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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却像一只八爪鱼那样主动勾上他的腰,在他耳边吹着热气,娇滴滴地说:“老公,别在这儿。。。。”
他莫名其妙的就被撩拨起了邪火,明明才喝了一点点酒,脑中眼里的全是她的媚态。
他撩拨女人,使她发出心痒难耐的闷哼声,娇颤沙哑地说:“亲爱的,快抱我到房间里去。”
听到陌生的声音,他陡然清醒了过来,这个女人,不是她,于是那些邪火忽然就没有了,他是个床上技术高超的绅士,懂得如何让女人快乐,他的大掌放在女人的背后,慢慢地往下拉链子,女人被迷得神魂颠倒,早已忘了身处何地。
从门口到主卧室有一段距离,他抱着女人一会儿撞到墙上,一会儿又撞到了花瓶,这一路因碰撞而摔落的花瓶灯饰发出响亮刺耳的破碎声音。
这样,终于将那个搬出主卧室的小固执吵醒了,她一脸防备地拿着球棒打开门,虚张声势地喝道:“谁?谁在那里?”
灯光亮起的那一瞬,凌志勋分明看到了梁星星从警惕、震惊、错愕然后又恢复到平静的眼神,她出神地望着这淫邪荒唐的一幕,并没有伤心欲绝的流下眼泪,而是将球棒藏到身后,保持作为贵妇人的修养和优雅,朝他挥了挥手,道了声:“嗨,老公。”
他忽然就失望了,为什么她不生气?这不是一个正常人的反应!难道……这个小女人心里有了其他的男人,所以对他无所谓了?这个想法令他不悦,然后他看见梁星星关上了门,将空间留给他和一个意乱情迷的女人。
从凌·漓里出来的女人名唤欢欢,她是刚出来干这一行,并不清楚凌志勋的底细,只知道是个有钱人,并且有个小妻子。原来这便是夫妻俩的相处模式,她觉得自己大有机会,灰姑娘的故事或许会降临在她身上。
凌志勋那天晚上没有让她离开,也没有碰她,她躺在床上看这个男人不停地抽烟。她想,或许是他们的婚姻坚持不久了。
第二天一大早,她故意穿上男人的衬衫给他准备早餐,时不时将视线投向那个小女人。
她看起来那么可爱,而且好小,好像还在上学的样子,比起妻子她更相信她是凌志勋的情妇。
诡异的是,对于她欺负到头上的行为,她选择无视,直到凌志勋从主卧室里出来,坐在餐桌上,喝她煮的咖啡,并且赞赏她的手艺。
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女孩十分高兴地走了过来,满脸的真诚,说:“姑娘,能让凌志勋赞赏的人少之又少啊,你能给我冲杯不?”
欢欢愣了,半饷回过神来,面对微笑的梁星星,不仅说不出什么挑衅的话来,且神差鬼使的,走进厨房替她冲了一杯咖啡。
她毫不吝啬地夸奖她的手艺,弄得她云里雾里,搞不清楚状况。
这一对夫妻的相处模式委实令人匪夷所思,凌志勋是个毒舌的人,她听到他羞辱她,说:“梁星星,没见过像你这么厚脸皮的。”
可这情况,究竟是谁比较厚脸皮呢?不是她这个明知道男人有妻子,还明目张大地跟着男人回家霸占主卧室的女人么?
那个女孩大约是生气了,却没有发作,而是嬉皮笑脸的,没心没肺地说“人嘛,向钱看,向厚赚。”
欢欢必须得承认,这是个机智有趣的女孩,她很巧妙地让一个企图抢了她男人的小三儿感觉自己像是个女佣,临走之前撂下狠话,让她彻底完败。
【小三再美小四再媚】
“姑娘,能够替凌先生刷碗可是你的福气,多少人争着想替凌先生刷碗呢,我给你机会体验你可要好好珍惜啊!”
这话听在凌志勋耳中很不是滋味,梁星星,你是不是对这样的婚姻感到厌倦了?所以,可以毫不留恋地将这种繁琐的活儿推给其他女人?
