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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3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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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手上没有十字架项链,但他不禁将手放在唇间亲吻,喃喃念着“我的上帝”,他靠着墙,闭上眼睛,在心里默默地感谢,有多久没有上教堂了呢,但今天他感谢神没有将他遗忘。



当他从激动的余波中恢复过来,擦去脸上的泪水,看了一眼手表,接近晚上十点,时间还继续走着,再过几个小时,这一天就要走到尽头,明天即刻到来。



 



多年以后,他会回想起2001年9月11日这一天,记得这是一个分外晴朗的日子,夏天的终结,由于下城发生的“严重事故”,造成区域电话配线毁坏,使得他这一天过得特别安静。多年以后,他将从各种巨细靡遗的事后分析得知,从那一刻起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全面禁航令,让美国的天空和地底不再属于人民,那一天,空中没有任何客机,地下也没有狂奔的地铁,那就是为什么,这一天那么的安静。



多年以后,当人们又问起那个老问题:“911”攻击的那天,你在哪里?在做什么?他会这样回答:“我像往常一样走进教室,开始上课,我说,就让日子继续。”



 



那时的他还不知道,从今往后,当每个人说到每件陈年旧事,每段往日恋曲时,必定有人搭腔:“那是在‘911’之前、还是之后?”而当时光流逝又过一年来到了这天,那情景、这片烟硝中的宁静、制服皮鞋走过反射的阳光,以及直升机在云的后面盘旋的声音,都将一遍又一遍在眼前反复播送,而他会不断地自问,为什么,那个时候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呢?



 



(“911”恐怖攻击造成2986人死亡,四栋摩天大楼倒塌,大火延烧三个月,直到来年的五月,才正式宣告现场清理工作完毕。)



 



何曼庄,作家。微博id:@何曼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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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40 冲击钻、膨胀螺丝和爱情

<t<xt>小<说天?堂

作者慢三



 



方琼想在进门正对的墙上挂一幅画。我表示反对。我的意思是,墙上最好白花花的,什么也没有。但方琼坚持,那么,既然如此,走吧,我们去买画。



 



我们先去了宜家家居。由于是周末,人特别多,大家走走停停看看想想,拿出卷尺来丈量尺寸,躺在样品床上呼呼大睡,有的甚至在方形餐桌上摆了麻将。我站在他们旁边看了一会儿,赌得不大。



 



你应该先打二饼。我建议道。



 



滚你妈的,你哪儿来的?



 



方琼赶紧把我拉走。我们逛得很慢。是这样的,当你打算去买一样东西,肯定会在这个过程中被其他的一些东西吸引,并为之心甘情愿地掏钱。我们选了一套蓝白条纹的被单、几只灰色的瓷碗和一个用来磨刀的器具。随后我们去餐饮区吃了顿饭。



 



你带会员卡了吗?



 



没带。



 



会员卡可以免费喝咖啡。



 



哦,真可惜。



 



排在我们前面的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大妈,又肥又矮,但打扮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儿。她要了一份意面、一份牛腩饭、两块慕斯蛋糕,还有一碗奶油汤。我完全相信她能把这些东西消灭得一点不剩。



 



吃完饭,我俩悠哉地喝了一会儿咖啡(因为可以续杯,我俩共饮一杯),并对中国人的公共素质问题展开了一场小型的讨论,她觉得最近三十年中国人素质一直没有提高,而我觉得大家还是在进步的。直到感觉时间差不多了,我们才收了碗筷,继续前进。



 



家居厅在二楼。由于东西多,我找了一辆推车。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又拿了一块圆形的羊毛地毯、四只高脚杯,还有一个用来煮意面的不锈钢锅。在一个狭小过道中,迎面来了一辆同样的推车。一个年轻的高个子父亲推着他大约三岁大的儿子,嘴里哼着一段听不清是戏曲还是歌曲的旋律。两辆推车头冲着头互不相让,较了一会儿劲,就在剑拔弩张之际,我再次被方琼拉到一边。



 



这里有套装的膨胀螺丝,要不要买一盒?



 



买了干吗?



 



挂画啊。



 



挂画有钉子不就行了?



 



当然不行。



 



方琼坚持要买。那么,买吧。紧接着她又说既然买了膨胀螺丝,就得买电钻。摆在面前的有三种:电起子、普通电钻、冲击钻。她犹豫不决。



 



你们买来做什么用呢?一个穿黄颜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员适时地插了进来。



 



你甭管,你就告诉我这三种有什么区别吧。



 



电起子是用来拧螺丝的,普通电钻只能用来在木板或石膏板上打洞,冲击钻则可以打一般的实心墙。工作人员解释得很耐心。功能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



 



那就买冲击钻吧。



 



等等,我说,我觉得普通电钻就足够用了,进门那堵墙是石膏板做的。



 



可是万一你以后需要在客厅的承重墙上再挂点其他的东西呢,到时候你不得又跑一趟?



 



那你的意思是,一步到位?



