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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里。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主人的摩托车停在一棵高大的橡树下,迟迟没有发动。
那是一个艰难的夜晚,床一直凌乱着,杯盘就让它脏着,窗帘永远低垂。我没有被换下,而是钻进被子里,同主人一起在床上辗转反侧,床头还有着一张我和黑色皮衣在星巴克的合照,那时的我还是崭新的模样,而它吐出金属拉链,朝镜头做着鬼脸。
第二天,我被放进了衣柜里,衣柜里樟脑丸呛得我无法入睡,其他的衣服安慰我,“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能摆得上专柜,谁还会迷恋路边摊,像你这样做工还算精良的皮夹克迟早会遇到更好的。”
而之后几天,那些被遗忘了的衣服要我讲讲外面的世界,我告诉它们,“衣柜里其实挺好的,虽然暗了点、小了点,但都是自己的朋友,生活也不会太累,而外面的世界……”
或许对我而言,那件黑色的皮衣就是我外面世界的全部吧。
3。
过了一个月,先是在黑暗中听到雨声,然后柜门被拉开,一道光照进来。我被急急忙忙地拿出来,主人里面没有穿衣服,直接把我套在身上,他的胸膛很光滑,一缕黑线从肚脐发源,像一道高山溪流没入裤带以下。
摩托车发动,油门的嗡嗡声盖过了水滴声。对了,它总是忘记带雨伞。红灯亮了,我们停在一幅巨大的内衣广告前,胸罩对我露出诱人的微笑。绿灯亮了,车轮下是飞溅的泥水,我们到达了一栋写字楼下。
在这里,我曾无数次等着黑色皮衣姗姗而来。终于又可以见到它了,我的身体又变得温暖起来,主人心脏的跳动声和我融为一体。
可是出现的却是一件精致的女士粉红风衣。
“请问一下,你见过那件黑色的皮衣吗?”
“那件过时的皮衣吗?当然。”它扬了扬袖口。
“那么它现在过得怎么样?”虽然风衣很漂亮,但我不太喜欢它,我尽力保持着礼貌。
“老实说,我只见过它一次,可惜估计也是最后一次。”
“它怎么了?”
“当然是被压在了箱底,你知道,我们女士的衣服是老得很快的。何况现在主人需要的是一件配得上灰色西服的衣服。”
粉色风衣最后还是没有坐上摩托车后座,但主人却把我们的雨衣披在了它的身上。
在汽车引擎声靠近时,我们按原路返回了。
阴郁的云层下,喧嚣的马路间,雨水冷冷地从立起的领口流了进来,和炽热的汗水混合在一起。想到再也无法见到黑色皮衣,一种深深的内部痉挛像海浪一样漫过了我。
… 4。
我是一个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正是工作忙碌的年龄,爆炸式的生活让我没有时间停顿。又到了即将来临的寒冬,现在是我在这所单身公寓的第二年,我即将搬到离公司近一点的公寓。
清理公寓时,我找到了一些关于前女友的东西,她的毛绒小熊、我们的合照、一些电影票根。她是一个爱穿黑色皮衣的女孩,笑起来的时候,眼睫毛也会跟着扇动,仿佛夜色中的飞蛾。可惜的是她在一年前离开了我,有了比我更好的伴侣。
现在她已生活在别处,但在我记忆里她永远穿着我喜爱的那件衣服。我会努力工作,相信自己会成为更优秀的男人。
我找出去年冬天最爱穿的深蓝色皮夹克,它身上有很多美好的回忆,但不知怎么的,一整个衣柜里,只有它严重的受潮、发霉。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决定在出门后把它放进楼下的垃圾桶里。或许就像谁说的,如果不学会舍弃一些东西,就永远无法前行。
4。
我不是一件坚强的皮夹克,我伤心了一整个夏季。
现在一切如我所愿,我被丢进了一个充满臭气的垃圾桶里。我期待着在某个废品回收站里,在变成碎片之前,再遇见它。
朱肖影,青年作者,已在「一个」发表《四十年前的愉快下午》、《喜欢,就继续下去》、《阿泉、阿泉》。微博id:@朱肖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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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429 九月十三
t。xt。小。说。天。堂
作者七堇年
今天是9月13号么?
……是啊,怎么了。
八年了吧,得有。
什么八年?
我俩认识八年了——2005年9月13号到今天,刚好八年了。
嗯。
我们走错了路,在北京的三环上瞎绕着,夜色很深,老孙困了,一呵欠就是一汪眼泪花儿。当我说完这是相识第八年之后,我们更沉默了。车内狭小的空间里,空气凝固起来,我们像两只弱小的昆虫,突然被困成了一块琥珀。
八年,抗战都结束了。
我很希望打破这寂静,说点儿什么,就没头没脑扯了这么一句,却像根钝得不成样子的针,没能刺破这一层沉默。
怎么办,我想上厕所了。老孙说。
刚才怎么不上?现在这哪儿有啊,只能你把我送到酒店了再去大堂上吧。
还有多远?
估计快了吧,你到前面掉头,然后别上桥,就走辅道,再往前一段,拐弯就到了。
气氛舒缓了下来,往事们却纷纷站起了身,一眼望过去,如同人头攒动的操场,凌乱,拥挤。
2005年那会儿,我的日子还像清澈的溪水,叮叮咚咚地流着。到如今,已经成了浑浊的河,许多事已被囫囵席卷而去。
我望着他侧脸,问,你后来还回过天津么?
