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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平自选集_周国平-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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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无游子归家的亲切感。 “家乡”这个词提示着生命的源头,家族的繁衍,人与土地的血肉联系。一种把人与土地隔 绝开来的装置是不配被称作家乡的。上海太拥挤了,这拥挤于今尤甚,但并非自今日始。我 始终不解,许多上海人为何宁愿死守上海,挤在鸽笼般窄小封闭的空间里,忍受最悲惨的放 逐——被阳光和土地放逐。拥挤导致人与人的碰撞,却堵塞了人与自然的交流。人与人的碰 撞只能触发生活的精明,人与自然的交流才能开启生命的智慧。所以,上海人多小聪明而少 大智慧。

    我从小受不了喧嚣和拥挤,也许这正是出于生命的自卫本能。受此本能驱策,当初我才乘考 大学的机会离开了上海,就像一个寄养在陌生人家的孩子,长大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便出 发去寻找自己真正的家。我不能说我的寻找有了满意的结果。时至今日,无论何处,土地都 在成为一个愈来愈遥远的回忆。我仅获得了一种海德格尔式的安慰:“语言是存在的家。” 如果一个人写出了他真正满意的作品,你就没有理由说他无家可归。一切都是身外之物,惟 有作品不是。对家园的渴望使我终了找到了语言这个家。我设想,如果我是一个心满意足的 上海人,我的归宿就会全然不同。

    19894



 爱书家的乐趣

    一

    上大学时,一位爱书的同学有一天突然对我说:“谁知道呢,也许我们…辈子别无成就,到 头来只是染上了戒不掉的书癖。”我从这自嘲中听出一种凄凉,不禁心中黯然。诚然,天下 之癖,无奇不有,嗜书不过是其中一癖罢了。任何癖好,由旁人观来,都不免有几分可笑, 几分可悲,书癖也不例外。

    有一幅题为《书痴》的版画,画面是一间藏书室,四壁书架直达天花板。一位白发老人站在 高高梯凳顶上,胁下、两腿间都夹着书,左手持一本书在读,右手从架上又抽出一本。天花 板有天窗,一缕阳光斜射在他的身上和书上。

    如果我看见这幅画,就会把它揣摩成一幅善意的讽刺画。偌大世界,终老书斋的生活毕竟狭 窄得可怜。

    然而,这只是局外人的眼光,身在其中者会有全然不同的感想。叶灵凤先生年轻时见到这幅 画,立刻“深刻地迷恋着这张画面上所表现的一切”,毫不踌躇地花费重金托人从辽远的纽 约买来了一张原版。

    读了叶先生的三集《读书随笔》,我能理解他何以如此喜欢这幅画。叶先生自己就是一个“ 书痴”,或用他的话说,是一位“爱书家”,购书、藏书、品书几乎成了他毕生的主要事业 。他完完全全是此道中人,从不像我似的有时用局外人的眼光看待书痴。他津津乐道和书有 关的一切,举凡版本印次,书中隽语,作家轶事,文坛掌故,他都用简洁的笔触娓娓道来, 如数家珍。借他的书话,我仿佛不仅参观了他的藏书室,而且游览了他的既单纯又丰富的精 神世界,领略了一位爱书家的生活乐趣。于是我想,人生在世的方式有千百种而每个人只能 选择一种,说到底谁的生活都是狭窄的。一个人何必文垂千秋,才盖天下,但若能品千秋之 文,善解盖世之才,也就算不负此生了。尤当嗜权嗜物恶癖风行于世,孰知嗜书不是一种洁 癖,做爱书家不是淡泊中的一种执著,退避中的一种追求呢?

