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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他不会武功或者是说他已经高出慕容北天太多,隐藏地太好……
有高超的功夫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不会武功还那么自信,肯定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
比起他说的他只是普通的一个漠北好汉,慕容北天觉得他更像一个隐居了的高手。
“我真的不知道,从三百年前,我们家世世代代都在这里了,我的爹娘不知道,爷爷奶奶也不知道,没有人知道……”
三十七章
“好吧,我愿意听听你的故事,只要你肯说,我也愿意相信。”如果他是高手那么便没必要害自己,而且还是用毒,如果他真是平民,那就更加如此了。
漠北五侠,蛮族人。大约是二百年前,他们就住在与中原交接的这个地方。那时中原的皇帝刚刚即位,少年天子自然是年少气盛,恰逢国力强盛便想扩充自己国家的版图,便派兵进犯北方少数民族地区。
事实上,在两边还未正事宣战之前。皇帝已经派了数万大军前往了。但是出于谨慎考虑,大军没有贸然就进入茫茫戈壁,而是藏在境内。将军亲自带了十几个人扮成平民商队探路,顺便根据地形想想战术。
本来一切都十分顺利的,但是在将军等人回来到时候却迷路了,这是很低级的失误,也是很严重的失误!
带着的食物和水都十分有限,纵是征战沙场,早已把生死把玩了几次的他们,也不免心慌。漫无目的走了三天,油尽灯枯,猝然跌倒的身体,被漫漫黄沙笼罩,不用多长时间就会被埋没。与浩瀚的戈壁浑然一体……
但是老天不会玩太快结束的游戏……
他们被救了,被漠北五侠救了,被五个胡人救了。
给了他们一些药还有一张他们自己画的地图,如果不是因为看过,如果不是因为从小就在这些地方跑来跑去;如果不是因为对这片他人眼里的不毛之地有着故乡的眷恋,也许没有人能有这么精准的地图。
还有同这个地图一起的,几张纸,他们写给将军的。关于怎么找到漠北五侠,还有在戈壁这类地方迷路了怎么办,如何找到水源,进入,戈壁要准备什么芸芸。很是贴心,将军新下也是大喜,有了这么准确的地图,在两军交战之时指挥作战就方便多了。
准备了重金答谢,三番劝说漠北五侠却只肯要那些药草的药钱而以。道过谢,就此作别。
不久之后,两军正式交火,因为中原军队早有准备,杀他个措手不及,胡军自是节节败退。有一点是中原人天生的优势,那就是兵书。
从古至今的那些个阴谋诡计,卑鄙手段,战术上的花招,不但没有招人唾弃,反而记入书册使得无数人专研痴迷,尊若圣品。甚至是武将必习的典籍。那些个教人杀人的套路,就这么千百年地流传……
终究是古人是智慧,今人的借鉴。这,是今人的幸抑或是不幸?'网罗电子书:。WRbook。'
数次交战,捷报频频,疆界一再更改。遥远的京城夜是君臣百姓齐天同乐。
一日告捷,将军乘胜追击,不觉间深入敌腹,纵长的人马被支援的敌军从中切断,排好的阵势顿时支离破碎。
敌军的目标显而易见,也许他们也知道擒贼先擒王,从中间截断之后就迅速包围了有将旗的那半边并且是急于脱身的转移,而另一半人马恰恰因为被冲散了,编排好了的组组对对全乱了,也不敢贸然追击……
就这样,胡军卷走了将军及其近身的护卫队,飘散的将军旗帜染上了厚重的血腥,被长矛利剑分割得七零八落却依然费力地飘荡……
王梓皓看着破碎的军旗,怅然若失地摘下帽子,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没错,王梓皓就是这支中原军队的元帅,中原王朝最富盛名,皇上亲自封赐的“旨天大将军”。此战前一天的夜里,军师深夜突然找到自己,惶惶之样让他十分狐疑,细问之下才知,胡军军中来了一个习过中原典籍的人,做他们的军师,所以他怕……
怕此战会有变数。
思来想去还是放心不下,于是便深夜前来了。次日的计划还是没变。声东击西加前后夹击。看着军师换上自己的战袍,王梓皓心里一阵阵地泛起不祥的预感。
果然,还是这样了。
悲切过后,不知是哪来的勇气,王梓皓一个箭步上前,抽下斜插在地上的旗帜,大喊:“旨天大将军再此,中原军里的好男儿!还能站起来的都跟我追!——”
顺手骑上一只失了主的马,翻身跃上。受惊的马儿双脚而立,长嘶一声,却被王梓皓狠狠握紧了缰绳,血水顺着受伤的手滴答而下,一夹马腹,似是被血的气息感染,马儿兴奋地踢踏了几下前蹄,飞奔上前。
万余军将都赫然跟去,一时喊声震天。看来,失去好兄弟的人不止他一个。
致宾,我有没有那个荣幸还能救回你?
