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律师的信箱。所以,在1973年圣诞来临之际,尼克松总统终于听从了独立检察官的忠
告,为自己聘请了波士顿名律师克莱尔,为他所涉及的“水门事件”作刑事辩护。
这时,对于政府权力的行政分支进行监查的所有机制几乎都已经开动了。它们都按
照自己的程序,各自在进行自己这一部分的功能运作。
新闻界这一方面,对于总统财务方面的追查一直没有放松,这使得尼克松总统公布
了他的财务状况,以图洗清自己。并且最终补交了43万美元的税款,这是为那笔“副总
统文件”的“不正当扣税”造成的。白宫说,这几乎已经掏空了尼克松的积蓄。
司法分支这一部分,尽管尼克松的新任律师,暂时拒绝了独立检察官在进一步调查
中,要求总统再交出22盘录音带的要求。尼克松也拒绝了大陪审团要求他出席秘密听证
会的要求。但是,根据已有的录音带,已经足以让大陪审团对尼克松定性。1974年的2月
25日,大陪审团以19对0的表决结果认定,理查德。尼克松是一个欺骗美国并且妨碍司法
的阴谋的成员。大陪审团同意特别检察官将理查德。尼克松认定为一个“不受起诉的共谋
者”。
尼克松在司法系统的免于起诉,我想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立法分支国会的“弹劾”这
个特殊刑事诉讼已经开始。在大陪审团作出以上认定之后,法庭立即开庭,宣布了大陪
审团的建议,当庭将司法分支已经获得的全部证据,包括那几盘已经获得的录音带,全
部移交国会的司法委员会,让他们“用作诸如弹劾的适当程序。”
现在,所有的证据都落到了立法分支手里。国会的刑事诉讼弹劾一经开始,就非常
严肃地声称,国会的司法委员会,拥有获得有关弹劾案件的全部证据的绝对权力。4月1
1日,国会发出要求40盘新的录音带的传票,并且警告尼克松,如果他拒绝的话,弹劾尼
克松的第一条罪名,就将是“藐视国会”。
这时,独立检察官加沃斯基和国会司法委员会,分别对尼克松提出的要求新的录音
带的压力,越来越大。尼克松决定作一次最后挣扎。他先是又一次提出只交出这些谈话
的提要,然后决定,将删减后的46次谈话公开出版,以换取美国民众的谅解,使他们相
信,他没有更多的罪行。他说,这些经过编辑的记录,“将一劳永逸地证明,我所知道
的和所做的,完全就是象我一开始就告诉你们的一样。”尼克松很清楚,尽管看上去他
面对的政府权力的另外两个分支的调查,实际上,他真正面对的,是站在这些调查机构
后面的美国人民。
于是,真的出版了这样一本大如电话号码本一样的特殊的“书”,而且一时还真的
成了“畅销书”。在书中,多处标着“此处删去多余谈话”,不久这句话就成了老百姓
嘲讽的口头语。美国的老百姓是很难蒙住的。本来,尼克松试图使大家看了这本“洁本”
谈话录之后,会认为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实质性内容,就对他失去追究的兴趣。
但是,这本书给美国民众造成的刺激,恰恰不是内容,而是它所反映出来的一个总
统的基本态度和行事风格。也就是说,人们最吃惊的是,这位被美国人民安排在漂亮的
椭圆形办公室里上班的总统,居然不是大家所期望的至少是一个正人君子,不幸而相反,
他们只看到一个急于摆脱困境甚至于不择手段的小人。他们认为,自己完全有理由相信,
那些被删去的“多余谈话”一定是一些更见不得人的东西。
独立检察官和国会并没有因为这本“洁本谈话录”的出版,就放弃他们的要求。这
时根据调查的进展,他们对录音带的要求已经分别为64次和42次的谈话录音。这时,尼
克松的新任律师克莱尔提出,至今为止,尼克松本人并不是被控诉者,所以在法律上要
求这些录音带没有足够理由。此刻,独立检察官向他出示了大陪审团的判定,显示了尼
克松是“未被起诉的共谋者”,克莱尔顿时哑口无言。因为在美国,整个司法程序中,
作为人民象征的陪审团,是最至高无上的权威了。
录音带的争执,又一次被白宫上诉到美国上诉法院。但是,这一次,这位新任独立
检察官加沃斯基毫不犹豫地越级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5月31日,美国最高法院同意受理。
“水门案件”的官司终于在案发两年之后,到达了最高法院。
同时,国会的弹劾程序并没有停下来。按照美国宪法,弹劾程序分两步走。第一步
是由众议院提出建议并且认定罪名,这一个阶段很象是司法程序中的大陪审团的作业,
整个阶段是不公开的。所以,在这个阶段,民众无法知道进展情况,就连尼克松也一点
吃不准形势的走势怎么样。
弹劾程序的第二步,就有些象法庭的审理过程。先是公开的出庭作证,然后是参院
投票。通过弹劾案,必须在参院里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所以,尼克松还是对参院
听证投票的这一个阶段,寄了很大的希望。他只要在一百个席位中获得三十四票的支持,
就算是逃过这一劫了。一百年前,安德鲁。约翰逊总统,就是在这一个阶段,以一票之差,
安然逃脱的。毕竟,国会里还有那么多共和党人,尼克松至少可以试试看争取他们中的
一部分。
你一定还记得我前面说过,在美国国会里,是非常忌讳“党性”二字的。因此,此
刻国会中的民主党人最担心的,就是弹劾共和党的尼克松被指责是“党派行为”。所以,
他们让足够的明确证据取得共和党议员的支持,使他们也坚信这是一个超越“党性”的
维护宪法的行为。
而从尼克松这一方来说,正好相反,他最好的办法就是使共和党议员相信,这是民
主党人的“党派夺权”行为。使得共和党议员转而支持尼克松。
