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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宝贝缘起
我有许多平凡的收藏,它们在价格上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在数量上也抵不过任何一间普通的古董店,可是我深深地爱着它们。也许,这份爱源出于对于美的欣赏,又也许,它们来自世界各地不同的国家,更可能,因为这一些与那一些我所谓的收藏,丰富了家居生活的悦目和舒适。可是以上的种种理由并不能完全造成我心中对这些东西的看重。之所以如此爱悦着这一批宝贝,实在是因为,当我与它们结缘的时候,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
常常,在夜深人静的夜里,我凝望着一样又一样放在角落或者架子上的装饰,心中所想的却是每一个与物品接触过的人。因为有了人的缘故,这些东西才被生命所接纳,它们,就成了我生命中的印记。当然,生命真正的印记并不可能只在一件物品上,可是那些刻进我思想、行为、气质和谈吐中的过去,并不能完善的表达出来,而且,那也是没有必要向这个世界完全公开的。
在前年开始,为着一些古老的首饰,我恳请吴洪铭将它们拍摄下来。原先,并不存着什么特殊的用意,在我当时的想法里,那些因为缘分而来的东西,终有缘尽而别的时候,我并不会因此而悲伤,因为可以保留照片。又想,照片也终有失散的一天,我也不会更加难过,毕竟——人,我们空空的来,空空的去,尘世间所拥有的一切,都不过转眼成空。我们所能带走的、留下的,除了爱之外,还有什么呢?而,爱的极可贵和崇高,也在这种比较之下,显出了它无与伦比的永恒。
那批拍成的首饰照片,每一个都拥有它自己的来历,故事的背后,当然是世界上最可贵的人。我忍不住将一个一个首饰写成故事,将它们发表在《俏》杂志上,一共连续了七期。后来,因为没有住在台湾,就停写了。
这一回,一九八六年了,为着处理那幢仍在加纳利群岛上的房子,我舍弃了许多存有纪念价值的大件收藏,将它们送给了朋友和邻居。当那三尺高的古老水漏、半人高的非洲鼓、百年前的铁箱、石磨、整套的瓷器杯盘,还有许多许多书画、石头、罗盘、牛犁,以及苦心收集来的老钟、老椅子和老家具跑到另外一个又一个家庭里去的时候,我看见了对方收到这些礼物时的欣喜,也看清楚了哪些东西的缘分在那一刻,对我,已经结束。不,我没有悲伤,我很明白这一切的秩序——它们的来和去,都不只是偶然。
可是,在我手边还是拥有一批又一批可贵的东西,吴洪铭说拍吧。我非常高兴的答应了。在那个工作到清晨的时光里,每当洪铭拍摄一件东西,我就很自然的在一旁讲出那样东西的故事。在场的朋友们对我说,既然每一个故事都有它的因缘,为什么不再写出来呢。起先并不想写,因为怕累,可是想到这些东西终究不可能永远是我的——即使陪葬也不可能与我的躯体同化,就算同化了,又有什么意义呢?那么,人是必死的,东西可以传下去,那么,接着这份缘的人,如果知道这些东西的来历——由我才开始写的,不是收藏得更有趣些了吗?如果接缘的人再写下去,那不是更好玩。终有一天,后世的人惊见古迹斑斓,他们会不会再藏下去呢?就出于这种欢欢喜喜的心情,我拿起了笔,配着照片,开始写下一个一个故事。
原先,是想给这些宝爱的东西分类刊出的,后来想到自己的思绪;在我日常生活的不断思考里,我并不是有系统的、规则的、条律化的在思想,那不可能是我,也不必如此,因为不是就不是。
我喜欢在任何方面都做一个心神活泼的人。对于天女散花这种神话,最中意的也就是——天女将花散得漫天飞舞,她不会将花刻意去撒成一个“寿”字。这不是天女不能,是不为也。
于是,我将我的宝贝们,也以平平常常的心态去处理它们,既然每一个故事都是独立的,每一样东西都有属于它自己的时间和空间,那么,我也不刻意去编排它们,让手边抽到哪一张照片,就去写哪一个故事。毕竟这是一本故事书,不是一本收藏书,硬性的编排,就失去了那份天马行空的趣味。没有趣味的工作,心里不会想去写,又何必勉强自己动笔呢。
很可惜,以前刊载在《俏》杂志上的一批首饰精品,都不能在《皇冠》上重刊了。那些已发表的部分,只有期待出书结集的时候,和有缘的人在书中见面了。
本来是一双的
那是银制的脚环,戴在双脚踝上,走起路来如果不当心轻轻碰了脚跟,就会有叮一下的声音响出来。当然,光脚戴着它们比较突出,原先也不是给穿鞋子的人用的。最好也不要走在柏油路上,更不把戴着它的脚踝斜放在现代人的沙发或地毯上(波斯地毯就可以)。这个故事——脚环的故事,写过了,在个人记录的一本书——《哭泣的骆驼》第一百二十五页里。这几年怀着它们一同经过了一些小小的变化和沧桑,怎么掉了一只的也不明白,总而言之,它现在不是一对了。
第一个彩陶
在我第一次离家时,行李都不懂得怎么准备,更不敢带任何一样属于自己的心爱物。就只记得,手上那只表,还是进初中时父亲买给我的一只旧表,至于衣服,全是母亲给打点的。那时候,为了怕出国衣物不够,母亲替我足足添满了一大箱四季衣裳才含泪与我挥别。
