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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时光往哪个方向追,最终我看见我的影子依然停在那条阳光铺就的路上岿然不动。
我问路,那是另一个我吗?——比宣纸上抖落的苍白水印更顽固。他是童年里融化不了的心魂,他注定了伴随我的一生之忆。
当我注定不再经过那条路的时候,我已经走出了那片寂寞的丘陵。这一走,便是十八年。我以为我早已忘记了深藏在丘陵里的路,尽管偶有回来,但我不是特意回来,顶多算得上无意路过。每一次路过,村庄都在给我陌生的脸色看,那些五彩的路仿佛眨眼便从父亲烟斗里随风飘散了。我问路,缭人的香烟将那么多路带到了何处?是父亲愁绪的香烟焚化了村庄里的路吗?
许多看见或看不见的人或物都在烟尘里慢慢飘散了,唯一无法飘散的便是记忆中挥之不去的路。我一直记得在雨天里同儿时伙伴穿着布鞋走过干干净净的路——紧挨着墙壁的路,拐过两家邻居的屋檐,可以横跨一步抵达表哥家。
路上三步或五步的地方堆积着等待冬天的柴禾,它们如同柴禾的主人,笑容总是温暖迷人。
可如今表哥的家早已废墟一片。连接着表哥家的邻居房屋也只剩下一匹残墙。野花乱开,蜘蛛网早已编织好未来的遗迹。就连过路的狗也懒得多看一眼这村庄里呈现的残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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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问路者(2)
多年前的表哥从那个雨天出走南方后,就再也下落不明,他除了丢下一个“油水大的杀猪匠”称呼,还丢下了一沓厚厚的债务。他刚消失时,还有人站在他家门外,诅咒他会被猪的魂喊去见阎王爷,原因是他买了人家的猪,没有及时还钱,且一拖再拖,一年又一年,就拖得不见了人影。时光荏苒,哪知那些诅咒表哥的人,却一个个先表哥一步见了阎王爷。
苍天无眼,村庄无言。
表哥还活着。在他没有退路的南方活着。只是他的出走提前宣告了村庄里有关诚信与亲情的路由此断裂,即使我的回忆充满强大的磁场,也无力将他与亲情的血脉连接。他最终没有给自己留一条后路,那一片废墟也不愿见他回来。不久的一天,我们行将听到他客死他乡的消息。那时,无人替他落泪。他的心魂难归故土,属于他的路早已被天空收容。在母亲看来,苍天是有眼的。只是我从未看见罢了。许多人一定不会相信表哥真的死了,只在眼下的日子里承认此人早就没出现过了。
其实这和死了又有多大区别,表哥的死与一条看不见的路有关。
他堵死了回家的路。
尽管表哥的路不见了踪迹,但我还能看见少数映在路上的影,那是老一辈的劳动者最为美丽的影。自从他们谢幕村庄后,有的路也就随着他们的谢幕而谢幕了。有一些问路者是我后来遇见的,他们是劳动者的后代,听说他们从小镇回来寻找一种叫则耳根的美味草!他们前些年离开村庄住进了双石。
