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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显对手的弱点。
2.圣洁是教会的目标而非现状。
当然奥古斯丁不否认圣洁是上帝对教会的要求,但他指出圣洁乃是教会的目标,而非现有的状况。教会在任何时候都得竭力追求圣洁,但却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宣称它已是圣洁的,我们也不应以一个理想主义的圣洁标准来要求教会。
3.教会必须是合一的。
在奥古斯丁眼中,基督徒必须保持合一,因为教会的本质是一,正如尼西亚信经(参页48)所说的,教会具有独一、圣洁、大公、从使徒传递下来的四重性质。任何将教会分裂的行动,便是破坏其合一性了。
4.地上的教会为义人和罪人的混合团体。
倘若圣洁是教会的目标而非现状,那是否意味著教会可以容纳罪人在其中,而非一个圣洁者的群体?奥古斯丁对此的答案是肯定的。他指出,教会原本就属於藏污纳垢的地方,是一个罪人和义人、麦子与稗子同处的混合团体(mixed body)。这情况要待主再来後才得以扭转。倘若有人要将麦子与稗子分开,勉强拔掉所有稗子,必不可避免地会伤害许多麦子,付出惨重的代价。在教会中,若发现有严重犯错的肢体,我们可以将他驱逐出去:但教会若设立机制,时刻监视是否有越轨的肢体,则教会生活必然会受严重的伤害。无论我们喜欢与否,教会都是一个混合团体。教会是由一群蒙拯救的罪人组成的,他们在一起学习过圣洁的生活,而在学习过程中若有失误,那是在所难免的。
5.无形的属灵团契——真正的教会。
奥古斯丁个人非常注重道德操守,当他说要容忍教会有不洁的人存在时,在他心中其实对教会有两重的看法:一方面,他视教会为地上有形可见的组织,这是有缺陷的混合团体;但另方面,他相信在有形的教会背後,尚隐藏一个无形、不可见的属灵教会,这是由真实的圣徒所组成的团契。如前所说,这个观点有著摩尼教的影子。
C.对圣礼的看法。
与教会观相关的是,奥古斯丁对圣礼有如下的看法:圣礼之有效性不在乎受礼者是否圣洁,也不在乎施礼者是否圣洁,端在乎圣礼所属的上帝、主耶稣基督。这是为了针对多纳徒主义指称犯错主教所施行的圣礼无效而作的答辩。
奥氏与多纳徒派对圣礼的看法,存在著以下的分歧。
1.包客观点抑或排他观点。
奥古斯丁采取一种包容(inclusive view)而非排他的观点(exclusive view):任何奉主耶稣基督名所施行的水礼都是有效的,任何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所守的圣餐也是有效的,毋须斤斤计较施行圣礼的人物或地点。但多纳徒主义者却很看重主礼者及地点,这两个因素若出现甚麽差错问题,则圣礼便告无效了。
2.出於行动本身抑或出於行动者。
奥古斯丁相信圣餐的有效性,不在於施礼者身穿礼袍,或受按为牧师的身分,更不在於施礼者的道德和灵性资格,端在乎设立圣礼的主。在应用层面说,圣礼之所以有效,乃是出於仪式字句或仪礼程序eK opere operato),而并非出於施礼者(ex opereOperantis)。他认为任何人只要按著一定的礼仪程序来做,饼和杯都会实际地变为主耶稣的身体和血。
D.影响。
奥古斯丁的教会论和圣礼论,对确立大公教会的绝对权威和一元化领导起了极大的作用。由於他指出具有权威和效用的是职位和礼仪本身,与谁人负责该职位及谁人主持礼仪无关;如此,只要某人站在具有本然权威的位置上,我们便再不能以真理来挑战他的权威了。有人认为,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後,教廷亟需巩固其一元化的领导,奥氏的神学思想可说是切中需要了;这也是他的思想广受中古世纪教廷尊崇的其中一个原因。
VI.历史哲学。
《上帝之城》是奥古斯丁最伟大的作品之一,它对後世的影响甚大。
这部作品是针对当时教会面对的责难而作的护教回应。410年,被称为永城的罗马城竟然被入侵的日耳曼部族所攻破,大量难民涌入非洲及东罗马。这个噩耗今许多人感到震动。一些反对基督教的人乘机发难,指出罗马帝国在信奉异教时国运昌盛,但罗马人在信奉基督教後国势便日衰了;他们问:基督教的上帝为何无力保守罗马帝国呢?要是罗马城是由彼得和保罗两大使徒作主保(守护者)的话,则其遭遇这样的灾难,除了归咎於主保的法力不足外,便不可解释了。
奥氏用了十五年时间(413-427),撰述此书以作回应。全书共分二十二卷。前十卷是护教性的,主要答辩对手的话问;後十二卷则旨在陈述奥氏对历史神学与政治神学的看法。
前十卷书,可再分为两部分。最初五卷驳斥罗马传统宗教对现世有益的说法。奥氏对那些将罗马沦陷归咎於基督教的责难大表愤怒。他首先历数罗马在未皈依基督教前所遭遇的各样灾难,质问这些是否信奉异教所带来的结果;再者,他指出罗马之所以遭到政治的噩运,乃是其在立国以来所犯的种种大罪——特别是异教所鼓吹的淫乱享乐——的後果。後五卷则驳斥异教对来生有益的论调。他历数希腊和罗马诸神的荒诞不经,并以柏拉图主义的自然神观来彰显罗马传统宗教的不合理:他又指出基督教信仰与柏拉图主义最为相近,然而两者在好些地方仍不相符。最後,他提出真信仰的含义。
