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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你说舍不得踩别人就别踩,是不是;明明只是一句戏言,她也会当真,一个连洗袜子都不会的人还非得去打工赚几十块钱,然后再花几百块钱去保养晒伤的皮肤,你说傻得这样可爱的人上哪儿去找啊,是吧,所以,傻就傻点吧。谁让她运气好,找了一个明知道她笨还愿意将她娶回家的人呢。”
女子慢慢的也眯起了笑眼:“是吗,那你可真伟大。你说这个明知道别人笨还要将她娶回家的那个人是不是更傻?你说这么傻得人,会不会影响子孙后代啊,那如果为了子孙后代的前程着想,你觉得这个人是不是得考虑换了孩子他爸啊,恩,我觉得是得慎重的考虑。”
“很难說,负负得正也是可能的。而且——说不定有人情愿当一个比傻瓜还要傻的傻子,甘愿当一辈子,甘之如饴。”
那天莫莫嘴上狠狠的,可是心里乐开了花,她高兴的炫耀:“你看,他知道我的脚是36码的,知道我喜欢的花是蓝月。”
她說:“穗穗,如果一个人爱你,他会关注你的所有一切,而我所有的一切,他都关注了,我好开心。哈哈,是不是觉着很酸,酸就酸吧,人生难得几回酸阿。”
方穗迭想起了方才赵元任說的话——情愿做一辈子的傻子,莫莫估计也是吧,所以她会在刚深刻体验完贫穷学生的打工生涯之后,又作出了一个贫穷学生不会做的奢侈的决定,拿一整天的工资换了那张满分的卷子。还乐呵呵的說:“穗穗,俗阿。感情能用钱买吗,我千金不换阿。”
但无可否认,赵元任对莫莫也极好,每天里电话跟踪报道天气,嘱咐冷暖,鲜花、烛光晚餐,莫莫不小心咳了一声,他会大老远的从香港飞回来然后一刻没休息的飞回去只为送一个感冒药;莫莫不小心看了什么东西超过五秒钟,第二天那件东西就会出现在她的眼前;只要是她想到的,他都会做甚至做得更好。
打工的第二天,莫莫就红着脸在她耳边告状:“你知道吗,他昨天凶我了。不就是脚上长了几个泡而已,他居然整整训了我半个小时,什么你是不是白痴,都知道要站一整天怎么不知道穿个平底鞋去你,知道脚疼了还不休息……他不想想,脚上长泡怎么了,他那一吼,我得吓死多少的脑细胞。”
莫莫乐滋滋的说,“你不知道他有多逗,昨天他回去后居然找了间足浴去学脚底按摩,说是要慰劳慰劳我这双被高跟鞋折磨了一整天的脚,还说什么自个的脚自个不心疼,只能让那脚的男朋友心疼了。他再聪明,他几个小时能学会什么阿,真有趣!”
那样温和的男子,居然会凶人,方穗迭怎么想都想不出那样的画面。她暗暗羡慕,羡慕世上真的有这样的男子,体贴、英竣温柔,堪称完美,完美到让所有人都妒嫉,羡慕世上拥有这种幸福的女子。
那时,她觉得赵元任是完美情人,完美丈夫,而施敢,却只是一个祸害,一个帅到掉渣的祸害。
还记得那次莫莫做问卷调查,打完工后乐滋滋的去赴赵元任的犒劳宴。谁料她前脚刚走,施敢后脚就到了。
施敢以为莫莫会去体验勤工俭学的生活全是方穗迭的功率,于是十分诚挚的表达了对她居然能改造成功改造落后分子莫莫的敬意,并再三表示一定要给个机会讨教一番如何让莫莫如此听话的秘诀,方穗迭没有胆子說那牛人不是自己,而是一男人,不仅是一男人,还是他的情敌。她自小就很少说谎,一说谎就心慌,一心慌就会失去决策能力和判断能力,于是答应了这个号称是被人抛弃的孤家寡人去共进晚餐,却也因此见识了施敢祸害的功力。
那是一间小饭馆,弯弯曲曲的几个小巷子里面找到的,规模不大,却是干干净净的。
他一路进去,就一路跟里面的人嘻嘻哈哈的打招呼,才进包厢,还没坐下来就接到了老板的投诉:“听说小张见了一男人脸都红到耳根了,小应在厨房打破了碗,我就知道是你这个小子来了。祸害阿祸害,我家的碗全毁在你手上。记账上,等一会一起算。”
“凭什么阿,你家地板滑跟我有什么关系阿。”
那老板怒目而视:“我家地板滑,怎么你不来的时候不滑,你一来就滑阿。你一有钱人,跟我们这种穷人家计较什么阿。”
施敢歪头,俊目里满是诧异:“陈哥,难道你忘记了有钱人——最小气了吗?”
