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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仿佛平静无波,平静中似乎酝酿着一种诡异的气氛。
沈家老太爷好像已经完全无视了叶欢这个人,一直没提起过他,每日里养鱼养花,自得其乐,叶欢回不回老宅,老爷子根本问都没问过。
沈笃礼心中愈发焦躁不安,他知道这是一个很不好的信号,它意味着叶欢沈家子弟的身份很有可能不被老爷子承认。
事实上这个很明显的信号让沈家其他几位兄弟挺直了腰杆,老三和老四见老爷子对叶欢是这般态度,他们也很有默契的仿佛遗忘了叶欢这个人,提都没提过他的名字,更别说回老宅来看看这位传说中流落民间的大侄子。
事情就这样陷入了僵持阶段。
叶欢倒是没心没肺的玩了个痛快。
他不在乎沈家那些人认不认他,那样一个勾心斗角的家族,他打从心眼儿里排斥它,不认他最好,省得扯进那些莫名其妙的争斗里去。
……
“可你也不能总这样僵持着呀……”周媚的眉宇间藏着深深的忧虑。
被周蓉收养多年,她也不可避免的跟沈家打过很多交道,她深知这个大宅门里的门门道道儿,沈家能成为华夏第一豪门,自然有它的道理,宅门里的人,无一不是位高权重,精于算计的老狐狸,沈笃礼把叶欢领进沈家的后果,便是打破了这个微妙而且敏感的利益平衡,突然多出一个晚辈并不打紧,要命的是,这个晚辈恰好是沈笃礼的儿子,当年的恩怨,如今的利益,未来的平衡,种种因素相叠,看似平静的湖面上,正酝酿着一场可怕的风暴,叶欢正是这场风暴的中心。
叶欢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色,淡淡笑道:“我是个简单的人,简单的人不喜欢想太复杂的事,所以,如何打破这个僵局,这么复杂的问题还是留给沈家那些长辈吧。”
周媚一愣,接着隐隐有了一些领悟,试探道:“你是说……沈家人会首先打破这个僵局?”
叶欢笑道:“名不正则言不顺,这是自古的规矩,我来京城也好些天了,总得有个说法吧?像这样不上不下的僵持局面只是暂时的,你们心急,他们其实比你更急,不欢迎我的人,现在不知琢磨着多少法子让我卷铺盖滚蛋,欢迎我的人,现在也绞尽脑汁让我堂堂正正成为沈家举足轻重的太子爷,其实他们都不明白,我对沈家并无所求,所以我比他们更沉得住气,打破这个僵局的,必然还是他们。”
周媚想了想,接着娇俏的白了叶欢一眼,哼道:“还说自己是个简单的人,心眼儿也不比沈家那些老狐狸少,口是心非,这也是你这几天没心没肺在城里玩了个痛快的原因?”
“是啊,我这不等他们出招嘛,进了沈家我才渐渐明白,原来上一辈分成了两个阵营,老大,也就是我那老爹,他和老五是一个阵营,老三和老四是一个阵营,老太爷是个糊涂得快进棺材的老裁判,场上队员比赛使阴招他也不管不顾,看似纷乱的争斗,说白了就是这么一回事儿……”
周媚苦笑道:“你总结得很对,不过实际上,他们四人的恩怨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得多,这其中还牵扯到你那已经去世的二叔……”
叶欢眨眨眼,笑道:“世上的事情就像一团乱糟糟的头发,不管怎么复杂,拿梳子梳几次便清清楚楚,一眼分明了,复杂只是属于以前,我们不必去管,我们只看目前,爱就是爱,恨就是恨,爱我的,拉拢他,恨我的,消灭他!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周媚惊讶的盯着他,半晌,才悠然叹道:“我现在终于相信遗传基因这个东西了,沈家人果然是沈家人,假以时日,叶欢,你也会是一只精于算计的小狐狸……”
叶欢叹了口气,道:“我没想过当什么小狐狸,只想好好活下去,有个爱我的老婆,生个不太笨又不必太聪明的孩子,平平淡淡过完这一生……”
周媚看着叶欢那张平静的脸,嘴唇微启,欲言又止。
“叶欢,你受到了太多的关注,你的这些简单的理想,很难实现,像你现在的身份地位,很少只有一位妻子的,乔木她……唉!”
