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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 异人异僧释证卷(第81-101卷)-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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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怖以金刚杵,稠惧遂食。斯须入口,神曰:“汝已多力,然善持教,勉旃。”神去且晓,乃还所居。诸同列问曰:“竖子顷何至?”稠不答。须臾,于堂中会食,食毕,请同列又戏殴。禅师曰:“吾有力,恐不堪于汝。”同列试引其臂,筋骨强劲,殆非人也。方惊疑,禅师曰:“吾为汝试。”因入殿中,横蹋壁行,自西至东,凡数百步。又跃首至于梁数四,乃引重千钧。其拳捷骁武,动骇物听。先轻侮者,俯伏流汗,莫敢仰视。禅师后证果,居于林虑山。入山数千里,构精庐殿堂,穷极土木。诸僧从其禅者,常数千人。齐文宣帝怒其聚众,因领骁勇数万骑,躬自往讨,将加白刃焉。禅师是日,领僧徒谷口迎候。文宣问曰:“师何遽此来。稠曰。陛下将杀贫道。恐山中血污伽蓝。故至谷口受戮。文宣大惊。降驾礼谒,请许其悔过。禅师亦无言。文宣命设馔,施毕请曰:“闻师金刚处祈得力,今欲见师效少力,可乎?”稠曰:“昔力者,人力耳。今为陛下见神力,欲见之乎?”文宣曰:“请与同行寓目。”先是禅师造寺,诸方施木数千根,卧在谷口。禅师咒之,诸木起空中,自相搏击,声若雷霆,斗触摧拆,缤纷如雨。文宣大惧,从官散走。文宣叩头请止之,因敕禅师度人造寺,无得禁止。后于并州营幢子,未成遘病,临终叹曰:“夫生死者,人之大分。如来尚所未免。但功德未成,以此为恨耳。死后愿为大力长者,继成此功。”言终而化。至后三十年,隋帝过并州,见此寺,心中涣然记忆,有似旧修行处,顶礼恭敬,无所不为。处分并州,大兴营葺,其寺遂成。时人谓帝为大力长者云。(出《纪闻》及《朝野佥载》)
【译文】
北齐年间有个稠禅师,是邺城人。当初落发为僧时,同辈的和尚非常多,每到闲暇时间,常在一起摔跤跳越比力气玩,而禅师因为身弱无力每每受到同伙的欺侮。等到侮辱与殴打没完没了地向他袭来时,禅师羞恼之至,便躲进殿堂里关上门来,抱着金刚塑像的脚发誓道:“我因瘦弱而被同伴瞧不起,受尽他们的欺侮,不如死了的好。你以强壮有力闻名,应当保护我。我要连续七天捧着你的脚,如不给我力气,一定死在这里,决不反悔!”立誓完毕,便以至诚的心思向金刚祈祷。头两天与平常一样,毫无效应,但他的信念更加坚定。到第六天黎明前夕,金刚显现了原形,手里端着大钵子,满满盛着肉筋,对禅师说:“小伙子想有力气吗?”“想!”“心诚吗?”“诚!”“能吃肉筋吗?”“不能。”“为什么?”“因为出家杜绝吃肉呀。”金刚神便一手端钵一手举着匕首让禅师看,禅师仍然没敢吃。金刚神又举起金刚杵威吓他,稠禅师恐惧了,不得不吃。刚吃下一会儿,金刚神便说:“你已很有力气了,但要好好信奉佛法,你要善自为之。”金刚神离去,天也亮了,禅师便回到自己的住处。各个同伴询问他道:“你小子这些天到哪里去了?”稠禅师没有回答。不一会儿,他们都去食堂一起吃饭,吃完饭,同伴们又打闹着玩,禅师说:“我有力气,恐怕你们不能再忍受。”同伴不大相信,拉着他的胳臂一试,发现他的筋骨强劲有力,根本不是平常人可以比的,这才感到惊疑。禅师说:“我给你们试试看。”