凌志勋若有所思地看着她走到玄关处穿鞋离开,一瞬间他怀疑这个不哭不闹,镇定自若的小女人真的是比他小好几岁的妻子吗?
虽然外表年轻活泼,可她那颗心,似乎较于同龄人还要沧桑。
心像是被蜜蜂蛰了一下,凌志勋讨厌她表现出来的镇定和冷漠。
幸而,她并不是无动于衷的,离开时将门弄得大响,心情稍微好了一点,他利落地拿出支票簿,写了一个数字,撕下,放在欢欢面前,提出最后一个要求。
“把碗刷了再走。”
凌志勋知道,自从梁星星的妈妈过世之后,梁星星包揽了家里所有的家务活,在这零零碎碎的活儿中,她最讨厌的便是刷碗!
两个人走到这一地步,或许离婚是最好的解决途径,可梁星星从未想过要和凌志勋离婚,她跟了这个男人四年,从最初的排斥,到接受,到喜欢,到爱上,他就像刻在心壁上的烙印,挥之不去。
即便现在走到了寻常人家无法接受的这一步,她仍然不放弃,实在难受的时候,就跟自己说:“小三再美,小四再媚,政府承认的始终是我!凌志勋你就使劲儿玩吧,反正离了婚老娘还能分你一半财产呢!!”
男人不是好东西,但钱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它让人有安全感。
凌志勋坐在办公室里工作了一整天,效率较于平时慢了许多,他烦躁不安,无法静下来来认真工作。转过身,望着深远的天空,他心惊地想,梁星星她会不会一辈子都这样了,面对上门挑衅的小三儿,波澜不惊的,好像与她无关似的。就算再憋屈,也会淡然地用笑容掩饰,小心翼翼地在他面前藏起真实的自己。
他们之间,除了一纸婚约,还剩下什么?
凌志勋不知道此时此刻,他心口那一阵一阵地钝痛代表了什么。
哚哚。门口传来礼貌地敲门声,一身职业正装的闫漓漓走了进来。
天边的晚霞美轮美奂,映衬着凌志勋俊美得人神共愤的完美脸庞,闫漓漓有一瞬间的晃神,走近了几步,见凌志勋脸上有一丝苦恼,轻咳了一声。
“志勋,你还没吃饭吧?”
听到熟悉的甜美声音,凌志勋立即收回视线,回道:“还没。”
“那我请你?”
闫漓漓笑的时候会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梁星星则更深一点,或许是因为没有吃午餐,脑子有些混乱,看着闫漓漓的时候,隐约见到了梁星星的影子,分不清楚谁是谁了。
“走吧。”凌志勋起身,拿下挂在衣架上的小马甲,穿上之后,尾随闫漓漓的脚步离开办公室。
凌志勋是凌氏集团的总经理,而闫漓漓则是行政部门的经理,两个人在公司时不时碰面,偶尔也像这样,约出来吃顿饭。
闫漓漓给凌志勋舀了一碗汤,温柔地说:“志勋,你看你,脸色苍白的,中午肯定没有好好吃饭了。”
闫漓漓如今面对凌志勋,果真如一个称职的母亲体贴入微,也不尴尬了,放下汤勺,她将小碗放在凌志勋面前,主动提道:“我听莉莉说,梁星星回来了,她好像并没有继续前往柴斯基夫就读的打算,什么时候,你带她出来让我们看看,结了婚到现在也很久了吧,我还没有见过她……”
凌志勋闻言一怔,他抬眼望着闫漓漓,若有所思地放下汤匙。
“我知道你很紧张她,我已经劝过你爸爸了,你们都已经结婚了,一家人之间不该有那么多芥蒂。是不是?这样吧,过几天你爸爸要举办宴会,你到时带她来吧。志勋,你是大人了,很多事情你比我通透,可是在感情方面,你太执着,我希望你能多为梁星星想一想。”
梁星星在人前欢乐,人后寂寞,某天蜗居在宿舍里,和写了一本关于梁星星小言的季锦年聊天,聊到这本书的订阅,季锦年泪流满面,说是太凄美,除了几个忠粉,每天固订的都是盗版妞,心酸得快要弃坑!
