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药师-第2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然,这不过祖孙俩逗咳嗽,说着玩开心······

秦卿也莞尔·说来,中国也该有一个举世瞩目的最高奖项,现在虽然奖项也不少,但在国内,影响力大到和诺贝尔医学奖一样的,一个都没有。

这也难怪,这个世界,还西医的天下,虽然很多中医药方面的研究也逐渐被人们重视,但还远不能和西医比·这样的情况下,所有关注医学的人,又怎么会把目光放在被认为医学落后的中国,世界级奖项自然也不可能在中国出现!

眯了眯眼睛,秦卿若有所思,好半晌才对吴敏道:“不如·我们基金会拿出一部分利润来支持国内传统医学如何?就设立一个扁鹊医学奖,我记得咱们国家一说起扁鹊奖,就市政养护的奖项,那可不好,怎么说,扁鹊神医也开启中国中医先河的神医,拿他老人家的名字来给咱们的医学奖项命名,才相得益彰……”

吴敏的眼睛一亮,笑道:“好啊,这主意极好。”

“我看,就用羽林医学院的名义设立。”秦卿勾了勾唇角,虽然只灵机一动的念头,可她越想越觉得值得一做,说不定一个小小的医学奖,还能给学校带来更多的人才,等到有一天,这个将向世界闻名,羽林医学院也便成为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医学殿堂,那她也就没有白白得到药师的传承,没有白来这个世界上走一遭了。

秦卿在昆明赖着不肯走,带着儿子四处游玩,穷山恶水的地方要看,繁华的城市风光也要欣赏,花销全部都得吴家出,热热闹闹地当了一回恶客,一直到沈醉的事情办完,路上顺便来接媳妇儿子,这才挥挥衣袖,带走一车漂亮精致的银器回家……

诺贝尔医学家花落秦家,一点儿悬念都没有。

以秦卿的贡献,其实她几年前就应该得到这个奖项了,只她中国人,又这么年轻,诺比尔奖评委会一直没窨考虑她,但这一次,她取得的成就足够让评委会那些评委们忽视她的国籍和年龄!

沈国手他们也没感觉太意外,只竖起大拇指笑眯眯赞了几句,然后得意洋洋地跑到一群老搭档身边吹嘘一通。

现在子轻易不干活了,每天也就出门打打拳,下下棋,找老朋友们喝喝茶,谈医论道,偶尔还调教一下沈家的第四代子孙。

含饴弄孙,好不快哉!

这次秦卿获得诺贝尔医学奖的消息传来,沈国手没说什么,也就暗喜,在同辈人面前得瑟得瑟,在秦卿眼前,还要叮嘱她谦虚谨慎,更进一步,到王露几个咋咋呼呼地开心不已,还突发奇想,四处下帖子,在暴卿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国内国外,能来的不能来的兄弟朋友们都通知到了,最后确定了一个最多人有空,都能参与的时间——大年三十!

王露早就和她痴情一片的丈夫有了个宝宝,比闹闹大一岁,个男孩儿,取名叫荣若,和那位纳兰容若公子的名字谐音相似。

这名有点儿女孩子气,不荣坤乐意给儿子娶,要按照他的想法,男孩子还叫个大气点儿的名字好听。

只不过,当时王露产后抑郁,忽然特别喜欢纳兰词,独爱那首‘画堂春,——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浆向蓝桥易乞,药成碧海难奔。若容相访饮牛津,相对忘贫

据说王露念这首词的时候,荣坤的眼泪哗啦啦地流,抱着王露就感叹道:“真不容易啊,媳妇,我等了这么多年,总算盼到你有点儿正常女儿心态的模样了!”结果,让王露大一脚踹出房门,睡了三天书房,之后伏低做小半个月,这才把老婆哄得回转。

闹到此地步,荣坤哪里还有精神和媳妇纠缠孩子叫什么名字,估计就王露想让孩子叫大柱,二贵之类的名字,他也要举双手赞同!