于是来到大殿里面。只见他横卧在墙上往前爬行,自西往东,爬行了几百步远。他又连续几次跳起来用脑袋挂在房梁上,能提千钧重的东西。他的拳脚迅疾敏捷,雄武有力,令人见了神惊胆战。过去轻视、欺侮过他的人,汗流浃背地匍匐在地上,不敢抬眼看他。禅师后来参悟得道,住在林虑山。他在距离山口几千里处建造精致的寺舍殿堂,募集了大量的土石木材。跟他修习禅理的僧徒,多达几千人。北齐文宣帝因为聚集了这么多人而十分恼怒,便统领几万精锐人马,御驾亲征,想要杀掉他。这一天,禅师带领僧徒来到山口迎候,文宣帝问他:“法师为何突然来到这里?”禅师说:“陛下要杀贫道,我怕在山里流血会沾污僧院,所以来到山口听凭杀戮。”文宣帝大惊,下车施礼拜见,请求他允许自己悔过,禅师也没说什么。文宣帝命人安排饭菜,吃过饭后,向禅师请求道:“听说法师在金刚神那里祈求得到了大力气,今天想开开眼界,请法师略为施展一下,可以吗?”禅师说:“当年我所有的力气,只是人力而已;今天要为陛下显显神力,乐意看吗?”文宣帝道:“请让我们饱饱眼福。”在这之前,禅师建造佛寺,各处施舍了木材几千根,正堆放在山口,如今禅师口诵咒语,便见根根木材腾空而起,互相撞击之声宛如雷霆轰鸣,碰撞碎了的木块像雨点一样纷纷降落。文宣帝大为惊惶,随从的官员四散奔逃,文宣帝叩头请求停止,于是敕令禅师指挥人建造寺院,不许任何人阻止。后来禅师在并州监督制造石刻的经幢,没等峻工就病倒了,临终前叹道:“生死本属命中有定,如来佛尚且不免一死。只是建造寺庙的功德尚未完成,以此为憾而已。死后愿成为大力长者,继续完成此项功业。”说完就去世了。过了三十年,隋朝皇帝路过并州,见到这座寺庙,心中恍惚回忆起了什么,好像这是他过去修行的地方,于是顶礼膜拜,恭敬得无所不至。他立即传旨于并州府衙,令其全力营造修缮,这座寺庙于是建成。当时人们都说隋帝就是大力长者。


释知苑
唐幽州沙门知苑,精练有学识。隋大业中,发心造石室一切经藏,以备法戒。既而于幽州西山凿岩为石室,即摩四壁而以写经。又取方石,别更摩写,藏诸室内。每一室满,即以石塞门,溶铁固之。时隋炀帝幸涿郡,内史侍郎萧瑀,皇后弟也,性笃信佛法。以其事白后,后施绢千匹,瑀施绢五百匹。朝野闻之,争共舍施,故苑得成功。苑常以役匠既多,道俗奔凑,欲与岩前造木佛堂并食堂。寐而念木瓦难办,恐繁经费,未能起作。忽一夜暴雷震电,明旦既晴,乃见山下有大木松柏数千万,为水所漂,积于道次。道俗惊骇,不知来处。于是远近叹服。苑乃使匠择取其木,余皆分与邑里。邑里喜悦而助造堂宇,顷之毕成。如其志焉。苑所造石经,已满七室。以贞观十三年卒。弟子继其功焉。(出《冥报录》)
【译文】
唐代幽州有个僧人叫知苑,精诚干练又有学识。隋炀帝大业年间,他就立下誓愿,修造石屋收藏所有佛经,防备佛法戒绝。从此便在幽州西山上开凿岩石为石室,凿成之后就磨平四壁用以刻写经文。又取方形石板磨平后刻上另外的经文,存放在石室中。每当一间石室放满后,就用石块堵塞门口,再熔化铁水浇灌封闭起来。当时隋炀帝幸驾涿郡,内史侍郎萧瑀是皇后的弟弟,生性笃诚,信奉佛教。他把知苑凿石室藏佛经的事跟皇后说了,萧后施舍了一千匹丝绢,萧瑀也施舍丝绢五百匹。朝廷内外听说之后,争先恐后都来施舍。所以成全了知苑的功德。知苑常常因为工匠这么多,僧人与俗众混杂在一起,感到很不方便。就想在山岩石室的前面,建造供僧人住的木制佛堂与供俗众工匠用的木制食堂。晚上睡下时盘算起来,感到所需大量木石难以办到,恐怕要耗费太多的经费。所以没有动工。一天夜里突然电闪雷鸣,第二天早上天晴之后,便见山下有成千上万根粗大的松柏树干被山洪漂荡下来,堆积在道路两旁。僧人与工匠们都惊呆了。不知道是从哪里漂来的,远近各处的人们也都纷纷叹服。知苑便叫工匠从中挑选出合用的木材,其余的都分给附近的乡亲。乡里人十分欢喜,便来帮助建造佛殿和食堂,没过多少日子就全部建成了。终于实现了知苑的心愿。知苑刻造的石头经文已经装满了七间石室,他于贞观十三年去世,弟子们继承了他的功业。


