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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彤彤的,可爱极了。还记得那时候我跟你说什么吗?”
“记得,”施敢苦涩的笑笑,“你说,这是个好姑娘,可别错过了。你说对了,她是个好姑娘,而我,也错过了。”
他们说的那个“她”,难道不是莫莫,是自己吗?还是施敢带莫莫来这家店的时候遭遇了跟自己一摸一样的事情?不可能,莫莫那脾气,从来不会因为舍不得就勉强自己吃不喜欢吃的东西。
那么,那个“她”?真的是自己?
还爱她吗?那个“她”,也是自己吗?
不可能,不可能!
施敢爱的是莫莫,那样明白的事情!他们口中的她不可能是自己,不可能!
方穗迭看着墙壁,她多么希望,这一刻,这墙壁能变成透明,让她看清楚施敢此刻的表情。
“你喜欢她,我早就知道了,就你,连自己喜欢别人都不知道。”陈哥给施敢倒了酒。
“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啊,以前嘴里除了莫莫就没有其他的人,可那次之后说起莫莫,你总是会加上一句穗穗怎么了,穗穗又怎么了。我是过来人,怎么可能不清楚呢?”
施敢摇晃着手中的杯子,杯里的酒晃了他的眼神。
他喜欢穗穗,这件事,几乎没人知道。
从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呢?
事后施敢回想,却怎么也想不出来。
只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几乎没有留下什么印象,她长得不错,只是长得不错的女孩子施敢见得多了,于是乎,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
后来,莫莫常常回家说起一个人,穗穗,她说世上怎么有这样笨的人呢,说她就是一木头,班里发生的事情所有人都知道了,就她还不知道,故而名慢半拍;说她吃泡面吃到吐,说她居然还不知道大学生可以打工;说有很多男孩子喜欢她,变着法的去跟她套近乎,可是她却一点都不知道;说她下了课就去打工,真不明白打那么多工做什么,好好的大学生涯就浪费在打工上,真是无趣;说有人跟她表白半天,她都没会过意来,最后那人无奈的直接说,我喜欢你,你知道吗?她居然呐呐的回答:“我不知道。”一句话碎了那个青年才俊大学生脆弱的心灵……说这些话的时候,莫莫是笑得捧着肚子在床上翻滚,她说方穗迭的一张小脸就跟番茄一般的红。
……
说着说着,他也就慢慢的关注到了莫莫身边经常出现的姑娘,这个眼神清澈见底的女孩原来就是方穗迭。
真正留意到她是因为某天莫莫突然说下周六不回家了,要去打工。莫伯伯本来在喝汤的,一听之下据让呛着了,可见莫莫的这番举动有多骇人听闻,可是,莫莫打小连衣服都未洗过一件,什么时候思想觉悟如此之高呢?实在是让人惊奇。在几番的淳淳善导以及威逼利诱之下,莫莫终于开口道:“就是穗穗啊,天天当劳动人民的那个,在她面前,老是显得我好像很渺小,我觉得我得去证明一下,咱这种成分家世的姑娘,那也是能吃苦的,咱也是有一定的思想觉悟的。”一听这话,别说是莫伯伯,就连赵妈都捂着嘴巴笑了,说实话,没人将莫莫的这番话当真,只是就算不是真的,她能说这话,莫伯伯都不知道有多少的开心,心底下不禁对方穗迭都增加了几分的好感。
莫莫打工的那天,他特意起了个大早,没想到莫莫起得比他还要早,已经坐在楼下的餐厅里吃早饭了,一见到自己,也顾不得他没吃饭,抓起住上的东西就来扯:“走走,快快,先送我去。”
他哭笑不得的跟在后面,其实心里看好戏的成分比较多,他总觉得大小娇生惯养的莫莫必定是三分钟的热度,能在这大热天坚持一两个小时就已经是很不错的成绩了。