四年半之后,我第一次回乡。当时,开门的小弟已经由一个初中生变成大学生了,我完全不能把他那高大的形象和那个光头初三学生连想在一起。家,是有一点陌生了。
父亲以为我的归来,必定带了许多新衣服,他为我预备了好多衣架和一个全空的衣柜等着我。
当我将三四件衣服挂好的时候,母亲发现那都是四年前带去的旧衣,空空的行李包中根本没有一件新的东西,连旧的,都给丢了一大半才回来。
那天夜里,在家中晚饭的时候,看见满桌的菜,一时里百感交织,放下筷子,喊了一句:“原来你们吃得那么好——”然后埋首便哭。
爸爸、妈妈一下子就懂得了我的心情,急着说:“不哭、不哭!在外面生活一定太节省太苦了。可怜可怜!才那几件旧衣服带回来,你在外节省成那个样子,为什么不告诉你父母呢?我们也不知道外国生活那么高呀——。”那一次,我在台湾住了不到一年,又走了。
第二次的离家,箱子很轻,带去的钱,比第一次出国多了一点点。因为我自己赚的不多,又不肯拖累父母,但是略略请父母在经济上帮了我一下,也不打算用钱的,只为了一份安全感,将钱存入了银行。
那第二次再去西班牙,我没有去住宿舍。看报纸,跟三个西班牙女孩合租了一幢极小的公寓,两个人一间。找到了一个工作,在一间小学里教英文,收入只有四千台币左右,因为英文课一周才只有四小时。
就用这相当于四千块台币的金钱,付房租、买伙食、补皮鞋,偶尔还可以买一件减价的衣服。
那时候,我以前的男朋友荷西又出现了。
当他来过我的公寓,发觉除了一张全家人的照片被我贴在床边之外,什么装饰品都没有时,他看上去有些难过,也不说什么。
那时候他兵役刚刚服完,也是一贫如洗。
有一日荷西跟着姐姐回到故乡去,离开了马德里三天,他叫我也跟去,我因经济环境实在拮据,不肯动一下。怕一动了,又得花钱。
就在荷西旅行回来的那个晚上,他急匆匆的赶来看我,递给我一个小包裹,打开来一看,就是照片中的那个陶土瓶子——可以用它来放发夹和橡皮筋。
好骄傲的把它放在床边的小柜子上,成了我在国外生活中第一个装饰品。
一直很爱它,纪念性太高,舍不得将它给人,就一直跟着我了。
我的宝贝酒袋
照片上的皮酒袋在西班牙也并不是那么容易买到的。一般来说,另一种软皮浅咖啡色,上面印着跳舞女人或斗牛画面的,在土产店随处可见。并不爱那种有花的,嫌它太游客味道。
这种酒袋的用途,往往是在旅行或野餐时没有杯子的情况下带去的。当然打猎的季节,或是一场街头庆典,人和人之间传着喝,也是它的功用。
要考验一个人——是不是很西班牙透了的,只看那人如何由酒袋中喝酒,就得二三。
这种酒袋的喝法是如此的:打开盖子,用双手将酒袋举向自己的面前,把手臂完全伸直,用手轻轻一挤,袋中的酒,便如水枪一般射入口中,喝够了时,将双手轻轻向外一举,酒便止了。
初学的人,手臂不敢伸直,酒对不准口腔,往往把整张脸加上衣服前襟,都弄湿了,还喝不到一口。在用酒袋的技术上,我是前者。
之所以半生好酒,和西班牙脱不了关系。
学生时代,住在马德里大学城的书院,每日中午坐车回宿舍用午餐时,桌上的葡萄酒是不限制的。在那个国家里,只喝白水的人可以说没有。一般人亦不喝烈酒,但是健康的红酒、白酒是神父和修女,甚至小孩子也喝的东西。
就是这种自然而然的环境,使我学会了喝酒,而且乐此不疲,也不会醉的。
有一次在宿舍电视上观看七月七日西班牙的大节庆——北部古老的城市巴布隆纳举行的圣·费明。那一日,雄壮的公牛,被赶到街上去撞人,人群呀,在那批发疯的牛面前狂跑。如果被牛角顶死了,或被踩伤了,都是活该。也是在那场电视里,第一次看见,满街唱歌的、跳舞的,在挤挤嚷嚷的人群里,传递着这种酒袋。
认识,不认识,一点也没关系,大家喝酒并不碰到嘴唇,方便、有趣又卫生。
深爱西班牙民族的那份疯狂和亲热,人与人的关系,只看那一只只你也喝、我也喝的酒袋,就是最好的说明。
电视上看到的酒袋,全是又古又老,黑漆漆的,而土产店中找不到这种东西。
有一年,还是做学生的时代,月底姐姐给寄来了十块美金。收到那笔意外的财产——对,叫它财产,赶快跑去百货公司看裙子。当年,对于一个穷学生来说,十块美金可以做许多事情,例如说:买一条裙子、换一个皮包、去做一趟短程的旅行,或者用它来拔掉一颗长斜了的智齿。结果没有去拔牙,忍着。也没有买新衣服,省着。当然,拿了这十块钱,坐火车,奔向古城赛歌维亚,做了一日之游。就在赛歌维亚的老广场上,挂着这好多只黑色的酒袋。惊见它那么容易的出现在眼前,真有些不能相信。那时候年纪轻,对什么都比较执着,再看绕着酒袋的竟是一股粗麻绳时,爱悦之心又加了许多,立意要把它买下来。
买个酒袋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付完了钱,店主把人叫进店里面去,开始教我怎么保养它,说:先得用白兰地酒给倒进去,不停的晃很久很久,再把酒倒出来——那时里面塞缝的胶也可以跟着洗干净了。以后的日子,无论喝是不喝,总得注满了葡萄酒,那酒袋才不会干。
买下了酒袋,吃了一点东西,没了回程的车钱。这倒也很容易,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