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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686 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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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荞麦
朋友决定帮我看一下星盘。晚上十一点多,她喝了点酒,说是为了看得更准。没有比这更让人高兴的事情了:我们决定相信某件事,并借由它来设定自己。
我在家里走来走去,将面膜贴在脸上,听她在微信那头分析关于我的种种,好像在听另一个人的八卦——这个人跟我很熟又不是很亲近。我很高兴能借这种目光更深刻地认识自己,同时也知道这帮不上什么忙。
然后她说:你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个人是你的父亲,他对你的影响非常大。
我第一反应是:什么?是吗?爸爸?
他满面笑容的形象无需召唤就出现在脑海里,这种笑容最近正慢慢变得勉强和苦涩——仿佛不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他那哀愁而无奈的中年人的形象:渐渐发胖,头发也油腻了。
我想不出他对我有什么影响。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根本就是他的反面。事实上,前几天我刚刚挂掉他的电话,让他不要再打电话给我讲那一套老调重弹的话。
他试图威胁我:“那就是不要再联系了?”
“那最好。”我赌气说。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觉得难过。事实上,我觉得他应该早就习惯了,不对任何事情感到太难过。过几天,他果然又若无其事地打一个电话过来,问我最近好不好。
从小他就不值得信任,我跟他闹过好几次。自行车前面那个儿童座椅有点问题,他都跟我保证说不会有事。但每次,每次,在快到家的路口右拐时,他总是因为座椅卡住车把,而骑着车冲进水渠里。我坐在前杠上,怀着巨大的惊恐冷静地等待那个时刻的到来。
一个大人,还不如五岁的小孩明智。
他从来没有走运过一次。本来有机会去读大学,结果因为一只耳朵不好,没去成;之后当代课教师,一直无法转正;在砖瓦厂拉了很久的砖头,才被调去做技术,跟南京来的一个工程师一起捣鼓了好几年,最终还是失败了;砖瓦厂改制,他充大头表示抗议,自行离开;跟朋友合开一个厂,每天午夜睡,凌晨起,一分钱都没有赚到。但他总是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总把手插在裤袋里面,哼着歌。他自认为唱歌像周华健。
更小的时候,他一次次让我觉得新奇,最终又变成失望。
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就试图在院子里种草莓。我们那儿从来没长过草莓,他觉得肯定可以卖个好价钱。我每天都去看,爸爸就让我给草莓浇水。盼了很久很久,草莓长了出来,又小又酸。他喜悦地拿给我跟弟弟吃,我们俩皱着眉头吃下了。邻居们好奇地过来尝了尝。当然也不可能拿去卖。
之后他不知道又从哪里搞来几只野鸡。村里面也从来没人见过野鸡。他幻想可以凭养野鸡、卖野鸡蛋补贴家用。野鸡整天凄厉地叫着,蛋倒生了不少,但根本没有人买。他攒下来送给伯伯,伯伯很勉强地收下了。
再后来他又把家门口的一块地挖成了水塘,养螃蟹。辛辛苦苦养了两年,光饲料都花掉不少钱,但螃蟹根本长不大。懂行的人说,我们那边靠近海,水是咸的,养不大螃蟹。终于还是把水塘又填上,继续种田。
就是这样,什么都干不成。
年轻的时候爸爸穿一件白衬衫,头发微鬈,是村里最帅的男人。他很爱跟村里的女人们调笑。妈妈一度觉得他跟厂里一个女同事关系过度亲密。插秧的时候,那女同事也来帮忙。妈妈指给我看:“就是她。”我已经很聪明,对妈妈说:“什么嘛,一点都不好看。”妈妈就有点高兴:“我跟你爸说要告诉你,他吓得要死,不让我说。”后来也就不了了之。
爸爸最爱往外走,很喜欢出差。第一次兴高采烈地给我们带了一瓶可乐回来,我跟弟弟面对面坐着,郑重其事地拿出杯子来喝,只觉得味道怪怪的,又不好扫兴。每到一个新地方,他总能迅速辨识出方向,在陌生的地方反而不惧怕。第一次独自坐车到我的新家,我让他下地铁之后打车,结果他拎着一只包,自己坐公交车来了。“有很多公交可以到呢!”他在小区外边转悠了几圈,就把地形弄清楚了。
这本领又有什么用呢?他又没去过什么遥远的地方。他虽然字也写得好,但也没有什么用,只是总在村里办喜事或者丧事的时候,被喊过去记账。
好奇心旺盛,又天真,孩子气。最喜欢买不中用的东西,花两百元买了号称不用煮就可以做豆浆的机器,还能绞肉,他很高兴地向我们炫耀。我跟弟弟说他被骗了,他便很不高兴,把东西扔在桌上,砸坏了一把勺子。
他就像是仅仅年龄比我们大的小伙伴。我从来没有觉得他是“父亲”,只能是“爸爸”。
他总想着要出去玩玩,要出去玩玩。吃完晚饭,他也要出去玩玩。妈妈让我和弟弟偷偷跟着他,看他到底要去玩什么。月亮好大好亮,我和弟弟偷偷跟在他后面,躲在草垛和麦田的阴影里。过了一会儿,看不到他的背影了,跟丢了。我跟弟弟互相埋怨对方。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爸爸嘹亮的歌声。我和弟弟辨着声音跟上了他。
爸爸什么也没干。他在小路上随意走着走着,自己唱了一首歌,在空旷无人的田野里面。
