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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充公的精神私产
不错,历史的主语是人民群众,但要说所有的精神资源都是从“人民”
这个大蛋壳里孵化出来的,那也太夸张了。许多民间精神的主体,并非人群中的多数,而是少数,甚至是极少极少的零星和异端。
今天的督师墓园,至少有三层文化涵义:袁崇焕的政治操守;佘义士的行为伦理;数百年的家族守墓。以上涵义已构成三份精神资源,既各自独立,又彼此注解、互为知音。而且,其主体皆个人和私家,与“人民群众”扯不上,和时代主流及世俗群像也格格不入。它们是以精神个案的身份被历史存档的。
三者同栖一檐,相依为命,共同塑造着一个大大的词:忠义。且一个比一个更递进,更有难度和挑战。尤其后者,那个绵延三百年的承诺故事,那场十七代人的誓言接力,更像个精神孤本(前者的孤独,只是时代的孤独,史上并不乏同类)。另外,在角色和功能上,后者还是前者的收养者和叙述者。
私以为,墓园至少应有三块碑:将军碑,义士碑,还有一块,我最看重的一块——守墓纪事碑。显然,当代官方是惯于“抓大放小”的,它对大人物、即第一块碑更器重。换言之,它对有形的古董更热心。
或许,它觉得家族守墓之行为意义不大,太陈腐,太务虚;或许,它觉得世上并无什么精神私产或文化自留地,一切美德和事迹皆属“人民”,应挂于“群众”名下,登记在“集体”功劳簿上;或许,它觉得由政府来收编民间遗存,才是文化的福音和正途,更符合现代逻辑和社会职能……真是典型的“人民主权论”,不仅实物充公,精神也要充公。在我看来,它至少疏忽了几点:首先,那份精神从来即“非公”的,根本谈不上回收,所谓的收,只能是征收、没收。其次,能被充公只有物理的东西,精神可不是随随便便能被易主的,除非想让那精神死掉;再者,它忽略了那精神依然活着,尚未断气,却急于以“烈士”和“遗物”的名义草草入殓、掩埋了。
说得专业点,它眼里只有废墟和石头,只有物质文化遗产,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
从最实际的馆藏角度看,把佘家剥离,等于流失了一支活的进行时态的精神资源,等于把园里最有魅力的景致给剔除了。残剩的,只是两座僵硬的坟头,只是文化的历史段落和物质部分,其活性标本和当代章节没有了(三个故事变成了两个)。如此,这个生机勃勃的园子将成纯粹的遗址,将成“断脉”的风景,只有坟头,没有人生和炊烟。
这样的眼光和决策让人沮丧。它不懂得放养蝴蝶,只会订制标本——用来裱墙。
退一步讲,我宁愿看到佘家对精神领地的主动捐献或弃守(虽令人遗憾,但毕竟体现了主权和自由),而非公权理直气壮、毋庸置疑的收缴——这自信和傲慢吓我一跳。在“私”转“公”的整个过程中,我没看到充分的商榷和平等的谈判,面对佘幼芝的央求、无力和叹息,公家似乎在做一件完全可控、毫无悬念的事,仿佛在宣布一项组织决定。彼此的“高姿态”和“低姿态”都刺痛了我。
官家真是太热衷“公有制”和“国有化”了,太喜欢用“人民历史”“人民创造”“人民归属”来覆盖一切了。只要“人民”看上的东西,总要想法子弄来,重新注册和署名。经过这样的产权变更,人们往往最终发现,那东西缩水了很多,价值流失了很多,要么变质了,要么蒸发了,要么失窃了。
是的,“人民”也会贪污,也会被贪污。
没了体温和炊烟,生活馆变成了纪念馆。活的,成了死的。
纪念馆往往是“炫耀馆”,炫耀我们中间曾分娩过某类人物、某种精神。
殊不知,那些人和精神,往往都是自己时代的反面,是人群中的另类、异端,不仅备受“民意”的排斥和奚落,甚至直接为其所害。
崇祯三年九月初七的刑场,“民意”是这样参与历史的——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
——张岱《石匮书后集》
这等于说,袁崇焕有两重死:一是死于权力,一是死于民意。
假如历史再给人民群众一次同样的机会,又能怎样呢?