看着他们油嘴滑舌的,方穗迭只觉得挺逗的,坐在一旁笑了。只是有时候觉得心里毛毛的,那个叫陈哥的老板,看着她的眼神异常的奇怪,好似有点惋惜,有点怜悯。
她琢磨不透那老板的意思。
菜上得很快。
可是——
那家的菜这般的彪悍。
一溜全是红彤彤、火辣辣的。
什么龙虾阿鱼头,等等,别说吃了,光是闻者就觉得呛人,嗓子里冒烟。
她愣了。
难道施敢的口味这般的强悍?
可是,她……她是南方人,她的口味……一点都不强悍,好不。
难道男人帅,就这样,不顾及客人的口味吗?
她看着那些菜肴冒起了热汗。
她没看见身旁的施敢也是一愣,随后大笑,“陈哥,这是妹妹,妹妹!”
她又愣了。
这菜跟妹妹不妹妹有什么关系,而且,她什么时候成了他妹妹了?
那陈哥也很顺流的回答:“对啊,可不就是妹妹吗,这不就是妹妹专用餐吗?”
施敢一双桃花眼笑得灿烂。
经过了好一番的解释,方穗迭才明白过来。
原来施敢的妹妹着实多,只不过妹妹前都得加一个字,情。
原来陈哥那样怜悯的看她,是误以为自己是施敢一众女友中的一个了。
陈哥义愤填膺的说道:“这厮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人,有事没事的,就带小姑娘家过来,一上来就上这些菜,弄得我这边好像是满清十大酷刑的刑房似的,还說什么就爱看自己喜欢的人吃辣,把人家小姑娘辣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风度尽失还让人家买单,整个一祸害。”
施敢却是一挑俊目,辩驳得理直气壮:“人家小姑娘硬要往我身上扑我能怎么办,人家說可以不计较我的出身、不计较我的学历,我自然想看看她们计不计较人民币、计不计较风度。”
方穗迭抿着嘴笑,问:“结果怎么样?”
结果?五分之二的女人在进这个小店的时候就已经计较,计较这个男人开着悍马却将自己带到路边摊似的小店来吃饭,计较起了他的吝啬和小气;五分之一的女人他点菜的时候开始计较,计较没有经过询问就擅自作主的点菜,计较起他的不体贴、不温柔;五分之一的女人在面对火辣辣龙虾,开始计较这般吝啬、不体贴、不温柔的徒有外表的男人值不值得自己牺牲肠胃;剩下的五分之一难得不计较的人不是败在中途彻底的投降龙虾的火辣,就是在买单的时候彻底的认清了施敢的模样,偶尔有几个抵抗住了种种的考验,可最后还是败在了他的那句:“喜欢的话咱天天来。”
陈哥笑骂着施敢,端起龙虾要去换。
看着满桌的菜肴,方穗迭却舍不得了,这么多的菜,平日里自己都舍不得买来吃,如今一点都不吃就拿去倒掉,岂不是太浪费了,奶奶说,浪费是要遭天劈的。
于是,硬是說自己会吃,结果被辣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双眼红通通的。
施敢边笑她象只兔子,也学着一口龙虾就着几大口的清茶吃了下去。
他边往嘴巴里灌水边說:“这招太损了,太损了。”
陈哥不知道在施敢的耳边說了句什么话,施敢横扫了他一眼,斥道:“瞎扯什么呢。”
然后继续一手一只龙虾,一手水杯的吃了起来。
结果第二天两人的嗓子都哑了。
莫莫知道后,笑了好几天,指着施敢道:“自作孽,不可活阿。谁让你到处沾花惹草阿。”
“我这还没干什么事呢,就被你說成花花大少了,如果一不小心干了什么,还不得变成千古罪人。我才没那么笨呢。穗穗,你說对不对。”他说着,拿出了喉药,“我造的孽,我负责,你可千万要记得按时吃药,把嗓子养好,省得到时有人念念不忘我祸害了无辜的你。”
方穗迭明白,施敢这么做是为了莫莫,他甩人是为了对莫莫专一,他带自己去吃饭,是因为想为了莫莫,他给自己喉药,是怕莫莫怪罪于他。
而这个花花大少的名头,他也担得着实有点冤,要怪就只能怪一张脸蛋长得太妖孽,身家太丰厚,嘴巴太油滑。
其实他待莫莫,也极好,极好!
