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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笑了,不遗余力地表扬她:“陶陶,其实你根本就不用躲,刚才的表现不是很好?比上次进步多了,请继续保持。”
“很好?”陶然苦笑,一不小心说漏嘴,“那是因为来之前,我已经对着镜子练了一百遍。”
“这都可以练?”浥尘来了兴趣,问:“怎么练的?表演一下。”
陶然佯恼,坚决不肯娱乐他,浥尘坚决要欣赏。
两人又说又笑的闹了半天,陶然禁不住他鼓动,心情也是难得转好,在说了十几遍“不准笑”之后,她终于站了起来。
只见她优雅地在他面前站好,摆好架势。
首先,矜持地笑了一下,接着,矜持地做了个微微惊讶的表情,然后,矜持地说好久不见,别来无恙,你变化不大嘛,我也还是老样子……
简直就像一幕小剧场话剧。
一开始还都有模有样的,演着演着,连她自己都觉着这种自说自话的情形透着一股子傻气,扑哧一声就笑了场。
浥尘更是早就忍到内伤,笑得连杯子都拿不稳了。
她就知道他不会放过这么好的取笑她的机会,罢罢,丢脸这种事,次数多了就习惯了,她淡定地取过酒瓶,坐在一旁自斟自饮等他笑完。
陆浥尘总算落了笑音,忽然说:“我想起来了,上次遇到一个很久没见的老朋友,她的表情就和你刚刚一样。”
“是吗,是谁?”
她想,在陆浥尘那里,“很久没见的老朋友”多半就是前前前前前女友的意思了。
“叫Rose还是Rosemary?”他还挺认真地想了想,都没想起来,“记不清了。”
“你真该记得她的名字。”
“为什么?”
“因为她一定很在乎你,我猜,她也许对着镜子练了两百遍……”她本来说得随意,说着说着却倏的停住,坠入一段沉默。
空气静悄悄,静得能够感到她突然的低落。
浥尘又把男女不亲的规矩给忘了,伸手就把她的头扳过来,按到自己肩上,样子还挺大方地说:“来,借个肩膀靠一下!”
“喂!”她推开他的手,把头抬起来。
“日行一善,不用客气。”他又把她按了回去。
陶然哼了一声,嘟囔着说,谁稀罕。不过说归说,她还是乖乖不动了。
这个肩膀靠上去……嗯,还挺舒服的。
常常,人独自走啊走啊走很久都不觉得怎样,直到停下来才发觉,原来竟已如此疲惫。
她真的累了,索性闭上眼睛,一动不动,任由倦意在身体里蔓延,不再抵抗。
有风掠过树梢,枝桠轻轻地摇。
他大概以为她睡了,过了很久才试探着唤:
“陶陶?”
“嗯?”她懒懒地应,以为他想说我们该走了。
却听他问:
“为什么你的爱那么长?”
呵,她轻笑出声,这话听上去多文艺,一点都不像是陆浥尘问出来的。
今晚月色撩人,看来不仅适合怀念往事,而且适合讨论人生理想和爱情,这些很深刻很哲学可一旦真的挂在嘴边又很酸很十三的话题。
她在他肩上动了动,寻了个更舒服的位置,学他的样子反问他:
“Eason,为什么你的爱那么短?”
“你听过烟的故事吗?”他说,语气比她想象的认真,“吸烟的时候,前半支的nicotine会被慢慢过滤到后半支,使得后半支的劲道更足,危害更大,所以既能快乐又能避免伤害的方法是,享受前半支,别碰后半支。”
“原来你的爱情是支烟。”她莞尔一笑,淡淡地说:“好比喻,很形象。”
他听出她话里的不以为然,便问:“那你的爱情是什么?”
她想了一会,说:
“它应该是棵树,烟会越来越短,可树会越长越高,也许它不会带来极致的快乐,但它能遮风挡雨,朝夕相伴,那种感觉……很安全。”
安全。
陶陶,为什么你永远不安?
他记得他这样问过她,他也记得她不喜欢他问。
浥尘无声叹息,抬起手,想要抚上她的发,这个原本无心的动作却忽地在半空停住,恍惚之间,他感觉有种陌生的情愫,在心头浅浅而生,他不确定那是什么,却不由地起了怯意。
陶然并没察觉他的异样,接着有些自嘲地道:
“你看这话由我说出来多没说服力,事实证明种树一点都不安全,说死就会死掉。”
他用下巴蹭蹭她的额头,轻声问:
“那你怎么还不放手?”
她倏地直起身,诧异地看着他,说:“我放了呀,他要走就走,要自由就有自由。被琉璃说起来,我都可以入选年度最佳前女友了。”说完,她居然还笑了笑,起身去拿香槟酒。
浥尘没有笑。
他慢吞吞地问:
“陶陶,如果你都可以放了他,为什么就不能放了你自己?”
“……”她被问得语塞。
手上的香槟刚刚倒了一半,人却定住了。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是个有趣的词,用在别人身上,那么越多越好,用在自己身上,那么最好不要,因为大多时候,我们并不肯定自己是否真的想知道答案。
——为什么不能放了自己?
也许归根结底,不是不能,而是不想。
若林醉走了,她也走了,那么从此以后,还有谁能证明,这里曾有一棵美好的树?
还有谁会记得,在这片断壁残垣,也曾有姹紫嫣红开遍?
一时间她无法分辨,真正让她留恋的,究竟是那个人还是那些爱?
