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经典杂文集_全集-第6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眼睛往旁边看什么,人只有撒谎的时候才会这样。



 



好吧。。你真的不相信我说的吗。。



 



你这人真是,好吧我相信你,那你继续说你为什么能活下来吧。



 



嗯,那我继续说了。。



 



后来我为什么能活下来呢,我看到漫山遍野的铁甲兵,那些铁甲兵就是时侍,走到我的面前,然后领头的时侍递给我一张题头被折叠起来的白纸,他指了指纸的最下方,上面有两排字。



 



“你快要死了。”



 



“如果你签上名字,就可以延续你一段时间的生命。”



 



眼前的景象,让我不得不相信这份契约是真实的,我准备在白纸上签字了。



 



等等,这就是你能活到现在的原因?你签了字?



 



我没有签。



 



没有?



 



对,我问了时侍一个问题,我问他什么叫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有多长,从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我其实心里想的是,万一只让我多活一秒钟,那我还签个屁啊。



 



时侍指了指白纸,于是白纸的中间部位又浮现出一排字。



 



“从你感受到痛苦开始,到你绝望结束。”



 



所以你就没签?



 



不是的,我当时第一想法是,为什么他点一次出现一行字,会不会还有别的秘密隐藏着没告诉我,于是我就抓着他的手在白纸上使劲乱点,你别笑啊。。事实证明,就只有那排字和签字说明。



 



那你为什么没签?



 



因为我回想了一下我第一次感受到痛苦的时间——那是刚分手后,我和你说过的,在地铁上那次,我看着窗户,想到以前搂着她的情景,但是那一次,我见到了时侍,所以你明白了吗?



 



明白什么?



 



时侍其实就是我自己啊!



 



啊?!



 



我发觉时侍是签了契约的那个我自己,有可能是从别的时间流过来,总之,我每一次伤心都会见到他——在地铁上想起对方会见到他,听到伤感的音乐会见到他,看虐心的电影会见到他,一个人沉沦在失恋的痛苦里,就会见到时侍,如果这份痛苦很强,时侍就会变成两个,三个,然后漫山遍野的,到处都是时侍,连时空都扭曲了,所以才是黑白色。



 



所以我就很奇怪那张纸的题头为什么要折起来。



 



我把题头打开,在他的手指上按了一下,题头浮现出四个字:



 



“时侍契约”。



 



现在真相大白了。



 



我没太听懂。



 



很简单,就是在那么多条平行的时间轴里,有一个“我”签了那份时侍契约,于是那个化身时侍的“我”在地铁上见到了和你同时间轴的“我”,也就是我第一次见到时侍,结果这个时侍到了“绝望之时”,又签了第二份契约,于是在办公桌上见到了我,他第三次签契约,出现在影院,那时已经有两只——然后他的时间轴已经很短了,每过几分钟,就遇到了“绝望之时”,他就签一次契约,于是越靠近绝望,他就签越多次,所以越靠近绝望,我就见到越多的时侍,直到漫山遍野。



 



我想,签掉那份契约,其他时间轴的“我”,就可以脱离时侍的束缚了吧,看起来他们就像被束缚在铁甲里,如同行尸走肉一般,一个正常人,怎么能忍受失去自由的痛苦呢?如果揭开那面具,表情应该是十分狰狞的吧。



 



那你为什么不签?



 



我觉得这个事情还有第二个解决方法吧。



 



第二个解决方法?是什么?



 



我觉得你大概不太能接受。



 



你眼睛老往旁边看什么?



 



咳咳。。其实我觉得,为什么人要沉浸在失恋的痛苦里,一直到绝望呢,其实,过去也没有那么多必要缅怀吧。



 



那是你爱的不深罢了,如果你爱的刻骨铭心,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别这么说吧姑娘,愿意和你天长地久的男人,一定不会让你刻骨铭心,两个人简简单单过日子,才是真正令人羡慕的吧。。你为什么拿包,我来付账吧,你怎么走了,是生气了吗,等等我啊。。



 



但我只是站起身来,看着旁边,在桌子的一侧,站着一个铁甲兵,这次的铁甲兵没有戴面具,里面,是一张千疮百孔的脸,但还是能看出,是那个和我相亲的姑娘的轮廓——铁甲兵看到她离开,戴上了面具。



 



为什么会千疮百孔啊,她到底遭遇了什么啊。



 



姑娘,你等等我,不要不说话嘛,就当我刚才开了个玩笑。。好男人也会让姑娘刻骨铭心的对不对,我这样的男人无法理解也是应该的,你原谅我嘛。



 



你牵我的手干嘛,你放开!



 



姑娘你听我说嘛,也许你爱的那个男人很优秀,我们说说他的笑话好不好。



 



我不要跟你说。



 



铁甲兵停在原地了,我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着。



 



姑娘,最近有一部爱情电影,我们去看晚场正好来得及,我请你看。



 



我不要!



 



那我请你吃饭,麦当劳。



 



你请姑娘吃饭都是快餐吗?



 



姑娘你笑容真好看,为了笑容去吃西餐吧。



 



去哪里吃?



