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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二小姐
第一章
序言
听过太多不完满的、朴实的、平凡的爱情故事,似乎所有的轰轰烈烈、感天动地、催人泪下的爱情只存在于小说里。
但又始终相信平凡的爱情是最最真实也最经得起岁月打磨的,而残缺的爱情又何尝不是另外一种美丽。太多人憧憬美丽、完美的爱情却又迟疑、倦怠于爱情真相的世俗和现实。有些时候,当人的力量还不足以满足人的欲望,或许只有信仰可以成就一种超乎人力之上的神奇,成就另外一种美好和华丽。
当纯真、深厚的爱情与被大多数人否定了的神力相接,会碰撞出何等样迷人和耀眼的神采?会发生哪些让理性和智慧不能接受的现实?会让你、你、你多么不屑一顾又或是嗤之以鼻,这点我不在乎。我只坚定不移:崇拜和相信的人会永远认为这是一种带着尊贵和神圣的骄傲和精彩。虚构的美丽往往就比朴实的平凡更具有魅惑力,但因为它经不起生活的复杂和喧嚣,敌不过人类理性的筛选和强调,而且人不能够长时间地活在虚幻里,过来人都说那不能当饭吃,否则,你的生存都成问题。想想也是,人都活不成了,还有什么想头。
或许,真正的美丽只能在虚构里才可发挥得淋漓尽致,写给所有相信传说的、有自己独特信仰的男男女女。
我选择不理性地相信传说,虽然明知道这只是一剂自我真感觉的麻醉,更是一种没有勇气的退缩和逃避。可是,请容我不想、不管那么多就这么一会儿,脑袋虽然是真空的但的的确确还有呼吸,身在人群却早已忘记喧嚣和浮华,没有顾虑,拒绝思考,安静不被打扰······
故事情节
桃花源是一个地名,这也是能高攀得上陶渊明大师笔下《桃花源记》的唯一相同点。桃花源城,一个不大不小、美丽整洁的城。男女主角生在桃花源,长在桃花源,却直到高三这一年,因为顾罄昔的转校才相遇、相见、同桌······
赫铭深爱着罄昔,男孩对女孩的背影一眼难忘,对她有着近乎完美的第一印象。而在今后的接触和同桌过程中,男孩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女孩儿顾罄昔。这不得不让人说这段爱情掺杂些许“一见钟情”的浪漫与美丽。
只是赫铭从一开始就很确定自己对女孩的心意,而女孩似乎还不明白自己的真实想法。因为不适应环境,不习惯自己越来越不受自己控制的心思和心跳,不喜欢没有了自我的自己。加之外界施予这个刚转校的女孩子太多她理解不了的压力和恐惧,为了避免突如其来的整蛊和作弄,她总是逃避自己的真实情感,一心只想与这个大众情人沈赫铭划清界限。最初,她甚至极力地排斥、否定沈赫铭,不管是心理上还是行动上,都严格要求自己与他保持距离。两人的恋情得以公开和进展历尽艰难。
一次午后逃课去桃花园湖的经历是两个人关系逐步改观的功不可没的机缘。
从学生时代的彼此青涩的好感,到后来因为桃花源湖传说而最终彼此坦诚、勇敢接受的纯真爱恋、当两个人经历四年分离再次走到一起,爱情继续升温,年轻的他们格外珍惜这来之不易、昼夜牵挂的相聚;事业与爱情同步安稳进行时,似乎一切都让人心生羡慕,谁知平静下似乎总暗藏着危机:米然的再次出现打乱了二人将要步入婚姻殿堂的脚步,出乎意料的结果总是让人措手不及,赫铭和罄昔的纯美感情再次面临分离······当简单再次与复杂碰撞,纯真爱情与道德准则针锋相对,所有的一切却都让罄昔在短时间内艰难地做出承诺和担当。罄昔最终选择了离开,而离开之时她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是个准妈妈了。当平凡执着的爱情遭遇反真爱的神力,“等”似乎成了坚守和继续的唯一选择。苦煞了有情人······