叶欢笑得有点生硬:“难道我找老婆都由不得自己了吗?”
周媚苦笑道:“家族越大,越要经营,你若被沈家人承认,政治联姻是必然少不了的……”
叶欢讥诮的笑道:“政治联姻?我倒要看看沈家哪个长辈敢管我的婚事,他们想给我找个什么样的老婆?”
“你觉得他们会给你找个什么样的呢?”周媚眨着大眼问道。
“回到家冷冷清清,灶台的饭菜是凉的,老婆的下身是热的……这种老婆能要吗?”
周媚的脸刷的一下羞红了,恨恨瞪着叶欢,没好气的啐了一口。
叶欢认真解释道:“男人需要的是两头都热……”
……
两天以后,在京城玩得乐不思蜀的叶欢接到了沈笃礼的电话。
沈笃礼要叶欢回一趟老宅。
在保镖车队的护送下,叶欢又一次来到老宅门口。
下车后叶欢独自进了门,负着手往老宅内堂走去。
沈家的风景他已经看腻了,外人眼中高不可攀的显赫家族,在叶欢眼里全是一堆华丽的排场,这头一座假山,那头一个池塘,毫无用处的东西占满了眼球,以叶欢那市井小民的审美观看来,老宅应该用一堆炸药炸成废墟,然后再修一个大一点的四合院足够,再在后面开块菜地,修个猪圈,齐活了。
内堂东厢房是沈笃礼的书房,叶欢刚走到内堂院子里,便看到东厢房外,一道瘦削的身影背对着他蹲在地上,望着一株剑兰呆呆出神,手里好像还捧着什么东西。
叶欢眼睛一眯,这背影……很像那个见过一面的三叔呀,他在老爹的书房门口干嘛?
叶欢和三叔的见面不算愉快,当然,双方更不可能存在好感。
于是叶欢蹑手蹑脚的上前,见“三叔”仍旧一动不动的蹲在花坛边,仿佛入了定似的。
叶欢当下也没跟他客气,一脚伸出,不轻不重的踹上了他的屁股。
然后……“三叔”一个倒栽葱,一头栽进了花坛里,他手里捧着东西叶欢也看清了,原来是一碗银耳羹。
“嘿!干嘛呢你?想偷听怎么着?”叶欢一声暴喝。
“三叔!”从地上爬了起来,很快转过身,这一转身,叶欢心里便咯噔一下。
靠!他妈的踢错人了!这人根本不是三叔。
“这个……不好意思,认错人了,真的很抱歉……”叶欢脸红了,尴尬的道歉。
冤枉挨了一脚的中年男子抬头扫了他一眼,然后低头,蹲着收拾洒了一地的银耳羹。
叶欢愈发尴尬了,搓着手道:“您别收拾了,多脏呀,捡起来也吃不成了,我请您再吃一碗行不?”
那人再次抬头瞄了他一眼,然后站起身,一声不吭的将那碗捡起来的银耳羹灌篮似的狠狠扣在了叶欢的脑袋上。
叶欢:“……”
听到动静的沈笃礼走出书房,看到的便是这么一幅场景。
一个穿着便装的中年人满脸泥土,怒目瞪着叶欢,而叶欢,脑袋上扣着一个小瓷碗,一脸的汤水,二人互相怒视。
沈笃礼抚着额头叹了口气,指了指中年人,道:“老五,他是你的侄子,叶欢。”
“叶欢,这位是你五叔,京城卫戍军区司令,沈笃智。”
叶欢一愣,顶着满脑袋的汤汤水水,上前热情洋溢的握手,一脸怒气化作无尽的谄媚:“原来是五叔,幸会幸会!”
沈笃智哼了哼,扭头朝沈笃礼道:“大哥,二十年前你就生了这么个东西?”