    二

    叶先生自称“爱书家”,这可不是谦辞。在他眼里,世上合格的爱书家并不多。学问家务求 “开卷有益”,版本家挑剔版本格式,所爱的不是书,而是收益或古董。他们都不是爱书家 。

    爱书家的读书,是一种超越了利害和技术的境界。就像和朋友促膝谈心,获得的是精神上的 安慰。叶先生喜欢把书比作“友人”或“伴侣”。他说常置案头的“座右书”是些最知己的 朋友,又说翻开新书的心情就像在寂寞的人生旅途上为自己搜寻新的伴侣,而随手打开一本 熟悉的书则像是不期而遇一位老友。他还借吉辛之口叹息那些无缘再读一遍的好书如同从前 偶然邂逅的友人,倘若临终时记起它们,“这最后的诀别之中将含着怎样的惋惜”!可见爱 书家是那种把书和人生亲密无间地结合起来的人,书在他那里有了生命,像活生生的人一样 牵扯着他的情怀,陪伴着他的人生旅程。

    凡是真正爱书的人,想必都领略过那种澄明的心境。夜深人静,独坐灯下,摊开一册喜欢的 书,渐觉尘嚣远遁,杂念皆消,忘却了自己也获得了自己。然而,这种“心境澄澈的享受” 不易得。对于因为工作关系每天离不开书的职业读书人来说,更是难乎其难。就连叶先生这 样的爱书家也觉得自己常常“并非在读书,而是在翻书、查书、用书”,以致在某个新年给 自己许下大愿:“今年要少写多读。如果做不到,那么,就应该多读多写。万万不能只写不 读。”

    这是因为以读书为精神的安慰和享受,是需要一种寂寞的境遇的。由于寂寞,现实中缺少或 远离友人,所以把书当友人,从书中找安慰。也由于寂寞,没有纷繁人事的搅扰,所以能沉 醉在书中,获得澄明的享受。但寂寞本身就不易得,这不仅是因为社会的责任往往难于坚辞 ,而且是因为人性中固有不甘寂寞的一面。试看那些叫苦不迭的忙人,一旦真的门庭冷落, 清闲下来,我担保十有八九会耐不住寂寞,缅怀起往日的热闹时光。大凡人只要有法子靠实 际的交往和行动来排遣寂寞,他就不肯求诸书本。只有到了人生的逆境,被剥夺了靠交往和 行动排遣寂寞的机会,或者到了人生的困境,怀着一种靠交往和行动排遣不了的寂寞,他才 会用书来排遣这无可排遣的寂寞。如此看来,逆境和困境倒是有利于读书的。叶先生说:“ 真正的爱书家和藏书家,他必定是一个在广阔的人生道上尝遍了哀乐,而后才走入这种狭隘 的嗜好以求慰藉的人。”我相信这是叶先生的既沉痛又欣慰的自白。一个人终于成了爱书家 ,多半是无缘做别的更显赫的家的结果,但他却也品尝到了别的更显赫的家所无缘品尝的静 谧的快乐。

    三

    爱书家不但嗜爱读书,而且必有购书和藏书的癖好。那种只借书不买书的人是称不上爱书家 的。事实上,在书的乐趣中,购和藏占了相当一部分。爱书的朋友聚到一起,说起自己购得 一本好书时的那份得意,听到别人藏有一本好书时的那股羡慕,就是明证。

    叶先生对于购书的癖好有很准确的描述:“有用的书,无用的书,要看的书,明知自己买了 也不会看的书,无论什么书,凡是自己动了念要买的,迟早总要设法买回来才放心。”由旁 人看来,这种锲而不舍的购书欲简直是偏执症,殊不料它成了书迷们的快乐的源泉。购书本 身是一种快乐,而寻购一本书的种种艰难曲折似乎化为价值添加到了这本书上,强化了购得 时的快乐。

    书生多穷,买书时不得不费斟酌,然而穷书生自有他的“穷开心”。叶先生有篇文字专谈逛 旧书店的种种乐趣,如今旧书业萧条已久,叶先生谈到的诸如“意外的发现”之类的乐趣差 不多与我们无缘了。然而,当我们偶尔从旧书店或书市廉价买到从前想买而错过或嫌贵而却 步的书时,我们岂不也感到过节一般的快乐,那份快乐简直不亚于富贾一举买下整座图书馆 的快乐?自己想来不禁哑然失笑,因为即使在购买别的商品时占了大十倍的便宜,我们也决 不会这般快乐。

