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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一会,忽然隔壁吵了起来,抬头去看,居然是阿娟和他的男朋友。那天是阿娟向男友坦白了自己的实际工作,男友很震惊,结果,阿娟计划中的体谅和安慰没有出现,最后男友还大发雷霆了。
他的男友越说越上瘾,开始只是埋怨阿娟没有说实话,后来话越说越重了,什么“你们这种给死人化妆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化妆师呢”,然后一直不断地说“你们这种给死人怎么怎么的人怎么怎么了”。
那时候坐在旁边的我也很尴尬,因为阿娟男朋友的话,就像针一样刺在我的心里,感觉就是旁人对自己的评价,只是有人把憋在心里的观点给说了出来。
有一瞬间也很想过去帮阿娟说两句,但是心里还是犹豫了,因为那个时候过去也怕阿娟尴尬,有时候丢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熟人面前丢人。
再说,男女恋人之间的事情可能自己解决更合适,外人插手说不定越帮越忙。
就在我犹豫的当口,忽然看到小朱站了起来,抓起我们桌上的啤酒瓶,一下子冲到了阿娟的男朋友面前,直直地便砸了下去。
那场面也挺突然的,饭馆里面的人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都特别关注地看着他们。
小朱的个头不高,而且很瘦,阿娟的男朋友又高又结实,两人对比很鲜明,不过阿娟的男朋友可能被小朱的气势惊呆了,再加上小朱手中还有半个碎酒瓶,也算是凶器了。
最后阿娟的男朋友丢下阿娟一个人独自走了。
小朱就这样和阿娟好上了。
有时候我也很疑惑,为什么在明知道打不过阿娟男朋友的情况下,小朱还那么英勇地冲了出去,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吗?
我没有问过小朱原因,但是小朱特别喜欢把他这段英雄救美的经历到处宣扬,而且小朱说的比实际情况更夸张,硬生生地把阿娟前男友的身高加足了十公分,胸围也加大了一圈,所以每次也有人好奇地问小朱那个让我疑惑的问题,为什么实力差那么多,还敢往上冲呢。
后来小朱说:“你们也不想想,当时我和李小墨在一起呀,我要挨了打,李小墨总不能看着吧,以李小墨的体型,打呢估计也是打不过的,但是我估摸着至少能拖上一会,我和阿娟肯定能找到机会脱身的。”
小朱和阿娟结婚的时候,我是伴郎,小朱起初是不想我让当伴郎的,因为小朱觉得,虽然他的长相,比我精致,他的内涵,比我深厚,可是现在的人都是只看外表,而不懂得体会更深层次东西的。
我李小墨的相貌其实也一般,但是胜在远看的效果不错。特别和瘦小的小朱在一起,就显得格外的突出了。
后来我对小朱说,你如果敢不请我当伴郎,我就告诉阿娟,那天你冲上砸那个男的的实际原因。小朱听了后就怕了,乖乖地把伴郎的资格留给了我。
小朱上去砸那个男的的实际原因只有我清楚,因为那个男的长得实在太像抢了小朱前女友的人。
小朱砸他只是借机泄自己的私愤,和阿娟一丁点关系都没有,只是阿娟后来爬在小朱肩头痛哭的时候,小朱才告诉阿娟,他看不得别人让阿娟受一点点委屈。
那天打碎的酒瓶其实没有伤到阿娟的前男友,而是在小朱的手上留一个小小的伤疤。阿娟说就是那天帮小朱包扎伤口的时候。彻底爱上小朱的。
小朱后来常常张开手,对着阳光指着那条早就完全看不见的伤疤对阿娟说,这里曾经有一条伤疤,虽然它现在已经看不见了,但是每逢阴雨天,它就会隐隐作痛,但它带给我的,不是痛苦,而是一种无法忘记的甜蜜,因为它是我们爱情的见证。
小朱和阿娟的结合引起了很大争议,因为大家也知道,阿娟之前那么高调地宣称要和外系统的人谈恋爱。
小朱平时的人缘挺不错的,小朱和阿娟婚礼那天,人来得不少,只是结婚现场的气氛非常得低迷。几个领导都站在主席台前,但是情绪都不高,朱总主持婚礼,二领导、三领导、四领导都垂首低头站在后面,而参加婚礼的宾客,连聊天的劲头都没有了。
事实上对于我们殡葬系统的员工来说,这种氛围是很熟悉的,但是今天出现在小朱的婚礼上就很不正常了。
平心而论,今天的局面我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阿娟的婚事,早就不是她个人的问题了,对于殡葬系统的员工来说,阿娟当年的豪言壮语曾经一次次激励和鼓舞过我们单身职工的士气,而我们的朱总和各位领导也视阿娟为突破歧视的先锋人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娟要嫁给外系统优秀人才这件事情早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个案,而是上升到某种精神层面的高度了。而今天阿娟和小朱结合这件血淋淋的事实,一下子摧毁了大家长久以来树立的信心和希望。
主持婚礼朱总首先让新郎小朱给大家说几句话,当时我就站在朱总旁边,已经明显感觉到了朱总的精神不济了,因为平时朱总用正常音量说话,可以达到用喇叭说话的效果,可是这次朱总介绍小朱的时候,音量居然只有正常人的水平,可见他当时处在一种多么低迷的精神状态中。
不过小朱下面的一番话,彻底地扭转了局面。
