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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和《潜能极限》一样,主角也是上了北大(这本改为燕大),所以有些校园景物之类的描写,就部分借用了上本书的内容,省得再去查资料了。上本书仓促结尾,大学生活基本没来得及展开,这本书会把遗憾给弥补上,呵呵。
感谢“很想失忆”兄弟再次慷慨打赏,并成为本书第一个举人。继续求收藏、红票和打赏。)
第104章 我们去租房吧
没过多久,黎乐雪就出现在了图书馆外面。
黎乐雪长着一张精致如画的瓜子脸,秀挺的鼻梁,一口洁白如雪的贝齿,一双明如秋水的大眼睛,不仅美丽动人,气质出众,而且身材高挑,接近一米七,还有一个修长迷人的小蛮腰,在普通学生的眼里,算是能打95分以上的极品美女了。所以她刚出现在图书馆外,就吸引了众多学生的目光,不一会就有几个男生壮着胆子凑上前来搭讪。
“美女,你是哪个系的?”
“同学,你好,我是法学院的,能认识一下你吗?”
“美女,你也来看书啊……”
“咦,我好像在哪见过你……请问你是姓张吗?”
“这位同学,请问你知道未名湖在哪吗?我是新生,刚来这里,不熟悉路……”
搭讪的借口千奇百怪,而且那位自称新生的少年,手里夹着根烟,正从上到下地打量着黎乐雪,他的眼神贪婪,怎么看都是个老油子,一点也不像个新生。毕竟新生的目光总是有些怯怯的和充满好奇的,而且他们刚进校园,还没从高中生的身份彻底摆脱出来,一般不会叼着根烟到处乱跑,更不会这么肆无忌惮地看女生的身材。
黎乐雪在高中就是一朵校花,对于这些情形早已司空见惯,她一边心不在焉地随口敷衍着他们,一边伸长脖子,四处寻找着林半的身影。
“同学,你给我带个路吧,这里我真的不熟。”最后来搭讪的那位少年把手里的烟随手扔掉,死皮赖脸地纠缠道。
这少年长得眉目清秀,斯斯文文的,挺有几分阳光帅气。只是他笑得太过热情,把眼睛笑得只留一条细缝,笑容里就透出了一股猥琐。
不过,看来他泡妞的经验挺足,并不因为黎乐雪的冷漠而觉得有什么挫折感,反而更加来劲了,大有自来熟的味道。
“我在找人,没空!”黎乐雪皱眉看了那少年一眼,有些不耐烦了。
“用不了你多久时间的,我有车。”那少年终于见状把心一横,抛出了自己的绝招。
要泡妞,特别是泡极品美女,有一副帅气的脸蛋明显是不行的,得有房有车,才是王道。
“车?”黎乐雪终于有点好奇了,又看了那少年一眼,“自行车?”
“不,是宝马车。”那少年顿时来劲了,并特意强调道,“有车就很快的,耽误不了你多少时间。”
“哦?还带车来上学?你是燕京人?”黎乐雪微微一笑,开始套少年的话,要摸摸他的底细,看他到底是什么来头。
“是的。”少年点了点头,又把胸脯挺了挺,一时间更加来劲了,顺口抛出了另一个诱饵,“我家在燕京有好几套房子,也算京城里的中产阶级了。放心,我绝不是什么坏人。”
“哟,那你家的资产过千万了?”听了少年的卖弄,黎乐雪轻笑道,“最近燕京的房价涨得很快,听说要好几万一平呢。”
“是这样,不过我们家买得早,赚了。”少年呵呵一笑,说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郑子健,郑成功的郑,孔子的子,健康的健,我是哲学系新生,请问你贵姓……”
“别以为有辆宝马,家里有个几千万,就可以随便勾搭美女上你的车。我实话告诉你,我对富二代根本不感兴趣!”黎乐雪忽然沉下脸来,打断了郑子健的话,冷声说道,“如果我说我这个暑假就赚了几千万,又把那几千万送人了,你信不信?”