梁星星一声叹息,说:“果断弃坑转行吧。”
季锦年一口老血喷在键盘上。
“星星,我问你,你爱凌志勋吗?”
“当然,若是不爱,我怎么可能嫁给他!”
“那你是爱他什么?”
凌志勋这人高富帅,总的来说各方面都无可挑剔,嫁给这样光鲜亮丽的男人,谁人不爱?当然,不可否认的,这其中有梁星星那么一点小小的虚荣心作祟啦。
“星星,人要懂得善待自个儿,你如果真那么爱他,就想办法让他对你专一,如果无法忍受他玩女人,对这种生活厌倦了,那就趁早离婚,拿他一半财产,好聚好散。”
让凌志勋对她专一,这哪有可能,他不当着她的面玩女人就够给面子了,更何况他是个压根不把她当回事的。
在一起这么久了,她过的十足窝囊,别说凌志勋要鄙视她,有时候连她都忍不住鄙视自己。
不到心灰意冷,梁星星不会走离婚这条路,听了季锦年的话,她下定决心要为婚姻而战!
事情在梁星星冥思苦想如何改善夫妻关系时出现了转机。
凌志勋再三犹豫下,给梁星星打了一通电话,话很简短,只说让她穿的漂亮点,晚上参加汤家老头子办的宴会。
梁星星愣了,显然受的惊吓不小,尽管他们结婚已经两年了,可这却是第一次凌志勋带她出席大场合,而且是见家长的大场合。
凌志勋让她参加宴会,是不是代表要对大众公开俩人的夫妻关系了?
【三秒掉泪的表演天才】
在季锦年的怂恿下,梁星星心一狠,摇身一变,连季锦年都看傻了眼。
一袭单肩钉珠手绘浪漫晚礼服,裙身的手绘是蓝紫色的曼陀罗,梁星星很喜欢身上这套晚礼服,穿上它去找凌志勋的时候,心里是满满的雀跃。
礼服有收腰的设计,梁星星是学舞蹈的,两条白皙的细腿十分挺直,轻质透明面料的蓬松裙摆掩盖不住双腿的秀美,梁星星提起裙摆的一角,嘴角上翘,散发出一丝俏皮的气质。
凌志勋见到梁星星的时候,身子不禁微微的颤动了一下,凤眸控制不住地扩大了一圈,在那一刻,凌志勋却以为他的晕眩更为严重了些,定睛一看,才知道眼前的娇人儿确确实实是梁星星。
她们真的很像,他最近频繁地将闫漓漓错认为她,见到真实的她时,反倒认不太出来了。
然而今晚的晕眩实在是情有可原,只因巧合的是,她们俩穿的是同一个设计师的经典之作,晚礼服是同色款式,本就相似,穿在这两个女人身上,更加令人难以分辨。
梁星星知道自己成功的吸引了凌志勋的目光,含羞带笑的瞥了他一眼,她一只手拿着白色的手袋,另一只手提起摇曳的裙摆,走上了阶梯。
这对凌志勋来说并不是好事情,他甚至以为这是有心人故意在开玩笑,略带责编地说:“你怎么穿这一身?”
“大家都说我穿这一身好看呢。”
“换了。”
“不换!”
“随便你。”
凌志勋瞥了她一眼,转身走进举办寿宴的大厅,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要逃避,面对梁星星,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慌乱。
他纵横商场,各种棘手的难题经他之手总能迎刃而解,如今面对一个小女人却生出这种手足无措的惶恐,实在是前所未见,连他自己也被内心这种莫名的不安困惑了。
凌志勋这样的人中龙凤,无论是参加宴会抑或是酒桌,总是倍受关注的。
转身回到宴会招呼长辈,这些都是以前叱咤帝都的风云人物,如今虽是退了下来,威严仍存,与这些老者交流,凌志勋能学到许多。
“我听说凌氏集团的主要项目都由你负责了,真是了不起!”
“凌老都这把年纪了,也该退下来让年轻一辈的去打拼了,到了我们这个年纪啊,真是不服老不行哟,坐办公椅上没一个小时,就腰疼脖子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