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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底下自大的人多了是了,香港人就有点自大,尤其那些混社会的,自以为人多,想欺负谁就欺负谁,每天什么正事也不干,做点半黑半白的生意,他们以为香港警察不动他们就没人敢动他们。
一群人坐在包间里坐下,先点了菜,大家才开始发牢骚。
“门口那几个人是跟班吧,我看他们活腻了,敢拿卫生球眼睛看我,我非弄死他。”刘铭基第一个发牢骚
其他几个人马上也接着发牢骚。
“非教训他们一下不可,香港人的帮派太狂了,大白天就招摇过市,警察也不管,我最看不惯这群人,对世界一点贡献也没有,还整天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的。”曹秉在缅甸称王称霸习惯了,那受的了这个气,心里早着了火。
一看气氛不对,许睿马上说:“别说了,到下午再说,给他们点颜色也好,本地不太平,警察不管我们管,我几年前来着打工时候就看不惯他们,一会我告诉你们出气的办法。
中午饭以后,他们退了租来的车,换下身上的休闲运动服,都去商场里买上廉价的西服,然后都用各自的本事偷来几辆摩托车。
这都是许睿出的主意,不让他们出气那能行,迟早生出事来,再加上自己当保镖时候与本地帮派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所以他也打算借助这几个兄弟给自己出出气。
第八十六章 骄兵悍将
香港在许睿的印象中并不好,在他看来这里简直就是黑社会的天下,黄、赌、毒的公开化,更是让他深恶痛绝,有些不干净的东西如果是暗的多名的少,那就是正常的,反之,犯罪行为都是公开的,那这个时代也就完了。
在这里他经历了几次武装绑架,有穷疯了的罪犯看倪娜家有钱,想把她绑架走,那时候她岁数还不大,不到十四岁,匪徒们第一次来赤手空拳,认为打倒几个弱不禁风女保镖就能得手,不过还没等匪徒打倒女保镖,许睿迅速出手,用个棒球棍和一个打棒球用的头盔就把他们打翻在地,后来第二波来的匪徒都带着武器,砍刀棍棒什么的,都拿出来,像上街打架似的,结果他拿出伸缩电棍和甩棍,再次击退了绑匪,他打人打的甩棍都缩不回去,把匪徒打的头破血流。
第三次匪徒长本事了,拿着枪来发财,许睿连用十几个烟幕弹把匪徒罩在烟幕内,用泰瑟枪就把他们中的一个打倒,电晕了过去以后缴获了匪徒的长短枪,这次他过足了枪瘾,把匪徒全打成重伤。
他痛恨香港人,但倪娜例外,除她之外,他几乎不喜欢任何香港人。这次兄弟们看不管香港混混,要抄家伙动手,他是只默许,他并不参与。
在这些人逛商场的时候他坐车回了林飞宇的办公室,坐在办公室里边看着电影品着茶,度过了轻松的一个下午。林飞宇可没他轻松,一会帮老婆看个文件,一会帮看个合同顺便往出找找错,然后拿着文件来往于各个办公室,大家伙都知道他的身份,所以都是笑脸应对,生怕得罪了他丢了工作。不过林飞宇可没心情研究这些人,他只是偶尔心细的观察一下这些人谁在工作中偷懒,谁出错多谁偷懒多,他也不明说,只是有空和老婆说说,除非这个人总出错,他才建议老婆开除谁。
他也是开过公司的人,但自己从没在当老板的时候开除过谁,他尽量用人之长不用人之短,被他用的兄弟和朋友都是拿过他的好处的,这些人为报答他的知遇之恩,自然玩命干活,所以不用开除谁。
在许睿不在的时候,在一群人中岁数比较大的吴哲自然成了这群人的头领,在美国就是他带领着其他人抓贼换赏,大家都是玩枪的出身,自然会对头领的本事做一些考察,倘若本事不行,谁会听他的?
