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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切想要让自己变得出众,让与她出身相同阶级的那些人民以敬佩的口吻谈论她。也许她以前是挤奶女工或者厨房女仆,而认识她的人如今也依然这样看待她。这么做会让他们知道她不是个虚有其表的公爵夫人,歇姆西爵士和他的随从会把她的事迹传回修克斯大公国去,吟游歌者会用歌曲传唱她说的话,而且她丈夫会有史以来第一次对她感到惊奇。让他看看她是关心国家和人民的,不只是个被他用头衔诱骗来的漂亮小傻瓜。我几乎可以看见这些思绪在她脑中游行经过。她的眼神变得遥远,脸上带着心不在焉的微笑。
“晚安,管狗的小子。”她轻声说着飘然离开厨房,狗蜷缩在她胸前怀中,她肩披那条毛毯的架势仿佛那是件貂皮斗篷。她明天会把她的角色扮演得非常称职。我突然咧嘴一笑,心想不知我是否已经在没有动用毒药的情况下完成了任务。我倒没有真的查出克尔伐是否叛国,但我觉得自己已经根治了这个问题。我敢打赌,在这个星期还没结束之前,那些瞭望台就会有精兵驻守了。
我上楼回去睡觉。我把从厨房里摸出来的一条新鲜面包交给侍卫,他们放我重新进入惟真的卧室。
我上楼回去睡觉。我把从厨房里摸出来的一条新鲜面包交给侍卫,他们放我重新进入惟真的卧室。
卫湾堡某处远远传来某人报时的声音,我没有注意听,只是肚子饱饱地钻回被褥中,期待着明天贤雅夫人即将演出的好戏。我迷迷糊糊睡去之际还在跟自己打赌,她一定会穿白色的、线条平直的、简单朴素的衣服,而且头发会披散下来。
结果我根本没机会知道。似乎才刚过几分钟我就被摇醒了,我张开眼看见恰林蹲在我旁边,一根蜡烛微弱的光芒让影子在卧室墙上拖得好长。“醒醒,斐兹。”他粗声低语。“百里香夫人派了个信差跑来堡里传信,叫你立刻过去。他们已经在帮你备马了。”
“我?”我呆呆地问。
“当然。我已经帮你准备好衣服,换衣服的时候安静点,惟真还在睡。”
“她要我去干嘛?”
“我不知道啊!口信没有讲清楚,也许她是生病了。斐兹,信差只说她要你立刻过去,我想等你到那里之后就知道了。”
这实在没给我多少安慰,不过已经足以激起我的好奇心,而且我不去也不行。我不知道百里香夫人跟国王到底有什么亲属关系,但她可比我重要太多了,我不敢忽视她的命令。我在烛光下迅速换好衣服,同一夜晚我第二次走出房门。阿手已经帮煤灰装上马鞍准备好了,还对我被召唤这件事开了一两个猥亵的玩笑,我回嘴建议他如何自娱打发今晚剩下的时光,然后骑马离开。驻守城堡大门和防御工事的守卫都已接到通知,因此挥手放我通行。
我在城里转错了两次弯,夜里一切看起来都不一样了,而且先前来的时候我也没有很注意走的是哪条路。最后我终于找到了客栈的院子,忧虑的客栈老板醒着,点起灯守在窗边。“她呻吟着说要找你来,已经快1个小时了,小老弟。”她焦虑地告诉我。“我担心她病得很重,但她只肯让你进房。”
我匆匆沿着通道走向她房门,谨慎敲了一下,原本预期会听到她尖声叫我走开,不要来烦她。但是一个颤抖的声音传出来,“哦,斐兹你终于来了吗?快进来,小子,我需要你。”
我深吸一口气,拉开门栓,走进半暗的窒闷房间里,屏住呼吸抵挡朝我鼻孔袭来的好几种气味。我心想,死亡的味道也不会比这难闻多少。
床上挂着沉重的帷幔,房里唯一的光源是一根插在烛台上、淌着烛泪、火光摇曳不定的蜡烛。我拿起烛台,壮起胆子靠近床边。“百里香夫人?”我轻声问。“怎么了?”
