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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西在婚后的第六年离开了这个世界,走得突然,我们来不及告别。这样也好,因为我们永远不告别。
这副头骨,就是死也不给人的,就请它陪着我,在奔向彼岸的时候,一同去赴一个久等了的约会吧。
第一个奴隶
读者一定会感到奇怪,照片中明明是一个双面鼓,怎么把它混错了,写成了一个人呢。
鼓的由来是这样的:
有一回先生和我以及另外几个朋友,开了车远离沙漠的小城——阿雍,跑到两三百里外的荒野里去露营。沙漠的风景并不单调,一样有高山、沙丘、绿洲、深谷。
在这些景色里,唯一相同的东西就是成千上兆的沙子。
我们每回出游,必然在行李中放些吃不死人的普通药品和面粉、白糖这些东西。这并不为了自己,而是事先为了途中可能经过的沙漠居民而备的——因为他们需要。
就在我们扎营起火的那个黄昏,一个撒哈拉威人不知由哪里冒出来的,站在火光的圈圈之外凝视着我们。与我们同去的西班牙女友很没见识,荒野里看到阿拉伯人就尖叫起来了。
为了表示我们并没有排斥这个陌生人的来临,我打了一下那个张大了眼睛还叫个不停的黛娥一下,丢了锅子快速的向来人迎了上去。那时候荷西也跟上来了,拉着我的手。那个撒哈拉威人不会说太完整的西班牙话,我们讲单字,也讲懂了——他想要一些我们吃剩的东西。
知道了来意,我赶快拉他去汽车后车箱给他看,指着一袋面粉和一小袋白糖及药品,说都是给他的。可——是,因为步行太累了,第二日早晨我们拔营之后可以开车替他送去,请这个撒哈拉威人先回去吧,明早再来。
第二天早晨,才起来呢,那个昨日来过的人像只鹰似的蹲在一块大石头上。
先生和我拔了营就要跟去那个人的家——当然是一个帐篷。一般城外的人都那么住的。
女友黛娥死也不肯去,我们不敢在大漠里把两辆车分开——因为那太危险,就强迫黛娥和她的先生非去不可。他们也不敢跟我们分开,勉强跟去了。
那个撒哈拉威人说是住得并不远,车子开了好久好久才看到一个孤零零的帐篷立在沙地上。我心里很同情这位步行来的人,他必然在太阳上升以前就开始往我们走来了。“那么远,你昨天怎么知道有人来了?”我问他。“我就是知道啦!”他说。我猜他是看烟尘的。沙漠人有他们过人的灵敏和直觉,毕竟这片土地是他们的。
到了那个千疮百补的大帐篷时,女人都羞得立即蒙上了脸,小孩子有三、四个,我一近他们,他们就哗一下又叫又笑的逃开,我一静,他们又聚上来。实在是不懂,这一家人——就只一家人,住在这荒郊野地里做什么?
当时,西属撒哈拉的原住民族,是可以拿补助的。每一个家庭,如果没有工作,西班牙政府补助他们九千元西币,在当时相当于四千台币左右。用这份补助,买水、面粉是足够了,至于要吃什么肉,只好杀自己的羊或骆驼了。我们去的那个帐篷没有骆驼,只有一小群瘦极了的羊,半死不活的呆站着。
去了帐篷,我们搬下了白糖和面粉、药。而那时候,一个穿着袍子的黑人正开始起火——用拾来的干树枝,起火烧茶待客。他们有一个汽油桶装的水,很当心的拿了一杓出来。喝茶时,荷西和我的眼圈上立刻被叮满了金头大苍蝇。黛娥用草帽蒙住头。我们,眼睛都不眨一下。我很快跑到女人堆里去了,那个回教徒,三个太太加一位老母亲,都住在一起。
“外面那个黑人是谁?”我问。
女人们听不懂我的话,推来推去的笑个不停。一般阿拉伯人肤色接近浅浅的棕色,并不是黑的。
那一天,我们喝完了茶,就告辞回家了,走之前,黛娥他们车内还有半盒子的鸡蛋、几颗洋葱,我们尽己所有的,都留下了才去。
这件事情,很普遍,事后也就忘了。
过了十几天以后,晚上有人敲门,我跑去开门,门外就站着那个帐篷中相遇过的人,夜色里,跟着一个穿袍子的黑人;那个烧茶水的。
我大喊了一声:“荷——西——来——”
那个人对我们夫妇说,要送给我们一个奴——隶,说着往身后那个高大的黑人一指。
我们拚命拒绝,说家太小,也没有钱再养一个人,更不肯养奴隶,请他不要为难我们,这太可怕了。
那个主人不肯,一定要送。又说:“叫他睡在天台上好了,一天一个面包就可以养活了。”
我拉过那个黑人袖子,把他拉到灯下来看了一看,问他:“你,要不要自由?如果我们先收了你,再放了你,就自由了。要不要?”