吴哲也依仗着自己在战场上爬滚了两年,可以说是身经百战,口袋里的钞票都是玩命换来的,他能看起那些整天坐奔驰宝马的混混?他对香港不满意的地方多了去了,早想出口气,你说有他在,今天下午还好的了么。
他们一部分人买衣服逛商场,曹秉他们几个人出去买枪,他们在缅甸混了多年,认识不少军火商,有些人以前在泰国做生意,后来转做其他行业来到香港。当然不是想做正行就做正行的,必须把库存的货都卖出去,曹秉找了一个老熟人,随便要了点东西,用租来的一辆小货车全拉上,这一车可没少弄。
反正香港是没有猫的地方,老鼠横行多年,今天这种病态的社会生物链就要被把打破。
地球上有很多个犯罪中心,这些地方的司法系统要么效率不高,要么和犯罪者勾结,就逐渐形成了犯罪没人管花钱能摆平的现象,香港的黑帮光天化日下做违法的事情都干习惯了,因为没人管他们,他们可以肆意横行,警察工资低,可香港消费高,拿几个钱就可以把警察收买,所以他们认为自己是无敌的,没人能管的了他们。
不过曹秉曹将军不这么想,他从来就不相信法律可以灭绝犯罪分子,他是个唯武力论者,他只相信武器可以消灭犯罪分子。香港一向不搞人治,搞了百十年法治,法律健全的美国都望其向背,民主的了不得,可这有什么用的?
最后黄、赌、毒都公开化,离了这些香港人都活不下去一天,没这三样他们都活不成,乱成这个样子,法有鸟个用处,缅甸也有法律,可谁听呢,照样犯毒,最后毒贩子没有屈服在法律的威严之下,而是屈服在常胜军的枪口下,法官只能叛你一人死刑,杀不了你全家,也不可能把犯罪赚来的钱全掏回去,可常胜军有办法,能让犯毒的人倾家荡产,能灭他九族,还会屠村,一但他们进了某个以制毒为业的村庄,他们会展开大搜捕,只要你靠制毒为生,只要是自愿干的,全部就地砍头,说好听这叫一刀两断,也叫枭首、弃市之类的。
车辆和武器都准备好以后,吴哲在货车里开了个小会。
“兄弟们,本地治安混乱,法治废弛,官吏无能,黑白颠倒,为了我炎黄子孙时代永享太平,必须向有组织犯罪分子开刀,因为他们的社团在本地树大根深,有香港警察以及飞虎队帮他们撑腰,所以我们要小心,比如动手的时候,香港警察会干预,他们不会抓那些给他们钱的人,只会抓我们,所以不管黑道白道,香港已经没有人道,谁和我们作对,不用跟他客气,一个字杀。”吴哲说完,看了看手里的M-9F手枪和消音器,可惜就是子弹少了点。他有看看无枪托的霰弹枪和乌兹冲锋枪,满意的点点头,又检查了一下AKM和M-4,这些家伙都是他熟悉的朋友,另外还有RPG-18和M-72火箭筒。
“就说怎么干吧,从那下手。”刘铭基把大件武器全部塞进背包里,有些东西打完了可以丢弃,枪也可以丢弃,反正都不是什么特别好的枪,没什么值得的,在美国他们那个不收藏比这好的枪。
“他们吃完了饭,还在那个酒店里,八成是在房间里,我们去大扫除一下就可以,见了穿制服的狗不要留活口,去之前先把我们撤离用的摩托车预置到包围圈外,富安、江琦控制前门,关宁、刘铭基注意后门,曹将军就和我一起吧,进楼,除了见了美女不要打,剩下的都放倒,先把摩托车都放在撤离的路上,就这么办吧。”吴哲简单的安排好以后就派他们去准备。
一个平静的下午,就要因为几个黑帮小混混几个鄙视别人的眼神儿而改变,他们的确不该得罪这些人,这些人如果拿上枪就成了酆都的判官,各个都操纵着人的生死大权,这酒店也倒霉了。
货车开到酒店后门,六个穿西服戴卡通面具的家伙走进酒店。坐在后门值班的一个保安站起来问:“过什么节呀今天?”
