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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这种东西,不管如今有多少既逼真又便捷的电子变体(电邮,短信,微信),我都认定,惟有白纸黑字套信封盖邮戳的那种,才真正符合“信”的题中之义。儿时收到的第一封信来自本区另一所小学,那女孩只是在区三好学生夏令营上跟我有过半天的交情。实际上,照面才十分钟我们就互相交换了地址,宣告从此以后成为“永远的”笔友。在剩下的时间里,我们聊天的中心思想就成了对即将收到的信的憧憬。交换邮票,花色信笺,务必在信封里夹一张叶脉书签……它们在想象中的样子甚至更激动人心,更像是为一场成人礼悄悄燃放的烟花。
这段友谊——像绝大多数友谊一样——当然没能“永远”。来回两封信,我们便失去了联络,我连她的名字都没能记住。但我记得邮递员第一次在楼下喊我的名字时我为之骤然加速的心跳,也记得终于有机会在信纸上写下第一行字时那莫名其妙的骄傲。直到大学宿舍里,每回被刚从传达室那里抱来一大摞信的同学叫到自己的名字,仍然是一件很有仪式感的事。如果在某些特殊的日子里,你在众目睽睽之下接过一封笔迹可疑的信(信封上也许还傻乎乎地画着一颗心)——你越是佯装矜持,那份掩饰不住的得意就越是激起旁人的羡慕嫉妒恨。
电子化的书信是终结这些乐趣的冷面杀手。那些也叫“信”的玩意无声无息地混在一堆广告里抵达你的电子邮箱,没什么废话;你淡淡地回复,鼠标一点就得到了问题圆满解决的假象。你很放心地着手解决下一件事,因为你觉得无论是来言还是去语都有了稳妥的备份,不像纸信那样,一旦郑重其事地寄出去,收寄双方的心思就跟着在钢丝上晃悠。一旦寄丢,你便无法复制粘贴当时力透纸背的心血,或者你压根就不敢问那边有没有收到,更不可能指望对方的邮箱会有任何形式的“自动回复”,只能正过来反过去地将猜疑煎成一只溏心荷包蛋。
是的,记忆就是这么吊诡的事:在磁盘里留下多少备份,也不及这漫长而难熬的“煎蛋”的过程,更可能留下些许印痕。好比《唐顿庄园》里的安娜与贝茨,当那些被监狱看守扣押数月的两地书终于抵达,演员抱起厚厚一叠信封,情绪和动作自然而然地就调动到泪如雨下、双手打颤的地步——很难想象如果道具换成一台电脑,他们是否还能演出这样的效果。
当然,不管是哪种形式的信,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改变不了“写着写着就散了”的宿命。那一堆过时的纸信,也许压在抽屉的最底层,不晓得会在你哪次翻箱倒柜时,突然冒出来硌你一下。或者更激烈一些,像《围城》里的方鸿渐和唐晓芙,吩咐黄包车夫将对方的旧信原样送回,于是便有了这样的情节:“她知道匣子里是自己的信,不愿意打开,似乎匣子不打开,自己跟他还没有完全破裂,一打开便证据确凿地跟他断了。这样痴坐了不多久——也许只是几秒种——开了匣盖,看见自己给他的七封信,信封都破了,用玻璃纸衬补的,想得出他急于看信,撕破了信封又手指笨拙地补好。”
总而言之,有真实载体的信,好歹让分手多了几具可以凭吊的尸骸。你可以撕,听心脏也跟着一并撕裂的声响;你也可以烧,以后在记忆的显示屏上,你会将火苗的颜色ps出彩虹的细腻层次。相比之下,如今的分手剧情倒是环保了不少:你发呆,试图找一点证明那些昏了头的情话曾经被倾诉过的证据,于是你打开电子邮箱和手机,你在一堆电商广告里找到那个人的名字,然后你检索,才发现丢了大半——无数次因为程序打开太慢,你批量删除过,清空过,格式化过。你不死心,给那个人发短信:“最后一个问题。”ta在一秒钟之内就回答你:“爱过”。于是你哑然失笑。通过这一系列动作,你已经瓦解了一个老套罗曼司的诗意框架,将它浓缩成了微博段子。
说到诗意与书信的瓜葛,我们在小学里就背得出“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设若在后面接上翟永明那首著名的《在古代》,在意境上居然没有多少违和感,反而像是隔着长长的时光隧道,彼此凝视,互相注解:“在古代我只能这样给你写信 并不知道我们下一次会在哪里见面现在我往你的邮箱灌满了群星它们都是五笔字形它们站起来为你奔跑它们停泊在天上的某处我并不关心。”至于虚构界,至少在欧洲,书信体小说在很长一段时间(十七、十八世纪)都是最时髦的畅销书样式——从《少年维特之烦恼》到《新爱洛伊斯》再到《危险的关系》,莫不如此。另一部常常被奉为书信体高峰的杰作——《克拉丽莎》,尽管篇幅长得至今都没人敢出中译本,却时不时地跟《傲慢与偏见》或者《哈利·波特》一起,跻身于各类“最受英国人欢迎的小说”总榜单。
究其原因,书信体小说在字里行间插满无数个“你”,过去时一举变成了现在时,作者就像黑暗剧场里的引座员,召唤读者悄悄入座,让他们自以为窥视到了人物之间的秘密。每一个写信的角色都会说一半藏一半,都会话里有话,弦外有音,于是悬念有了,迷局有了,读者参与破案的热情也呼之欲出。 尽管后来书信体小说日渐衰微,书信本身却留在了各种小说里,常常充当推动小说关键情节的动力。看过《苔丝》的人不会忘记那封没有被安吉尔及时看到的忏悔信,它改变了苔丝婚姻的走向,也埋下了她最后上绞架的伏笔。前两天随手翻翻司汤达的《巴马修道院》,差点笑出声来。男主角法布里斯在逃亡路上广受少女青睐,靠着她们频频出手相救才脱离险境。尽管后面随时有追兵,他却总是匀得出时间给每人写上一封感谢信,“表达对她们的感情”,而且,“信是含泪写成的。”