就是这样一个人。
但是啊……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想着朋友的话,眼泪忽然要掉下来。
“是的,你说得对。爸爸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人。他令我变成今天的自己。”
爸爸啊爸爸。
(本文选自「一个」工作室新书《不散的宴席》)
荞麦,作家。@荞麦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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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687 第三次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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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颖
朋友跟富一代吃饭,拉我作陪。虽然我认为和富二代吃饭更让人欢喜,但先和富二代的爹共进晚餐,也不失为走近梦想的一种途径。
富一代是个赌博爱好者。比起赌神和赌鬼,我认为这样的称呼比较客观,因为大多数热爱赌博且没破产的人都自认是赌神,在赌博的心理战术中获胜,比拉到一笔风投更让他们自豪。事实上,赌神与赌鬼是一样的,只不过成王败寇,赢者是神,输者为鬼。
富一代吃得不多,但很能聊,陆续说了些赌场的事。作为一个只能在影视剧里臆想豪赌的平民,他为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富一代说他一个朋友在赌桌上输了五亿,输光了自己的财产后,还凭着之前的辉煌借到几千万,下一秒便变成了筹码,烟消云散。富一代感慨地指着自己的头说,这人脑子已经坏了。
我问他,赢的时候怎样控制自己及时收手。
他说,爆掉。
我无法理解这样的专用名词。他解释说,就是故意输一把,押一个最不可能赢的。赢能使人贪婪,及时的输让人警醒。
我人生唯一的一次all in是和朋友玩德州扑克。手捏full house的我以为足以傲视群雄,结果一把四条就让我从此不再玩德州扑克。我牢牢记住喊出all in那刻的心跳声和摊牌时的幻灭,无法控制的东西只有远离它最安全,比方赌博,比方吸毒,比方爱情。
输让人罢手,富一代总是对的。
我妈是一个几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时诞生的平凡妇女。在她身上有着那个时代的普世价值观,又极具个人特色。这个特色,很难用一个词汇来概括。她从不惧怕看恐怖片,她可以一边打着毛衣,一边淡定地看鬼片,同时对我脆弱的心灵表示蔑视。她敢于冲撞任何直属领导,国企干部,只要她认为她是对的。她受不得委屈也欠不得人。她是我认识的神经最坚韧,性格最刚烈的人,没有之一。
总之,我妈这样的性格绝对是一个痛恨赌博,和赌博这回事永无交集可能的中华妇女。但以宏观的眼光来看,我觉得这样的性格已经具备了上赌桌的基本素养,或者说,每个女人都是赌徒,在她们的人生中至少有一次,做了场豪赌。那就是婚姻。
我妈说过一百遍,当初和我父亲相识的时候,她完全没有看上他。并且明确,断然地拒绝了他,连好人卡也没发。但我爸是个好人,不知道他出于什么心境,他写了封信给我妈,说其实他跟我妈相亲时,别人还给他介绍了个姑娘,他觉得已经相了我妈,就把那厢给回了。以现在的世道来看,我觉得我爸这个行为的后果取决于他的长相。他长得憨厚纯美,这就是个淳朴青年的心声;他长得尖嘴猴腮,这就是变相的质问,并且带着轻微的胁迫。我爸的长相介于这两种之间,我妈是简单的女青年,她没觉得我爸在胁迫她,她只觉得很内疚,总不能因为她的退出搅了人家的姻缘吧,于是她思前想后,决定舍身取义,嫁给了我爸。开始了人生第一轮赌局。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想她可能不止一次以为自己赌输了。也许50%的中国式婚姻,都会让人产生想退场的挫败感,而你连对手是谁都不知道,是婚姻制度,是时间,还是人性?我妈和我爸的婚姻就像芸芸众生中的一对,没人能说清是天作之合还是人间怨偶,他们争吵,冷战,然后和好,继续生活。
每一对夫妻的生活都可以写一本小说,拍一部家长里短的电视剧。我爸和我妈也是,他们可以为了一把葱买贵了一毛而爆发战争,也会为了毛主席和邓主席哪个更英明而冷战一周。更多的时候是各干各的,很少交流。偶尔欢笑快乐的片断,夹杂在日复一日的冷淡中,容易让人遗忘。
在一场起因不名的吵架中,我爸动手打了我妈一下。
那个冬天的夜晚我妈去黄浦江边上走了一圈,我爸只穿着棉毛裤出去找,没找着,回来了。我妈也回来了。那时还不流行“动手一时,禽兽一世”的人性预言。即使有,我想我妈还是会回来。她用后来的人生证明,这预言并不全面。我爸再没有动过手。
1989年的某一天,那天我爸正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广州出着人生难得的肥差,我妈则从医院得知她患上了癌症。我爸兴奋地带回一枚用家庭积蓄为我妈买的黄金戒指和一堆二手衣服,我妈戴上戒指,告诉了他实情。
她逼着让我爸发誓,如果她死了,绝对不再娶。我爸坐在板凳上一言不发。以我遥远的童年记忆,应该记不清我爸是否坐在板凳上,但的确有这样一幅画面留在我脑海里。也可能是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