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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无疑是《红楼梦》的第一号角色,探讨《红楼梦》不能不涉及到他。我的秦学,并不是只研究秦可卿,我只是从秦可卿入手,先弄清楚曹雪芹写作这部书的时代背景,他的家族和他的个人命运,他的创作心理,他提笔时所面临的巨大的外部压力和内心痛苦。我已经在上面几讲告诉大家,我认为曹雪芹他心里是有政治的,不可能没有,他是有政治倾向的,具体来说,他和他的家族都对康熙皇帝充满感情,但对雍正就不一样了。他们家本来以为接替康熙当皇帝的应该是康熙两次立起来的太子胤,他们家跟这位差一点就成为清朝历史上的第五位皇帝的太子关系密切得不得了,但是后来的事态,却是雍正当了皇帝。雍正对他家很不好,给治了罪,他对雍正皇帝心怀不满,是很自然的事。后来雍正暴亡,乾隆继位,乾隆努力平复雍正时期留下的政治伤痕,曹家从这种怀柔政策里获益,所以曹雪芹他对乾隆应该又是比较能接受的。他不想干涉时世,也就是说他并不想在乾隆朝充当一个持不同政见者,写一部表达反乾隆统治的书。他不想搞政治,但政治这东西,它却轻易饶不过曹家。废太子的残余势力,特别是胤(雍正时这个名字已经改成了允)的嫡长子弘皙,自以为是康熙的嫡长孙,想谋夺皇位,为此当然也要广搜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曹家不消说是首选之一。于是曹雪芹的父辈又卷进了弘皙逆案,由此他家遭到毁灭性打击。乾隆处理完弘皙逆案后,销毁了相关档案,以致曹雪芹他家到了他那一代,简直就没留下什么官方的正式文字记载了。但我们根据同时代的一些非官方资料,可以知道曹雪芹确实是曹寅的孙子,而且他撰写了《红楼梦》这部巨著。
《红楼梦》里有政治,有政治倾向,甚至有“赖藩郡余祯”那样的政治黑话,还通过书中林黛玉这个角色,骂皇帝是“臭男人”,这些我前面已经讲过了。但是我也一再地告诉大家,曹雪芹写这部书,他最终的目的是要超越政治,达到更高的精神境界。上面几讲我分析妙玉,就指出妙玉形象的塑造,已经体现出作者的思想超越了一般的政治情绪,他告诉我们,有比关注权力属于谁更重要的人生关怀,那就是不管在怎样的政治社会情势下,都要保持个体生命的尊严,要自主决定自己的感情、生活方式与生命归宿。
但是更能体现曹雪芹对政治的超越,体现他那超前的,甚至可以说具有永恒性的,在全人类中都普遍适用的人文情怀的艺术形象,那还是贾宝玉。
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曹雪芹真是呕心沥血地来塑造他。他给他设计了一种来自天界的身份。
不过,有位红迷朋友跟我讨论,他说他读《红楼梦》,读得有点糊涂。《红楼梦》第一回开头,就写到女娲炼出了三万五千六百零一块石头,三万五千六百块都用去补天了,单留下一块没用,这块石头便被弃掷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它因为自己无材补天,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后来来了一僧一道,在他面前谈起人间的情况,它就乞求他们把它携入红尘,去经历一番人间的悲欢离合、生死歌哭。于是那仙僧就大施魔法,让它可大可小,最后变成扇坠般大小,还给镌上了字,就把它带到人间,让它下凡到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了。那么,这块下凡的石头,是不是就是书里的贾宝玉呢?
我告诉那位红迷朋友,石头不是贾宝玉。他不服气,他说,第五回《终身误》曲,头一句就以贾宝玉的口气说:“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木石前盟”不就指的是贾宝玉跟林黛玉的自由恋爱并发愿要结为夫妇的誓言吗?第三十六回,贾宝玉午睡,薛宝钗就坐在他的卧榻边绣鸳鸯,他忽然梦中喊骂:“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贾宝玉自比为“石”,那不就说明,他是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下凡到了人间吗?
我提醒那位红迷朋友,贾宝玉在天界是谁,书里可是有明确交代的。也是在第一回,你往下看,就写到甄士隐这个人,他做梦,梦见一僧一道,说要去找警幻仙姑,把一些有待下凡的“风流冤家”交给她做具体的安排,并且说要把一件“蠢物”夹带其中,让它一起下凡经历经历,记得吧?后来甄士隐上前搭话,还请求把那“蠢物”拿给他看看,人家也就让他看了,但并没有暗示那“蠢物”就是以后的贾宝玉。反倒是在看“蠢物”之前,甄士隐听见仙僧讲到一个天界故事,就是在西方灵河岸三生石畔,注意啊,那可是一处跟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完全不同的空间,在那里,有一座赤瑕宫,里面住着个神瑛侍者,他现在也要下凡去。因为他每天用雨露浇灌一株绛珠仙草,那仙草修成女身,也要下凡,所以说到了人间,那女子就要把一生的眼泪,用来报答这位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恩。而这才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天界身份啊。
红迷朋友就扳上手指头了,说这下子有了多少个概念,出现了多少个问题啊:
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的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从仙界到人间,究竟化为了什么啊?
贾宝玉既然是天界赤瑕宫的神瑛侍者下凡,赤瑕、神瑛都指的是玉,他在凡间的名字本身也说明他如宝似玉,他怎么又自称是石,笃信“木石前盟”“木石姻缘”呢?
甄士隐在梦里和第八回薛宝钗在梨香院所看到的那块通灵宝玉,应该是女娲补天剩余石变化成的吧?那么,作为“侍者”的贾宝玉,他所侍奉的“神瑛”又是什么名堂呢?