他们的父辈曾经与庄稼朝夕相处,与土地亲密接触,没有路就问天要路,遇到前方是山,就拿自己的命去问山要路,他们与山撞得头破血流,路是他们的命根子。他们从自己开创的路上走到自己的田野中去挖梦和黄金,但后来他们有的发现那条路是横亘在他们脖子上的枷锁。他们开始背叛与反抗。
于是有一天,不知是谁站在田埂边大声地吆喝了一声,他们便三五成群放下手中的武器,坐到了麻将桌上渠长城。他们的罢工开始让田野中的路失去方向,同时失去方向的还有那些东倒西歪的玉米和麦子——它们好比一群没有主张的人,在大风里沉沉浮浮,风最终未能喊醒他们沉睡的灵魂。那样一群人,注定走不出自己的路。如同那一群飞不过喜马拉雅的山鹰狼狈。
现在,我能看见的只有那条通往双石镇的路——它像年老体衰的村民一样经常打针吃药。路的医药费统统出在村民头上,而村民的病却无路可治。
在座落有观音菩萨的路口,我每次来往看见的只有围着麻将打磨时光的老人和孩子,还有几个胡子拉碴的老单身汉。他们曾经都是我亲密的邻居,只要路过屋檐下招呼一声就可以上桌拿碗吃饭的邻居,如今碰面却都成了陌路人。
更多时候,我的来与走没有影响他们搓麻将的表情。
我一边走,一边放眼当年那些盛产稻谷与红苕的包产地,可我目及之处只有枯草、冻土,还有新鲜的坟坝。
再走远一点,看见的是白鹤,妻妾成群的白鹤在乱草丛中飞奔、嬉戏,任人大声吆喝,赶也赶不走。此时,人在动物的眼睛里是那样地无力与孤单。
我蹲下身,仔细地看了看近处的白鹤,惊奇地发现了一窝鹤蛋,光滑如珍珠。
更让人意外的是,当我走到曾经那条随阳光滋生细节的上学路时,我遇到了一头比小牛更壮的野猪,它虎视眈眈地“恨”了我一眼,顿时让人毛骨悚然。
我再也无法往前走了,比人更高的野草挡住了我的去路,我怕我会遇见狼。
我问我的路,是谁偷走了我的路?
当年的路,影子也找不见了。但我看见了它被开垦种庄稼的痕迹。那是哪一户人的庄稼,怎么种下就不管了?莫非连收获的季节也忘了?有一天下午,在前面一块野地头的麦子林里,我竟然看到了一团带血的卫生纸,很艳——它让我想起小时候上学路上常常无缘无故流鼻血的经历。那时村人没有用卫生纸的习惯,只能仰起头,一只手捂住流血的鼻子,一只手扯胡豆叶或艾草叶在掌心揉烂对付止血。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卫生纸旁边居然藏匿着一只银黄色的兔子,和麦子的背景几乎融为一体。我分不清那是家兔还是野兔?若是家兔,可四野早已无人家。兔子的出现不免让我有些惊喜,我差点像小时候山坡坡上的庄稼人那样放开喉咙大叫一声“打野兔了!”但我没有,我怕吓着了兔子。我停下脚步,不敢再往前走。我想对兔子传达一个信号,我和它或它的同类一直是很友好的亲人。那只兔子接收到了我的信息,它没有立即隐入麦丛,而是竖起双耳,也停下来看我。我断定这只兔子迷路了,像我一样找不到通往前方更远的路。兔子也在问路。但我无能回答它。我只认为这个时候的兔子是幸福的。田边地头野草茂盛,它们左右逢源,天天都有享用不完的大餐。没有了路的田野,兔子比人更安全。当麦子从青纱帐变成黄纱帐,它们在金色的帐子里自由舞蹈,或呼呼大睡,或结伴同行,或接吻拥抱,这样的世界难道不是人类寻求的另一个天堂吗?