因此,证据的可靠性就成为一个关键。只要证据可靠,共和党议员即使真的“党性”
十足,也不至于会冒天之大不韪,站出来维护明显在践踏法律的尼克松总统。因为参院
的弹劾过程基本都是公开的,甚至由电视转播的。选民们都在看着他们选出来的国会议
员,在如何代表人民说话呢。
所以,你可以看到,在一个民主制度已经充分成熟的国家,它的民意代表在投票时
是必须完全公开的。因为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使他的选民知道,自己选上去的人
到底在干些什么。所以在美国,尽管每一个选民在选总统,或是进行其他投票时,他们
的选择是隐私的一部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在美国国会中,议员们的投票却必
须是公开的,受到选民监督的。
相反,在民主制度还不十分完善的,处于过渡时期的地区,要求就完全不一样。在
这些情况下,民意代表可能受到来自其他非选民方向的压力和影响。因此,如果迫使这
些民意代表公开他们的投票方向,反而会使他们顾忌来自其他方向的压力,而不敢真正
地代表民意投票。因此,在这个时候,为民意代表的立场保密会变得更为重要。
在弹劾的第一个阶段,由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罗迪诺主持,他和法官西里卡一样,
是意大利裔的美国人。由于确凿的证据成为弹劾的关键,所以,他和助手道尔非常谨慎
地召集了四十多名律师,在新的录音带还没有得到的情况下,先开始分析手中已有的证
据。在这四十多名律师中,有一个当时才二十六岁的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生,希莱利。罗
德曼。她就是今天美国总统克林顿的夫人。
直到五月份,第一批整理好的证据才交到38人的司法委员会手里,他们全是清一色
的律师。道尔在调来做国会司法委员会主席的助手之前,应该说,他也是尼克松手下的
人,他是行政分支司法部下的一名检察官。他的工作非常仔细,他不仅注重那些涉及定
罪的录音,还注重证据所反映出来的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处在行政分支权力中心的
尼克松在白宫的行为模式。道尔不仅给委员会播放了录音,还指出尼克松所出版的“洁
本录音记录”中,故意删除了一些危险的谈话。
在听了第一批录音之后,国会司法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要求尼克松交出另外
147次的谈话录音。尼克松断然拒绝了。
由于国会弹劾程序的开始,原先国会的参院“水门事件”调查委员会,正式结束了
他们的工作,并在最后的报告中谴责了尼克松。七月份,国会司法委员会的工作进入了
最后阶段。委员会公布了四千页的证据,其中有尼克松的八次谈话记录,从中可以看到
很多地方与尼克松自己公布的记录不符。人们更倾向于相信,尼克松是故意地删除了对
他不利的内容。
国会的司法委员会决定举行一次向全国转播的电视辩论。让委员会内主张和反对弹
劾的两种意见,公开向美国民众表明他们的观点,对美国人民有个交代。在国会司法委
员会中,保守派的共和党人是尼克松唯一的希望。但是,在电视辩论之前,原来反对弹
劾的委员,一个接一个地转变了立场,尼克松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了。
就在辩论即将开始之前,最高法院以八比零(一人弃权)一致通过,要求尼克松继
续交出录音带。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先由总统提名任命,由国会通过的。最高法院的
大法官一旦当选之后,除了国会有充分理由进行弹劾之外,他的任命就是终身的。所以,
虽然总统“有权”任命大法官,却不是一定“有机会”任命大法官。因为在总统的任期
内,完全可能没有大法官退休。
尼克松应该说是十分“幸运”的。他在任期内,居然出现了任命四个最高法院大法
官的机会。但是,美国的最高法院也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地位
在美国是非常高的,也可以说是非常神圣的。他们本身当然也有基本观点倾向的不同,
例如有的大法官更倾向保守派的观点一些,有的大法官则更倾向自由派的观点一些。这
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对于手中的案件的判断理解。但是,他们可以说都不会落到
屈服于或者倾向于某个权势人物,因此就对他网开一面的地步。
我相信这不仅和国会及民众的监督有关,一定也和这个职位的职业神圣感有关。就
像独立检察官一样,整个社会就有这样的气氛和压力,到了这个位置上的任何一个法律
工作者,他都会立即感觉到这个头衔沉甸甸的份量和民众灼灼的期待目光。这样的职位,
和行政官员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行政官员很容易产生政客一类的人物,但是,大法官这
样的位置却通常不是产生政客的地方。
因此,在“水门事件”发生以后,最高法院的唯一一次插手,它的结果是公正的。
尽管九名大法官其中有四名出自尼克松的任命,使他总是抱有一些幻想,希望表决结果
至少出现两种不同意见。可是,事后想来,谁都觉得,最高法院在这个问题上,出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