其实,鲁迅的《药》和“人血馒头”,已给出了答案。
特殊情势下,一个人要想做对一件事,须依赖几个条件:一是信息来源的可靠;二是独立判断的能力;三是承担风险和牺牲的勇气。
尤其后两者,最为稀有。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在舆论黑夜里、在缺少信息的情况下——即使“摸黑”也能作出良知判断和选择。
佘义士的价值就在这。他凭的不仅是忠,不仅是对主公的旧情私谊,更有公共伦理的大义。在信息机会上,他和那些道听途说、迷信御告的百姓几乎平等,可贵的是,他使用了自己的见解,在群目失明之下,他有一种不盲从、不随众的判断力,可以说,他是史上第一个在精神上给袁崇焕平反的人。
最难得的是,在独立判断之后,他还有一种决绝的行动能力,不仅想,更要做。要知道,聪明人从来不乏,思考者也总有些许,而愿担风险的勇为者就不多了,何况灭门诛族的大风险。
最缺少的,即独立思考之后的行动者。
所以说,佘义士做的不是一件私事,而是公事。这件事,多多少少替历史挽回了一点面子。即便如此,若说佘义士代表“我们”,代表群众的“大多数”,那也让人汗颜,说明“我们”的脸皮太厚了。既然风险是一个人的,荣誉也应是一个人的。
佘义士是寂寞的,其家族更是寂寞的,非主流的。像其人丁一样,数百年来,这支队伍没有被壮大和扩充过,孤苦伶仃,形单影只。
我们既不是它的同道和亲戚,更不是它的母体和孵化器。
唯一的可能是:我们是它的对立面。
问世间,义为何物
电视片《佘家故事》中,我加了这样一段点评——“我们见过无数表白出来的忠诚,高呼出来的忠诚,但你见过三百年默守一座墓的忠诚吗?一个怎样的家族才能胜任这桩孤独而坚忍的事业?要知道,除了风险和无名的寂寞,命运和历史从未向他们许诺过什么;除了一份悄悄的心灵荣誉和自我器重,根本没什么犒劳和表彰在路边等着——任何事到了这份上,恐怕也就无人去做了。”
做一件事不难,难的是做上几百年,难的是世世代代和一件事生长在一起。何况袁崇焕不仅是旧朝罪人,更是新朝宿敌,替这样的人守墓,堪称刀尖上的事业,前景黑得一望无际,实无出头之希望……我相信,单凭理念和信仰做不到这点,因为这最终不是一个认识问题,而是对生命本色和行动能力的考验。从认知到行动,有着漫长的路。认知或许能促成一件事,秉性往往轻易即促成一件事。而更多时候,会有这样的情形:一个人的思想和智慧越深刻、复杂,解释能力越强,其疑虑和犹豫即越多,做事所须理由即越多,选择空间和弹性亦越大,反而难以生成定力。
我想,在这件事上,起决定作用的恐怕是最简单的性情和家族传统,即被称为“基因”的那种东西。佘家血脉里,应有这样一些元素:虔敬而专注的天性,不疑和务虚的气质,遵守规则的本能,自我定义的价值观,目不斜视的埋头精神……这是一种有“原则”的活法,它单纯而谦卑,对认定的事物不放弃,它需要荣誉和动力,但不是来自外界,而源于内心的自我肯定。
或者说,它自身携带荣誉和动力,精神上自给自足。
相反,一个太务实、太骚动的人,一个东张西望、参照系太多的人,一个审时度势、算术力强的人,是很难做到这点的。他太容易变卦和易辙,太容易魂不守舍,太容易被诱惑和勾引。
几百年生涯里,你觉不出这个家族的焦虑,它在心理上是平静、安详的。
你不觉得它在等什么、盼什么——连“平反”“翻案”,似乎都不在其心思内(“等待型”“眺望型”的做事,往往都是有条件、议价式的,一旦条件得不到满足,即会放弃、改道甚至背叛)。它的生存姿态不是“等”和“盼”,而是“守”
和“护”,是一种稳定的秉持、保养、延续。不变,即它的使命,即它的福分和生活。几个世纪里,它似乎只对自己提要求,从未对世界提要求。
它唯一的要求,也是最后的要求,即请求权力别让自己离岗,别让先人的诺言毁在自己手里,别让祖祖辈辈的活法在今天结束。
佘家,一个弥漫着古意和苍凉的家族。
如今,这古意将被驱散,这苍凉将被现代的烈日蒸发。
我们失去了什么呢?
片子播出前,我给分集结尾添了这样的话:
“随着袁墓的交接,随着私人守墓的角色被公共职能取代,这个古老家族的使命,就有了某种终结的意味。对于文物和遗址,时代有了更好的保养,但我也隐隐在想,是否我们就有了相应的守护能力呢?毕竟,修缮和守护、物质能力和精神能力是两回事。愿我们和我们的后人,再去拜谒袁公墓时,不会只看到一座死去的坟,不会只看到碑石上的美德,而忽略那些与之相濡以沫几个世纪的东西。
“若后世是公正的话,我想,任何时候,它都应该向那些参与过历史留存和延续的个体——投去感激的一瞥。没有那些情谊的呵护,没有那些无名尘土的覆盖,再伟大的墓碑也会死掉的。”
这些,是我克制了个人情绪之后的话,算是媒体立场和个人立场的平衡。
(《广西文学》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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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谁能这样牵动人心(1)
陆其国
一幅让胡适感到惊讶的长卷
一九四八年,北平。国民党在大陆的统治行将结束前夕。
一天,一个名叫暴春霆的人前往拜会胡适。胡适并不认识此人,但来者传话说,他带来一幅家藏长卷,胡先生看了这幅长卷后,就会明白所以。这引起了胡适的兴趣,于是他便会见了暴春霆,并见到了后者携来的那幅长卷。
随着长卷徐徐展开,胡适脸上渐渐露出惊讶。他不是惊讶于这幅长卷上画的山水林木,茅屋扁舟,而是画上题有俞曲园、秦散之、俞陛云、吴大澂、沈铿、吴昌硕、郑叔问等众多晚清名家手迹!
匆匆浏览了一下这些题字内容,胡适再看长卷时,他的目光便一下子落在了画中那些或挑着柴禾,或背着米袋,正吃力地行走在山径小道上的人物形象身上了。在这些身影前方不远处的茅屋前,则清晰可见整齐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