 



对,一步到位。



 



看到方琼又开始坚持了,我还能说什么呢,那么,好吧,就买冲击钻。



 



我和方琼相识在一档相亲节目,当时她是台上二十四位光彩照人的女嘉宾中的一位,漂亮,端庄,知性,美国留洋经历。而我则是一个有过失败婚姻以及五岁大女儿的父亲。我一眼就看中她,并在心里默默期望她能为我留灯到最后。我并没有任何信心,直到最后牵手成功,那该死的音乐一渲染,我几乎被搞得当场落泪。下了舞台,方琼表示先从朋友做起,我没有什么理由不答应。一年后,我们正式开始谈婚论嫁。



 



啊,一切看起来都那么顺利,不是吗,以我的年纪和现状,就她而言,真的是太幸福了,因此只要能力允许,我会尽我所能满足她提出的要求。她需要房子,我就买了房子,她需要把女儿送到前妻那儿,我也照办了,那么,她想在进门处挂一幅画,没什么好说的,挂吧。



 



我们走到了卖画的区域。我看中了一张印有卓别林肖像的油画,可她却对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不满意。



 



这些都是流水线下的玩意儿。



 



是的,那你的意思是?



 



我想买些画家独立创作的画,哪怕画得不好,但真实。



 



你是说这些不真实?



 



嗯,艺术是创造,不是复制。接着她和我讲了一大堆她在美国逛博物馆的感受。哎呀,那种艺术的气息简直扑面而来,而这里,我只闻到一丝腐臭。



 



我看了看那幅卓别林,知道自己即将失去它。



 



要不我们换个地方看看?



 



好吧,去哪儿呢?



 



我们把之前买的零碎以及工具都结了账,然后就出了宜家。方琼让我开车上机场高速,顺义方向。



 



远吗?要不我们改天再去?我说着,顺便看了看时间,下午四点五十分。今天是星期六,晚上七点我得和女儿通话,这是我每个星期必须完成的事情。



 



不,我今天就想把画挂起来。



 



那么,就去吧。我加大油门,心想只要加快速度,应该能赶回来。方琼这时点起了一支香烟,并将车窗开了一条小缝,烟雾随即被抽离出去,飘散在天空中。我是在和她交往一个月之后才知道她是个老烟枪的。



 



从六环路出口下去,走通顺路,再拐上宋梁路,逐渐接近了我们的目的地。这是我第二次来宋庄,上一次一个朋友跑这边来看独立电影,结果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啤酒瓶莫名其妙给砸破了头,这个倒霉蛋一手捂着血流不止的头一手给我打电话求救,半小时后,我开车把他接走并送到了附近医院,当时血已经彻底模糊了他的面孔。



 



这个时间点,宋庄街上行人稀少,我把车停在路边,然后跟着方琼走进了一家没有招牌的画室。画室的墙上和桌上密密麻麻堆满了画作,印象派、写实派、静物、景物、向日葵、裸女······诸如此类,也有书法作品,墙角还堆有木质画框,一只咖啡色的猫四仰八叉地躺在一叠画纸上,见我们进来,只是瞅了一眼,懒得动身。



 



方琼似乎对这里很熟悉,也不说话,只是四处翻看。我则有点焦急。等了一会儿,还是没人过来,就喊了一嗓子。



 



老板!有人在吗?!



 



这一喊把那只懒猫吓了一跳,“嗖”地就冲了出去。方琼瞪了我一眼,有点责备的意思。我无奈地耸了耸肩,然后指了指手腕上的表。这时,从里屋走出来一人。中年,男性,长发,戴黑框眼镜,穿白色t恤,骨瘦如柴,一手拿着画笔,一手夹着半根点燃的烟。



 



哟,方方。



 



嘿,老柴。



 



显然,他俩认识。我挺了挺胸,以为方琼接下来会介绍我,但却没有。



 



好久不见啊,方方,更漂亮了,来干吗?这位老柴也不正眼看我,好像我并不存在似的。



 



想你了呗。方琼哈哈一笑,唉,说正经的,问你买幅画。



 



行啊,随便挑,不过你当主角的那幅已经没了。



 



没了?



 



被人买走了。



 



你不是说你自己留着收藏吗?



 



人家出价高啊。不说这个,你什么时候有空再来一趟,我重新画一幅。



 



你以为我这模特是那么好请的么?



 



哟,瞧您小样儿。



 



老实说,我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也没兴趣。我低声对方琼说了一句“快点”,就转身走出了门。外面天已经黑下来了。那只懒猫蹲在不远处的石阶上,好奇地看着我,然后把背拱得老高。



 



时间正在快速流逝。屋里不时传来欢快的笑声,抑扬顿挫,我的心却像被针刺一般难受。我来回踱着步,不时把路边的石子狠狠踢向远处。不知怎的,我想起了钟灵,我的前妻,一个娇小而倔强的女人。我们曾经是那么的好,一起驾车去陌生的地方旅游,说一些不着边际的傻话,也曾为了降临的女儿感动得抱头痛哭,但最终因为对生活态度上的极端差异而分开。我向往一种舒适而稳定的生活,而钟灵却不甘平庸、渴望奋斗改变命运。我的保守和悲观改变不了现实,她最终嫁给了一个五十多岁的新加坡人,而跟方琼认识之后,我把女儿也送了过去。



 



吴骏!



 



方琼在里屋叫我,我马上跑了进去。



 



帮我把这幅画拿着。我接过来一看,是一幅布面油画,一匹马的正脸,鬃毛的部位似乎油彩还没来得及涂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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