吴哲二话没说,拿出带着消音器的M-9手枪对着保安头的,“伺候黑帮和资本家的狗都不得好死。”他说完扣动扳机,保安以为这是跟他玩呢,他笑呵呵的说:“别闹了,你们是那的?”
他刚说完子弹就飞出枪管,直接击穿保安的脑袋,保安保持微笑的报请死在座位上,吴哲没多看一眼大步往酒店里走去,后边的兄弟把尸体拉到角落里,把血迹稍微处理一下,就留下两个人在这里值班,其他人的人继续往里走,只要看到对他们有威胁的人就往死打,一切没得罪他们对他们威胁程度低的人被抓住以后没收了手机关在储藏室里,其他在一楼活动的人都脑袋上挨了一枪倒在地上,几个在楼下给老大跟班的社团成员正坐在茶吧里玩牌,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见两支M-9手枪连续开枪,没多大声音就把他们打倒在地。
曹秉做事很细致,一进门他就看到监视器,离着很远,自己还没被监视器拍到,他就开枪把监视器打坏,他跟在吴哲的身后一直忙着向监视器开枪。
他们没出大声响的把酒店一层占领,死人都被拖到厕所的角落里,不该杀的人都被临时关押起来,免得这些人捣乱。
对讲机的耳朵里传来了富安的报告声,“控制正门,已经挂上停止营业的牌子,你们放手去干,有人跑出来我们负责把他们关起来。
六个人胆子也太大了,居然敢占领大酒店。
吴哲、曹秉背着装满武器的大包,这些东西都不是给一般人预备的,都是给警察预备的,对付几个社团的人,有M-9手枪就行。
他们坐电梯刚上二楼,看到两个楼层服务员,都是男的,曹秉拎着手枪,其实不想杀他们,他们一见两人拿着枪,就又喊有叫的还乱跑,曹秉心想你他妈的找死,你把警察招来我现在就灭你,他举枪就打,两发子弹就放倒两个人。
二楼全是客房,吴哲出电梯走到第一个房间门口,飞脚踢开房间门,里边四个人正玩麻将,都穿着人模狗样,他心想今天运气不错,一上来就遇到这几个人,他可是个快枪手,举着M-9手枪连续开了四枪,四个玩牌的大老板都倒在地上,地毯上倒着四个人,血顺着伤口流出来,地上只有四个子弹壳。
“这么容易就完事了,现在准备和警察干一下吧。”吴哲从房间里出来,顺手把门关上。反正手上戴着手套,不会留下指纹。
第八十七章 毫无防备的警察
他们带着枪轻易的就灭掉了中午背后骂他们的几个小混混,并且还干掉了他们的头目,事情到这一步,按说人也死了十好几个,气也该出了,不是说死了就完了,可这几位兴趣正浓,还没打算马上走。
吴哲客气的说:“曹将军,你看我们是扫荡扫荡还是撤乎?”
曹秉论岁数和他不相上下,可曹秉是缅甸长大的华人,和地球上其他地方华人最大的不同是,他生存的缅甸北部,是个战乱地区,他从十四岁给人家打工当炮头,已经玩了八年的枪,什么枪林弹雨的刀山火海的基本也都见识过,碰过本地最大的军阀,和缅甸精锐的部队交过火,还和泰国特种部队碰过面,结果都是他胜,要不怎么叫常胜军呢。因为很久都没找到对手,他心中也是万分寂寞。
以前他是山地战丛林战的专家,他老在那地方打仗,熟悉地理气候,所以总取胜,后来他感觉没意思,就慢慢的自己看书,研究城市作战,他以前也想,要是住在城里遇到仇家怎么办,仇家利用警察军队怎么办?他也考虑这个问题,所以就买了很多大城市的地图,研究地图可对战斗大有好处。
香港这地方虽然他来过几次,但是可没常住,不过他通过地图很了解这个高度城市化的地区,所以今天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