高尔基,还去图拉的亚斯纳亚·波良纳庄园拜访了七十二岁的列夫·托尔斯泰。在芳香弥漫的花园里,他们聆听托翁畅谈福音和改造俄国乡村的计划,批评西方文明的虚伪和浅薄,还亲眼见证了托翁的夫人索尼娅的阴郁脾气。
两次俄罗斯之行结束了,莎乐美与里尔克的爱情也结束了。莎乐美认为里尔克已到了“心理断奶期”,必须从恋母情结中解脱出去,正如小袋鼠最后一次从母亲的胸袋中跳出一样,才能宣告独立和成熟。这个决定是痛苦的,但是必要的,诗人的心灵需要痛苦的淬炼,里尔克为此陷入了迷惘,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一年后,他与罗丹的女弟子、画家克拉拉·韦斯特霍夫仓促结婚,仍带有负气的成分。这桩婚姻显然是失败的,但里尔克一旦走出痛苦的阴影,重新开始漫游和等待,他的创作便达到了崭新的境界。里尔克写于1903年的那首名诗《豹——在巴黎植物园》便将现代诗歌“思想知觉化”的特点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令读者耳目一新。
这对天才恋人分手二十六年后,里尔克去世了。莎乐美一生阅人多矣,却在其回忆录《生命的回顾》中宣称:“我是里尔克的妻子。”这一大胆告白说明莎乐美对这段爱情格外看重。正如她当初预言的那样,此时的里尔克成了欧洲的诗人之王。这再次证明,莎乐美与天才共舞,既充满了激情之美,也充满了智慧之美。
心理学家的探戈
1902年,莎乐美出版了较为成熟的心理小说《中途降落》,涉及的主题是乱伦和不贞、性欲的倒错和癫狂。此外,对于性饥渴这个女性作家的禁区,她也产生了异常浓厚的兴趣,写了一本名为《性爱》的书,探讨性与爱的融合与分离的过程。在这本书里,莎乐美将一个离经叛道的观点推到了卫道士们的鼻尖下:婚姻和爱情可以并行不悖,从婚姻中能获得安慰和支持,从爱情中则可以汲取力量和快乐。在她看来,性爱是人类生活的动力源泉,它最能显示人性的本质,所以是高贵而圣洁的,践踏它的人即践踏人性本身,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但莎乐美并非一味地贪求床笫之欢,却看重性与爱的水乳交融。她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回,莎乐美已入住某家旅馆,约好与男友共度良宵,可突然感到忐忑不安,也许这一切都搞错了,自己并非真心实意地爱他。怎么办?莎乐美赶紧一走了之,乘车去邻近的城市,入住另一家旅馆。然而,下榻伊始,喘息未定,她却又强烈地意识到此举的荒唐可笑,觉得自己百分之百地爱着那位朋友。可现在遥隔两地,如何慰解相思?她想起手头有那位朋友的一封信,好,就吃了它,味道还真不赖。
这样的浪漫,许多人一生都不会有一次,而对于莎乐美来说,这只不过是她的日常功课。
离开里尔克后,私人医生泽克曼成了莎乐美的情人,这段感情既开了花,也结了果,尽管谈不上美满温馨。这样,莎乐美有了做母亲的欣喜,也有了进退两难的尴尬,安德列亚斯不肯离婚,泽克曼的母亲则将她轰出家门。更伤心的是,她因采摘苹果不慎跌倒而流产。
泽克曼的出现曾使里尔克嫉妒得发狂,但这位医生只是一个过渡性人物。在他之后,另一位同行,瑞典的精神疗法医生希尔·比耶尔接管了莎乐美的感情领地,正是他将莎乐美引领到精神分析学大师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座前。