荣家二老到觉得媳妇起名有水平,不像他们那蠢笨儿子,没有雅骨。荣家老两口都文化人,做了一辈子大学教授,年轻时候也风花雪月过来的,以前不大喜欢王露的性格,觉得她大而化之,又行伍出身,按照他们老一辈的想法,就粗人一个,只老两口只有荣坤一个独子,又性情和善,与世无争,对孩子放任的很,既然荣坤喜欢,他们自然不会说一个不字。

这些年,王露嫁到荣家,虽然夫妻和睦,生活也算幸福,但和公公婆婆的关系一向不很亲密,逢年过节夫妻回家探亲,相聚一堂,大家对她这个新媳妇客气的很,似乎那老两口不把她当媳妇,而当成客人看待。

王露的性格豪爽,没有小心眼,但她耳清目明,看人极准,自然能够看出公公婆婆的小心思,只荣坤对她极好,她不愿意丈夫为难,从来不说,也没有把老两口的不喜放在心上,这个天底下总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她的公婆还算好的,就像秦卿,多好的一个孩子,王露喜欢的总想着若有亲弟弟,一定想方设法拐来当弟媳妇的,可还不不得婆婆欢心!

直到,王露顺顺利利给荣家生了这个大胖小子,她在荣家的地位才直线上升,最近两年,她在老两口心里的地位,大约快和他们儿子差不多!

偶架电话联系,秦卿都能从王露的语气里感觉到她的幸福甜蜜。

生活总有一个磨合的过程,无论哪一家子,也不能例外!

战友们被邀请参加新年聚会,秦卿最后一个被通知到。当然,因为这个聚会的目的庆祝她获奖,所以饭前自然秦卿姑娘出。这一次,秦姑娘摸摸鼻子认了,不我军太无能,实在敌军太凶残,王露大的决定,秦卿一向违逆不了。

于,在王露大睥睨天下的眼神中,秦卿一拍桌子,咬牙道:“别说只掏钱,流血割肉,没有二话!”

好在王露还满疼爱小妹的,大发慈悲,地方让秦卿自己挑,就没必要整那什么五星级、六星级的大酒店,反正到场的多粗人,像沈醉那样能温文尔雅装相的没几个,在酒店里聚会,他们也不自在。

秦卿就干脆把自家的庭院贡献出来,又从羽林食堂借了一堆桌椅板凳,还有大厨——容大妈!

第306章 终了(大结局)(更新于: 2012…08…09 18:02)

大年三十晴天,昨夜下了一整夜的大雪已经停了,没有彩,月光穿过云层,照在积雪上,仿佛把一切都笼罩在轻薄的烟雾里,衬得这疏落的院子,有些寂寥,可从屋内映出的一抹橘黄色的灯光,却又透出一股子说不出的暖意融融。

秦卿穿着雪白的围裙,戴着刚把青丝笼罩的方方正正的小帽,立在厨房门口,看容大妈如挥舞那把他最爱的军刀一般,挥舞着菜刀。这个男人永远只在方寸之地打转,厨房,食堂,仓库,卧室······似乎让他的孩子们能按时吃一顿好饭,穿上柔软合身的衣服,就他生命的全部了。

他的背已经不像十年前那样挺直,头发也疏疏落落的,花白的厉害!可,任何一个羽林的战士看见他,依旧会无比的心安。

秦卿倚在厨房门前,看着他宽厚的背影,在大多数人的眼里,他个土里土气的老男人,也个老好人,很会和人打交道,知交故旧遍布军中的老好人,连同秦卿自色在内,所有的战友都习惯了有麻烦事就找容大妈,无论自己的,还部队的,似乎他天生就有‘十八般武艺,,能处理好一切,只要把事情交给他,那就再也不必担心……

这么多年下来,他确实一直没有让他的孩子们失望过,一次也没有!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记得,这个男人也曾经领百万雄兵,也曾经振臂一呼,就让最精锐,最凶猛的雄师俯首帖耳······但容大妈依旧军中最奎权力的老人之一······秦卿看着忙忙活活,絮絮叨叨,一脸笑容的老人,一颗心忽然柔软下来!

