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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高凌喜欢在晚自修前独自练篮球。
傍晚我候在球场外。透过一根根电线杆似的铁栅栏,我看到夕阳中的高凌。高凌身穿白T恤和有红线条的黑色运动短裤。余晖把他的脸打照得有棱有角。高凌练 球很认真,不忽略基本功。他每一次运球,每一次投篮,甚至每一次跳跃都深深吸引着我。高凌很帅。
“砰”的一声,篮球飞过来撞在我面前的铁栅上,吓了我一大跳。
高凌是故意这么做的。
他靠着篮球架一手插腰一手伸出食指,勾了勾,说:“过来。”
我听话地绕开铁栅走到他跟前。
高凌审视了我一遍,说:“你是上次撞我的那个女孩?”
我受宠若惊,他居然还记得我!
“你记得我?”我诧异地问。
“嗯嗯,印象深刻,”他笑笑,“你挺好玩的。”
这算批评还算表扬?把我当笑料?
“你──找我?”
篮球弹回来,滚到他脚边。
“嗯。”我点点头。
他弯腰捡球,“有事?”
“有事。”
“什么事?”他把球顶在手指上转。
“告诉你我喜欢你。”
“What(什么)?”球从他的指尖滑落。
我走近他,大声说:“我喜欢你──”
高凌斜着眼看我,说:“你,”球又在指上转起来,“会打篮球么?”
嗟,不过学了些三脚猫的功夫就班门弄斧狗眼看人低。会打篮球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不知道我从前是校女子篮球队队......队员。嗟,队员队长又无所谓。篮球队里藏龙卧虎,不能凭这论资质。要不是我与世无争信奉无官一身轻的自由主义,这队长之位非我莫属。
高凌自以为这个问题能难倒我,有点得意忘形。
趁其不备,我一踮脚拍掉他手上的篮球。高凌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我的一举一动。不等他反应过来,我抄起球就跑到篮板下,轻轻一跃,把球扔进篮筐里。
我拍了拍手上的灰,看着一脸震惊的高凌,说:“怎么样?”
高凌望了我一阵,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忽然,他连走带跑来到篮板下,抓起篮球,一跳,头过篮筐,再一鼓作气地把球塞进篮筐里。他会灌篮!我讶异高凌居然有如此惊人的弹跳力。
哼,这不是占着身高的优势存心把我比下去吗?我绝不服输!
我跑过去硬抢他手里的篮球。
“这可是犯规的。”谁知这回他早有防备,“有种来抢球。”他把篮球往腰上绕了一圈,又一跳上篮。
怎么那么不争气啊!气死我了!
我跟高凌即刻像展开一场激烈的篮球赛。我不在乎用什么卑鄙的方式抢球,可高凌左闪右躲总能避开我的防守顺利上篮。我连碰球的机会也没有。索性冒着生命危险站在篮筐下,高凌一进篮,我就趁机接球。高凌一愣,没料到这招。
我接住球马上从篮筐底下钻出来,转身狠狠跳起,全力以赴上篮。眼看球已对准篮筐,忽然一只大手遮住我视线。“啪”的一声,球被拍出老远。居然被盖火锅?!我哆嗦着,身体向后一倾,压在高凌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我立即爬起来,有点手足无措。
高凌坐在地上,支起腿,手搁在膝盖上。他抬起头板着脸瞅我,说:“遇见你真没好事!”
要是以前我早该破口大骂了。但不知为什么,我一动不动地站着,像在听候发落。
“哈哈哈哈……”高凌发出一阵狂笑,然后起身凑到我面前,低低地说,“我逗你玩的。”
高凌。
夕阳在篮球架上弄出一排淡淡的绯红。晚自修的铃声响了。
就这样我和高凌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却又似是而非的恋爱。我们一起逛街,一起打篮球,开通宵的圣诞Party(聚会),在充溢着罗曼蒂克气息的情人节里共进晚餐。我喜欢高凌大把大把的流汗,喜欢高凌牵着我的手的感觉,和他送我的玫瑰。每每他向他的同学介绍说我是他的女朋友,每每其他女生们向我投来欣羡的目光,我都会觉得无比优越。我以为谁做了高凌的女朋友谁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大学好比天堂。没有深文周纳,没有高中里发复习提纲像发草纸似的作业量,没有猫科动物的凶神恶煞和女魔头的明枪暗箭。寝室一人一间,但不宽敞,只够容纳一张床,一张写字台。阳台是四间寝室合用的,几个女生为了晾衣服也会喋喋不休,于是拿了支粉笔划分地盘。我在我的区域里养了几盆茸嘟嘟的仙人球,丢在那里死活不管。兴许这植物生命力旺盛,偶尔把衣服晒在上面滴水给它点滋润,除此也不做额外护理。
今天下午有书展,学校借展览中心的场地自己办的。高凌说有比赛来不了,顾宇铭自告奋勇愿充当“次”,我也不拒他的好意于千里之外。
我在寝室里打瞌睡的时候,顾宇铭就冒冒失失冲进来催我说再不去快打烊了。我去不为别的,只为那里买书打八五折图个便宜。
正准备出门,电话铃突然响起来。是高凌打来的,说比赛临时取消想约我见面。
书的诱惑怎么比得上高凌?我当即检查自己的装束。呃,不至于吧?我头发半长不短地散在肩上,睡衣脱鞋,脖子上一块玉居然荡秋千一样荡在背后,只看到一条红线掐着喉咙像要做吊死鬼。就算跟顾宇铭出去也不至于这副态度吧?来不及化妆,我三下五除二地抄起根绳子先解决了这披头散发,再翻箱倒柜找出一件像样点的衣服套在睡衣外,管不着印着幼稚的巴布豆的花边露出来。寻不到旅游鞋,穿高跟鞋走不来路也只好穿。
“铃铛,铃铛。”
我自顾不暇,头也懒得回。
“不是说好一道去书展的吗?”
