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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孟德耀所说的“天下之大,男同性恋如此之多,总有一个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的”,因此朱叶遇上了齐荫。
* * * * *
并不是说齐荫迷恋朱叶的外貌,而齐荫恰好又是朱叶喜欢的类型,两个人一拍即合,就此白头到老、永结同心。
事实上,在遇见齐荫之前,朱叶是百分之百的异性恋者。
他喜欢的是女人,想拥抱的也是女人,齐荫充其量只是“不讨厌”。
不讨厌这三个字本身就是一种学问,它代表著希望,朱叶并不排斥齐荫的接触,而且……他缺钱。
缺钱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刚刚开始工作的朱叶没遇上才奇怪。
虽然是一个人生活,可二万出头的薪水同时要应付房租、水电、饮食、交通等等费用,再加上三不五时想吃个外食,朱叶发觉他的日子比当学生时还难过。
当学生住家里、吃家里,学杂费家里包,还有零用钱可拿。
偶尔打工赚来的钱,当然是全数放进自个儿的口袋里,根本毋需拿出来应付现实问题。
朱叶学生时代也是打过工的,虽然他的专长不多,可是以他的漂亮脸蛋、迷人笑靥,去发发传单、骗骗路人依然没问题。
现在的薪水虽然比以往的零用钱多,可是全部开销算下来,常让他大声叹息,早知道就不要独居了。
可是后悔也没用,朱叶和他哥哥搬出去后,他那精打细算的父母马上将空房间租给学生,说什么多赚一点钱好养老,省得日后看儿子的脸色。
朱叶虽然想抗议,可是依他的月薪,别说奉养父母了,养他自个儿都有问题。
因此在现实压力的逼迫下,齐荫的出现对朱叶来说就跟救星一样。
姑且不论齐荫送便当、请吃饭,以及在超级市场中掏出信用卡的英雄式举动,为他一次购足一星期份的食物和零食,外加不知不觉中放进篮子里的高级水果,还有一堆火锅料;齐荫这样帮他,绝对比耶稣更像救世主。
齐荫甚至还介绍了一份兼差的工作给朱叶,让朱叶差点感激到涕泗纵横。
齐荫在电脑游戏公司上班,公司里尚无专门负责广告的部门,就由业务部兼任了。所以,他介绍的兼差工作就是代言电玩这一类的啰!
毕竟,朱叶百张漂亮的脸蛋,去当模特儿绝对不成问题。
他可爱的脸蛋,搭配虚拟世界里的服饰,再加上小巧可爱的短剑,看得齐荫差点当场喷鼻血。
虽然朱叶的收入增加,齐荫请吃饭的举动依然不中断,而朱叶也没笨到以为天下有白吃的午餐,他当然了解齐荫的目的为何,不是想上他还会是啥?
虽说齐荫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朱叶依然想装疯卖傻,拖得一天是一餐、多得一餐省一笔,拖越久越好。
况且,他也不一定会拒绝齐荫,不讨厌并非他不拒绝的原因,而是因为现实问 他每个月的薪水压根儿不够他花,现在他还年轻,等到他老了怎么办,等死吗?如果死不掉,又还没到领老人年金的岁数,身边又没有一笔积蓄,那他岂不要变成拾荒老人?
虽然他也很尊敬自立更生的老人家,但他不是那种会努力的人。跟拾荒比起来,他宁可选择齐荫,反正齐荫没什么不好。
至于谈不谈恋爱的问题日后再想,以做这种286的脑子,不能处理太多问题。更何况在爱与不爱之前,有另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困扰著朱叶──亲热问题。
齐荫的企图是昭然若揭,他也很干脆的不加掩饰,大剌剌地在街上握住朱叶的手,亲昵得有如一般情侣。
可怜的朱叶望著被握住的手,甩开也不是,不甩更不是。
更悲惨的是,老想把他推入同志圈的孟德耀和官阳泰,见齐荫追求他,当然是求之不得,只差没一棒敲昏他,让齐荫拎上床去。
心性清冷的官阳泰还好,孟德耀就比较直接,虽没直接敲昏他,可明示、暗示也说了不少,好似在指摘他拿也拿了、吃也吃了,再不让齐荫吃点什么简直是罪大恶极。
问题是,他就是不想让齐荫“吃”啊!
不要问他为什么不想变成同志,又要跟齐荫在一起,除了有吃、有拿以外,究竟还有什么感觉藏在他心里,他也搞不清楚。
纵使,那感觉万分重要。
* * * * *
一天下午,羊咩咩工作室里除了工作人员之外,没有其他顾客。
平当日,除了中午时分会有人利用午休来逛之外,再要有人光顾,就得等到三点过后,因为那时晚起的“高级无业游民们”才会出现。
在店里的柜台内,孟德耀和朱叶并坐,官阳泰则是在后头的工作室里赶一套Cosplay的衣服。
“你真的不喜欢他?”孟德耀边敲桌面边问,规律的敲击声在宁静而闷热的下午听来格外扰人。
“我不知道。”朱叶板著脸回答。
他真想叫孟德耀别再敲了,可是又怕得罪老板,只得忍气吞声,谁教他是可怜的小店员。
“怎么会不知道?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心头会热热的,连‘这里’都会热起来。”孟德耀大剌剌地指著胯间。
“我又不是禽兽,喜欢与否怎么能用‘那个’作决定。”朱叶睨了孟德耀一眼,暗喻孟德耀是禽兽。
“你还不笨嘛!”孟德耀兴奋得像发现新大陆一般。
他到今天才知道朱叶也会话中带刺,以前是他小看朱叶了,还以为朱叶只是一个长得不错的笨蛋。
“怎么?有人说我笨吗?”朱叶皱起眉头,有些不悦。
不管是谁,若被说笨时,都会像刺猬一般竖起刺来。
“你的履历表上有写。”孟德耀笑道。
当初他和官阳泰盯著朱叶的履历表研究了一整晚,他们完全不敢相信世上有此奇人,简直可以拿去网路上当笑话。
“我的履历表上一个笨字也没有。”朱叶气得鼓起腮帮子。
他可是清清楚楚地记得履历表上写了什么字句,那些精挑细选的字词,他足足想了一星期,上头绝对没有“笨”这个字。
“你就是这点笨。”孟德耀以手抚额。
他刚刚还觉得朱叶聪明,谁知朱叶马上笨给他看,真是拿他没辙!