分离之苦能否让两个人继续坚持,又能持续多久?当他们六岁的女儿成为他们爱情复燃的关键性人物并最终促使所有的阻碍和误会得以真相大白时,原本应该是一家人相聚团圆的日子,小都好却因为一颗三色珍珠作了一个又累又长又奇怪的梦······也因为这个梦,一家人的心被紧紧连在了一起。
当一家人在一起成了奢望,每一个人却都在那一刻充满了勇气和力量,为了得之不易的幸福和团聚,也为了弥补和好好珍惜生命中远远比生命重要的人,生命的付出早已在所不惜······
尚铃音是赫铭的四姐(表亲),从刚亮是赫铭高中时期的铁哥儿们,这两个人似乎从出生那一天就注定要走到一起——同年同月同日生······
一
她的手纤细而白皙,让人不禁联想到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可是当伸手的目的是为了偷东西,谁还会相信这女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甚至她的品行、家教、人格都不可避免地受到重度怀疑。
她偷了商场里一块男士手表塞在书包里,她还是个学生,哪来的勇气可以这么无所顾忌,大胆得形象、自尊、教养都照样豁得出去。
天哪,应该没人可以像这女孩一样,连偷东西这样的事情都可以做得这般从容与优雅,光明磊落而心无旁骛,像是拿自己刚清洗好的草莓一样家常,也让人怀疑那一刻的她是否天真地认为世界上只剩下了她自己。
“上帝呀,我又犯错了,最后一次,下次再也不敢了。今后我一定好好做人,所以求求你千万千万保佑我不出状况。我的好上帝,好上帝,求你原谅我······”其实女孩的内心早已经炸开了锅,乱了方寸。
“我的心跳肯定飙到了两百八,做贼心虚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下次,打死我也不干了。”
“终于拿到了,还好没出事。我的好上帝,谢谢啊谢谢!你看着吧,我今后会做一千件一万件好事来弥补这个罪过的。上帝啊,上帝,谢谢谢谢。可是我又偷了,怎么办啊,总是偷了之后才后悔,光打马后炮有什么用。不想了,如果你因为这个不喜欢我,我也没办法啊,是我心甘情愿为你做这些的。不管了······”罄昔双手合十放在额前边走边默默地在心里祈祷着······刚要走出商场,最最担心会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小姐,请等一下。”保安人员叫住了罄昔。
“不会吧,这下完了······”
让女孩心甘情愿冒险去偷的那个人叫沈赫铭,一个男孩儿,同样是一个行将高中毕业正面临着超负荷学业压力的高三学生。只不过所有的超负荷在他那里似乎越大越显得微不足道。这是个敢在高考之前还能分配好时间追求心爱女孩儿的男孩儿,学习很重要,他一清二楚,但二者比较,他更看重感觉。他的意识里,只要我能兼顾好学习,追求女孩子我怎样都要进行到底。
罄昔有胆量干这种事多半是因为赫铭,剩下的就是第一次没有失手的成功经验才更加让这个18岁的女孩子毫不顾忌地怀揣冲动和勇气来过这第二次。要是她知道第一次的成功不过是有人心疼照顾着而已,她应该就不会心存侥幸地来过这第二次。
为了赫铭,她从不考虑因此可能带来的于自身名誉和身体的种种不利,为了赫铭,她做什么都心甘情愿,萌芽中的爱情总是那么纯粹和充满勇气。依旧稚嫩和不谙世事的年少轻狂,冲动地奉行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信条的不顾一切。罄昔已经第三次做这种越出她自己的接受底线的事情了,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可再多的不能接受只产生在已经做了事情之后,在真正做的时候却冲动远大于愧疚,甚至抱有一定要成功的奢望。有些“坏事情”不一定是要遭人谴责的,诚然她有错,但这些坏的事情做得的确很有必要和意义。我只想说这女孩爱得很纯粹以及那种让人佩服的为爱付出和自我牺牲的勇气而远不想承认这是她年少不懂事或者思想不成熟、做事不理智的表现。事实和真相需要进一步被关心事态发展的人们所了解。
