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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老舍如果注意了四声再加上轻声到位,那味就出来了。老舍在他的各种文章里头提到语言要悦耳,我们写的东西要悦耳。为什么这样,这是他的一个很重要的、甚至于很痴迷的艺术追求。有的散文作家对音乐美不像老舍这么在意,我随便翻一个大作家的作品,就有这样的句子,比如说“这里就是你的避难所,我就替你们做代表吧”。像这样的例子在老舍的作品里头我翻了半天找不着,也许他写过,写完以后一读不对劲儿,改了,绝对没有。当然我也不认为这个大作家不高明,我说的是郁达夫,就是有些作家呀,他的作品就是要给人看的,没打算让人读。老舍的呢,既让你看,又打算让你读,这个咱也用不着有一个统一标准,统一要求。但是,既让你看,又让你听着美,总是个优点吧。他不能让文字只在纸上而且应该让它飞到空中去,他要在自然当中求得悦耳生动,甚至他说,“我留神音调的美妙远过于修辞的选择”,非常注意这个。他改了又改,有些字,一个虚词到底是用“呢”,还是用“了”呢,他都反复地去琢磨,而且他常常不满意。所以他的想法是什么呢?就是要把文字的义、形、音三个都联合运用起来,把文字语言的潜力都挖出来,就是让文字也应该变成声音,这样就打开了又一个空间,就是声音的空间。这个呢,是老舍的一个重要的艺术追求,并不是所有的作家、散文作家都注意到的。
那么老舍是怎么样做到这一点的呢?他没有一个模式,他凭着感觉、凭着修养、凭着感情的需要,自然而然出口成章,然后再去推敲。但是这里头呢,有一个核心,就是老舍十分看重的“律动”,他说“一段文字的律动音节,是能代事实道出感情的”,他把律动比做有声电影的配乐。这个律动应该怎么理解呢?在自然界里头有律动,音乐里有律动,舞蹈律动,体育律动,都有。这个词儿,老舍在20世纪30年代的时候用过,1949年以后就没见他用,但是实际上他说的就是这回事儿。比如我们举个例子,虎妞跟祥子结婚了,结婚以后特别高兴,小日子过得挺美,我们注意每一句的结尾。“虎妞很高兴,她张罗着煮元宵、包饺子,白天逛庙,晚上逛灯。”这几段句尾是仄平轻仄平,在音调上有两次起伏,听着很自然、很舒服,整句话落在平声上,晚上逛灯,他烘托新婚之后高兴的心情。你如果颠倒过来,晚上逛灯,白天逛庙,是不是就没那个劲了?论句式,节奏短促,这个就跟虎妞那忙活劲儿就互相配合,跟她的兴奋劲儿相合。还有“煮元宵”仄平平,“包饺子”,平仄仄,“白天”,平平,“晚上”,仄仄。这个词义跟平仄对仗得很工整,就是这个音乐性跟这个情绪表现得更完美。那么是不是都这样呢?你看那个祥子有一段在杨家干活,杨家使唤得简直就没法办了,他不能容忍,他就背着铺盖卷出来了,辞了工了。他这么写:“初秋的夜晚,星光夜影里阵阵的小风,祥子抬起头看着高远的天河,叹了口气,他的胸脯又是那么宽,可是他觉到空气仿佛不够,胸中非常憋闷。”这两句呢,节奏就比较舒缓,一个人走到大街上茫然无望,所以这个长句子从仄开始,落到仄,落到那个去声“气”上。为什么这样呢?祥子心情不好,你再往下看,他说,“拉着铺盖卷,他越走越慢,好像自己已经不是拿起腿就能跑个十里八里的祥子了。”这个头两句都是仄声,最后一句落在轻声“了”上面,而且很长,23个字,9个仄声,8个轻声,一读起来就觉得很沉重。
所以老舍自己说,他说:“我们若要传达悲情,我们就需选择些色彩不太强烈的字,声音不太响亮的字,造成稍长的句子,使大家读了因为语调的缓慢、文字的暗淡,而感到悲哀。”他不仅仅是注意到一句的律动,而且他告诉我们,考虑一句的律动的时候,要考虑到全段、全篇,就像我们作曲家作曲一样。你这一句子要整个乐段里头、乐章里头、全曲里头都能够有这样一个统一的调子。《骆驼祥子》虎妞找祥子去那段,说我有了,两人在北海大桥那儿溜来溜去,那里头特别讲究这个,讲究情绪跟语音的配合。那么律动是什么意思呢?咱们不讲音乐上或者运动上,就讲语音上,我想从外在的来讲,它是一种音节、音高、音强、气息,一种有规律的运动、起伏造成的听觉感受;从内在来讲,是内心情感、感觉的这种起伏、波动。前者是属于物理的、生理的,后者是属于心理的,老舍他最注意的就是要把自己的北京话提高到能够充分地表现人物感情的律动跟他一致,所以你读起来你就会感觉到在音乐性上是非常美的,而且就像那个电影的配乐一样,让你感觉到那个气氛,让你走进那个感觉的世界、音乐的世界里头去。这也是一种享受,也是他的作品特别能打动人心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