小朱说:可能大家对于阿娟以前说过一定要嫁外系统优秀男这番话还有记忆,可能大家对于阿娟最后没有嫁给外系统优秀男而是嫁给了我有些疑问,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做出澄清。事实上阿娟如果要嫁外系统的男人早就可以嫁了,可是她为什么没有嫁呢?是因为阿娟对于殡仪事业的荣誉感有了新的认识,以前的阿娟认为让一个对我们行业有歧视的男人心甘情愿地娶她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可是现在的阿娟认为让一个对我们行业有歧视的男人心甘情愿地娶她,咱们不肯嫁,还要甩掉他,才是一件更值得骄傲的事情。这也就是阿娟最后没有嫁给外系统男人,嫁给我小朱的原因。
在小朱说那番话以前,我一度以为,那天冷场的局面是注定了,可是小朱说完之后,大家心头压抑的情绪一下就放松了。原来阿娟嫁给小朱并不是无奈之举,而是一种肥水不流外人田的义举。
情绪变化最明显的是朱总,我听到他小声地对二领导说:“甩掉他们,有些残忍吧?”不过朱总内心的喜悦已经完全得压制不住了,说话的音量也立即恢复了常态。
那天气氛特别好,阿娟喝醉了,原本新娘新郎用点开水就可以对付得了宾客的。可是阿娟喝了很多,有一段时间还一下歪在我的身上,阿娟说:“小墨,我已经不行了,找个不歧视我们行业的优秀伴侣的责任就交给你了。”
其实阿娟那番话,听着还是比较怪的,“我已经不行了”这句话,感觉特别像电视剧演到最后的临死遗言。当然阿娟的那番话,我还是听懂了。
事实上阿娟和小朱结婚以后,对我的事情也没有少操心。他们一次一次又一次地帮我张罗对象的事情,可惜都以失败告终了。
不k拉,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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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61 做顿好饭菜
^t*xt…。小%说天。堂
作者米周
记得当年学法语的时候,老师是新中国头几批留学生。有一天上课学累了闲聊,老师说,将来女孩子出国,想起家来会比较麻烦。当时我们几个秃小子问,那男孩子想家怎么办?他说,嗨,男孩想家最好办,自己做顿好饭菜,吃得盘底见天,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当时我们不以为然,一是因为不相信男孩的思乡这么廉价,二是更重要的,那时候我们都还不会做饭。如今回想起来,老师说的话里面这句算是我记得最清楚的了。
因为,它是如此的正确。
留学党里面流传着一句话:大多数留学生如果没有在学术上有所成就,起码在厨艺上都很有造诣。出国在外,无论是谁,难免要思家。而每每思家,到炉台旁乒乒乓乓忙活一阵,不管是来个复杂的水煮牛肉,还是简单地下一碗方便面,只要那味道从锅里一上来,就好像黯然销魂散,顿时让人清醒过来:那思念之情都是万里之外的假象,只有锅里碗里的食物才是最真切的。
记忆是一把最好的蒙太奇剪刀,瞬间镜头就切换到最近。五年前就算饿死,我也想不到之后会来到广州这个跟我之前丝毫没有关系的城市。公司要求一个礼拜之内找好房子,我只用了四天。可以说是效率高,但更是一种无奈。每天顶着直射的太阳,冒着三十多度的气温,从城南到城北的跑。见了无数的中介,找了无数的房东。有一天,就这么走着走着,我突然停下来,喝了口水。我想到朋友跟我说之前在北京租房子,不得已和陌生人同住屋檐下的苦涩;我想起在上海地铁站旁那些肮脏的小摊前挤满了赶着上班的年轻人,付了钱拿了一碗东西边走边吃。从那时起,我就对自己发誓,永远不要像他们一样。
我曾经无限希望能够到大城市中生活,但后来我看到大城市是这样轻而易举地就摧毁了年轻人对生活的美好幻想。为了保留住残存的希望,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做恰当的事,做正确的事。我对自己说,我要整租,不要和不认识的人合租;哪怕早起半个小时,我要坐着吃早饭,而不是买来路边摊的不知道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然后迎风边走边吃。
想过这些之后,我继续赶路,寻找下一个房东。我幸运极了,这个房东人很好,虽然钱上面计较一些,但是我也无所谓了。她跑前跑后帮我收拾,还说要介绍自己邻居家的大闺女给我认识。我去附近的超市买被子和锅,她还找了认识人帮我打折。
我搬到新租的房子里住的第一个晚上,广州下雷暴雨。我躺在床上,伴着轰隆隆不停的雷声,问自己:为什么?我为什么从国外跑回来,跑回到沈阳,又从沈阳跑到上海,呆了没两个礼拜又跑来广州?因为是公司要我这样做的,因为这样,我才可以和我心心念念的飞机发动机们朝夕相处,看着它们上天,再看着它们平安落地。因为这样,我才可以做我喜欢的事情,还有人给我发钱。可是,有这么多开心的事情,我为什么还会躺在床上想为什么?说到底,我为什么这么孤单?我为什么觉得,这个房子不是我的家?楼下小孩子牙牙学语,老人们嘴里嘟囔着家长里短,情侣们口耳呢喃,狗叫猫跳,以及听不懂的白话,这些于我,到底都有什么意义?
赚了钱,住到自己付房租的房子里,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这种感觉很奇妙,仿佛是名义上独立了出来,但还有某一块不是自己的。和这房子也是。每天下班之后,我跟同事说,我回家了。坐上地铁,有个方向,知道在哪一站下车,往哪里走,摸到哪扇门,用钥匙可以开得开。进门之后,我睡在这房子的身体里,但是它仿佛总有心事,不想跟我说。住房子和处人一样,要有一段时间,甚至总要有一两件事,让你们之间发生共鸣,才能最终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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