第143章 兄友弟恭
五叔沈笃智,沈家这一代里跟沈笃礼关系最好的一对兄弟,二人可以说是同盟阵线。
沈笃智看起来比沈笃礼年轻多了,穿着一身黑色便装,任何时候都把腰杆挺得笔直,像一柄出了鞘的利剑,随时准备着攻击一切敌人,他面目黝黑,双目如电,锐利直透人心,五官的线条粗犷硬朗,无一不显露出军人刚硬如铁般的剽悍气质。
站在书房前院,他像一根标枪矗立在地上,魁梧的身躯散发出强烈的正义之气,世间任何人站在他面前仿佛都成了宵小之辈。
叶欢这个宵小现在很尴尬,脸上的热汗一阵一阵的流。
实在没想到一脚竟然把沈笃智踹了个倒栽葱,他还以为是那位三叔蹲着身子躲在老爹书房外偷听机密呢……
“大水冲了龙王庙哇!”叶欢一脸惭色,握着沈笃智的手使劲摇晃,沈笃智挣了几下都没挣出来。
“松开!有没有规矩?晚辈见了长辈有握手的吗?”沈笃智神色愈发不善。
叶欢赶紧松手,讪讪的笑:“……我总不能给您磕一个吧,那不是咒您嘛。”
沈笃智:“……”
沈笃礼苦笑着打圆场:“老五,别跟他计较,这就是个混小子,外面混了二十年,也没人教过他规矩,踹你一脚已经算是很客气了,我头一次见他,他还打算敲诈我呢……”
沈笃智不满的哼了一声,道:“我跟他计较什么,大哥,这小子有股子混帐劲儿,不是个安分的主儿,你可得好好管教,以后别走了岔道儿。”
叶欢暗暗叹气,看来这位五叔对他的印象不怎么好,说来也是,堂堂卫戍军区司令,被侄子一脚踹得栽进花坛里,换了谁心情都不会太好。
沈笃智转过身,目光锐利的注视着叶欢,道:“很早以前我就听说过你了,叶欢,你在宁海的一举一动,我们都有关注,在我看来,你在宁海干的那几件事确实很漂亮,斗劫匪,斗杨素,智勇兼备,可你骨子里也不是什么好人,为了筹钱不惜绑架无辜的人,这说明你脑子里法律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乏,你这样的人走上正道可以说是豪杰侠士,走上邪道便是为祸一方,不管是哪种人,总之都是惹事的人,所以……”
沈笃智说着扭过脸,朝沈笃礼重重道:“大哥,这小子应该交给我,我把他带回去改造改造……”
叶欢脸色大变:“何谓‘改造改造’?”
“就是好好操练你!把你扔进我的特种大队里,训练一年两年,再出几次任务,出来肯定有个人样儿了……”
叶欢腿脚哆嗦起来,苦着脸道:“……我现在的样儿也不像畜生呀。”
沈笃智板起脸,道:“只有当过兵出来的男人,才叫真正的男人!他们有坚定的意志,有健壮的体魄,有冷静的头脑,你现在这模样,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肩膀一边高一边低,活脱一收保护费的混混,就应该把你扔进部队锻炼一下,部队是个大熔炉,哪怕你是块废铁,也能把你炼成精钢。”
这一刻叶欢对这位五叔的好感荡然无存,太他妈阴险了,不就踢了你一脚吗?居然想把老子弄进部队整我——沈家难道连一个有人味儿的家伙都找不出吗?
“我不去!”叶欢脖子一梗,大声道。
沈笃智冷笑:“去不去由不得你,你以为我那特种大队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去吗?若非因为你是我侄子,我沈笃智怎么会以权谋私,把一块废材扔进我精锐部队里祸害别人?”
“那你就积点德,别让我祸害别人行不?”
“不行!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在我眼里,地狱就剩你一人了,老子非把你度化了不可!”
叶欢:“……”
现在叶欢严重怀疑沈笃智以前只是军区的二把手,就是因为那张臭嘴太损,把一把手活活气死了,他才坐到了军区一把手的位置上。
沈笃智扭头对沈笃礼道:“大哥,这孩子需要接受军队再教育,让我把他领走吧。”
沈笃礼脸上闪过一丝犹豫。
叶欢大惊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