这位红迷朋友注意到,通行本的《红楼梦》可能为了省事,修改简化了古本《石头记》的有关文字,把女娲补天剩余石跟通灵宝玉跟神瑛侍者全画了等号,意思是它们三位一体,到头来都是贾宝玉。这样一来,一些古本里头用女娲补天剩余石口气写下的叙述文字,当然也就被通通删掉了。比如古本里写元妃省亲,有段文字就是用石头的口气写的,说只见园中说不尽的太平气象,富贵风流,此时回想当初在大荒山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癫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还说本欲作《灯月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别书的俗套什么的。这位红迷朋友说,他读到古本里这样一些文字,一度认为曹雪芹是把贾元春的来历,设计成女娲补天剩下的那块石头,因为想写《灯月赋》《省亲颂》的,应该是贾元春啊。
我觉得,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仔细阅读古本《石头记》,是完全可以捋清楚的。
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缩成扇坠般大小,镌上了字,本是没有修成人身的一件东西,所以仙僧称它为“蠢物”。它单独是无法下凡到人间的,只能是在警幻仙姑将一干风流冤家布散人间,安排投胎入世的时候,顺便夹带于中,因此它其实就是贾宝玉落生时,嘴里所衔的那块通灵宝玉。第八回薛宝钗托在掌上细看,它大如雀卵,虽然用了一个“大”字,其实是说它很小,因为雀儿下的蛋,体积是很小的,一个胖大的婴儿落生时衔在嘴里——不是完全包含在闭合的口腔里——是完全说得通的。所以说,贾宝玉是贾宝玉,通灵宝玉是通灵宝玉,只不过他们同时来到人间,而且贾宝玉后来天天佩戴着它,共生存,他们之间有一种神秘的关系,贾宝玉一旦丢失了它,生理上精神上就会出现严重危机,曹雪芹是这样来设计的。
按曹雪芹的构思,青埂峰的石头被夹带着下凡,后来被贾宝玉时时佩戴在脖子上,成为了一个见证者;它有灵性,在王熙凤和贾宝玉双双被赵姨娘暗算——通过马道婆把他们魇了——几乎死去的情况下,由于仙僧到来,把它拿在手中持诵,结果像它上面镌刻的文字所宣称的那样,除邪祟,疗冤疾,叔嫂二人康复如初。由于它有灵性,不是一般的佩带物、吉祥物,因此,贾宝玉到了何处它固然也就见闻到了何处,但是,贾宝玉没把它带到的地方,它也能全知全晓。作为人间悲欢离合的见证者,它最后回到了青埂峰,空空道人发现了它,那时候它已经恢复了巨石的形态,并且上面写满了字,什么字?就是《石头记》,就应该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些文字,它们正是空空道人抄录下来,传布到人间的。
因为书里空空道人称呼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石兄”,二者讨论了石头上的文字,因此有的论者认为,《石头记》,也就是《红楼梦》,它的作者也就应该是“石兄”,这个“石兄”在生活里真实地存在着。那么曹雪芹是什么人呢?他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虽然做了这么多工作,但他只是一个编辑,他整理编辑了“石兄”的原始文稿;也有的人只承认《红楼梦》里的诗词歌赋是曹雪芹的手笔,是他填入别人的文稿里的;更有人说曹雪芹是“抄写勤”的谐音,此人的工作主要是抄写人家已经写出的文稿。有的人因为以前没接触过红学,看到我这样介绍一些人的观点,可能会大吃一惊,并且仅仅因为立论新奇,就很乐于认同,甚至去跟亲朋好友频频道及。其实,《石头记》也就是《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红学界从过去到现在,是一直存在歧见的,除了认为原作者是“石兄”的,还有认为是曹,或者认为是曹顺,或者认为是曹寅另外的侄子的,更有人仅仅因为第一回正文和批语里先后连续出现过“吴玉峰”“孔梅溪”“棠村”的名字,就认为其作者是吴梅村(因为三个名字里各有这个人姓名里的一个字)……我觉得,关于《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以上这些观点,以及另外提出的见解,都是应该允许存在的,都可以作为读者的一种参考。但是,经过红学界多年的研究讨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独创作品,这个论断是被绝大多数人肯定、认同的。我个人也坚信《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提出作者是其他人的论者,完全是猜测与推想。比如关于作者是吴梅村的猜测,吴梅村(1609—1671)是明末清初的一位文人,死在康熙十一年,他所生活的时间段和他个人的经历以及他印行的诗文,跟《红楼梦》并不对榫,因此《红楼梦》不可能是他写的。
曹雪芹拥有《红楼梦》的独家著作权,有不少文献都可以证明。比如富察明义写了十二首《题红楼梦》组诗,他在前面小序里就直截了当地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胜。“撰”就是著述的意思,没有编辑整理的意思在里头,某某人撰就是指某某人著。富察明义生于乾隆初年,曹雪芹大约在他二十七八岁的时候才去世,他们是同时代人。尽管曹雪芹在世时他们不认识,但富察明义得到的信息应该是准确的。曹雪芹去世五六年后,另一位贵族,永忠——他是谁的孙子,或者说他爷爷是谁呢?就是前面我多次提到的康熙的第十四阿哥胤祯(“赖藩郡余祯”的那个“祯”就是他名字里的一个字,雍正当皇帝以后把他名字的两个字全改了,胤字改为允,祯字改成很怪的一个字,示字边加一个是,再把是字最后一捺拖长,放进一个页字,读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