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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姑娘你真厉害,我们的腊味,猪都是这附近买的,都是走地猪,满山跑,好吃啊!”老板心悦诚服。
章回笑道,“你的鼻子怎么和别人不一样?”
小地也笑了,“十岁的时候,鼻窦炎动手术,之后就这样了,什么都能闻得出来,呵呵呵呵。”
“总是这么灵吗?”
“除非淋了雨——不过谁会那么傻啊!”
“哇——真好!”
两个人欢快地吃起来。
有人来馆子送鱼,和老板大声地拉家常。
“今天没下去抓,手坏了。”
“怎么搞的?”
“昨天那条桂花鱼,咬了钩还折腾死人,把我扎出血了。”
章回再看一眼小地,佩服得五体投地。
都是开朗的年轻人,一顿饭下来,就熟了。
此后章回凡是要吃好东西,必然叫上小地临场指导,公司圈子本来就小,生活寂寞,有这样一个妙人做伴,又天天饭桌上交流切磋,结果是——他们很快相爱了。
大部分时间里,章回都是感觉幸福的。他想这大概是小地的功劳,因为她美丽灵敏的鼻子,能为他选择最健康最快乐最有营养的食物,按照小地的说法,健康的食物让人头脑灵活、心情欢畅,精力充沛,真是这样啊。
只不过,食物的高质量是保证了,但,生活好像多了一些不自由。
譬如周末进城逛街,章回特意带小地到大学门前吃烧烤,读书的时候,天寒地冻的晚上,在吱吱作响的烤炉前,吃一只又香又烫又嫩的鸡翅膀,真是美味!
“别吃!”小地拉拉章回的袖子。
“为什么?你闻闻,多香啊!”章回抑制不住。
“我就是闻到了,那些鸡翅膀,都是饲料鸡,一大群一大群地养在小笼子里,不见天日,也不能活动,这些鸡都有悒郁症!”
“不要紧的,小地,你看我以前也是这样吃的!”
“所以你没考上研究生对不?你知道吗,这些鸡翅膀啊,都是那些病鸡,身上其他地方生了病,不能整一只卖,就零碎地斩开卖——”
烧烤摊的摊主不乐意了,“你怎么这么恶心呢!走走,想吃也不卖你们了!”
章回尴尬地拉着小地走开,小地则是一脸欣慰,好在及时制止了不良因素食物的进口!
又譬如那次公司利经理结婚,在酒楼宴请公司同事。
雪嫩丰美的白斩鸡端上来,大家招呼着举筷,小地却暗暗按住章回的手。
不能吃,一定有她的理由。
章回咽咽口水,佯装镇定地坐着。
金红焦脆的烤乳猪端上来,众人开口大嚼,小地却踢踢章回的脚。
这个也不行,稍安勿躁。
章回只好含了口酒,慢慢暖回肚子。
筷子伸到肥白的鲍鱼面前,生生收了回,小地在使眼色。
手指刚想拨开鲜红的虾壳,恹恹扔了去,小地在咬耳朵。
这顿丰盛的晚宴,糊涂的旁人不顾生命质量,吃得满嘴流油,满面红光。
明白的小地和章回,只稍微吃了几箸腰果、青豆、生菜和香菇之类。
因为米饭还好,小地鼓励章回,他又委实饿得委屈,硬是吞了五碗。
同事们边剔牙边调侃他们,“看人家真是有情吃素饱啊!哈哈哈!”
他俩便笑,小地笑得胸有成竹,章回笑得无可奈何。
吃东西不再是一件简单快乐的事,小地爱章回,便要为他负责。
饭堂是不大靠得住的地方,就连最初相识的饭馆,也不常去了,因为气氛不好,小地说,老板娘太酸太辣,老板太咸太湿,而小姑娘又太甜太腻。
只好自己动手,又因为资源有限,只好吃些简单平淡的。
小地说这样也好,保证吃下去的都是精品。但章回肚子里的馋虫却越长越大。
这些还不算什么,直到这一次。章回带小地去看阳江的外婆,慈爱可亲的外婆,七十多岁了,看见两个花样的年轻人,欢喜得不行,亲自从院子里摘了菠萝蜜叶,动手做红豆叶贴(一种糯米点心)。
这是章回童年最贪嘴的点心,刚出锅,热气腾腾的,他已手指大动等不及了。
只是小地欲言又止,似笑非笑地坐着不动。章回怕她又说出什么东西来,就先下口为强,吃了再说。外婆把红豆叶贴推到小地面前要她吃,她只是点头,却不动弹。章回生怕外婆失望,就抢过来大嚼,外婆笑着看他,十分满足。
回来的路上,章回不大和小地说话。小地笑着凑过来,“我闻到了不悦的味道,肯定是刚才你吃的点心——”
章回不耐烦,“你又想说什么?”
“外婆好热情,可是她做红豆叶贴的时候,嘻嘻,解手回来没有洗手——”
章回生气了,“够了!我真不明白你难道只有鼻子?你的心肠呢?”
“你怎么这样说!”
“老人家的好意,你就一点也不会珍惜体谅?”
