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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并要他们纳贡,这引起了居住在拉哥尼亚南部希洛城的庇里阿西人的反
抗。斯巴达人镇压了这次反抗斗争,并将这里的庇里阿西人降为集体的农业
奴隶——“希洛人”。斯巴达希洛式奴隶制即源于此。随着斯巴达人征服的
不断扩大,拉哥尼亚大部分居民沦为希洛人。人口的压力和土地的缺乏,又
使斯巴达人垂涎于其西部美丽富饶的美塞尼亚平原,并于公元前 8世纪后
期,发动了第一次美塞尼亚战争 (约公元前740~前720年),夺取了这块
宝地,大部分美塞尼亚人沦为希洛人。斯巴达人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引起了
美塞尼亚人的反抗,公元前7世纪后期(约公元前640~前620年),美塞
尼亚爆发了大规模起义,史称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历时20余年的战争,
以斯巴达的胜利而告结束。美塞尼亚的大部分居民再次沦为希洛人。此时希
洛人的数目大大增加,约为斯巴达人的六七倍,成为希洛式奴隶制形成的一
个重要标志。
长期的征服战争,加剧了斯巴达社会内部平民与贵族,以及奴隶与奴隶
主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导致了传说中的来库古立法。相传,
来库古的父亲是斯巴达的一位国王,在企图驱散骚动者时,被刺身亡。来库
古任国王后,决心革新立法。他专程到德尔斐神庙献祭,请示神谕,然后以
神意执行者的身份口传约章,即“瑞特拉”,对斯巴达的政治体制、份地制
度、公餐制度、教育制度以至社会风气逐一立法,从而奠定了斯巴达国家的
基础。来库古因此受到斯巴达人民的崇敬与爱戴,死后,人们立庙纪念他,
把他当作正义的化身,热爱人民和祖国的理想领袖的象征。关于来库古其人
和他生活的年代,以及其立法的具体内容,古往今来,历史学家们众说纷纭,
莫衷一是。但是,在斯巴达国家形成过程中,出现某种改革是完全可能的。
当然,所有改革的内容不可能一次完成。按照普鲁塔克的说法,元老院,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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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长老会议的建立,是来库古最早最重要的一项改革内容,此时大概是斯巴
达第六代王统治时期,约公元前8世纪左右。改革的所有内容可能要到美塞
尼亚征服之后才能完全实现。经过来库古立法,确立了斯巴达国家的政治制
度,国家机器日益强化。公元前7世纪后期,斯巴达国家最后形成。
在斯巴达国家,居民分属三个大的集团:斯巴达人、庇里阿西人和希洛
人。
斯巴达人是斯巴达国家的统治阶层,成年男子享有公民权。
他们大约有4万人,9千户。每个家庭都可以从国家领取一份约20公顷
的份地和耕种这份土地的希洛人。这种份地可以世代相传,但不得买卖、分
割或转让。土地由希洛人耕种,斯巴达人不从事生产,主要职责是从军作战。
庇里阿西人主要指被斯巴达人驱逐到边远地区及原住偏僻山区和沿海
的居民,大约有3万户。他们是没有公民权,但有人身自由的小生产者,主
要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斯巴达人鄙视工商业,称其为“贱业”,所以,
他们的社会地位很低,不能与斯巴达人通婚。他们虽有权占有土地和动产,
但必须向斯巴达人纳税,服兵役和徭役。
希洛人是斯巴达国家的农业奴隶,约22万人。他们每7户固着在斯巴
达人的一块份地上,为主人耕种,每年将收获物的一半 (约82麦斗)缴给
主人,剩下的一半,维持7户人家的生活。希洛人可以有自己的家室和生产
工具,但没有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斯巴达公民无权占有和买卖希洛人,但
可以任意使用和剥削他们,斯巴达国家甚至可以任意杀害他们。希洛人还必
须在斯巴达军队中服各种劳役,必要时还要充当轻装步兵,随同斯巴达人一
起出征打仗。他们在斯巴达受尽虐待和迫害,与希腊其他城邦的奴隶相比,
其处境是最悲惨的。希洛人与斯巴达人的矛盾,成为斯巴达国家的主要社会
矛盾。
②斯巴达的贵族寡头政治 斯巴达城邦实行奴隶主贵族寡头政治。国家
机构由国王、长老会议、公民会议和监察官组成。斯巴达有二个地位和权利
平等的国王,他们分别出自斯巴达两个最有势力的氏族,其职位世袭。他们
平时权力不大,只是主持祭祀及负责审判关于家族方面的案件,战时,一个
国王留在国内,另一个率军出征,有军事统帅权。国王要受长老会议的限制
和监察官的监察。这说明,在斯巴达国家机构中还保留着军事民主制时期的
某些内容。长老会议是斯巴达的最高权力机关,由两位国王和28名长老组
成。长老是由公民大会从60岁以上的贵族中选举产生的,终身任职。国家
大事必须先由长老会议讨论决定,然后再提交公民大会表决。长老会议又是
最高司法机关,负责一切民事、刑事和国事案件的审理,并协助一些主要官
员处理公共事务。公民大会由3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组成,其主要职能是选
举长老和监察官,并对长老会议的一切提案进行表决。选举或表决均采用原
始的呼声来表示,公民根本没有机会对后选人或决议进行讨论,所以公民大