“小子。”—声音从房间黑暗的一角安静传来。
“切德。”我说,立刻觉得自己从没这么蠢过。
“没时间解释这一切了,你也不要太沮丧,小子。百里香夫人这辈子骗过了很多人,而且还会继续骗下去,至少我希望如此。好了,信任我,不要多问,只要照我说的去做。首先,去找客栈老板,告诉她说百里香夫人病发了,必须安静休养几天,叫她无论如何不可以来打扰她,夫人的曾孙女会来照顾她——”
“谁?”
“已经安排好了。告诉老板说她的曾孙女会带食物和一切需要的东西来,强调百里香夫人需要安静,不可以被打扰。你现在马上就去。”
我去了,而且我一副惊呆的样子让我的话很有说服力。客栈老板保证说她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去敲半下门,因为她非常不愿意使百里香夫人对她的客栈失去好感。从这话我推断百里香夫人付起钱来一定很大方。
我安静地回到房间,进房后轻轻关上门。切德拉上门栓,从摇曳不定的残余蜡烛引火新点起另一根,把一小张地图摊在桌上蜡烛旁。我注意到他一身旅行打扮——斗篷、靴子、皮背心、长裤,全都是黑色的。他看来突然判若两人,身强体健、精力旺盛,我纳闷那副穿着旧袍子的老人模样是否也只是个幌子。他抬头瞥了我—眼,一时之间我简直觉得自已面对的是那个充满军人气概的惟真。但他没给我时间东想西想。
“惟真和克尔伐之间的事只能随他们去了,你和我要到别的地方去办事。今晚我收到一个消息,红船劫匪攻击了冶炼镇,在这里。离公鹿堡太近了,不只是侮辱而已,更造成实际的威胁,而且还挑惟真人在洁宜湾的时候动手,我才不相信他们不知道惟真不在公鹿堡。但是事情还不只这样。他们抓了人质随回船上,传话到公鹿堡给黠谋国王本人,要求大量黄金,否则就把那些人质放回镇上去。”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要是没拿到黄金就会杀死人质吧?”
“不是。”切德生气地摇头,像头被蜜蜂骚扰的熊。“不是,信息很清楚。如果我们付赎金,他们就杀了人质:如果不付,他们就会放人。传话的人是冶炼镇的一个男人,他太太和儿子被抓去了。他坚持他没把这信息传错。”
“我看不出这样有什么问题。”我哼了一声。
“表面上,我也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但那个把话传给黠谋的男人虽然骑了那么久的马,到的时候却还在发抖,也解释不出原因,甚至连他认为我们该不该付赎金都讲不上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说,那艘船的船长带着微笑下达这道最后通牒,船上的水手听了他的话都大笑不止。”
“所以你和我要去看看是怎么回事。现在。在国王正式做出回应之前,在惟真根本还不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现在注意看,我们是走这条路来的。看到了没,它是沿着海岸弯弯曲曲过来的。这是我们要走的小径,比较直,但是陡很多,而且有些地方遍布沼泽,所以马车从来不走那里,但是骑马的话,走这条路就快得多了。这里有艘小船在等我们,搭船横渡洁宜湾会替我们省下很多路程和时间。我们在这里上岸,然后到冶炼镇去。”
我研究着地图。冶炼镇在公鹿堡北边,我在想,不知送消息来给我们的人花了多少时间,也不知等我们到那里的时候,红船劫匪会不会已经实行他们的威胁。但是浪费时间猜想也没有用。
“那你要骑什么马?”
“已经安排好了,是信差安排的。外面有匹枣红色的马,3只脚是白的,那就是帮我准备的。信差也会替百里香夫人准备一个曾孙女。小船已经在等我们了,走吧!”
“有个问题,”我说,不理会他对我耽搁时间而显露出的怒色。“我非问不可,切德。你来这里是不是因为不信任我?”