事实上,大部分小说家都跟法布里斯一样,对写信有异乎寻常的热情。他们常常将一部小说(或者其中的某些部分)写成一封隐秘的书信,然后在生活中将一封信写得像小说那样亦真亦假——不信你可以去看看乔伊斯怎么给他的老婆诺拉写情书。在这一系列里,大概最短的“小说”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菲茨杰拉德写给自己的一张无比凄凉的明信片(1937):“亲爱的斯科特:你好吗?一直想来看你。我现在住在‘真主的花园’饭店。你的斯科特·菲茨杰拉德。”明信片的妙处是信中的内容以裸体示人,在邮局兜兜转转的这一圈,便构成了这“小说”的公开发表之路。
不过,要论对书信的执迷程度——就我目之所及——似乎没有比马尔克斯更疯狂的作家了。他的小说里,常常会有一个人给另一个一连写上几千封、最后对方终于扛着这些信上门的壮观场面。第一次读到《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我被其中一个细节弄得神思恍惚:“那是一个有许多拱门的长廊……那些穿着呢子背心、戴着袖套的沉默寡言的书法家们就坐在这里,以低廉的价格代人写就各种文书:受屈或申诉的诉状,法庭证词,贺帖,悼词,以及各种年龄段的情书。”真难以相信,我儿时的梦幻职业,不就是 “代笔人门廊”里的这份营生吗?当然,如果可以挑,我会申请去那个专攻“各年龄段情书”的部门。
小说里,为了缓解对女主角费尔明娜的思念,主人公弗洛伦蒂诺就揽到了这份美差,免费替别人写情书,“依循着十分可靠的模式——写信时一直想着费尔明娜,只想着她。”第一个月后,他不得不建立起预约制度,以免自己被焦虑的恋人们淹没。那个时期,他最愉快的记忆来自一个羞怯的小姑娘,她颤抖着请求他为自己刚刚收到的一封情书写回信。弗洛伦蒂诺一眼就认出那封信正是自己昨天写的。于是,他揣摩着姑娘的特点,回了一封风格迥然相异的信,两天后又不得不再为那情郎代笔……
就这样,“他最终陷入了自己给自己写信的狂热中。”我喜欢这个故事,也喜欢这句话。它既狂欢又忧伤,或许,正道出了所有书信和小说的实质。
黄昱宁,作家,编辑,译者。已在「一个」发表《听着听着就老了》(该文收入本工作室新书《去你家玩好吗》)、《你妈贵姓》。@黄昱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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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492 撸起袖子和这个肮脏琐碎的世界周旋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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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绿妖
印度有数百万的流浪儿童,做童工苦力,被虐待、袭击,被痢疾、黄疸病、肺结核和艾滋病侵蚀。如果你遇到一个奄奄一息的儿童,你可以带他看病。可是数百万的儿童,你帮得过来吗?你给医院送去,医院拒绝治疗怎么办?你报警,但是警察也不知道怎么帮助一个赤身裸体的女孩,不想因为采取行动而给自己增加大量的文书工作。所以他选择了不作为。这也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在我们不知道怎么帮助一个显然会给我们带来大量麻烦的人时,我们通常会垂下眼,沉默地走过去。
在巴西,数千万人生活在贫民窟,没有像样的住房、干净的水和卫生条件。孩子们常常患有肺炎、肺结核、风湿热、贫血病、皮肤病,以及由被鼠尿污染的洗澡水和饮用水引发的细螺旋体病。小孩生病后被送入公立医院,治愈后回家,几周后病情重发又回到医院。许多患者的母亲是单身,住简陋的棚屋,缺乏基本的卫生、营养知识,没有条件给孩子护理或预防。她们甚至挣扎在失业后下一顿饭不知在哪里的困境,你跟她讲,要给孩子适当的营养或符合卫生条件的护理,有什么用?
在以上两种情境中,大部分人都会说:这是政府的责任。耸肩,摊手,骂政府。
1996年,出身优渥家庭的杰鲁·比利莫利亚成立“1098儿童热线”。怎么帮到数百万的街头儿童?首先,联合一切能联合的资源。比如,孟买的数百个儿童服务组织分散,相互间缺乏交流。杰鲁招募学生,编了一份有一百多家孟买儿童服务组织的名单,包括24小时提供服务的收容所,可长期住宿的机构,提供法律、健康、心理、教育服务、职业培训和戒毒的组织。接着,大量的协调,一个月后,14个组织签约加盟“儿童热线”;她说服孟买和德里电信局开通一个救助孩子的免费电话,即如今的1098。为了推广1098,她招募更多的志愿者(主要是流浪儿童)散发该号码。第一年,儿童热线接了6618个电话。
警察和医院是儿童热线绕不过去的难关。杰鲁联系了一个市政组织(高危儿童协调委员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请他们组织一次会议,邀请警方青少年援助部门来了解儿童热线。最终,儿童热线和孟买警方建立合作关系。警方认识到,儿童热线的存在,简化了自己的工作;而经常因为孩子脏、没身份证等原因拒绝收治的医院,是下一个攻克目标。热线培训自己员工,掌握基本急救知识,送医院前,先把儿童收拾干净。同时培训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