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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叶欢一直教导她用平常心看世界,告诉她人和人是平等的。
但是,她才九岁,她只知道用别人的眼光来定义自己。
低下头,一滴眼泪落在了多多的脸上。
她和多多一样,只是一个乡下的姑娘,虽然爸爸是一个大侠,但是每一次到饭店吃饭都是吃最普通的东西,就这样,大部分时间还是爸爸给她做饭。
玲玲、鸥蔓……还有很多朋友,她们每一个都比她过的好,有漂亮的衣服,有精美的首饰,有前呼后拥的奴仆,还有美丽的妈妈。
现在,没有人瞧得起她,那些人,正在嘲笑她。
她的爸爸,虽然人称叶大侠,但是又有几个人真正的尊重他,就像是那些人见到了琅邪王那样的尊重?他帮了不少的人,但是有些人一转身就笑爸爸是笨蛋。她能看到那些人眼角处的不屑,他们总用无耻的口号来让别人送死。
“怎么了?”叶欢从里面走出来,身上的粗布衣服,加上几点尘土,看起来那样的土气。
“没有什么事情,宁夫人喜欢狗肉,这条狗到不错,但是玲玲……”
“你们呀,和小孩子见识干什么?蓉蓉最喜欢多多了,你们不要强人所难。”
叶欢笑着,但是那句话却成了最后一根压倒了骆驼的稻草。
她看到了叶欢那种很自然的表情,也看到了爸爸那句微微的叹息。
是的,她是小孩子,那些人没有一个人瞧得起她。
“你们不是要吃狗肉吗,我给你们。”
双手托起了多多,蓉蓉将狗狗送到了叶欢的面前。
她倔强的看着那些人,强行的忍着眼中的泪水。
她绝不能让人瞧不起,绝不能。
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不对,多多在叶欢的手中拼命的挣扎着。
如同人一样黑黝黝的眼珠流着流水,大声的对着主人哀鸣着。
“多多,乖乖听话,好不好?”
“多多,这是我省下的晚饭,给你吃。”
“多多,我们是好朋友,是不是?”
那些人牵着多多向着厨房走去,只剩下一个悲伤的小女孩站在了那里。
多多依旧在哀鸣着,爪子在地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
“蓉蓉,要不算了,反正我也不怎么想吃狗肉的。”
玲玲看着自己的朋友,低声的问道。
“不,我很高兴看到你们来。
厨房中,传来了多多最后的哀鸣。
半个时辰后,香喷喷的狗肉火锅被端了上来。
那些人夸奖着其中的美味,但是但是蓉蓉却一口都吃不下。
那些人杯筹交错,可是,他们在吃多多呀。
“蓉蓉,吃一口吧,狗肉滚三滚,神仙也难当。”
叶欢将一块肉夹到了蓉蓉的面前,但是……
每天早上,天不亮,多多就等在门外,等着蓉蓉带着它散步。
蓉蓉扎马步的时候,多多静静的趴在那里。
每一次蓉蓉给多多吃肉的时候,多多高兴的在地上打滚……
……
仿佛一切都是那样的近,但是在刚才,她将自己最爱的朋友送给了别人,做成了一盘菜。
她再也忍不住,大滴大滴的眼泪流下。
多多,她最喜欢的狗狗,却被她送给了别人,然后被杀了吃了。
她无比的后悔,如果可以的挽回的话。
“蓉蓉,不过是一条狗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爸爸的手抚摸着蓉蓉的头,可是这一刻她觉得爸爸是那样的可恶。
“那是多多,那是我的狗,那是我一直养的狗!”
她狠狠的将筷子扔在了地上,然后转身跑进了房间。
在房间中狠狠的哭了一个时辰,蓉蓉的眼泪将床单染湿。
身后传来了轻轻的脚步声,有人在他的身后呼吸。
那也许是爸爸,或者是宁可娇,但是玲玲根本不想理它们。
热乎乎的气息吹到了她的身上,可是蓉蓉并没有回头。
“我不理你你们,我再也不会理你们了!”