黄致宾,本也是武将家族出身,上天却硬是给了他一副文弱是身躯,从小,家里同龄的弟兄们练习枪法弓矛,而他总是最差的那一个,没有人看好他,没有人认为他会有什么大作为。
也正因为这诸多的因素,黄致宾更喜欢看书,研习布阵兵法。他认为的,打仗,不硬蛮干,而要智取。研习之后的收获颇丰,却也只成了人家的笑柄——只会纸上谈兵吗?
不是这样的,为什么没有人明白呢?
直到他遇到他,没有什么家世背景,有志却不在仕途,智取豪夺武状元。两人不过是因为一同入朝为官,仅仅的几句言谈却仿佛天涯遇知音。
因而甘愿不顾众人反对,自降身份,上书请求为王梓皓的军师。两人合璧,不过短短五六年之间历次征战战无不胜,也完全消除了众人对此的误解。
所以,黄致宾是自己很重要的人,不可以死,不可以离开自己!
追,无疑是这历年来王梓皓的命令中,少有的错误的决定。胡人的马不似中原的马,多数时候都是拴在马厩里的那些完全不知道“奔跑”为何物的马。他们虽也是被训化了的,但却保留着被更强的生物驯化了所应有的自豪。
所以追怎么追得到?王梓皓却不管其他,白天追不到,晚上继续追!他们总要安营扎寨,最好能来一次夜袭……
而手下的人更是没有人见过如此不理智的将军。长距离奔波,人人都很疲惫,途中休息了几次仍旧继续追。可是即便是如此,敌人的影子连半个都看不到
徒然进入敌方的地盘,是很危险的。
黄昏时分,王梓皓清点了一下目前跟了上了的人马,一共不到一万人,开战之前带了七万将士,难道都战死了吗?不可能!逃了,但是逃也许跟死也无异吧?
重新编排了一下队伍,分配了一下仅有的不到有一百匹马儿,也许真是因为上天苛责,几乎没有人想到应该带多少干粮水,困窘之境,也只能以继续追击草草带过。
“八月胡天即飞雪”说的就是目前他们所在的这里,很冷。白天就不暖和,入夜了更是彻骨寒,饥寒交迫之间,王梓皓无奈地看着手里的地图,它一直是黄致宾再研究摆弄,似乎依稀还带着他的体温,还有那缕淡淡的冷清的味道。
正是王梓皓怔怔地出神时,三五个士兵犹犹豫豫地上前,推推搡搡,欲言又止地样子,让对方说,互相指着却又半晌无言。王梓皓抬头:“什么事?”
