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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鱼孩子》作者:'日' 村田浩一
李重民 译
母亲把她的孩子带来了。医生和蔼地笑着问道:“怎么了?”
“这……”母亲有些犹豫地望着医生的脸。
“不用顾忌,请说吧。”
“这孩子……不管什么东西全都往嘴里塞。”
“哈哈,这样的事很常见吧。是玻璃球还是小石子之类的东西?这可很危险啊。”
“不,还不是那样的东西。”
“那是……什么?”
“有什么吃什么。从铅笔、橡皮,到时钟、书、枕头……昨天终于连他父亲的手提公文包都吃掉了。”
“这小孩真棒。……你让他按时吃饱饭吗?”
“吃饱的。这还用说?”
医生在病历上飞快地记录着,然后把脸转向孩子:“好,小宝宝,你把嘴张开让我瞧瞧,对,啊——”
“啊——”
医生用小型灯去照着孩子的喉咙,突然他的右手直到手肘处都被孩子吞进了嘴里。
“哇!”
“呀!”母亲猛地站起身来,对孩子说道,“哎!快松口!你要干什么?快把嘴张开。你看我,啊——”
可是,孩子一副浑然不知的表情,看样子一旦进入他的嘴里,即使不好吃的东西他也会吞下去。
“孩子,你是好宝宝,快把嘴张开来。否则我不能干活了。”医生满脸的困惑哄着,但孩子没有任何反应。
“张开嘴!你把嘴张开啊!为什么不听话?我不会放过你的!”
“别这样。夫人,你不能激动。”
“可是……”
“宝宝,我有很好吃的水果。你想和妈妈一起吃吗?我去拿,你把我的手松开,好吗?”
“你瞧,医生都这么说了,快把嘴张开!”
孩子一动不动。这样的状态持续了有一个小时,医生终于憋不住了,开始焦虑起来。
“好,如果你怎么也不肯把嘴张开的话,我也有办法。”
医生想把吞进孩子嘴里的右手拉出来。他稍稍用力,右手却一动也不动。他喊来护士帮着一起拉。但无济于事。
“对不起……”母亲哭丧着脸。
“不,这事与夫人无关啊。”
“怎么办才好呢?这孩子一旦咬进嘴里就决不会松口的。就像甲鱼似的,很倔强的。不吃下去绝不死心。”
“哦,是吗?我明白了,”医生对母亲说道,“如果拉不行的话,可以往里压。”
“呃?”
医生不再将右手往外拉,而是相反往孩子的嘴里压。孩子喜不自禁地将医生吞了下去。仅几十秒的工夫,医生便消失在孩子的嘴里。
母亲和护士都惊惶失措不知如何是好。
“怎么办啊?”
“糟了。这种事,闻所未闻啊。”
就这样过了几个小时,医生突然毫无任何前兆地从孩子的屁股里蹦了出来。
“成功了!出来了!”
“医生,你没事吧?”
“嗯。我能亲眼在人体内察看一遍,是一次很难得的旅行啊。我非常感动。同时,我也有办法对付这孩子了。”
“什么办法?”
医生微微笑着,望着小孩:“你的秘密全都让我看见了。惹大人生气的话会怎么样,我来帮你体会一下。”
“慢……慢……医生!”
“你放心,我只是惩罚他一下。”
医生张大了嘴。
“不要这样,不要这样。”母亲拉着医生的白大褂。
“你放开。这样的孩子,不教训他一下就是不行。”
医生和孩子的母亲两人扭拧在一起的时候,孩子把医生的右脚吞吐进了嘴里。
“糟了!你这个甲鱼小子!”
医生将孩子的母亲推开,吞下孩子的左脚。两人就这样不停地吃着对方的身体,最后两人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什么也没有留下。
母亲和护士连声惊叫着,喊累了便在椅子上坐下,等待着奇迹发生。可是无论她们等多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两人的去向,没有人知道。
《假如》作者:艾萨克·阿西莫夫
孙维梓 译
诺曼和丽薇当然是迟到了——在最后一分钟跳上火车的人必然是给什么事耽误的——现在车厢里已经没什么空位子,他们只得往前走,在车厢连结处倒还有两条面对面的长椅子,诺曼把手提箱放了下来,而丽薇懊丧地皱了下眉头。
如果还有人坐在对面就糟了,于是在到达纽约前的若干小时里,双方就得这么大眼瞪小眼地对瞧着,除非一直用报纸挡住自己的脸——其实那也怪难受的。但既然车里再也找不到座位,也就没法再换个地方了。
看来诺曼对这些并无所谓,而丽薇则有点不痛快,通常他俩对所有问题的看法都是一致的。正因为如此,所以诺曼从不怀疑:他挑选到了最合适的妻子。
“我们俩非常般配,丽薇。”他曾说过,“就象在拼板游戏中那样,这一块和那一块正好拼得天衣无缝,说明这两块就是天生一对,换成其他任何一块都不行。丽薇,我也再不需要其他任何一位女人。”
而她当时笑着回答:
“假如那天你正好没坐在电车上,我们俩大概永远也不会相逢的。那么你将会怎样呢?”
“当然还是个单身汉。不过以后或早或迟,我总归还是会通过珍妮并认识你的。”
“那时一切都将是另一个样子了。”
“不,还会象现在这样的。”
“不!不会的。珍妮决不会把我介绍给你,她把你视为已有,是不愿再招惹情敌的。她不是那号人。”
“全是胡说八道!”
还有一次,丽薇在另一个场合下又问过:
“听着,诺曼。如果那天你晚了几分钟,没乘上那趟电车,而乘的是下趟电车呢?你认为以后会怎样?”