外面的大厅中,传来喧喧嚷嚷的声响,声音都很洪亮偶尔还有笑声响起。

沈醉喝了不少酒,有些醉了,难得没有端他那身贵公子的范儿,上衣的扣子早早解开露出胸膛,酒酣耳热之际,汗珠在他胸前狰狞的疤痕上滑过。

他身上的痂痕很多,这些粗糙的伤疤,自然很不好看的,尤其生在他这样的男人身上,更让人不自觉地惋惜可,他沈醉,在秦卿和他的战友们心里,这就勋章,他辉煌生涯的证明······

甜甜和闹闹今天都一身很漂亮的橄榄绿。

昨天孩子的奶奶嫌弃两个宝贝的衣服颜色不够鲜亮,过于土气,与她这两个冰雪可爱的宝贝孙子孙女并不相称,可秦卿和沈醉就喜爱这样的颜色爱到了骨子里,觉得天底下最绚烂,最夺目的色彩也没有这样的绿色,厚重深沉有味道!

热乎乎的饭菜准备好了。

秦卿从容大妈手里接过大盆子,走出去往院子里的桌子上一扔,还没有发话,满客厅的兄弟姐妹们就呼啦啦一群冲出门,你争我抢,挤来挤去,时不时掀得落叶飞舞,让本来平静的庭院,顿时热闹的好像菜市场……连沈醉和苏零两个本来永远也不会做这样举动的男人都被卷到绿茵草地上,沾了一身的雪花,弄得衣衫凌乱。

不知道什么时候,院子里的几盏明灯大放光芒,将整个夜空照耀得宛如白昼。

苏零染了酒意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极为浅淡的微笑慢慢退出人群,走到秦卿身边,迟疑半晌,才把口袋里的礼物拿出——那一个很精致的葫芦状玉坠,和田羊脂白玉的,触手温润,一看就好玉。

“恭喜你……我让唐一帮我挑的。”

秦卿一愣,大大方方地把苏零手里的东西接过,笑了:“好在你这一次的礼物光明正大地送的,可别像上一次一样,偷偷摸摸地送。”那次她和沈醉结婚,这家伙偷偷摸摸送的‘大礼,,确实价值连城,珍贵无比,可惜,估计没有哪个正常人愿意收,除了那些野心家之外。

不多时,院子里就被坐得满满堂堂,秦卿家好久不曾这般热闹过,灯火相映下的笑脸格外让人欢喜。

唐一拿着笛子坐在桌子上吹着欢快的曲子,有点儿像凤求凰,只更活泼,更灵动,阿飞在旁边嘻嘻哈哈地打岔,一个劲儿地给他捣乱,没一会儿,就让他曲不成曲,调不成调,闹得唐一气急败坏,追过去撕打成一团······

王露揪着刘少杰的耳朵嘀嘀咕咕,像训斥,又像劝导,不外那些不要随随便便和不知底细的女人在一起,不要让刘队伤心生气……刘少杰皱着眉,耷拉着脑袋聆听训诫,他这次本不想来,实在和秦卿算不上熟悉,可他架不住刘峰大队长刀子一样的目光,只能乖乖地备好重礼,登门拜访了。

说实话,一开始,刘少杰呆在这样的环境里,还觉得有些格格不他身边这些人才同一国度,他们有共同的语言,有一样的理想一样的目标,他们心灵相通,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便可以彼此理解,在灯火下,他们似乎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就算外表在不同,内心深处,也总有某些地方,外人不可理解的相似······

就连唐一,也离得他那般遥远。刘少杰有些寂寞,他曾经把唐一视为知己,觉得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吃住都在一起,自己最了解他的那一个,就算唐一的家人,也不会像自己一般,真正了解这个人的本性。但,当唐一坐在这群人身边的一刻起,刘少杰忽然明白了,唐一早已经不他所知道的那个人……

在他眼里,唐一潇洒的,自由自在不受拘束的,他离经叛道,很会骗人,很会装模作样,最大的乐趣就戏耍别人,但,此时此刻,他看到唐一和他的战友们在一起的样子,听到他们语焉不详,只有彼此能明白的谈话,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