好像回过一次,也就那一次。
去了尖山么?
他一笑,说,早没了吧……那地方。
尖山是过去天津一个卖便宜货的地方。那一带全是小商贩们租住的破烂旧楼,吃的卖的什么都有,摊位像满口龅牙,参差不齐地挤着,人们摩肩接踵,三教九流。屌丝这个词在当时还没有,网购也还没成气候,所以我还特拿去尖山引以为豪。
他比我大两届,天津已混熟了。也许是为了逃避对大学生活的失望,我疯狂逃课,经常和他在城市里东游西荡,吃喝玩乐,自诩上得了友谊商场,下得了尖山市场。
当然,如青春年华中所有转瞬即逝的好日子,我们并没能走多久。
后来我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有个晚上和朋友一起去油麻地夜市。正坐在地摊上吃扇贝什么的,脚下爬来了一只小强,探头探脑,吓得我心跳骤停,扔下一桌菜就要逃。朋友特淡定,她提着筷子夹着菜依然往嘴里送,说了一句,做人就要能屈能伸,上得了海港城,下得了油麻地。那一刻我哭笑不得,却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了天津,有关那座城市的一切应声跃入脑海,在那个夜晚,像绳子似的把我捆了个严实。
经常能听到别人说,在一起五六年——分了;在一起八九年,十几二十年——离了。我就在想,是什么能让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又是什么能让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之后,还是分开了。
我不知道答案,因为我从来没能和一个人在一起久一点。最多只能算是个半年抛,年抛型吧。
老孙家境比较好,可我知道他的钱也不是自己挣的,花父母的算什么英雄,所以我不想让他破费;而老孙性格好,总是由着我,陪我逛逛尖山之类的破地方,每个周末就是吃一肚子垃圾食品,扛一袋子地摊货,吭哧吭哧挤两小时公交回宿舍。
钱是没花几个,但若要说岁月如金,那我这辈子再没有比那时候更挥金如土的日子了。
其实我还是想过,两人在一起要上进,要互补的,不然没有未来。我们说好了要毕业后一起去美国读研,说好了现在起就要好好学英语,他基础差,刚好先毕业,可以补补英语,等我毕业。想法都是好的,可实际上,在一起的时间全都浪费给了看碟片,玩儿,吃东西去了——忘了说,吃货这个词儿,在当时也还没有的。
而这样的后果就是,老孙考英语四级,考了两次了都没及格,因为买的答案不够贵,都是假的;到了大四毕业前最后一次机会,不过毕不了业,他铁了心下了血本,花四千买了枪手,外加一套设备,考试非过不可。
考试那天,我一早混进他宿舍去,帮他穿设备。那是一套利用人体为导体,为无线耳机供电,连上手机,用电话听答案的系统。我按照说明书,帮他把浑身上下的各种导线粘好,捆得像自杀式炸弹袭击者似的,然后外面再穿上衣服,插好手机,连上耳机,测试了半天,确认无误之后,他就悲壮地赴考场了。出门时,他还把我反锁在了寝室里,外面打不开。说怕有宿管来查,看到一女生在里面鬼鬼祟祟,就说不清了。要知道他还分别给了每个室友封口费,不告发这事儿。
那个上午我就被困在他的寝室里,这边厢接收枪手发来的答案,那边厢再用寝室座机打电话一道一道念给他听。他咳嗽就是没听清,不吭声就是继续往下念。
那时候的黑白诺基亚声音挺大的,电话那头隐约传来整个考场此起彼伏的咳嗽声,当然时不时也有他的,我就重新念一遍,确认他都听到了,再继续往下。大概是两个多小时之后,估计终于交卷了,我才挂了电话,叹了一口气,抬头看窗外的天。那是北方冬天的日头,混混沌沌的大白亮。我就盯着那一口天,想,这扶不起的刘阿斗啊。家里再好,顶个屁用。
又过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死一般冷清的寝室楼里渐渐有了人声,走廊里的脚步声逐渐密集,终于有人开门了。他考完试回来了,我问他怎么样,他说还行,这次肯定过。然后我们就又没心没肺地出去逛了,玩了玩游戏,看了看电影,又去尖山吃了狼牙土豆,麻辣烫之类,买了一堆没用的小东小西,昏昏沉沉混完一天,再疲沓腿软地回来,就像以前的每个周末那样。
回去的路上,我特别不开心。彻头彻尾的昏闷,无聊,失落,迷茫,像脏玻璃上的一层厚厚雾气,叫你看不见未来。
这可是在青春年华啊。
回学校的路程很远,我坐在出租车上,靠着他的肩膀,不知不觉睡过去了。我是个睡眠极差的人,连躺在床上都睡不好,更别说什么在课堂里,在车上,飞机上……那种瞌睡我从来都无福享受。但那个下午是我记忆中唯一一次,靠在一个人的肩上,在车里,睡得像猪。
该下车了,他轻轻地叫醒我,我还在梦里,迷迷糊糊下了车,过了好久才清醒过来。他就一声不吭拿着我们的大包小包,在前面老老实实一步步走着。我看着他背影,想起刚才的那一觉,就跟自己说,该是一个多么信任,多暖心的人,才能让我在车上都能睡死过去啊。
老孙的四级总算是过了,也毕业了,回了河北的家里。可是他家里管得太严了,父母压根不让他出来,要在本地给他安排一个稳稳当当的工作,然后房子车子都是现成的,再相个亲,跟着就该结婚生子……总之就是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