身后的气息没有回答,只是离她很近。
“我明天就离家出走,你们现在认错都来不及了。我要去找谢姐姐,我要去找小狐狸……”
一条湿漉漉的舌头舔了舔她的手,熟悉的气味传到了她的鼻中。
“多多?”
回过头,毛茸茸的身子映入眼底。
那条狗高兴的跳到了蓉蓉的怀中,用舌头舔着蓉蓉的脸。
那是多多,那是多多!
它没有死,它没有死!
抱着多多,探出头,爸爸和宁可娇正坐在那里吃东西。
“蓉蓉,快来吃吧,我们给你留了一些骨头……”
抹去了泪水,蓉蓉来到了桌子前。
“我们怎么会舍得杀掉多多呢?我们只是想让你明白,面子以及虚荣会害人。”
“这是斑鸠肉,吃起来和狗肉味道差不多。”
叶欢夸张的学了两声多多的惨叫声,宁可娇笑容如花。
“你们这些坏蛋!”再也忍不住眼眶中的眼泪,蓉蓉抱着多多跑出了房间。
她明白了,这一切,是那些人布的局。
桌子前,大家都笑了。
宁可娇笑得最厉害,不过,她还是在谴责叶欢:“叶大侠,你教导孩子的方法,真的很不一样呀。”
摇了摇头,叶欢笑得如同狐狸。“这还是要你的帮助。”
这是叶欢设下的局,小孩子年龄大了,就好喜欢虚荣,语言的劝说往往很苍白。于是,他提前写了一封信给宁可娇,然后……一群成年人,想要激一个小女孩,那不是和玩的一样?
宁可娇的手下怎么会那样没有水准,这么多人为难一只狗?
雪压塌了厨房,没有食物云云,不过是托词而已,大家只是在挤兑蓉蓉。
蓉蓉果然上了当,将多多交给他们杀了吃。
“其实,真正要让蓉蓉记得这个事情,应该将多多杀了顿成火锅,然后让她吃下去的。”
一边正在吃饭的玲玲突然抬起了头,说了这样一句。
叶欢想说什么,但是手却一颤。
死亡是对一个人最深的教训,让一切不能再来。
观玉楼上那燃烧的火,白知霜那永不磨灭的笑容。
那根刺永远的扎在了他心中,现在还隐隐作痛。
他甚至舍不得让隔一天让蓉蓉知道真相,虽然这样教育的效果更好。
“我去劝劝她。”放下了筷子,他走出了门外。
无数的繁星挂在了天际,蓉蓉小小的身体有些发抖。
“别生气了,爸爸再和你开玩笑。”
将衣服披在了蓉蓉的身上,叶欢将她搂入怀中。
虚荣,本来就是一种原罪。
不要伤害爱你的人,不管旁人如何的说他,。说他坏,说他土气,说他配不上你,说有更好的人。
很多遗憾,他已无法弥补,但他希望自己的女儿,不会重蹈副徹。
“爸爸,你这个坏蛋……”
蓉蓉将满面的泪水鼻涕都抹在了叶欢的衣襟上,还偷偷的掐着爸爸。
“蓉蓉,好了,是爸爸的错,爸爸不应该的。”
他用脸磨蹭着蓉蓉的脸,直到将蓉蓉逗笑。
一边,多多正在跳着圆舞曲,追逐着尾巴。
宝贝,我的宝贝,希望你永远的快乐。
“蓉蓉,知道狗狗为什么会那样的快乐?”
因为当它们在花间扑蝶的时候,从来不会想别的狗狗是不是更快乐。
快乐就是快乐,而不是和别人攀比,更不是因为将别人踩在了脚下。
他拉住了蓉蓉的手,将她搂在了怀中。
“我的女儿,别因为虚荣或者别的东西,伤害爱你的人。
我爱你,所以才更加严格的要求你。
我不知道我教育的方法是对还是错,但是我的上一辈的老人就是那样的教育我的。”
他可以让蓉蓉过上非常奢华的生活,但是……他更希望蓉蓉有一个好的人生观。从小他就发现蓉蓉的虚荣心,以及强烈的权力欲望,也许这些是好事情,但是他不希望蓉蓉因为这些东西而毁灭了自己。
“嗯,爸爸,我知道了。”
天空中一道流星闪过,多多舔着蓉蓉的手。
曾经,她以为要永远的失去它,刚才她的新针扎一样的痛。
多多,我从此再也不会把你送人了,永远不。
然后,她抬起了头
“爸爸,我记得王鸥蔓还养着一只小兔子,李若男也有一只鹦鹉会说话,她们很喜欢它们是不是?”