在後十二卷中,奥氏主要阐发他的两城理论。首四卷说明两城的起源,中间四卷讲述两城的发展,最後四卷则是关乎两城的归宿。他认为两种不同的爱情,便产生两个不同的城:爱自己以致轻视上帝,便产生了'地城' ;爱上帝以致轻看自己,乃产生了'天城' 。在地城里,由於人爱自己,行为自私,故出现许多罪恶,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例外,保持长治久安,人类免不了面对战争灾难的命运;但地城的设立也不是全无意义的,一个追求公义和真理的政府,可以保障人民起码的福乐,而这也是上帝的心意,人间权柄是由上帝所设立的。但在地城背後,上帝另外又设立了天城,这是从亚伯拉罕代表以色列民被拣选开始,宣至基督降世後建立教会为止的一个新的群体。教会是上帝之城的代表。两城最後的终局是:当新天新地来临後,善人将得永生,恶人将受永刑,天城与地城同时结束。
这本书可以称为基督教会第一本历史神学及政治神学。它将人类历史的发展,做了一个全面的纵线诠释,并且确定上帝为掌握历史一切发展的绝对主宰。奥氏确认人间政权和人类历史具有正面但相对的价值,指出人须为其所犯的罪恶与罪恶所引来的後果负责;同时他亦宣认一切都在上帝的掌握之中,它才是所有事情发生的最终解释。如此,他为人间政权和人类历史赋予了属灵的含义。
Vll.对抗伯拉纠主义。
A.与伯拉纠主义之争。
伯拉纠(Pelagius,360-420)据说生於英国一个罗马官员的家庭,长时期在罗马从事伦理及宗教导师的工作。毫无疑问,他是一位有崇高道德操守的人。当他读到奥氏所著的《忏悔录》,对书中所述关於人在道德上的无能,感到非常震惊。他完全不能接纳奥,氏的观点,所以写了一本《保罗书信注释》作为回应,当中阐述了「伯拉纠主义」(Pelagianism)的思想。
1.强调人的自由意志和道德能力。
伯拉纠将罗马人道德松懈的原因,归咎於基督教过於否定人的自由意志,以致无法确立人的道德感。正如日後康德(1.Kant。1724-1814)所谓,自由意志乃道德的一个必须设准(postulate),要是人没有自由意志,便没有甚麽道德可言;反正一切皆是命中注定,没有人可以做好,也没有人需要为他的不好负责了。举例而言,一个犯人要是能证明他是在被迫而非自愿的情况下杀人,他便能洗脱蓄意谋杀的罪名了。人有自由意志,意味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完全负上责任。没有人会因为被安排去扮演'好角' ,而要接受法律制裁的。
伯氏认为基督教过分强调人的无能,否定人有自由意志,便无法为人建立生命的庄严感或道德感。他指出,圣经其实教导我们要帮助别人运用自由意志,努力在道德上达致完全;他引用耶稣在马太福音五章48节:「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以证明人可以在道德上与天父一样完全。
奥氏对此却持相反意见。人无疑有自由意志,但却不等於拥有真正的自由。人享受真正自由仅是在他犯罪堕落之前。始祖犯罪,罪从一人入了世界以後,整个人类亦随之而改变了;人从此只拥有犯罪的自由,却没有不犯罪的自由。人无疑有自由意志,否则他不需要为自己的罪负责; 但他却不能运用自由意志不犯罪。圣经明言:没有一个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2.反对原罪论。
奥古斯丁强调。人注定要犯罪,并且活在罪中,无法自拔自救,因为他们拥有原罪。他用罗马书五章12节:「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於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指出既然死是从罪而来,现在人人都得一死,那便表示众人(包括初生婴儿)都犯罪了。
伯拉纠反对奥氏对这段经文的诠释,认为它只是说明我们主动效法亚当的犯罪,我们受外在环境影响,以致不断作出错误的决定,却不表示我们在本体上从亚当承受了甚麽罪性。本质上我们都是无罪的。他进一步指出,要是我们宣称人没有能力主动听从上帝的话,便只会引出摩尼教的拣选论。
奥氏确实肯定拣选论,不过他强调这个拣选论乃来自圣经——特别是保罗的教导。
3.人被造时便注定死亡。
伯拉纠否认死亡为罪的副产品,他认为上帝在造人时,便已注定人要死亡。死亡是大自然的规律,禽畜动物皆有一死,这并非由於它们犯罪,人类自然也不例外。他认为原罪论是一个不道德的理论。人只须为自己的罪行负责,毋须背负他人(那怕是其始祖)之罪。伯氏说:将一个初生的婴孩视为罪人,是非常不道德的事。当然他不反对让初生婴孩接受水礼,但他却不同意以下说法:那些没经水礼洗去原罪的婴孩死亡便得下地狱。他认为上帝会为他们安排特别的归宿,这是一个叫Limbo(可翻作'地狱的边境' )的地方。
4.质疑基督救赎的必须性
孤立地看伯拉纠以上的说法,也许我们不会觉得有任何不妥当,反倒认为他的说法比奥氏更近人情常理呢!事实上,当时不少意大利的主教都同意伯氏的主张,他们都相信人可以藉某些善行来赚取'善功' 呢!。
问题是伯氏有一个学生色勒斯丢(Celestius),他将伯氏的主张牵扯到基督论之上,从而照见整个主张的危险和错谬处。色勒斯丢认为,既然人有自由意志,可以不犯罪,那这些人便毋须依赖基督的救赎了;换言之,对他们而言,耶稣基督的救赎亦不是必须了。由於始祖没有将原罪带入世界,所有人在出生时都与亚当被造时一般纯洁,故不需要基督降世重新创造新人类。没有基督的救赎,也没有所谓福音,反正律法与福音一样,都旨在引导人得救,而在基督降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