莎乐美对弗洛伊德的理论(主要是无意识学说、本能学说、梦的解析学说和人格学说)充满好奇和兴趣。弗洛伊德的理论并不枯燥,他的比喻异常生动:“无意识”好比一个宽敞的门厅,其中拥挤着各种各样的冲动,都想闯入“前意识”控管的一小间会客厅,得到那位雄居其中的“意识”先生的亲睐。可是接待室外门口(学名为“意识阀”)站着警卫,将那些硬往里闯的欲念一一挡驾。然而,那些被拦阻在“无意识”大厅里的冲动贼心不死,倘若乘乱过了玄关,为“意识”所接纳,则万事大吉;倘若一再遭到压制,就可能酿成危险的变态心理。精神分析学要做的就是撤除那些“警卫”,使“无意识”与“意识”会晤。弗洛伊德的理论过于尖新,研究的又是人类以往欲说还休的性意识,自不免被人骂成“一心要败坏公众道德的淫棍”,但他在莎乐美的眼中则是学术界大智大勇的普罗米修斯。何况,莎乐美曾撰写过《性爱》那样的著作和《物质的爱情》那样的文章,探讨的同是人类共有的心魔——性意识。当时她掘进得不够深,只能说是浅尝辄止,现在她运用弗洛伊德的理论则可以钻探到真正的“矿层”。
1912年秋天,莎乐美正式决定赴维也纳在弗洛伊德的手下受训。应该说,他们并不是那种严格意义上的师徒关系,作为朋友,两人的理论观点也不无分歧,谁也不能说服谁,谁也不愿放弃自己的立场,但他们彼此尊重。其实,弗洛伊德和莎乐美在智力游戏中是同一类型的天才,同样罕逢对手,同样是不折不扣的工作狂,同样因为离经叛道而树敌多多,同样淡泊名利,甘于寂寞,但他们在情场上则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弗洛伊德从不寻求爱情的确定性,只寻求知识的确定性,他悲天悯人,也害怕在不确定的情感状况中遭受痛苦,因此尊崇的是意志和理性这两位铁面门神,为此宁肯回避和舍弃生命中某些强烈的欢愉和喜悦。莎乐美则是一个在感情和理智中都能得到快乐的冒险家,她对多变情感和欲望的驾驭得心应手,堪称最好的驯马师,尽管也有痛苦,也有别离,也有忧伤,但正是这些负面的深切的感受构成了她生命中另一道奇异的风景。
在精神分析学专家的圈子里,是没有任何禁区的,或者说,常人的那些禁区恰恰是他们的花园,对于性欲冲动的形象化比喻更是信手拈来。有一次,莎乐美一边听着那些专家谈话,一边织毛衣,竟有人脑袋里灵光一闪,指着莎乐美调侃道,她通过织毛衣的动作表现出了女性潜意识中对不间断性交的渴望。这当然不会惹莎乐美生气。在她看来,这并非冒犯和侮辱,而是不拘一格的论学。
专家也是正常的人,有正常的七情六欲,追求莎乐美的男士有一大把,夺得芳标的却只有一个,他就是维克多·陶斯克——弗洛伊德门下最有才华的弟子之一。此时莎乐美已五十一岁,仍有十足的魅力捕获这位三十五岁的英俊男子。陶斯克原本喜欢的是莎乐美的朋友、妩媚多情的爱伦·德尔普,但莎乐美横刀夺爱,使陶斯克投入了她的怀抱。这无疑又是一段“母子恋”的翻版,外人可能想当然地认为,莎乐美给陶斯克的精神安抚多过性满足。事实却恰恰相反。她正是有感于陶斯克身上“人类创造力的斗争”过于酷烈,遂决定用自己的爱使他体内猛兽一般的原始力量得到纾解。实际上,他们对于爱情的理解是完全歧异的,陶斯克向往稳定和永恒,莎乐美则喜欢变数和短暂,她认为女人只须对自己保持忠诚,女性对男人“不忠”恰恰是为了回归自我,并非欺骗和淫荡。恋爱中的女人仿佛是“一棵等待闪电将其劈开的树”,它或者内心分裂,或者发出新芽长出新枝;也就是说她要么牺牲自我,要么对男人“不忠”。除此之外,别无他途。在莎乐美看来,爱情只是风暴,只是彩虹,只是海市蜃楼,想把它固定在婚姻的框架中是不现实的,也是不明智的。因此,陶斯克的出局早已注定,当莎乐美离开奥地利维也纳返回德国哥廷根时已成事实。十五年后,陶斯克——这位历经战争磨难的精神分析专家如愿以偿,有了自己的诊所,有了心爱的女人(一位音乐家),却在结婚的日子里,将脖子伸进窗帘的拉绳套,开枪自杀了。猝闻噩耗,莎乐美写信给弗洛伊德,感慨系之:“可怜的陶斯克,我曾爱过他,认为了解他,却从未想过他会自杀。这种死亡的方式既是一种暴力行为,同时也是一个承受过巨大痛苦的人的最佳选择。”她此时已了生断死,并未使用人们惯用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