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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摊回分保赔款等
九、保 证 金
(一)存出、存人保证金
1.存出保证金时
借:存出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2.收回存出保证金或结案转作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
赔款支出
贷:存出保证金
3.收到存人的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
贷:存入保证金
4.退还保证金
借:存入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二)存出资本保证金存出资本保证金时
借:存出资本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十、准备金、保险保障基金
(一)提存、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1.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
借: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
贷:末决赔款准备金
2.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借:未决赔款准备金
贷: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二)提存、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借: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转回末到期责任准备金
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贷: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三)提存、转回长期责任准备金
1.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
借: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
贷:长期责任准备金
2.转回长期责任准备金
借:长期责任准备金
贷:转回长期责任准备金
(四)提存、转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1.提存寿险责任准备金
借:提存寿险责任准备金
贷:寿险责任准备金
2.转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借:寿险责任准备金
贷:转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五)提存、转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提存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借:提存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贷: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转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借: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贷:转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六)保险保障基金
1.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借: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贷:保险保障基金
2.保险保障基金存入银行产生的利息收人
借:银行存款
贷:保险保障基金
3.保险保障基金购买债券产生的投资收益
借:应收利息
长期债券投资
贷:保险保障基金
4.出售或到期收回用保险保障基金购买的
借:银行存款(按本息合计)
贷:长期债券投资––––面值
––––应计利息
应收利息
保险保障基金(未计利息部分)
5.经批准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时
借:保险保障基金
贷:银行存款
十一、支出和费用
(一)赔款支出
1.发生赔款支出
借:赔款支出
贷:预付赔款
现金
银行存款
2.损余物资处理
(1)将损余物资收回入库,按估价入账
借:物料用品
贷:赔款支出
(2)发现错赔、骗赔,追回赔款
借:现金
银行存款
贷:赔款支出
3.期末,将“赔款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赔款支出
(二)给付保险金的核算
1.死伤医疗给付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意外伤残、医疗事故而按保险责任支付保险金
借:死伤医疗给付
贷:现金
银行存款
(2)死伤医疗给付时,有贷款本息未还清的,予以扣除
借:死伤医疗给付
贷:保户质押贷款
利息收入
现金
银行存款
(3)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交费宽限期发生死伤医疗给付时
借:死伤医疗给付(应给付金额)
贷:保费收入(未交保费部分)
利息收入(欠息数)
现金(实际支付的金额)
银行存款等
(4)期末,将“死伤医疗给付”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死伤医疗给付
2.满期给付
(1)被保险人生存到期满,按保险条款规定,支付保险金
借:满期给付
贷:现金
银行存款
(2)满期给付时,有贷款本息未还清的,予以扣除
借:满期给付
贷:保户质押贷款
利息收入
现金
银行存款
(3)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交费宽限期发生满期给付时
借:满期给付
贷:保费收入
利息收入
现金
银行存款
(4)期末,将“满期给付“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满期给付
3.年金给付
(1)被保险人生存至规定年龄,按保险合同条款规定,支付年金
借:年金给付
贷:现金
银行存款
(2)年金给付时,有贷款本息未还清的,予以扣除
借:年金给付
贷:保户质押贷款
利息收入
现金
银行存款
(3)期末,将“年金给付”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年金给付
(三)退保金
1.保户办理退保时支付退保金
借:退保金
贷:现金
银行存款
2.保户退保时,有贷款本息未还清的,予以扣除
借:退保金
贷:保户质押贷款
利息收入
现金
银行存款
3.期末,将“退保金”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退保金
(四)手续费支出
1.发生手续费支出
借:手续费支出
贷:应付手续费
现金
银行存款
2.期末,将“手续费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手续费支出
(五)佣金支出
1.发生佣金支出
借:佣金支出
贷:应付佣金
现金
银行存款
2.期末,将“佣金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佣金支出
(六)利息支出
1.发生利息支出
借: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2.期末,将“利息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息支出
(七)保户利差支出
1、期末,按精算部门提供的应付保户利差金额
借:保户利差支出
贷:应付保户利差
2 支付保户利差
借:应付保户利差
贷:现金
银行存款
3.期末,将“保户利差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保户利差支出
(八)营业税金及附加
1.计算出应由保费收入负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
其他应付款
2.期末,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九)其他支出
1.发生其他支出或结转有关成本时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等
2.期末,将“其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支出
(十)坏账损失
1.计提坏账准备
借:营业费用
贷:坏账准备
2.发生坏账损失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利息
应收保费
分保业务往来
(十一)营业费用
1.发生各项营业费用
借:营业费用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其他应付款
预提费用
应交税金等
2.期末,将“营业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费用
(十二)营业外支出
1.发生的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固定资产清理
现金
银行存款等
2.期末,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十三)所得税
1.按纳税所得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期末,将“所得税”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十二、收 入
(一)保费收人、分保费收入
1.直接承保业务的保费收入
(1)保费收入实现时
借:现金
银行存款
应收保费
预收保费
贷:保费收入
(2)以储金利息作为保费收入的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
借:长期债券投资等
贷:保费收入
(3)期末,将“保费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保费收入
贷:本年利润
2.分保费收入
(1)分保费收入实现时
借:分保业务往来等
贷:分保费收入等
(2)期末,将“分保费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分保费收入
贷:本年利润
(二)追偿款收入
1.收到追偿款
借:现金
银行存款
贷:追偿款收入
2.期末,将“追偿款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追偿款收入
贷:本年利润
(三)其他收入
1.公司发生除保险、投资及贷款业务以外的其他收人
借: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收入
2.期末,将“其他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其他收入
贷:本年利润
(四)利息收入
1.实现的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利息收入
2.期末,将“利息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利息收入
贷:本年利润
(五)投资收益
1.出售短期持有的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短期投资
实际成本与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之和的差额)
贷:短期投资(实际成本)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短期投资实际成本与未领取的利息之和的差额)
2.认购溢价发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债券,每期结账时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长期债券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