朱叶瞪大双眸,心想如果孟德耀不是他老板,他马上揍人。
“好好好,不讲笨不笨的事,言归正传,你打算怎么办?”
孟德耀敛起笑靥,手指重新放回桌面上,继续敲出让朱叶心烦的声音。
“什么事情怎么办?”朱叶的反应速度有如286电脑,一时转不过来,搞不清楚孟德耀说的是什么事。
“齐荫的事。”孟德耀提醒他。
听到不想被问及的问题,朱叶撇开头,试图以拒绝姿态阻止孟德耀逼问。
但孟德耀可不是省油的灯,无论是如何难缠的物件,只要是他想知道的事情,至今没有得不到答案的,依朱叶的智商,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没怎么样啊!就像平常一样,吃过饭各自回家,顶多打个电话道晚安。”朱叶说得云淡风轻。
朱叶故意略过重点,不回答喜欢与否,也不说他们每通电话可以讲一个小时以上,齐荫三不五时还会拎著早餐来找他,愉快地边聊边吃;更没提及他已经被吻了,很轻柔的一个吻,有如蜻蜒点水、微风拂草。
有一点他更是打死都不会说──他不讨厌齐荫吻他。
不过,只是不讨厌而已。
从不讨厌到喜欢,再出喜欢到爱可是段漫长的路程,而他与齐荫仅是刚刚跨过起跑点,他们会不会抵达终站,无人知晓。
“我觉得齐荫很可怜。”孟德耀口气里满是英雄惜英雄的味道。
“我倒觉得我比较可怜,老被你们碎碎念。”朱叶噘起嘴。
“齐荫真可怜!别人坑也坑了、拿也拿了,他却什么也得不到,改天某人要是落跑,不知他还剩啥。”孟德耀迳自说著,不理会朱叶的抱怨。
朱叶不悦地赏了孟德炜一个卫生眼,霍地站起身来,到后面拿出扫把和畚斗,怒气冲冲地走过来。
孟德耀还以为朱叶要打人,在他做好防御动作后,却见朱叶一个劲儿地往店外跑,开始用力扫店门外。
见状,孟德耀缓缓走到店门口,缠著朱叶继续问。
“你到底喜不喜欢他?喜欢就说,不喜欢就拒绝,让他一直悬在半空中也不是办法吧?”
“关你什么事!”朱叶瞪了他一眼后,转而去扫另一侧。
“路见不平,‘开口’相助嘛!”孟德耀笑容可掬的说。
他可是奉公守法的小市民,从不做犯法的事,只要开口相助就好。
“那就麻烦你了。”朱叶没头没脑的丢下一句,将扫把塞入孟德耀手中,转身走回店里。
“喂!”孟德耀大叫一声,搞不清楚发生何事。
“那个‘不平’,就麻烦你相助了。”
朱叶往某处一指,旋即准备闪进店里,懒得跟孟德耀抬杠。
独留孟德耀一人面对店门口那不平的──狗屎。
“喂!我是说开口相助,又没说我要用手相助。”孟德耀连忙拦下朱叶。
他才不想清理狗屎!更何况朱叶是他付钱请回来的人,为什么狗屎还要他清?
“既然你坚持开口相助,那你把它吃掉好了。”朱叶挥挥手,迅速溜掉。
望著朱叶的背影,孟德耀愣在当场。
他实在搞不清楚朱叶是真笨还是假笨,说他笨嘛,有时还挺机伶的;说他聪明嘛,他的履历表又是怎么回事?算了,不想太多!
孟德耀看著那玩意儿,认命的准备清理。“Shit!”
至于齐荫的事,嗯……日后再提,先处理“不平”再说吧。
第三章 “唔……”
一道很轻、很轻的呻吟声由朱叶口中送出,那呻吟声听起来不像痛苦,而似享受。
朱叶正被人吻著,而吻他的人当然是正在追求他的齐荫。
至于地点嘛……不消说,不是在朱叶家就是在齐荫家,若是在外头,两人可没有如此嚣张。
这间位在市区的黄金地段,四十坪大、两房两卫的公寓,当然不是月薪两万三的朱叶所能拥有,可也不是齐荫工作五年就买得起的。
朱叶第一次来这儿时,就张大眼眸地追问齐荫这房子是怎么来的。
他才不相信业务员有这么好赚,没几年就能赚进一幢位于黄金地段的公寓。
齐荫解释:“我们公司有很多董事都是有钱的公子哥儿。”
一家公司的成立不仅需要人才,更需要资金,齐荫的公司能在短时间内成功,与这群有钱子弟的“零用钱”有关。
看著公司中的董事们,齐荫常有一种有钱人生的同性恋孩子全都集中在此的感觉,从田侨仔、某角头的爱子到政界名人之女等等,所有类型的富家同性恋都聚集在此。
“嗯!”朱叶曾听齐荫谈过他们公司董事们的行径,令他很感叹自个儿为什么不是衔金汤匙出生的,一样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