细问山上人家,才知过去那些庄稼人多数举家去了双石。有的走得更远一些,去了别人的城市。他们把路也一起带走了。
遥知当下谁与庄稼的感情最深,当然只有美丽的野兔了。
我又站在了山坡坡上,风继续吹。堰塘里不再有水,坏死的泥泞大张着嘴巴,学堂早已成为一片空地。一群瘦骨嶙峋的麻雀散落其中,它们风中的呻吟,让我想起旧年的学生娃在老鹰抓小鸡的游戏中发出心慌的声音。抚摸旧年长在岩石里那棵美丽的山楂树,上面曾经刻着的名字已长成斑驳粗大的结,即使亲历者也无法辨认那些遥远的人或物了。不远处的沙地操场全被一片橘子树覆盖、占领,树下的草莓正在绽放白花花的朵朵。
我终于转了个身。
绵延的高速路,怎能消化满目的惆怅?回到几百公里的城以后,腹中一直胀鼓鼓的,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躺在沙发上,梦尚未出发,丘陵里漫山遍野的荒田荒地荒草向我猛地倾斜过来,幽灵一样的风吹拂着芦苇摇来摇去的身影,它们让我的咽喉在这个寂静的春天不敢说一句多余的话,因为我的话语里埋葬不了走失的人烟。庄稼没有人种了,房屋无人住了,野草把路都长满了,我原来所在的村子有五百多人,现在只有二十多人了,我刚迈出城的脚,不知该往哪里插足,一时之间,总感觉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那条路,还是那条路,比村人病痛更多的路,它不但没有给村人带回可信的财富,相反,它带走的比带回的更多更多。有时,它带回的除了一点点沾满病菌的人民币,更多的是未知的起因与终果的死亡,还有在城里无处寄放的骨灰。村庄里青壮年劳动力一个不少地被一条路带走,带去远方,带走遗忘,带到繁华的城市就再也没有回来。是他们抛弃了村庄,像所有的寄居者一样,他们并没有得到城市的宠爱。多年以后,他们又会带着儿子的儿子和女儿的女儿,带着一生最痛的伤来到这里寻根,好像他们根本没来过这个村庄,没有出现在这里一样——他们终究死在回不去的路上。
突然,我仿佛听见一个声音。在城楼快要攀上天空的夜晚,好大一朵月亮穿行在十五楼的窗前。此时,有些灯光还是醒着的,对于我来说,此时醒着并不能代表孤独,我相信深夜里清醒的人总有一天可以听见独立的声音。
他说,换句话说,在城市还没有吞进嘴里的一些叫着乡间的地方,路,一天天走的人少了,一天天地,也就没有路了。这是不争的真理。他捕捉到一个天大的秘密,但他不敢在鲁迅面前说大话!风,早就预知了这一切——答案就是当年那个貌似犯了错误的孩子低头所想的。
那时他像一粒蒲公英的种子,风把他满头的野草吹得十分茂盛,他头埋得越来越低,他在问路。
路还在那里。问路者走远后,他说,不必担心,终归有一天,他们还会从时间的源头,原路返回!
(《广州文艺》2011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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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唐朝诗人的幸福之六:诗眼是慧眼多情是深情
李雪晴
“花须柳眼各无赖,紫蝶黄蜂俱有情。”
这是李商隐七律《二月二日》中的句子,其含有的字眼,让我想起唐诗的两大特色——“诗眼”与“情”。
“诗眼”是诗歌生命的最好体现,如同眼睛之于人的重要性,其闪烁出的多彩灵光让人心向往之。在唐朝,视诗歌质量为名誉的诗人们是很注重“诗眼”打造的。
一般来说,“诗眼”是全诗中最精彩的句子,形同警句,也往往是诗人苦吟锤炼的结果。但细细品味这些诗眼,却发现其不光才情上荦荦大观,而且脍炙人口,耐心回味,闪耀着理性与智慧的光芒。
再说“情”——诗人本情种,尤其在唐朝。那么,“情”之于诗歌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情是诗歌的血液。血液的澎湃,造就诗歌的力量。
情是诗歌的“三江源头”,是诗歌奔流到海不复回的内在动力。
情是诗歌之鸟蔚蓝而高远的天空,情是诗歌之鱼深邃而通畅的湖海。
尤其在唐朝,诗人们一个个那样多情,将唐诗装点得像春日里那漫山遍野的花朵。
到了宋朝,虽然才子们也很众多,但写诗的感觉与氛围却大不如唐朝。
这种现象有时连大才子苏东坡也感到困惑。他和好友谈论的一个话题是——唐诗何以胜我朝?
众人的观点达成一致——唐诗以情胜。
“情”里含着襟抱,含着气魄,含着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