“就是体谅她我才没有当面说,你干吗这么大声和我说话!”
章回深吸口气,不再作声。小地一肚子委屈,有点怨章回,又有点怨自己的鼻子,这是第一次,她会想到,要是闻不出来那么多东西该多好!
恋爱三个月,开始的新鲜甜美好像有点褪色,而章回和小地的烦恼,除了是吃的质量提高而处处小心、限制之外,很多还是与鼻子有关。
有时候,小地的体贴是无微不至的,根本不用章回开口,她给他要的。她闻得到他的汗水和体味,散发出来的心事和要求。有时候淡淡的干渴味道,是想吃一只橘子。有时候涩涩的慵懒味道,是想小憩一会。有时候一种灼灼的焦躁味,那是要发火了。而最甘香的,是一种浅浅的香草味,那是他想吻她。
只是,她怎么可以什么都知道?那么细致敏感的嗅觉,绵长如丝,尖利如针,上下娑寻,三下两下,就是一张密不透风、滴水不露的网啊。
一个人对世界太有把握是不是好事?一点谜底也没有,全是亮堂堂的。上帝未必是快乐的,因为他知道得太多。
这个周末,章回破例没约小地。也不想解释,反正她总有办法闻得出来。约了表哥章恒出来摆摆龙门镇,这是他从前顶喜欢的一件事。
表哥是刑警队的精英,屡破大案,肚子里血与火的故事,要比海岩的电视剧还精彩。这些故事总让章回平淡的生活里有些震撼与遐想,好久不见了,而且今晚小地不在身边,总可以放着胆子吃点东西。
表哥带了个女孩,聪明优雅的那种,不怎么说话,只是目光清明地听。
表哥讲的是前段时间破获的银行抢劫案,说到精彩处,猪扒茄汁饭上来了,章回听得入神,但还是习惯性地低下鼻子,仿佛晚清八旗子弟嗅鼻烟似的,细细闻了一回。
女孩忍不住笑了,表哥也停下来,“章回,你什么时候学来的动作?这么讲究!”
章回尴尬地不知如何回答。
表哥笑道,“你让我想起一个故事,古时候有个大户,吃东西特别讲究,仆人担水,他要吃的那桶水必放在前面,知道为什么吗?”
章回摇摇头。
“哈哈,因为他怕桶在后面,仆人放的屁会坏了水的味道。有一次,他喝水,闻了闻,不对劲,就质问仆人他担水时候干了什么。仆人只好承认,打了个喷嚏——哈哈,活得这么精细这么折磨人,你们说,世界上真有这种人吗?”
女孩笑了,表哥笑了,章回笑不出来。
表哥注意到他的沉郁的神色,问,“章回,你有什么事吗?蔫成这样?”
章回叹口气,终于说,“有,有这种人。”
而且,他在爱着这种人。
小地在整理章回的衣服,几件穿过的外套随便地扔了一床。这件蓝色的风衣,是和自己出去吃饭的,闻上去,有种淡淡的苦味,这说明,这过程里,他不大高兴。
这件米色的西装,是和自己去看电影的,贴近些,有轻轻的酸味,这说明,那天,他很烦闷。
这件灰色的外套,是和自己去散步的,味道霉霉的,那天他们怄了气。工作一帆风顺,家人出入平安。吃进肚子里的,又都是健康正路的食物,那么他的不快乐,该是与自己有关。
最后一件,黑色的运动装,却有着新鲜的愉快的香味,她知道,周末那天他自己出去了,没有解释,很晚才回来,也不打电话,一觉醒来就是第二天中午。
再一遍仔细地搜索,还有还有,女人的味道,虽然很淡,但是她坐在他身边,不远。
相爱就是一步步走到这个境地吗?小地的鼻子酸了,眼泪在眼眶里。
她把外套浸在洗衣机里,锁上门出去。
外面开始下雨,慢慢地雨势就大了。小地一路想着心事,也不回去拿伞,也不走快两步,就这么淋了个精湿。回到宿舍觉得冷极,盖了几层被子还是暖不过来。
她就这么病了,重感冒。是谁唱过,爱情是一场重感冒?
在爱情里,一场病有时候是必要的,一方需要表现,一方需要试探,这是个好机会。
小地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吃药打针,胃口不好,这些日子,章回就天天用电锅给她熬粥。
黏黏的香香的白米粥,热气腾腾地端在眼前,细瓷调羹轻轻地拌,——章回忽然停住,小心地看看小地,“来,你先闻闻——”
“不用了吧,我好饿。”小地软绵绵地,又撒娇道,“我要你喂——”
章回怜爱地舀了一口,吹吹,慢慢送进她的口中,看她笑着吞咽,不禁又问,“怎么样?有什么问题吗?”
“你怎么老问老问!我的鼻子塞了好几天,什么也闻不出来,只闻到这粥香。”
“什么也闻不到啊!”章回释然,竟有点高兴。
一直到病好了,小地还是没有恢复她那神通广大的嗅觉。
章回问她要不要看看医生,小地看他一眼,“看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