    由于在购书过程中倾注了心血,交织着情感,因此,爱书的人即使在别的方面慷慨大度,对 于书却总不免有几分吝啬。叶先生曾举一例:中国古代一位藏书家在所藏每卷书上都盖印曰 “借书不孝”,以告诫子孙不可借书与人。这当然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我们每个爱书的人 想必都体会过借书与人时的复杂心情,尤其是自己喜欢的书,一旦借出,就朝夕盼归,万一 有去无回,就像死了一位亲人一样,在心中为它筑了一座缅怀的墓。可叹世上许多人以借钱 不还为耻,却从不以借书不还为耻,其实在借出者那里,后者给他造成的痛苦远超过前者, 因为钱是身外之物,书却是他的生命的一部分。

    爱书家的藏书,确是把书当作了他的生命的一部分。叶先生发挥日本爱书家斋藤昌三的见解 ,强调“书斋是一个有机体”,因为它是伴随主人的精神历程而新陈代谢,不断生长的。在 书斋与主人之间,有一个共生并存的关系。正如叶先生所说:“架上的书籍不特一本一本的 跟收藏人息息相关,而且收藏人的生命流贯其中,连成一体。”这与某些“以藏书的丰富和 古版的珍贵自满”的庸俗藏书家是大异其趣的。正因为此,一旦与主人断绝了关系,书斋便 解体,对于别人它至多是一笔财产,而不再是一个有机体。那位训示子孙以“借书不孝”的 藏书家昧于这层道理,所以一心要保全他的藏书,想借此来延续他死后的生命。事实上,无 论古今,私人书斋是难于传之子孙的,因为子孙对它已不具有它的主人曾经具有的血肉相连 的感情。这对于书斋主人来说,倒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憾事,既然生命行将结束,那和他生死 与共的书斋的使命应该说是圆满完成了。

    四

    叶先生的《读书随笔》不单论书的读、购、藏,更多的篇幅还是论他所读过的一本本具体的 书,以及爱书及人,论他所感兴趣的一个个具体的作家。其中谈及作家的奇癖乖行,例如十 九世纪英国作家的吸鸦片成风,纪德的同性恋及其在作品中的自我暴露,普鲁斯特的怕光、 怕冷、怕声音乃至于要穿厚大衣点小灯坐在隔音室里写作,这些固可博人一粲。但是,谈及 人和书的命运的那些篇什又足令人扼腕叹息。

    作家中诚有生前即已功成名就、人与书俱荣的幸运儿,然更不乏穷困潦倒一生、只留下身后 名的苦命人。诗人布莱克毕生靠雕版卖艺糊口,每当家里分文不名,他的妻子便在吃饭时放 一只空餐盆在他面前,提醒他拿起刻刀挣钱。汤普生在一家鞋店做帮工,穷得买不起纸,诗 稿都写在旧账簿和包装纸上。吉辛倒是生前就卖文为生,但入不敷出,常常挨饿,住处简陋 到没有水管,每天只好潜入图书馆的盥洗室漱洗,终遭管理员发现而谢绝。只是待到这些苦 命作家撒手人间,死后终被“发现”,生前连一碗粥、一片面包也换不到的手稿便突然价值 千金,但得益的是不相干的后人。叶先生叹道:“世上最值钱的东西是作家的原稿,但是同 时也是最不值钱的。”人亡书在,书终获好运,不过这好运已经和人无关了。

    作家之不能支配自己的书的命运,还有一种表现,就是有时自己寄予厚望的作品被人遗忘, 不经意之作却得以传世。安徒生一生刻意经营剧本和长篇小说,视之为大树,而童话只是他 在余暇摆弄的小花小草,谁知正是这些小花小草使他在文艺花园里获得了不朽地位。笛福青 壮年时期热衷于从政经商,均无成就,到六十岁屈尊改行写小说,不料《鲁滨逊漂流记》一 举成名,永垂史册。

    真正的好作品,不管如何不受同时代人乃至作者自己的重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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