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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你们实现了这种分隔,被你们置于圈子外面的人必然会毫无权利。但是,就在这同时,他们这些人就会起来抗议遭到摈弃的待遇,并破坏你们圈子里建立的权利。
无论怎么说,外邦人也是人,虽然你们反对这点,神明却已经赐给了他们权利。那么会发生什么呢?首先发生的就是丧失权利的外邦人成为敌人①。这两个事实显然是互相关联的。只要外邦人是地地道道的外邦人,只要他们丧失了作为一个人应有的权利,他们就是敌人。他们不可能无动于衷;因为他们并非是静止不动的东西。他们是人,同你们一样的人,既然不是朋友,他们就成为敌人。作为人,自然赋予了他们巨大的能量以便有利于或有害于他人,他们在别人手里,可能成为获取利润的工具,好象地球上没有人能与他们相比一样;反之,假如外邦人反过来反对他们,外邦人就成为一股可怕的力量。这个敌人比起最野蛮的动物还要可怕一千倍。因此这时人的性格就会带来其后果。人与人可以成为朋友,那么人的权利应该得到承认,否则他就会成为敌人。不存在什么中间状态;任何中间状态都是荒谬的,也是不可能的。
①拉丁文Hostis一词有“异邦人”和“敌人”两义。——译者
因此,首先只要有一天人类平等没有得到公认,战争状态必然是部落与部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自然状态。
可是,你们看不出城邦以外的战争状态必然会引起城邦以内的战争状态吗?霍布斯②说得对,一旦所有的外邦人都成了敌人,公民本身就会成为公民的天敌:这时只能用暴力和统治维持公民之间的和平。
②霍布斯(Hobbes,1588—1679)英国哲学家。他用机械唯物论研究物体的运动,他的哲学理论是把感觉和认识两者结合起来,把经验主义和功利主义两者结合起来,反映在政治观点上,又把社会契约观点和极权观点两者结合起来。——译者
事实上,为什么你们非要我把这个人,而不是另一个人当作朋友呢?这两个人岂不都具有人的面相吗?他们不是都具有同样的本性吗?他们两个不都是一样的人,而且也是我的同胞吗?我知道假如我跟某人结为朋友,我们两人势必将跟第三者开战,这就叫做结社、等级、城邦;真妙极了!但是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这种结社,除利益以外是否也有惩罚呢?这样说来,明天,我的同伙或许就成为我的敌人。
那么,还是取消人类平等吧!霍布斯说得对。在为寻求国家基础而对利益进行过深刻研究的哲学家中间,尽管霍布斯的哲学体系如此招人厌恶,并被认为犯了某种冒犯人道之罪,但他仍然是唯一能认识真理,并能敢于说出真理的哲学家。可是,当霍布斯写作时,人类平等尚未正式提出,甚至根本无人知晓。当人类平等被大家接受后,霍布斯就错了。那些眼光不如这只老鹰锐利的人们都比他看得更清楚。
结论:要确立政治权利的基础,必须达到人类平等;在此以前则没有权利可言。
《论平等》
勒 鲁著 王允道译
第二章
一切政治学家,从亚里士多德①直至孟德斯鸠,都只懂得把事实上升为权利
①亚里士多德(Aristote,公元前384—322),古希腊哲学家,百科全书式的学者,逻辑学的奠基人。他是柏拉图的学生。马克思称他为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他主张维护奴隶制度,并由中等奴隶主来治理国家。在哲学上,他承认外部世界的实在性,提出“三实体”论:即感觉的个别事物为第一实体,种和族为第二实体,神为第三实体。他不仅强调感觉的作用,也重视理性的作用,认为理论知识比经验技术更重要。主要著作有《政治学》,《形而上学》等。——译者
诚然,我认为社会权利直到现在仍缺乏基础,人类对于平等的信仰一旦被取消,任何国家都成了霍布斯所说的那种样子:到处发生丧失理智的激情和敌对利益的冲突,在那里唯有专制主义,即某种权力,某种统治(霍布斯根据谐音称之为政权(imperium)才能建立起一种制度。我认为,人类平等的信仰一旦被取消,城邦的平等则成了一个简单的事实,它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不过,如果它存在的话,那么它除了它自身存在以外,已经丧失了其他任何存在的价值。
此外,政治学最引以为荣的那些不朽的著作也证实了这一论断。
那么我倒要问,为什么生活在希腊共和国的亚里士多德,会不加区别地接受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并将这些制度一律视为合法的呢?为什么时代跟我们如此接近的孟德斯鸠,也模仿亚里士多德,接受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并将这些制度一律视为合法的呢?
这是因为无论亚里士多德还是孟德斯鸠,他们都没有人类平等的信仰。由于他们缺乏这种信仰,他们就不能把平等当作一种权利在城邦内确定下来。因此他们承认由一个人,一小部分人,或者多数人组成的政府一律都是成功的、合理的组合。如果不是缺乏原则,他们怎么会得出这个荒谬绝伦的结论呢?