“嗟,”我没耐心了,“你烦不烦?叫Angel陪你去!”
我真不明白顾宇铭在国外呆了四年怎么横来竖去还是像个阿乡一身的老土。顾宇铭是我爸爸喜欢的那种,他说好啊男小囡就应该文绉绉的有书卷气。我看他是有了书卷气没了阳刚气。现在越变越婆婆妈妈了,你在他头顶上撒尿他也动不起怒来,温腾水一样。
我践约来到高凌说的那片林子。很远就看到他倚着一棵大树,两手插在裤袋里──奇怪,高凌不是有比赛吗,怎么会穿着牛仔裤?难道像他这样大大咧咧的人约会时也会在乎起形象?
我开心得飞奔过去一把搂住高凌,边跳边叫:“高凌,高凌……”
高凌不出声,任我搂着抱着不起丝毫反应。
我有点纳闷,“高凌,你怎么了?”我看着高凌垂下的脸,“是不是我来晚了你不高兴?”
高凌忽然推开我的手,在我面前来回踱步。
林子在风里哗哗作响。我终于意识到将会有什么事发生。
“高凌……”
高凌停下来,侧转着脸,说:“我约你来是想告诉你,我们分手。”
!!
这话仿佛给了我一个晴空霹雳。
我怀疑自己的耳朵,我说:“高凌,你在开玩笑么?”
“哼哼,”他冷笑几声,一手撑在树杆上,无所谓地看着我,“我像吗?”
“为什么呢?高凌!”我的伤心已经部分转化为愤怒。
“因为,”高凌一步一步走过来,最后立定在我眼前,“征服爱情是我的乐趣。”
他的脸深深映进我的瞳仁里。我看清那张漂亮的脸孔后面掩藏着的究竟是什么。
“女人,”他举起手握紧拳头,“就像篮球一样任我摆步。”
天,我是把眼睛长在屁股上才会看上这种卑鄙无耻的家伙!
“啪”的一声,我的手重重地落在他的左脸上。
我打了高凌一记耳光。
我居然打了高凌一记耳光。
高凌。
我真的喜欢高凌。
我拼命地奔。我想奔出那片林子,奔出有高凌的地方。奔得好累好累,我不愿让自己有喘气的机会。我一心往学校跑,我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只觉得似乎到了那儿什么大不了的事都可置之度外。我突然想起我一礼拜没洗过衣服那几棵仙人球是否还茁壮;我想念起我的小寝室,我曾自说自话地决定要好好将它布置一番的,换上我心爱的机器猫窗帘,买两张谢霆锋和柏原崇的海报贴在墙上,我等着给丑娃做完新衣服就拿来当枕头用,我还要在写字台上放一缸水草养两条金鱼。我的那么多的梦想怎么一个都还没实现呢?
我踉踉跄跄地跑在走廊上,不在乎别人用什么眼光看我。
“铃铛。”顾宇铭靠着我寝室旁的墙,“铃铛,我给你买……”
我重重地推开门,冲进去一下子扑倒在床。
顾宇铭跟了进来,走到我身边:“铃铛,你怎么哭了?”
我哭了?谁说我哭了?我伸手一抹,果然一手背都湿的。我为什么要哭?我为谁哭?为了那个把我当篮球耍的人面兽心的混蛋?这该死的眼泪!我自作自受自嘲自怜,再无须别人付出代价。
我一头栽进被子里,干脆放声大哭。
“铃铛,你不是一直想买《鲁滨逊漂流记》吗?”
我哭得更大声。
我清晰记得我小时候爱哭。一哭就跑到三楼把脸对着顾宇铭他爸爸的工作室,好像是哭给顾宇铭看的。那时我在弄里是个出名的小孩,哭出名的。我哭得特频繁,而且惊天地泣鬼神。邻家一群捣蛋男孩见到我哭就会心照不宣地围成一个圈,把我圈住,一边转一边叫:“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两只眼睛开大炮......”绕口令似的。还有那些搞不清关系的三姑六婶,即使想说几句表示喜欢的话也会冷不丁冒出“小碰哭精”来。只有顾宇铭,不起我绰号,也不落井下石。只是每回哭完,他总说:“你的哭声很难听。”
忽然,屋子里响起一阵熟悉的旋律。是顾宇铭在弹吉他。
“有时候,我的脆弱,只在你,面前解脱。而你总是帮助我,走出沉沦和迷惑,像镜子那般清楚照出真实的自我……”
顾宇铭的声音分明就在耳边。
“最好最坏的结果,你都愿张开双手。完完全全地接受,不完美的我……”
我对小刚情有独钟。小刚在内地不是很红,尤其近两年,隐退江湖了。Angel 存心刺激我说小刚告老还乡娶媳妇去了,她不懂成大器的人都是深居简出潜心修炼一旦复出一鸣惊人。我搜集遍市场上所有小刚的资料也不过是两盘CD一盒磁带。那盒磁带还是从杂七杂八的地摊里淘来的,灰尘四起,三块钱,盗版得不能再盗版。我对此痛不欲生,要知道我宁可花三百块钱来证明小刚的身价。
顾宇铭的歌声像小刚,但不完全像,有另一种特色在里面。
“有暖风,在心中,何必畏惧过寒冬?不必说,什么是拥有,你给的我懂……”
我慢慢的,竟忘了哭泣。
“有暖风,梦里头,呵护纯真的执着。爱不休,让期望的手,从来不落空。谢谢你,陪着我……”
我从指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