那些爱,那些深情,那些感动,那些相濡以沫的岁月,那些言犹在耳的誓盟。
她可以接受他的离去,却不知该如何接受,所有这些在顷刻之间变得毫无意义。
陶然木然而立,只见一个明晃晃的事实。——那棵树死了。
死了就是死了,与它是否美好无关,与她能否接受无关,甚至,与她愿不愿意正视都无关。
她垂下双眸,慢慢倒完手中那杯酒。
浥尘忽觉内疚,心生不忍,想要安慰她却第一次发现自己嘴笨,根本不知该说什么。
还是陶然先开口。她拿起两杯酒,递给他一支,举杯与他碰了一下,“叮”的一声,清脆动听。
她重重地说:
“Eason,你说得对,为什么要和自己过不去?就应该马照跑,舞照跳,有空找个人来谈半个爱。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要多少有多少。”说罢,她将酒一饮而尽,“走,我们回去!”拉住他就往回走。
浥尘一阵错愕,看她的样子,与其说是想通了,还不如说是在赌气。要是她真能做得到,恐怕就不是他认识的那个陶陶了。
果然,走着走着,她扭过头来问:“哎,你说,半个恋爱怎么谈,谈到哪里算一半?”认真地像个好学生。
陆浥尘无语,憋了半天吐出一个字,笨!
她不服气地瞥了他一眼,正色道:“一会进去了,别又在人前装暧昧,毁我清誉。”
他一听就乐了,原来这女人还不太笨,早就看穿了他的小把戏,可他偏要暧昧地揽住她,挨近她耳边,似是而非地说:
“反正你也要找人爱,何必找人那么麻烦?不如……就我吧。”
“你?”她斜睨了他一眼,伸出一个指头推开他的头,“把你那些‘很久不见的老朋友’加起来,足够拍一部联合国版红楼梦了,你是还缺个扫地丫头么?”
说话间两人进了大厅,时装秀早已结束,人们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闲谈,远远看见随陆浥尘来的那个金发美人正站在一旁东张西望,陶然推了推他,指指那女孩道:
“人家找你呢。”
浥尘不怎么上心地瞥了那边一眼,回头叮嘱她:
“你自己离那两人远一点,尤其是那个什么田田。”
“没事,怕什么?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她满不在乎地说,“再说我还要忙着找人来恋爱呢。”
他才不信她的鬼话,摇头笑笑,走开了。
陶然捧一大杯摩卡,找了个角落坐下。
满堂灯火璀璨,衣香鬓影,盛世浮华,宛如一幕瑰丽的电影布景。
到处都是两条腿的男人,名流贤士,才俊精英,衣着光鲜,笑容老练,她的目光从他们身上一个一个溜过去,直看得意兴阑珊。
酒会散场的时候,陶然和琉璃、陆浥尘一起,陪主人站在门口,与宾客一一握别。
当林醉和田田出现的时候,她已经可以坦然地看着他的眼睛,说再见,发现那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分别的时候说再见,原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无须排练。
林醉照旧不怎么理睬,田田却亲热地拉着陶然的手,她笑得那么美,话讲得那么甜,她自己不累,陶然都替她累了。
门口保安线外面站着一群守候已久的男生女生,是等着见各自偶像的粉丝团。其中有个年轻男孩子,大概是田田的倾慕者,一看到她出来就疯狂往前冲,扯着嗓子喊:
“田田!田田!我爱你!给我签个名吧,签个名吧,求求你了!”
保安过去拦住他,他还要挣扎。
田田从旁边经过,看都没看他一眼,便和林醉一起上了一辆黑色轿车,绝尘而去。
上车之前,倒是林醉回望了一眼,远远的,他的目光落在陶然身边的陆浥尘身上。
浥尘也看着他,挑衅地扬了扬唇角。
本来他只是为陶然抱不平,不想让那男人太得意而已,没想到能如此激怒他,连浥尘自己也有些意外。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这番意气之举竟会引来几天后的一场轩然大波。
冥冥中,有些偶然,是多米诺骨牌的开端,一块块骨牌倒下去,将我们带向未知的终点。……
第三十章
陆浥尘是在被琉璃骗去相亲的时候再次遇见林醉的。
这场巧遇,动静挺大。
那天,琉璃很好心地来约陆浥尘一起吃晚饭,说要带他去一个“非常非常棒的”湘菜馆,去吃“毛主席最爱吃的菜”。
陆浥尘这种馋猫,根本不需要下多大的饵就会上钩,何况又听说是毛主席最爱吃的菜,他喜不自禁地想,那得是什么样的山珍海味啊!
直到他看到一碗油亮亮红汪汪的红烧肉时才知道,唉,他真是太不了解毛主席了。
山珍海味落了空,也就算了,有的吃就行,可真正让他郁闷的是,这碗红烧肉出现没多久,一名清秀可人的窈窕淑女就出现了,亭亭玉立地站到他和琉璃旁边,怯怯地说:
“琉璃姐,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琉璃笑得像朵花,说没事没事,坐吧坐吧,说着便示意陆浥尘起来,让那女孩坐到他的里面。
……空气中漂浮着红烧肉和阴谋的味道。
浥尘警觉地看了琉璃一眼,她全当没看见,笑容可掬地给他们俩介绍:
“Eason,这位是林美意小姐,是宇都集团林总的掌上明珠,美意,这是我弟弟陆浥尘,你叫他Eason就好。”
那女孩含羞带怯地对着浥尘说了句“你好”,浥尘微笑回礼,好整以暇地盯着琉璃,料定她还有话说。
琉璃当然不会让他失望,闲话家常似的道:
“Eason,美意正在芝加哥美术学院读设计,她对广告创意很有兴趣,你们可以常常聊聊,你们俩又都在美国生活,肯定会有不少共同话题,往后你回了纽约也要多多照顾美意,林总可是我多年的老朋友了,呵呵呵呵。”
琉璃要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