在古人当中,柏拉图①、亚里士多德和他们的弟子们都不能清楚地认识什么是权利。他们生活在经常处于战争的小国中和建筑在奴隶制基础上的社会里,其中最多只有三十分之一的人享有自由,他们怎么能懂得权利呢?无论他们何等伟大,在这样的环境里,他们无法上升到人类平等观念的高度;而既然他们缺乏这种观念,他们对于社会的权利根本就无法论证,除非只依据一些武断的观点来论证。
①柏拉图(Platon,公元前427—345),古希腊哲学家,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从二十岁起他跟着苏格拉底求学,后来他写的四十多篇对话集,其对话的主角就是他的老师。柏拉图的哲学,政治著作主要是《共和国》(今译《理想国》)《法律篇》,主张由国王建立的理想共和国来恢复贵族统治:并由学识渊博,训练有素的哲学家们参与这种统治等。——译者
同样,在现代哲学家中,博丹②、马基雅维里、格老秀斯③、孟德斯鸠,他们也不能清楚地认识什么是权利。大家认为,他们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把事实上升为权利。然而,事实上,他们生活在奴役和战争的时代,在那些由僧侣、贵族、平民分别组成三个彼此截然不同的阶级社会里,在那个只有臣民,没有公民的几乎清一色的专制国家里,他们怎么能认识人权呢?不管他们多么伟大,他们同样也不能从这样的环境中摆脱出来,上升到人类平等观念的高度;由于他们缺少这种观念,在社会权利问题上,他们就只能抱武断的看法。那么,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直至孟德斯鸠,政治学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②博丹(Bodin,1529—1596),法国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他认为若要理解法律和政治,首先必须真正懂得历史。——译者
③格老秀斯(Grotius,1583—1645),荷兰法学家,外交家。他第一个制定出国际法法规。——译者
有些人认为,这是艺术家们的乌托邦,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一门观察的学问。有些人曾设想过一种理想的、符合他们美学观点的社会,就象雕塑家镌刻一尊塑像一样。但是他们的美学观点从来没有发展到去设想全人类的平等。柏拉图是这类空想主义者的典型,但他并没有把空想主义发展到这种程度。其他的人也曾试图努力去澄清事实,并去认识事物在现实中是怎样演变的。亚里士多德是这类学者的典型,但是他粗暴地否定了人类的平等。
对于他们的艺术和科学,我十分敬仰;但是,我要问这些空想主义者和学者们,什么是人的权利,社会建立在什么基础上,他们无法答复我,因为他们并没有认识人类平等。
《论平等》
勒 鲁著 王允道译
第三章
古代不存在平等。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所作的论证
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公民之间的平等,这是一个概念的两个不同侧面。如果在概念上把这两个不可分割的侧面割裂开来,那就等于是扼杀这一概念。假如你们只要求在城邦内实现平等,这样的平等就受到了限制,失去了普遍性,就不成其为原则,而变为一种利害关系。这就不再是平等了,因为这既是平等,又是不平等。一部分人享有权利,另一部分人却没有权利,这是一种特权制度,这样就确立了人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种类和状况,并由此会派生出一系列别的种类和状况,它必然形成城邦内外人们之间的等级和差异,城邦外的人丧失一切权利,城邦内的人却能享受一切权利,从这些等级中的某一等级升到另一等级,并使自己进入城邦之内,这就成为人类活动的目的。因此,引起了种种革命。外邦人、敌人若要进入城邦,需要经过受奴役,当奴隶,被解放这几个阶段。特权多少不等的各个阶层,彼此重叠,一个压在一个上面,它们时时企图推翻高于自己的阶层,而且为了其自身利益,也时时刻刻压迫低于它的阶层。这就产生了城邦内外的战争;各种各样的斗争,形形色色的对抗,这就是这一时期人类中间出现的景象。对于人们追求的这种“平等”,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呢?这不是人们追求的真正的平等,而只是跟上层人的竞争,对下层人的统治。平等如此受到限制,实际上它成为一种没有价值的概念,它只能适用于人类的孩提时代。事物发生如此演变的那个世纪并不是一个平等的世纪,而是只有少数人获得自由的世纪。所谓自由,也不过是名为平等,实际上追求的却是一种个人的自私自利的权利而已。
古时候,人们尚不认识其他事物;人们热爱过自由,但没有追求过平等。古人也常常谈到平等,但是对他们来说,平等还远远不能成为一种理论;相反,它却成为某些人为谋求自由而不惜损害他们大批同胞的一种手段。一个人可以抹杀他同胞的性格,歧视其形象,压制其本性,使其倍受折磨,但这一切发展到了何等程度,你们知道吗?请打开古代最严肃的政治书籍,从中取出亚里士多德的著作,这无疑是最真实的典型,堪称整个古代的崇高典型。
我真不知道经过多少难以想象的迷惘,才使当代的一位作家严肃地建议普遍推广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把它喻为“无愧于时代”的政治福音书,到处加以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在政治道德方面,今天,没有一个无产者能够超过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的全部政治观点已在他的著作的第一句话中加以说明和概括。他认为社会的基础不是权利,而是利益。他说:“我们见到每一个城邦(城市)都是某一种类的社会团体,一切社会团体的建立,其目的总是为了完成某些善业——所有人类的某一种作为,在他们自己看来,其本意总是在求取某一善果。既然一切社会团体都以善业为目的,那么我们也可说社会团体中最高而包含最广的一种,它所求的善业也一定是最高而最广的:这种至高而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