到达打工的地方的时候,明显早了,街上几乎都没人走,等了一小会,从车上下来了个睡眼惺忪的女孩子,脸上有明显趴在车上睡过的痕迹。莫莫看见来人,一阵的小激动,伸长了手高嚷道:“穗穗,你怎么那么慢啊。”那女孩张着有点迷糊还未清醒的眼睛看过来,看见人莞尔一笑,初升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竟然让人感觉到心怦然一动。
他不知道自己方才为何突然间心一动,只是大笑着道:“穗穗,现在看到你,我才相信阿,莫莫是真的要打工。她在这个城里肆无忌惮的过了十几年的小日子,今天终于开窍,知道要去体验一下赚钱的辛苦了。”
穗穗不知所措的朝他笑笑,她是如同莫莫所说的,是一个不擅长交际也是一个不擅长应付调笑的未见过世面的女孩。
他跟莫莫调笑了会,就离开了。
没人知道,其实他没走开,只是转了方向,然后上了对面的咖啡厅。在咖啡厅里面,他意外的看见了一个人,赵元任,他知道这是单翼的最大的敌人,不过他不太在意,莫伯伯从来不让他跟莫莫插手帮派的事情,至于这个莫伯伯口中的未来对手,说不定,这辈子他们俩都不会有什么大的交集。
他笑着关注楼下的莫莫,没想到莫莫是大出他的所料,不仅坚持了一个小时,还大有继续坚持下去之势,看她分明脸红红,分明累到只想坐下去,可是却咬咬牙坚持着,看来莫莫真的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这一下他不得不佩服能让莫莫有如此巨大毅力的方穗迭,那个小姑娘,看着柔柔弱弱的,可是做起事情来却坚韧异常,她在大街上跑来跑去,几乎没有什么休息时间,这样的工作强度,就算是一个男孩子也未必承受得了,可是,她承受下来了。后来莫莫说起,他才知道,问卷调查是按做好卷子的数量来算钱的,而小财迷穗穗是怎么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的。
在楼上观察了楼下的两个小妮子两个小时,莫伯伯打来电话,说公司里有点事情要处理,于是他就离开了。等到事情办完回来接莫莫的时候,却发现莫莫已经不在了,他很顺便的请穗穗吃饭。
那一顿饭,穗穗吃得实在是狼狈,他却记住了她通红的脸上那双明亮的眼睛,亮亮的,干净的,却也有着致命诱惑力的。从来没有一个,对他毫无所图的姑娘家,一个不会吃辣的姑娘家,因为舍不得,而吃了大半盘的辣,这让他多了愧疚感,多了罪恶感。
所以第二天,他才会那样的放心不下,坐在办公室里面坐了半天,最后还是耐不住的去药店买了药,借口莫莫的名义拿去给穗穗。
穗穗真的是一个单纯的不知道社会险恶、甚至连应付男女之间暧昧都不知道的人。那天在七夜,莫莫给他打电话说是要教训一下人,让那人出出血,让他约一票人去。他去了,一打开门,就看见坐在沙发上的穗穗面红耳赤的,将整个人都缩到了沙发的角落里,她周围围着好几个男孩对着她调笑着。他看着这情景跟莫莫的感觉一样,都觉得挺乐呵的,挺有趣的,他也想看看这么单纯的一个人,如果放在社会的大染缸里会变成什么模样,必定会跟自己跟莫莫一样吧。这样单纯的、善良的穗穗让他跟莫莫都会时不时的涌上一股罪恶感。他很邪恶的想要继续看下去,可是,当穗穗那双纯净的跟大山里最清澈的泉水一样的眼睛慌乱的看着他,朝着他求救的时候,他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脚,径直的走了过去,伸出手拉了她出来,她绊住了脚,整个人扑在了他的怀中,暖玉在怀,一股清香扑面而来,又那么一瞬间,他不想放手。若不是看到莫莫那戏谑的眼神,可能他真的会回不过神来,一直抱下去,可是他看到了莫莫的眼神,他松开了手,故意在穗穗背后拍了拍,道:“穗穗妹妹,好久不见!”然后,他将穗穗拉到了莫莫的身旁,故意不去看穗穗,转头看莫莫,以此来平复自己突然之间加速的心跳。
