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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年纪轻轻的,懂得什么,岂能举兵叛逆?想来是上了奸人的当。青你年幼无知,实在可怜,只要肯归顺我朝,本督当保你做官。”夏完淳明知座上审问他的就是大汉奸洪承畴,对他失节降清的行为极为鄙视,现在居然又来劝降自己,不禁大怒。于是,他决定痛斥洪承畴一顿。夏完淳装着不认识洪承畴的样子,说:
“我听说,亨九先生(即洪承畴)是本朝人杰,松山、查山之战,身先士卒,壮烈殉国。先皇闻讯,悲痛万千,我虽年轻,也仰慕他的忠烈,杀身报国,决不投降!”
洪承畴身边的侍卫以为夏完淳不认识座上的主官,发生了误会,便对他说洪承畴并没有死,而是归顺了清朝,当上了大官,现在堂上审问他的就是洪大人。
夏完淳明知就里,仍不点破,继续指桑骂槐地说:“亨九先生殉国已久,天下哪个不知!当时先皇帝亲自设祭,泪流满面,众大臣向东遥拜,痛哭失声。尔等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竟敢欺世盗名,假冒亨九先生的英名,污辱忠魂,真乃可恶可恨!”
洪承畴又羞又恼,哭笑不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如坐针毡,非常狼狈,急忙把手一挥:“带下去!”以后再也不敢审问他了。夏完淳对付洪承畴的策略就是装聋作哑诡辩术,这样做对洪承畴的灵魂鞭挞得更有力,揭露得更深刻。
运用装聋作哑诡辩术。要有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感情不能过于冲动,要服从理智的需要。
运用装聋作哑诡辩术,不能走上极端,凡事皆忍耐,而要坚持“该忍则忍,该驳则驳”的原则。
运用装聋作哑诡辩术。最好的方法是先忍后驳,忍可能引起论敌的烦燥,从而在论辩中出现漏洞,然后再见缝插针,及时出击。1953年6月,年已七十九岁的英国首相丘吉尔,到百慕大参加英、美、法三国会谈。他借口年事已高,时常装聋,与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和法国外长皮杜尔在一系列问题上讨价还价,使大家颇感头痛。艾森豪威尔幽默地说:“装聋成为这位首相的一种新的防卫武器。”在现实生活中,当别人不怀好意对你进行挖苦、讽刺或攻击时,也可使用装聋作哑诡辩术对付他:即对对方的言行不作出相应的反应,仿佛视而不听、听而不闻,这样可以避开对方的锋芒,使他放空炮,失去预期的效果,在心理上产生茫然和失落的感觉。而你却可以趁此机会,完全按照你自己的意图组织力量进行反攻。
表面上看来,你的反击似乎与对手的攻击离了题,实质上却正是针对对方言论而发的。
另外,在特定的交际场合中,你装聋作哑,故意张冠李戴,锗把葫芦当作瓢,也可以在气势上使对方的尊严和自信发生动摇,精神上受到挫折,打乱他原来的步骤。这样就可以刹住对方的气焰,抑制对方的攻势,从而取得反击的主动权。
115。你说你的我说我的
——标准不一术
标准不一诡辩术,是指诡辩青故意违反同一律,在同一个论辩过程中用不同标准去看同一问题,使之对己有利的论辩技巧。古希腊有一个叫做欧提勒士的人,向当时著名的辩者普罗秦歌学法律。师生订有合同,在毕业时欧氏付给老师一半学费,另一半学费等欧氏第一次出庭打赢官司时付清。
但欧氏毕业后并不出庭打官司,普氏等得不耐烦,就向法庭起诉,要欧氏付另一半学费,并向欧氏提出:
如果你欧氏这次官司打赢,那么按照合同,你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如果你欧氏这次官司打输,那么按照法庭判决,你也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不论你这次官司打赢,或者打输,你都应该给我另一半学费。欧氏针锋相对,回敬他的老师:
如果我打赢了这场官司,那么按照法庭判决,我不必给你另一半学费;如果我打输了这场官司,那么按照合同,我也不必给你另一半学费;我或者打赢或者打输这场官司,我都不必给你另一半学费。这里,老师和学生各用不同的标准来刁难对方,真是名师出高徒,诡辩家教出来的学生也不愧为诡辩家。
1986年,对菲律宾人民是关键的一年,阿基诺夫人与马科斯竞选总统之战进入到了最紧张的时刻。
马科斯动用权势和金钱,企图来收买选票,左右选举。大量的选民面临新的考验:
如果接受贿赂,那么就要投违心票。
如果不接受贿赂,那么有可能遭到报复。
在此左右为难的时刻,天主教会详细宣讲这次大选的意义,告诉教徒对大选应持何种态度。它表示:
教徒可以接受官方的贿赂。因为那些钱物本是从人民身上搜刮来的。你是人民一份子,所受可谓问心无愧。但投票时不必理会行贿者的嘱咐,而是凭自己的惫愿,爱选谁就选谁。
天主教会运用标准不一诡辩术以牙还牙,这一招着实厉害。后来许多官员才发现上了当,因为很多受贿者钱物到手后,仍然投阿基诺夫人的票。莎士比亚名剧《奥赛罗》中亦有一段精彩的诡辩与反诡辩。苔丝狄蒙娜是公爵勃拉班修的独生女儿。她挚爱父亲,也与黑人骁将奥赛罗深深相爱并委身相许。
公爵知道后,大为震怒,决不同意女儿的婚恋,要她在众人面前公开表明是选择父亲还是奥赛罗。
这就是实实在在的“二难”困境,一方是自己敬爱的父亲,一方是深深相爱的丈夫,怎么办?
苔丝狄蒙娜的回答很机敏:
“正像我的母亲对您克尽一个妻子的义务,把您看得比她的父亲更重一样,我也应该有权利向这位摩尔人,我的失主,尽我应尽的名份。”苔丝狄蒙娜通过机智的回答,既选择了丈夫,却又巧妙地请求父亲给予以原谅。
《圣经》上说。耶稣在耶路撒冷讲道,引起当地宗教保守势力的憎恨。他们别有用心地问耶稣:
“纳税给凯撒对不对呢?我们该不该纳呢?”
耶稣马上感觉到了其中的诡诈。因为当时以色列国为罗马帝国所征服,如果说不要纳税,就违背了罗马法律,如果说要纳税,就会激起犹太人的不满。
于是,耶稣右手高举一枚货币问:“这货币上面刻着的是谁的像和名号?”
有人回答说是罗马皇帝凯撒的肖像和名号。
“那么属于凯撒的东西就应该给凯撒,属于神的东西就该给神。”耶稣的回答是当时情形下唯一的最佳选择,至今读来,仍觉十分有趣。116。怜悯之心人皆有之
——诉诸怜悯术
怜,这个字在古代汉语中首作“爱怜”,“爱惜”解,然后才是怜悯,同情。
诉诸怜悯诡辩术有两种:
一是,利用对方或听众的爱惜心、爱怜心作为支持自己论点的论据,以达到自己的诡辩目的。
二是,利用对方或听众的怜悯心、同情心,使其接受自己的观点,以摆脱困境。
一个最古老的诉诸怜悯的例子,是柏拉图在《辩护》一书中所记载的,苏格拉底受审时,苏氏为自己辩护的真实记录:
苏格拉底为自己作了种种辩护之后说:“这些和其它类似的话大致就是我所要申辩的了。或许你们之中有人会恼羞成怒,回忆自己以往为了一场小官司,涕泪满脸哀求审判官,还带了儿子和许多亲友来乞情,而我不做这种事,虽然明知自己到了极危险的地步。