 



去哪里吃啊……



 



我一边想着,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回头看去。



 



天际的云层拉出了一道金边,于是阳光都从云缝中流露出来了,天地间的光帘变得光彩四溢,时侍的身体变得模糊不清,仿佛要隐迹在空气里。



 



我舒了一口气,这一次,一定要让时侍灰飞烟灭。



 



姑娘,吃饭的地方很多。



 



姑娘,我们一边走一边想好不好。



 



姑娘,以后你见到好玩的事情,可以发短信给我。



 



姑娘。。



 



你烦不烦!



 



一点不烦,真的,姑娘你就是生气都那么好看……






这是一篇关于爱与被爱的故事

txt。小_说_天堂

1。



 



林果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她约我在学校那个废旧的十一教的教学楼顶上见面。我拿着手机嗯嗯的答应着,眼睛却丝毫没敢离开电脑上的游戏,‘再杀一次就可以升级了!’我冲着室友吼道。林果带着迷糊虚弱的声音从话筒那端传来,‘啊?!你说什么?’我连忙说没事没事,立马就赶过来。



 



如果是以前,不要说林果打电话给我了,就算是qq或者短信和我说想和我见面,我立马可以提前到达约定地点一个小时。可是,现在一切却成了这样。



 



周末的宿舍是没有门禁的,这一点倒是我们学校不同于其他大学的好处。我胡乱穿起一件外套,拿上钥匙还有手机冲出宿舍,还不忘对室友说等我回来继续打游戏。



 



南方的初冬总是刮着无穷无尽的大风还有下不完的小雨,总是刺骨的疼。我出门的时候都直打哆嗦,不过走在路上的时候我竟然为林果突然找我而感觉到一点悲凉,这种悲凉不是对她,而是对我自己。我和她,终究不过只是朋友。



 



到达十一教楼顶的时候,打开顶楼的小门,夜晚的大风差点没把我给吹的冻死。我在黑暗中找寻着林果的踪影,最后在背风的一个墙壁后面找到了正打开第五罐啤酒准备喝的林果。



 



“呵呵,你来了啊。”她把凑近嘴边的那罐啤酒扬起,哪怕是黑暗中,她的眼睛只要看向我,我就觉得我已经承受不了了。我没说话,只是在她的身边坐下,她把那罐已经送到嘴边的啤酒拿给我,自己又伸手拿起白色塑料袋里面的一罐扯开拉环开始喝。



 



夜晚中的林果,哪怕是现在这样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我也想说,她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至少到目前为止。



 



2。



 



第一次见林果是在大一学校的乐队演出上,大一的时候总是对一切反抗青春的东西特别着迷,而一直压制太久的我们却在一瞬间的解放中找不到出路。而这时,摇滚的乐队嘶哑呐喊的歌唱一下子就成了我们追求的地方。青春最好的地方就是总有无穷尽的精力去耗费在一些自己也不明白有没有意义的事情上,鲁莽却真挚。



 



林果那个时候是某个乐队的主唱,她不同于其他主唱那样摇滚风十足,她穿的很素,一点不浮夸的造型,长卷发,白皮肤,好嗓子,更加特别的是有一双时而沉静时而狂野,吸引无数人的眼睛。我想,我爱上的或许不是林果,却是那个时候她那出卖灵魂的眼睛。



 



林果唱歌如果没有那把吉他陪伴,就是一个声音狂野的不像是人的人,整个灵魂深处的声音都能被她唱出来,每个人都能被她的声音感染而热血。可是,如果林果的演唱变成了一把吉他陪伴,那就像是江南里走出来的女子,温婉浅唱,唱进你的心里。所以,那个时候很多人给了她一个称号“民谣女子”,可是她自己却不这么认为。记得那个时候流传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来自林果,有人问林果觉得民谣歌手和玩民谣的有什么区别,林果笑嘻嘻的回答说:“最大的区别在于,玩民谣的大抵穿的都很土,就比如我。”



 



那个时候我一直以为台上那个眼睛多变的女生是个学姐,自己还偷偷崇拜了她好久。可是直到我也加入到了乐队的时候,我才知道她叫林果,还是同级的而且还是一个工科女生。知道真相之后的我,竟然独自一个人乐了好久。



 



乐队里面的人大多数都是男生,而且都是一群纯爷们,说话从来粗声粗气的,喝酒都是论箱。我不适合这种极度夸张的聚会,虽然我的角色也一点不重要。我只是个调试乐器,并且修理乐器的‘工人’,就这样我也乐得其所,一方面可以欣赏林果,一方面又不会被迫改变自己的生活轨迹而烦。



 



林果其实一点都不像那种舞台上女神级别的女生,她过的特随意。和乐队里面的男生称兄道弟,有什么说什么一点不忌讳,大大咧咧过的不像个女生。大家开始对她不熟悉的时候还会故作矜持,觉得这么一个漂亮女生要好好招待。可是越到后面才知道,人家压根没把自己当个女生来和他们交流,就这样混着混着大家都混成了好兄弟。但凡开始对她有意思的,最后也在时间的磨合下变成了好朋友。



 



3。



 



就是这样的一个她,备受万千宠爱,聚光灯于一身的林果,其实至今二十年来没有谈过恋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