第一次在服装专卖店,那是桃花源最顶级的服装卖场,是阔太太们出席正规而隆重的宴会必然要进行一番着装上较真的必争之地——顶上服装卖场。当然也是顾罄昔,这个裁缝的女儿常常跑来偷师学艺的地方。罄昔看得出来赫铭的衣服件件是这里打得响亮的品牌货,或许也只有在这样的地方买东西,才真正配得上赫铭的不俗的气质。罄昔几乎是第一眼就相中了那件带着蛋清色条文的粉色T恤,她没有那么多钱,可为了还人情,好跟人家两不相欠,她跟早已戒掉的所谓“偷出来的瘾”又杠上了。
她悄悄地安然又极其自然地把衣服塞进了包里,没被当场发现,在进店之前罄昔就借着弯身系鞋带的功夫关掉了这家店的报警器的开关。那是为了感谢赫铭及时地送爸爸去医院,要不是及时抢救,罄昔很难想象现在的爸爸会在哪里。送这件礼物给赫铭完全出于感谢,年轻漂亮的女孩没想过会和这男孩做朋友,更别提男女朋友了。其实还有一件她不知道的大事情,有人在暗地里帮她完成这次不光彩的行动。唯一目睹整个过程但并未揭穿她的彭又清当时也在场:她们几乎是同时看上那件衣服的,同是准备送给赫铭的礼物,但是彭又清看得出来罄昔的钟情,也就毫不犹豫地做了让步。但是之后她便看见了罄昔·······为了不让当时在场的店员发现,她甚至刻意地跟她聊起了一些跟买衣服无关紧要的话题,以分散她的注意力。最后,当彭又清意识到自己这样的包庇实在蒙混不下去的时候,这位慈爱的妈妈干脆挺身出来为罄昔解围。她告诉已经察觉到了的店员:
“这是我女儿,跟她出来一起挑件合适的衣服送给她的哥哥作为生日礼物,我的大儿子。”所以罄昔庆幸自己没被逮住其实是彭又清已经为她的不光彩找了一个安全又完美的借口遮住了丑而已。但这女孩却什么都不知道。
那天彭又清本想好好和自己第一感觉认定不是个坏小孩的罄昔好好谈谈的,起码让她今后不要这么鲁莽,无论怎样,不出卖自己的人格。可之后接了丈夫沈岭一通电话的功夫,罄昔的身影就跳离了她的视野,她找不着那个女孩了。最后只把期望寄托在对罄昔莫名的信任上,信任她有足够的自控力可以好自为之。
彭又清是一位大学老师,如果在平时她是绝对不允许一个孩子,一个还带着些许稚气的女孩子大白天地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干这种事情。但或许出于老师的一种本能,只要是个孩子都想保护起来的本能:而且对待罄昔,她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欢,怎么看她怎么不像是没有家教、不懂事的女孩子。她就是不希望这个女孩被当场揪出来饱受众人的指责和刁难,不希望看到她被人欺负、备受尴尬的境况,所以一贯理智、随和的彭又清就这样在刻意的无意、无意又刻意之中帮了罄昔。彭又清向来以自己第一感觉看人做事,她信任自己的眼光。的确,这样的眼光放谁身上都百试不爽,这也算得上是现代人的一项特殊能力吧。
而当这位有着超精准第一感觉的妈妈看到儿子穿着那件T恤后只好奇地随口一问才得知原来最近几个月把赫铭弄得神不守舍又情绪饱满,让丈夫沈领整天挂在嘴边提醒赫铭要好好跟人家道歉和相处的女孩子就是自己曾刻意包庇的那女孩,是自己第一眼就极其顺眼的那个女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