“也许有人怀此恼羞成怒之感,向我发泄,带怒气对我投一票。你们若是有人存此心——我估计不会有,如果真有,我想对他这样说不为过分:好朋友,我也有亲瞩,如贺梅洛士所说的‘我并非木石’,也是人的父母所生;我也有亲属,雅典人啊!我有三个儿子,一个几乎成人了,两个还小,但我不把任何一个带来求你们投票释放我。我为什么不这样做?雅典人哪!我不是有意拗强,也不是藐视你们。我对死有勇与否,是另一个问题,为你、我和全国的名誉,我认为这样做无耻。”
苏格拉底是视死如归,他并不想采用当时人们采用的惯用的怜悯之法为自己开脱。他这样明显地将人人皆有的父子之情暴露在法庭上,只不过是暗示自己判刑后自己身边的两个年幼的孩子将无人照料。希望有人照管他们,这的确是很高明的一招。
美国有位叫达洛的律师也很擅长诉诸怜悯诡辩术。一次,美国木工联合工会的会员吉德被控犯了罪,达洛受聘为其辩护。在法庭上,他说:“我在这里并不想仅仅因为吉德个人请求你们,我是为那许许多多知名的和不知名的,死去了的和活着的,曾在地球上创造了大量财富的而倍遭富人们蹂躏和掠夺的穷人们,请求你们。我为这些请求你们,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世世代代贡献出了他们的生命、力量和劳动,使他人富有、生活愉快,我要为现代财富的创造者——劳动妇女们请求你们,要为活着的和尚未出世的孩子们请求你们。”
吉德到底犯了什么罪,是否应该开释?达洛只字不提,但他那篇诉诸怜悯和同情的陈词,足以使法官和一般陪审员,把证据和法律抛置脑后。当一个人在危急时刻,处于束手无策之时,为保护自己也常常诉诸怜悯,装出一副可怜相,以换取对方的同情。
唐朝杨贵妃曾经因为妒忌吃醋而出言冒犯唐玄宗,惹得龙颜大怒,令高力士用辎车送她回老家,不准回宫。
杨贵妃登车伊始就悔恨不已,涕泪俱下,情急之中,剪下自己一绺头发交于高力士,说:
“珠玉珍奇之贵,本为皇上所赐,留给皇上不足以表达我的悔恨与思念。只有头发是父母所给,是我自己自上的东西,可以用来表达我的心意,希望能为我表达哪怕是一丝的爱恋和诚意。”
玄宗收到断发,睹物思人,顿生爱怜之心,旋即令高力士接杨贵妃回宫。杨贵妃巧用诉诸怜悯诡辩术,化险为夷。
117。吾君好胜可以隐夺
——隐夺诡辩术
齐相管仲说:“吾君好胜,可以隐夺,难以正格也。”隐夺诡辩术;就是把不便明说的道理隐于能慷慨陈辞的说辩当中,换个角度使对方经过自我反省而大彻大悟,从而达到说服规劝目的的诡辩技巧。春秋时,有一次晋文公率军进攻卫国,行军途中,看到有一个人在路边仰面大笑。
此人叫公子锄。晋文公问:
“你因何发笑?”
公子锄不作正面回答,而是给晋文公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送他的妻子回娘家,在半路碰到一个很漂亮的采桑女,就嘻皮笑脸地和人家搭话。等他回头一看,却见另一个男人正在向他的妻子频频招手致意。”
晋文公听后猛然醒悟了公子锄的意思,立即下令火速回师,还没到家,就发现果然有人在攻打晋国的北部边疆。
隐夺诡辩术在施用中的优点在于:
一是,巧妙利用时机,不以专门劝谏者的身份出现,避免造成思想对立。二是,换个角度提出劝谏内容,在另外的事情上做文章,其中的隐义由对方自己悟出,使对方在自我启发中更好地认识错误,同时又免除了对方心理和面子上的顾虑,便于对方改变主意和接受意见。三是,能收到忠言未必逆耳的效果,极大地增强说服力。一位老太太的儿子性情粗暴,有一天酒后回家,和妻子没说上几句话就动手砸东西,闹得天翻地覆。
妻子一怒之下,写了离婚状子告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