会只是个名义上的权威机构,实际上不起什么作用。监察官由五人组成,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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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由公民大会从年逾60岁的贵族中选举产生,一年一任。起初,监察官
是全体斯巴达公民的代表,有权监督国王、长老和普通公民的行为。自前7
世纪后半期开始,监察官的权力日渐增大,国家权力逐步转移到他们手中。
他们可以代替国王主持长老会议和公民大会,有权审讯或废黜国王,并握有
司法、财政、外交和征募军队的权力。每年新监察官一上任,首先举行向希
洛人“宣战”的仪式,以此表明在其任职期间可以任意屠杀、镇压希洛人。
仪式结束后,即派配有短剑的斯巴达青年,潜入希洛人住地,袭击、搜捕和
屠杀有反抗嫌疑和体格健壮的希洛人。这种屠杀制度,名叫“克里普特”,
即秘密勤务或“特务行动”。这充分说明,斯巴达国家对内的主要职能是对
奴隶阶级——希洛人实行专政。由于国家政权掌握在几个贵族奴隶主手里,
所以斯巴达的政治制度是奴隶主贵族寡头专政。
斯巴达政治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带有浓厚的军事镇压色彩。全体斯巴
达人都生活在“平等人公社”之中,这是一种军事性质的组织,有共同的财
产 (主要是土地)和生产者(希洛人),公民们都是严阵以待的战士,随时
准备与希洛人作战。斯巴达人的平等是建立在对希洛人的剥削与压迫的不平
等的基础上的,他们是斯巴达的少数特权统治阶层,可以占有份地和生产
者,可以参加公民大会,履行民主权利,但是,由于政权掌握在少数贵族手
中,公民大会只是形式上的最高权力机关,所以,在公民内部实际上是不平
等的。公社内部保留着古老的公餐制习俗,每个公民每月交纳定量的产物供
公餐之用,无论贫富,大家同桌共餐,以此加强斯巴达人的联系与团结。
斯巴达人一生都要过军事生活。新生儿要接受长老的检查,体弱多病者
抛到弃婴场,强健的婴儿,精心养育。男孩从7岁开始,就要离开父母,过
集体生活,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18至20岁即跟父辈一起,参加屠杀希洛
人的活动,20岁成为正式军人,30岁以后可以结婚,但仍要在军营生活,
很少有机会与妻子在一起,直到60岁才能退伍回家。斯巴达妇女也和男子
一样,从小就要接受各种体育训练,练就强健的身体,婚后为国家生育健康
的后代。斯巴达是个军事化社会,在这里,几乎没有个人生活的自由。集体
进餐,执行公务,军事训练,进行艰苦生活的磨练,这就是斯巴达人生活的
全部内容。斯巴达的尚武精神,使他们对提高文化修养,进行文学艺术创作
不感兴趣,因此文化极端落后。
斯巴达政治制度的另一特点是极力维护立宪的贵族政体,反对僭主政治
和民主政治。公元前6世纪,它曾促成科林斯湾诸城邦推翻僭主政体,对雅
典庇西特拉图僭主政治的倾复,也尽了一臂之力。同时,由于政治制度不同,
使它与雅典除因对付共同敌人而形成短期的联合外,总是处于矛盾的地位。
这也是后来伯罗奔尼撒战争的一个重要原因。
总之,斯巴达的国家制度是氏族制度与强固的国家现实生活相结合的产
物。氏族制度残余保留较多,政治保守,文化落后,但军事力量强大。凭籍
着在征服中形成的一支纪律严明,装备精良,战术过硬的军队,斯巴达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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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诸城邦中颇有影响的国家。
③伯罗奔尼撒同盟 公元前6世纪,斯巴达已成为伯罗奔尼撒半岛上最
强大的国家。对内镇压希洛人的反抗,对外进行扩张,是斯巴达一贯的政策。
公元前6世纪中叶,波斯帝国对希腊的进犯隐约可见,它使斯巴达更加重视
以武力威胁实行结盟的政策,此时,除阿哥斯、阿卡地亚和阿卡亚北部外,
伯罗奔尼撒半岛各城邦都加入了以斯巴达为首的军事同盟——伯罗奔尼撒
同盟。同盟最高机关是全体大会,由盟主每年召集一次。加盟各邦无论国家
大小,重要与否,均在盟内享有一票。盟内各项事物都交由全体会议讨论,
各种议案必须经大多数人同意方能通过。加盟诸国对斯巴达无贡赋义务,但
要提供兵源和经费,战时结成联军,由斯巴达人担任联军统帅。斯巴达以盟
主的身份,取得了伯罗奔尼撒半岛的霸主地位,它通过这个同盟,干涉各城
邦内政,竭力推行贵族寡头政治,反对民主政治,并借助同盟的力量加紧对
国内希洛人的镇压。伯罗奔尼撒同盟是斯巴达控制盟邦、争霸希腊的工具,
在希波战争中成为抵抗波斯入侵的一支重要的中坚力量。
2。城邦的发展与城邦危机 (公元前5~前4世纪中叶)
公元前5世纪至~4世纪中叶,随着希腊人反抗波斯入侵战争的胜利,
希腊城邦的发展进入极盛时代,伯里克利时的雅典成为希腊城邦高度发展的
典范。随着奴隶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邦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发生了根
本性的变化,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城邦出现危机,城邦制度走向衰落。
(1)城邦发展与衰落时期的政治理论
公元前5世纪,希腊各地的城邦都建立了与本国自然环境经济生活相适
应的城邦政制。实行民主政治的城邦,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秩序化;实行
贵族寡头政治的城邦,也建立了自己稳固的统治。公元前4世纪,城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