好东西,就要和好朋友分享,不是吗?
一颗流星从天际划过,蓉蓉缩在了叶欢的怀中,此时,她是无比的幸福。
不去想玲玲是不是比她过得好,不去想人家有妈妈……
幸福就是那样的简单,爸爸现在有了胡子了,虽然经常说这些东西扎人,但是胡子茬挨在脸上的感觉很好。
不过,等过几天看著王鸥蔓和李若男的哭泣,她会更幸福。
狗狗有狗狗的幸福,她有她的幸福。
不羡慕别人,但是让别人羡慕不是更好?
快长大,快长大,等她可以自己赚钱了,等她可以自力更生了,一切会更好。
那时候,她来养爸爸,让爸爸过得更幸福!
第四卷 鬼计阴谋
第零章 人生宛如初见
红颜弹指老,江湖岁月长。
落水之畔,秋雾正浓,夜锁寒江,秋意伤人。
一条画舫无声无息顺流而下,船首之上,宁可娇负手独立。
她眼眸乌灵如玉,自有一股柔弱与英烈并存的美,高挽的宫譬,淡扫的娥眉,三十一岁的她,正在女人一生中最黄金的年龄。
十六年前,她是拜火教的圣女,也是教主赫连勃勃的侍妾,后宫佳丽三千,她艳压群芳,独享其宠。
那名雄心勃勃的人想要一统江湖,让拜火教的教义传遍神州大地,宁可娇跟着赫连勃勃合纵连横,横扫江湖,“火焰玫瑰”的名号响彻大江南北。
直到有一天,她怀上了他的孩子,这才退隐幕后。
赫连勃勃让她打下孩子,可她却硬要生下来,双方闹得不欢而散,于是她来到了洛阳散心。
洛水之畔,她遇到了她的第二名丈夫,长生帮帮主徐长生的长子,徐游宁。
那时候的徐游宁,不过是一名文弱的书生,可是他敢向江湖中臭名昭着的大肚子魔女求婚。
也是在那个时候,宁可娇下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茫然。
船已过江心,宁可娇眼中的雾气和江水一样浓。
生命是如此的奇妙,永远不会知道前方道路上会遇到什么。
如今,赫连勃勃已经死了十三年,徐游宁死了也有七年,人们不再提起拜火教的圣女名号,只记得长生帮有一位女帮主,不让须眉。
拜火教中,一位拥有大智慧的祭司曾经这样说过,
人一生中,无法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错过了就错过了,但有时候仍会忍不住想,当初的选择是否正确?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悲伤过,难过过,刻骨铭心的记忆,在江湖夜雨中,不过变成了一杯黄梅酒。
“妈妈,外面雾很大,回来吧。”
徐玉玲蹑手蹑脚的走到宁可娇身边,想要蒙住妈妈的眼睛。
虽然是赫连勃勃的遗腹女,但是徐游宁没有嫌弃过徐玉玲。
很多人打赌,宁可娇什么时候会莫名其妙亡故,其实就连宁可娇也没有一点点把握,她的背叛让很多人对她的人品非常鄙夷,再嫁的女人居然可以成为正妻,更是天方夜谭。
但是,文弱的徐游宁在婚后对她非常好,他重病去世前,安排宁可娇成为了长生帮的帮主,接替了徐长生的位置。
可是,这是她需要的吗?
上天是无情的,却往往是公平的,红袖盟的姐妹们大部分都有种种不幸,上天很公平,赐了她们超乎寻常的成就,剥夺了一部分的幸福。
如果,徐游宁还活着,宁可娇还会在江湖中闯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