后来一段时间,莫莫突然发神经病一样,阴晴不定,他拉着莫莫去爬山,本意只是想让莫莫散散心,不了莫莫却横冲直撞摔了下来,他急急忙的将莫莫送进医院的急救室,他甚至都没顾得上看穗穗有没有跟上来,更加忘记了莫莫摔下去的时候,垫底的是穗穗,穗穗伤得比莫莫重,可是她却一直不声不响的跟在后面,将伤口掩盖起来。他不仅不知道,还在逼她说:“穗穗,她这几天,不寻常,或者說从那天,在七夜开始,就不寻常了。”他逼问她,为什么莫莫会那样的异常。他不知道那时候的穗穗是什么感受,他只知道在看见穗穗那几乎都模糊了的手掌心的时候,在看着那一粒粒石子嵌在穗穗血肉模糊了的掌心的时候,他的心,突然疼了,他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说不出道歉的话,说不出安慰的话,他的心,一阵阵撕扯着。
这是,他第一次,为了莫莫之外的另一个女人,心疼。
这是,他第一次,被一个女人弄得无语,愧疚的无语。
或许,是在那一刻吧,他真正的正视这个女人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正视这个女人的好,正视自己对这个女人的关心。
正是这个认知,正是因为对穗穗的那份愧疚,所以那天他很焦虑,所以跟不听他劝告的莫莫,吵了一架。
可是,那天晚上,他的脑海里全都是方穗迭,全是她掌心的伤,那夜,他睡不着,就那样的想了一夜,第二天早晨,他告诉自己是为了莫莫,打电话到他们的寝室,说是找莫莫,其实他心里明白,他想听另外一个人的声音,想听穗穗的声音。老天厚爱他,如他所愿,是穗穗接的电话,穗穗说莫莫不在的那一刻
94、他爱她? 。。。
,他松了一口气,这样他才有借口跟穗穗多聊几句,可是聊着聊着他发现不对劲,穗穗的声音好似被什么东西塞住了,有气无力的,他的第一个直觉是伤口感染了,所以什么都不想,挂上电话就往学校里赶,逼着穗穗上医院看病。他不想让自己的心再愧疚下去,不想让自己的心再心疼下去,所以他天天来学校,天天带穗穗去看病,天天拿着“还跟莫莫吵架呢,不见她”当借口找穗穗问莫莫的情况。
就算是后来,他跟莫莫和好了,他也常常借着莫莫的名义去找他们,因为那时候的施敢,不确定,方穗迭心中是否有自己,不确定自己心中究竟有多爱穗穗。
火辣辣的小龙虾上来了。
陈哥,看着那小龙虾,继续说道:“我还记得,那天,是年二十九吧,你急匆匆的过来,问我,‘陈哥,我上次带来那姑娘,你真的觉得不错?’我说:‘当然了,我老陈的眼光,能错到什么地方去?’你喜滋滋的说:‘真的,那你觉得她做你弟妹怎么样?’”
施敢接了过去说:“你拍着我的肩膀说,‘好啊,就是不知道人家姑娘看没看上你。’我说,‘我谁啊,人怎么会看不上我呢。再说了,就算人没看上我,我黏也黏死她。’”
“我问你,‘你不再做莫莫的跟班了?’”
“我说,‘莫莫好像最近喜欢上了什么人,我去查查,那人好的话,我也好放心的把她交给别的男人了。你不知道,那姑娘跟莫莫关系铁着呢,莫莫还一个劲的想把我介绍给她。’”
“我乐了,说,‘这不正好,莫莫将人小绵羊都送到你嘴巴里了。’”
施敢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没人知道,他是准备跟穗穗告白的,在那个寒假,大年三十的前一天,他到陈哥这边来,问陈哥,该怎么去表白才能不让人拒绝,被陈哥取笑了半天。
陈哥给自己也倒了杯酒,慢慢的说:“我还笑你,怎么跟个毛躁的小子一样呢。”
施敢看着陈哥,笑得比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