“将……将军,”一个长得十分老实地士兵给推了出来,“我们知道将军不甘战败,想杀了那群没人性的匈奴给我们死去的弟兄们报仇……但是,我们缺粮断水的,毫无准备地追过来,这儿可是匈奴的老巢,我们也很难赢吧……”
语气十分委婉,还不时胆怯地回头望着自己的同伴,忽然,下定决心一般,一脸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决绝,“扑通”一声,跪在王梓皓面前:“将军也知道自己的兄弟死了,心里不好过啊。我们都想十年征战功成返乡,朝夕之间的好兄弟给匈奴杀了,我们也对他们恨之入骨,恨不得跟他们拼命……但是我们想赢也不能送死啊!而且我们是想死去了的弟兄,但是……”是想到了什么突然抽泣出声,拿袖子遮住潮湿的眼睛——
“还有活着的弟兄呢?吃不饱,穿不暖,累了困了也不得休息,还有随时听到命令就有立刻赴汤蹈火准备,将士们有的受伤了,不能医,有点累倒了,还有人舍不得吃那一点点的干粮,让出自己的……呜……我们这样折磨自己是为了什么?这样追根本赢不了,是去送死!”
不仅仅是王梓皓给被一番言辞吓到了,连那几个士兵也惊得不知道作何言答,急得纷纷跪下,还用力地扯那个士兵的衣袖。
王梓皓怔了半晌,不怒反笑:“你说得对,一个人,在被敌人捉走了的一天里,死上上百次,时间都足够了……”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是我考虑得不够……是我太自私了……”
没有让众位将士等到无望的好消息,已经出口就疯狂地蔓延,融入众将士的激奋的话语中——撤回边界,修生养息,整装待发之后再战!
等不及天亮,就往回撤了。夜里行军也不敢打太多的火把,有线的光线下,速度也只能有限。
大漠的黑夜与白昼,好似有什么深仇大恨一般,从不碰面。没有过度一样,恍然而来的白光,硬生生撕开黑色的幕布。骤然驱走寒冷。
王梓皓愣愣地看着天际的白光,若有所思——天亮了,是不是就代表,我们可以找到回去的路了?
在大漠迷路很正常,当你发现前后左右的路都长一个样的时候,或者是一片偶有欺负的沙洲中,完全没有“路”可言之时,迷路是很正常的。
尽管已经掩饰得很好,一再警告之情者不要泄漏迷路的事,但眼前骚动着的人群显然已经有所感知。
人说老马识途,可是这是追击敌军,没有人会带老马,也没有人想过应该要带多少干粮和水。归途无期,弥漫着一种战败的萧瑟。
三十八章
断水断粮,已是两日。
但是还好,天亮了,总有希望的不是吗?
王梓皓怕就怕,当所以人都抱起太多的希望,骤然落空,会是怎样的可怕。他很怕,身边再没有一个可以给他出主意的人了。
“给我,水。”闷闷得对亲随道。
“将军,已经没有了。”亲兵看着王梓皓的刀削般硬朗清明的侧脸,很是担忧。最近将军总是愣愣地想东西,想得出神,不说话。说话也是平平淡淡的语气。似乎是——失魂落魄?好像又不是,失魂落魄不是应该是那种流浪汉,脏兮兮的,喝得酩酊大醉,口里念念有词,时哭时笑那样的吗?
年轻的亲随还在纠结将军的这一系列反常行为应该是为什么,王梓皓又平平淡淡地发话:“没了?是吗?”
亲随以为他的意思是不相信,就拿出布袋,翻转过来,用力地抖抖抖。
空空地袋子,戏剧性地掉出一个东西,准确地说是一张被折得很小心的纸。亲随皱着眉头,似乎自己从没见过这个东西,可是他怎么会在将军的随行行囊里呢?
瞟见那张纸,王梓皓突然激动地上前一把抢过。
打开,一目十行。果然没错,这是漠北五侠留下的那张纸书。
霎时间,从四面八方袭来的无力让王梓皓难以适从。怎么办?这算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可以找到漠北五侠的所在,但是如今身份已是大白于众,他们是军人,铁骑纵横漠北厮杀,沾了无数胡人的血夜。算是他们的仇人吧?
就这样去,有什么立场请求他们的帮助呢?
还是说,就这样,毫无目的得乱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