“你会这样问也难怪。不是,我来这里是为了听城里人、女人家的闲谈,就像你是要到堡里去听一样。制作女帽的人和卖扣子的人知道得可能比高高在上的国王顾问还多,而且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知道这些事。好了,我们该走了吧?”
于是我们就走了。我们从侧门离开,那匹枣红色的马就拴在门外。煤灰不太喜欢它,不过还是保持风度。我感觉得到切德的急躁,但他还是让马保持轻松的步调,直到我们离开了洁宜湾的鹅卵石街道。等到城中屋舍的灯光被我们抛在身后,我们便策马慢跑起来。切德带头骑在前面,他的骑术之精、在黑暗中找路之不费力都令我惊异。煤灰不喜欢这样在夜里赶路,要不是天空中有一轮将近盈满的月亮,我想我大概没办法说服它跟上那匹枣红色的马。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夜骑马行进的路程,不是因为我们是要飞奔前去救人,而是因为我们并不是要飞奔前去救人。切德引导着我们,运用着那两匹马,仿佛它们是棋盘上的棋子。这盘棋他并不求快,而是求胜,因此有些时候我们会让马喘口气用走的,碰到小径上危险的地方也会下马领着它们安全通过。
晨光让天际亮起了蒙蒙的灰,我们停下来,从切德挂在马鞍上的袋子里取出食物来吃。此时我们在一处山丘顶上,树林浓密得抬头几乎看不见天。我听得见海的声音、闻得到海的味道,但是完全看不到海。我们走的这条路到这片树林中只剩下模糊弯曲的小径,跟鹿群走出的轨迹没什么差别。现在我们静止不来,我可以听见、闻到四周的生命,有鸟儿鸣叫,还有小动物在灌木丛底下和头上树枝间的动作。切德伸个懒腰,然后坐在厚厚的苔藓上,背靠着一棵树,拿起装水的皮袋牛饮一番,再拿起装白兰地的小瓶子稍喝几小口。他看起来很疲倦,白昼的天光比烛光更残酷地暴露出他的年纪。我心想,不知他能撑到目的地还是会垮掉。
“我不会有事的。”他发现我在看他时说。“我以前曾经在睡得更少的情况下做更艰苦的事。而且如果航程顺利的话,我们在船上有5、6个小时可以好好休息,所以现在不需要一心渴望睡觉。走吧,小子。”
大约2个小时之后路开始出现分岔,我们再度选了比较模糊隐晦的那条,没多久我就几乎得趴在煤灰的脖子上闪避低垂的树枝。树下一片泥泞,还有一大批一大批叮人的小苍蝇,让马匹饱受折磨,还爬进我的衣服里大快朵颐。这些苍蝇实在太多、太密了,等我终于鼓起勇气想问切德我们是不是走错路的时候,飞拥进我嘴里的虫子差点没把我呛死。
中午时分,我们出了树林,来到一处吹着大风、比较开阔的山丘顶。风让满身大汗的马匹凉快了些,也把飞虫给吹走了。光是能重新直起身子坐在马鞍上,就已经是一大乐事。这里路面够宽,我可以和切德并肩而行。那些怒红的疤痕斑点在他苍白的皮肤上显得格外惹眼,他看起来比弄臣还没血色,眼睛底下还有黑眼圈。他发现我在看他,皱起了眉头。
“把情况报告给我听,不要像个傻子一样盯着我看。”他简洁地命令我,于是我照做。
要一边看路一边看他的脸很难,但当他第二次哼笑出声时我朝他瞥了一眼,看见他皱着脸,一副颇有趣的神情。我报告完毕,他摇摇头。
“运气好。就像你父亲一样运气好。你的厨房外交可能就足以扭转局势了,如果问题只出在这里的话。我只来得及听到一点点闲话,但内容也相符。唔,以前克尔伐一直是个好公爵,看起来问题只出在他被年轻的新娘迷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