“我倒要问你,如果所有的鱼儿都长上了翅膀,并飞到山上去了呢?那我们在星期五会吃什么?”
可事实上他们都乘在那趟电车里,鱼也没有长翅膀,而他俩已经结婚五年,每个星期五都有鱼吃。正因为结婚已经整整五年,所以他们才决定要庆祝一下,去纽约玩上一个星期。
现在丽薇的思绪又回到当前的火车上。
“这个地方真不好。”她说。
“是不好,”诺曼附和说,“不过看来对面至今没有人。这样的话,一直到普罗维登斯大概都不会有人来的。”
可这话安慰不了丽薇,她的不安被证实了:打过道那面走来了一个圆脸的小个子男人,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冒出来的。火车从波士顿出发至今差不多已走了半站路,如果这人已经有了位子的话,干吗还要换地方呢?丽薇掏出了粉盒朝镜中打量着,只要不去注意这个小个子的话,也许他就会从身边走过去的。于是她整理一下稍稍显得凌乱的浅栗色头发,那是在她和诺曼赶奔火车时弄乱的;又看了下自己在镜中的深蓝色眼睛和丰满的小嘴——诺曼经常说,她的嘴唇似乎老象在准备要接吻的样子。
还算不错,她想,端详了一下自己的容貌。
然后她抬起了眼睛——那人已坐上了对面的位子。他遇上她的目光并宽容地笑了笑,整张脸由于笑容而在四面八方都现出了皱纹。他很快脱下帽子放在随身行李——一个小黑箱子上面,头顶中央是光秃秃的,四周长着如同沙漠植物一般的些许灰发。
丽薇不由自主地也笑了,但当她的目光又落在黑箱子上时,笑容顿然消失。她用肘部碰了碰诺曼。
诺曼从报纸上抬起头来,他的眉毛相当威严,浓竖而连成一线,深邃的眸子在浓眉下面观察着一切。和平时一样,他的目光既温柔又平易,似乎在微笑着。
“有什么事吗?”诺曼问,他并没去看对面的人。
丽薇起先企图用头部,后来又想用手悄悄指点一下,是什么使她如此惊讶。但秃顶人的眼光始终不离她的左右,使她十分窘迫。而诺曼愣盯住她看,搞得莫名其妙。最后她把他拉近并耳语说:
“难道你还没看见?瞧,他箱子上写的是什么?”
她自己又瞟上一眼。是的,一点不错,字迹虽不特别醒目,但由于阳光正好在黑色背景上形成一团光斑,完全可以看清在箱皮上用圆体字母写着:
假如
那人又笑了。他连忙点点头,并接连用手指指这个词,然后又指指自己的胸口。
诺曼转身向妻子并悄声说:
“大概,他就叫这个名字。”
“难道会有这种名字的吗?”丽薇反驳说。
诺曼放下了报纸。
“现在你看好。”他倾身向那人说,“是假如先生吗?”
那人同意地瞅着他。
“请问现在几点钟了,假如先生?”
那人从背心口袋里摸出一只大表并把表面点给诺曼看。
“谢谢您,假如先生。”诺曼这才又对妻子耳语说,“你看见了?”
他已经准备再次拿起报纸,但那人动手打开自己的箱子,屡屡意味深长地竖起手指,似乎力图要吸引诺曼和丽薇的注意力。他取出一块毛玻璃板,约9英寸长,6英寸宽和1英寸厚,四周切口整齐,角上也被打磨圆滑,表面既光洁又不透明。接着他又掏出了带接头的导线,牢固地安在玻璃板上,末了把这个装置放在膝头并自豪地望望对面的旅伴。
丽薇突然哎哟了一声:
“看,诺曼,这有点象电影!”
诺曼俯下身子靠近一些,然后举眼朝那人:
“您这是什么?是新式的电视吗?”
那人摇摇头。而丽薇说:
“诺曼,这里面是你和我!”
“什么?”
“难道你还没有看出来?这就是那辆电车,你就坐在后面的椅子上,那顶旧帽子,我把它扔了都已快三年了。而这是我和珍妮在过道上走着,那个胖女人挡住了路。喏,瞧!这是我们!难道还没认出吗?”
“大概是什么障眼法。”诺曼咕哝说。
“你也看见了,是吗?这说明他为什么要自称‘假如’。这玩意肯定能给我显示事情将会怎样,假如……假如当时电车不在转弯时晃动的话……”
她一点也不怀疑,因为她已如此激动,所以完全坚信事情肯定会这样发展下去。她直视着毛玻璃上的图象——根本没注意黄昏的阳光已经暗淡下来,火车的轰隆声显得遥远,车厢内十分安静。
她清楚记得那一天,诺曼认识珍妮并打算站起来给珍妮让座。不料电车在转弯时突然摇晃了一下,丽薇前仰后合地一下子——就直接扑倒在他的膝上。这一切都发生得那么可笑而难堪,使丽薇大为羞窘,于是诺曼极力格外表现得彬彬有礼,后来双方的谈话就开始了,完全不需要珍妮再从中介绍。打他们下电车那会开始,诺曼已经知道丽薇是在哪里工作的。
关于那一天她还记得,当时珍妮是如何用妒忌的眼光看着他们的。当他们告别后,珍妮勉强地笑了一下说:
“丽薇,看来你喜欢上了诺曼?”
“胡说一气,”丽薇反唇说,“仅仅是因为他很有礼貌罢了,不过他是有张可爱的脸,是吗?”
一共只经过了半年他俩就结了婚。
现在又是那辆电车,而电车里还是诺曼,她和珍妮。当她在这样回想时,火车上的那种有节奏的铁轨撞击声逐渐寂静下来,她感到正处身于颠簸而拥挤的电车厢里,她和珍妮刚刚登上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