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莫莫是赵元任的莫莫,赵元任是莫莫的赵元任,就跟他施敢一样,是莫莫的施敢,是施敢的莫莫。
她该死的知道,明白,清楚自己的立场,一直都清楚、明白、自律。
作者有话要说:很多亲们都觉得回忆太长了,所以妖做了很大的修改,只是不知道这样修改亲们满意吗?是觉得这样好,还是原来的好呢?
谁负了谁
平静的校园生活,充实的忙碌着。
莫莫忙着跟赵元任约会,忙着跟施敢出去玩耍。
方穗迭忙着打工赚钱,忙着学习拿奖学金。
两人的日子都过得异常的充实。
对于自己的生活,方穗迭很满足。
莫莫说,穗穗,你这人吧,什么都好,就是一缺点,太容易满足了。
方穗迭笑着回答,容易满足还不好啊。难不成欲壑难填才好吗。
莫莫说,那你总得有些追求吧。
方穗迭说,有啊,我的追求就是早点毕业,早点赚钱,赚够了钱就回家,在学校里当老师,让所有的山里的孩子都能够有书读。
莫莫说,那你就没想过谈恋爱、嫁人吗。
方穗迭摇头,没想过。
莫莫问,为什么。
方穗迭笑笑,没说话。
莫莫是不会了解的,一个温饱都在愁的人,一个连生存都还有问题的人,是没有那个闲情逸致去考虑爱不爱的问题的。
其实,每个人的环境不一样,所以每个人的追求也不一样。
而她,这样的日子,就很满足了。
可她没想到,闲着无聊的莫莫从那时候开始就暗地里的想要撮合她跟施敢。
因为她觉得,穗穗是一个难得的好女孩,施敢是一个难得的好男孩,这两个难得,不就该在一起吗。
只是谁都没想到,莫莫还来不及撮合,天就乱了。
那天,原本该上演的是一出美女戏大少、英雄助美人这一出既符合中国老百姓审美观又能满足哈韩、哈日的少女们yy的现代浪漫偶像剧,只是演着演着就偏离了轨道。
一说起这出戏,得先说一人,校园中有一花花公子,也算一人物,有钱有貌,经常在学校里大肆的宣扬,内容不外乎如今的女人如何如何的容易上勾,花点小钱就屁颠屁颠的跟在屁股后面赶都赶不走,然后哀叹这年头好女子怎么就跟500万的彩票一般那么难得阿。
然,在某一阳光灿烂的午后看见了莫莫灿烂的笑脸,那转头的微笑,那潇洒的短发,那明媚的脸庞一下子击中了他的心,于是在一堆的狐朋狗友面前夸下海口,一个月之内拿下莫莫,还赌咒发誓,一个月拿不下,他就绕校园裸奔。
花花公子在七夜这个H城最有名的夜店里摆下了鸿门宴。
莫莫实在挨不住这整日无所事事就会屁颠屁颠的跟在屁股后面赶都赶不走的人瞎纠缠,索性抱着既能为广大女同胞出气,又能痛下杀手以绝后患的目的,高嚷着“有人洗干净了脖子,巴着眼就是希望咱去宰他一刀,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