法喜
隋炀帝时,南海郡送一僧,名法喜。帝令宫内安置。于时内造一堂新成,师忽升堂观看,因惊走下阶,回顾云:“几压杀我。”其日中夜,天大雨,堂崩,压杀数十人。其后又于宫内环走,索羊头。帝闻而恶之,以为狂言,命锁著一室。数日,三卫于市见师,还奏云:“法喜在市内慢行。”敕责所司,检验所禁之处,门锁如旧。守者亦云:“师在室内。”于是开户入室,见袈裟覆一丛白骨,锁在项骨之上。以状奏闻。敕遣长史王恒验之,皆然。帝由是始信非常人也,敕令勿惊动。至日暮,师还室内,或语或笑。守门者奏闻,敕所司脱锁,放师出外,随意所适。有时一日之中,凡数十处斋供,师皆赴会,在在见之,其间亦饮酒噉肉。俄而见身有疾,常卧床,去荐席,令人于床下铺炭火,甚热。数日而命终,火炙半身,皆焦烂,葬于香山寺。至大业四年,南海郡奏云:“法喜见还在郡。”敕开棺视之,则无所有。(出《拾遗记》,明抄本作出《大业拾遗记》)
【译文】
隋炀帝在位的时候,南海郡守送给他一个僧人,名字叫法喜,他让安置在皇宫内。这时宫内刚刚建好一座殿堂,法喜忽然要到里面去观看,进去一看,惊慌地跑下门前的台阶,回过头去看了看说:“差一点压死我。”当天半夜下起了大雨,殿堂崩塌了,压死几十个人。之后,他又在宫内转圈跑,跟人索求羊的脑袋。隋炀帝听说后非常厌恶他,以为他是在说疯话,命人把他锁在一间屋子里。几天之后,宫内三卫在市区内见到了法喜,回去报告皇帝说:“法喜正在市内漫步。”皇帝责令主管人员检验关他的那间房子。门上锁头依然如故,看守人员也说:“法喜在屋里。”于是开门进屋,只看见一件袈裟盖着一堆骨头,有把锁头挂在胫椎骨上。把这些情况报告了皇帝,皇帝又派长史王恒前来检验,检验结果与报告的完全一样。皇帝这才相信法喜并非寻常人,敕令不要惊动他。到了傍晚,法喜回到锁他的那间屋子里,又说又笑的。守门人把这事奏报了皇帝,皇帝命令主管人员去掉了锁头,放法喜出来,让他随意到自己要去的地方。有时候,在一天之内有几十个地方同时设斋摆供,法喜处处赴会,这几十处都见他在那里喝酒吃肉。不久,他身患疾病,经常躺在床上,去掉铺在床上的草席,让人在床下铺上炭火,非常烤人。过了几天他就死了,炭火烘烤的那半边身子都焦烂了,被安葬在香山寺。到了大业四年(公元608年),南海郡守奏禀隋炀帝道:“法喜现已回到南郡。”皇帝命人开棺检查,发现棺内并无法喜的尸体。


法琳
唐武德中,终南山宣律师修持戒律,感天人韦将军等十二人自天而降,旁加卫护。内有南天王子张垍,常侍于律师。时法琳道人饮酒食肉,不择交游,至有妻子。律师在城内,法琳过之,律师不礼焉。天王子谓律师曰:“自以为何如人?”律师曰:“吾颇圣也。”王子曰:“师未圣,四果人耳,法琳道人即是圣人。”律师曰:“彼破戒如此,安得为圣?”王子曰:“彼菩萨地位,非师所知。然彼更来,师其善待之。”律师乃改观。后法琳醉,猝造律师,直坐其床,吐于床下,臭秽虽甚,律师不敢嫌之。因以手攫造功德钱,纳之袖中径去,便将沽酒市肉。钱尽复取,律师见即与之。后唐高祖纳道士言,将灭佛法。法琳与诸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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