那个奴隶很聪明,他完全明白我的话,等到我说要放他自由,他吓坏了,一直拉住主人的袖子,口里说:“不、不、不……”
“你给他自由,叫他到哪里去?”主人说。
“那你还是把他带回去吧!我们这种礼物是绝不收的。”我喊着,往荷西背后躲。
“不收?”“真的不能收,太贵重了。”
“那我另外给你们一样东西。”主人说。
“只要不是人,都可以。”我说。
那个送奴隶的人弯下身去,在一个面粉口袋中掏,掏出来的就是照片中那只羊皮鼓。
这个东西,使我们大大松了一口气——它不是个活人。以后我们在家就叫这只鼓——“奴隶”。
搬家到加纳利群岛去时,我们打扮房子,我站着指点荷西:“对,把那个奴隶再移左边一点,斜斜的摆,对了,这样奴隶比较好看……”
在一旁听的邻居,一头雾水,头上冒出好多问号来,像漫画人物一般——好看。
你的那双眼睛
一九八二年冬天,经过北极,转飞温哥华,经过温哥华,抵达了大约生存着一千两百万人口的墨西哥城。
初抵墨西哥的大都会,又可以讲西班牙语,心情上欢喜得发狂,因为不须再用英语了。
对于某些女人来说,墨西哥风味的衣饰可能完全不能适合于她们。可是在台湾,就齐豫和我来说,这对民族风味的东西,好似是为我们定做的一样。
抵达墨西哥,不过是一场长程旅行的首站,以后全部中南美洲都得慢慢去走。而我,身为一个女人,完全忘掉了这场长途旅行绝对不可以犯的禁忌,就是买东西。
当我走在墨西哥城内所谓的“玫瑰区”时,被那些披风、衬衫、裙子、毡子弄得发狂,一心只想尽可能的买个够,至于能不能带着走,谁又去想它呢。
于是,我在挂着布料的小摊子之间穿梭,好似梦游一般东摸摸、西探探,迷惑在全然的幸福里。这种滋味,在一般百货公司陈列的衣物中,是找不到的。
好在买的衣物不是棉的就是麻的,它们可以折成很小,也耐得住绉。买了一大包东西,不死心,再跑到帘子后面去试一件衬衫。当我穿好衣服,拉开布幔,跑去照镜子的时候,一双深奥含悲的大眼睛,从镜子里注视着我。
我转身,看见了那个专卖铜器的摊位,在那摊位边,坐着一个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少年。我盯住他看,眼神交错了一下,彼此笑了笑,可是即使是微笑着,那个少年的黑眼睛里,还是藏着深悲。
他的摊子,完全没有一个人驻脚。
看了一下那堆铜器,打量了一下它们的体积。计算了一下行李的空间,这,就狠心不去看他了。不行,再怎么美吧,也不能买。太占地方了,除非把刚刚买下的衣服全都丢掉。少年的那双眼神,在那半年艰苦的中南美之旅中,没有释放过我。只因没有买下那个摊子上的铜器,使我背负了那么重的歉疚感一站一站的走下去。
半年之后,旅行已到尾声,重新回到墨西哥城去转机回台。我发觉,如果咬一咬牙,手提行李还可以再加一两样东西。就这么欢天喜地的往“玫瑰区”奔去。半年了,那个摊子还在,那双少年的眼睛,一样含悲。
我挑了两只紫铜的壶,没有讲价,快快的把钱交给这个少年。那时,我的心,终于得到了一点点自由。我走了,走时,忍不住回过头去,再看他一次。这一回,他的那双眼睛,仍然躲着一种悲伤,于是我想,他的哀愁,和买卖一点关系也没有。就因为这一回头,反而更难过了。
我的宝贝锁
这种中国的饰物带着“拴命”的意思,孩子生下来给个小锁戴上,那么谁也取不去心肝宝贝的命了。不想它的象征意义戴着还算好玩,稍一多想,就觉得四周全是张牙舞爪小鬼妖魔等着伺机索命。这种时候,万一晚上睡觉时拿下锁来,心里必定发毛。
是去台北光华商场看人家开标卖玉的,这非常有趣,尤其是细看那些专心买物、低声交谈的一桌人,还有冬夜里灯下的玉。
看了好一会,没取下标,传递中的玉又使我联想到“宝玉”“黛玉”、“妙玉”、“玉色大蝴蝶”……欲欲欲欲……。
结果心血来潮在一家店里买下了三个银锁,一个给了心爱的学生印可,两个跟着自己。左边那只锁上方两边转进中间去的地方,勾得尖锐了些,兵器的感觉重;右边那个比较小,可是淳厚。
都没有戴过,无论是锁或是已有的三块玉。将它们放在盆子里,偶尔把玩。其实,是更爱玉的,它们是另一种东西了,那真是不同的。
笼子里的小丑
很多朋友看见我专收瓷脸做成的娃娃,总是不喜欢。他们说:“阳气那么重,看上去好似有灵魂躲在里面一样,根本不可爱,看了就是怕的感觉。”
真的,布脸娃娃是比较可亲的,可是瓷脸人偶的那份灵气,在布娃娃身上是找不到的。虽然我也觉得瓷脸人偶的表情甚而接近戏剧,那份怕的感觉我也有过联想,可是偏偏去收集它们。一共有三十八个。
这一个瓷人精品,有一位女朋友忍痛割爱给我的,她是一位画家,我们专爱这种尖锐美的面具、人形,放在房中小孩子来了都不肯近门,我知道孩子们不喜欢那种第六感。
瓷人放在台湾的家中很久,没有一个角落配得上它,因为它太冷。我只好把它放在盒子里了。
好几年以后,去了一趟竹山,在那一家又一家艺品店中,看来看去都没有合意的东西。虽然竹子不俗,可是竹子做出来的手工艺总是透着一点匠气,是设计上的问题,和竹子本身无关的。
就在一个极不显眼的角落里,看见了一个朱红的鸟笼,我立刻喜欢上了那份颜色和线条,也不还价,提了它就走。事实上,我不爱什么动物,除了马和流浪的野狗之外,其他的动物都不太喜欢,也只是个养植物的人。
回到台湾来的日子,总是挤着过,悠闲的生活在这儿没有可能。在这儿,忍受被打扰的滋味就好似上了枷锁的人一样,只活在每天的记事簿上,就怕忘了那天给了人什么承诺。有一次拒绝了别人的要求,对方在电话里很无礼的嘲讽了我几句,啪一下挂了。
并没有因此不快,偏偏灵感突然而来,翻出盒子里的瓷人——那个小丑,拿出鸟笼,打开门,把这个“我”硬给塞进笼子里去。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