黎乐雪的话,还真没半点水分,光是那批翡翠的销售提成,就有四千多万,只是她没要而已,全给了林半。
也因为这样,黎乐雪这句话说得格外有底气,也格外盛气凌人。
“呃……”存心卖弄家世的郑子健顿时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如果黎乐雪说的是真的,那他们一家人辛辛苦苦奋斗几十年,敢情还抵不上这美女一个暑假赚的外快?她到底是什么来头?
过了半晌,郑子健才吭吭哧哧地答道,“我信……不过我没有卖弄的意思,真的……”
“你叫司机给你带路吧,他肯定知道路。”郑子健的话还没说完,黎乐雪抽身就走。
“哎,等等!”郑子健赶紧跟在了黎乐雪身旁,喋喋不休地纠缠道,“我那司机有急事,刚走了。”
“那谁开车?”黎乐雪头也不回地问道。
“我啊,我会开。”郑子健赶紧答道。
“你有驾照?小弟弟,满十八了吗?”黎乐雪轻蔑地说道。
“满了!今年暑假考的驾照!”郑子健挺胸答道。
“那就是个新手罗……对不住,我不坐新手的车,不安全。”黎乐雪淡淡地答道,“再说了,我现在真没空,我在找人。”
“我帮你找。”郑子健的脸皮还真不是一般的厚,被黎乐雪连续打击了两次,都硬撑着跟了上来,“请问你要找什么人?”
黎乐雪停住了步子,看着郑子健叹了口气:“找我男朋友。”
郑子健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但片刻后,他的笑容又重新绽放出来:“不介意让他多一个竞争对手吧?你知道的,男人要有竞争,才有危机感,才会珍惜你……”
“够了!”黎乐雪哭笑不得地喝道,“郑子健同学,你这个名字取得真好。”
“他们都这么说。”郑子健嘿嘿一笑。
“你知道哪里好吗?”黎乐雪扬了扬眉,冷笑道,“健,贱!我看你还真有点犯贱!”
“他们都这么说!”受到了第三次沉重打击后,郑子健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大笑道,“我的同学都叫我贱人,当然,我还有另外两个绰号,炸子鸡,贞子……唉,都是我这姓名惹的祸……”
这也是郑子健的泡妞绝活之一,先用这些或有趣或搞怪或自降身份的绰号,勾引起对方的好奇心甚至是同情心,然后再打蛇随棍上。
即使对方没有好奇心,但这些别致而容易记住的绰号,多少会给对方留下一些印象,也算是聊胜于无,起码为下一次的见面打下了基础……
可惜黎乐雪对这些招数一点兴趣也没有,郑子健的话还没说完,黎乐雪再次加快了步伐,嘴里还冷声说道:“贱人,你再纠缠,我就叫保安了!”
“别这么叫我……容易被别人误会,还以为我占了你的便宜。”郑子健笑嘻嘻地跟上来,脸皮简直比长城还要厚。
黎乐雪这回真是哭笑不得了,也略有些惊慌起来,她赶紧伸长脖子,四处寻找着林半的位置,同时掏出了手机,准备给林半打电话。
“小雪,我在这。”林半苦笑着看着这一幕,然后举了举手。
林半的听力和目力都很好,虽然隔了百米开外,但还是听清楚了全过程。他原本以为能考上燕京大学的尖子生们,都是一些木讷的书呆子,还真没想到,在闻名华夏的燕京大学校园里,竟然能遇到郑子健这样的极品男。
而这个富二代郑子健还自称自己是哲学系新生,那么就和林半同一个系了,弄不好还会是同班同学,这让林半更加哭笑不得了——在林半决定填报燕大的哲学系时,班主任贺旭曾经摇着头说了一句“学哲学的都是吃饱了饭没事干的富人折腾的玩艺”,当时林半还不以为然,现在看来,贺老师竟一语成谶了,不愧是真相帝……
而郑子健对黎乐雪死磨硬泡的这一幕,也让林半的心态经历了从地狱到天堂的过程。毕竟黎乐雪一直是对他热情似火的,也多次大胆表露爱意,所以在林半的心中,已经把黎乐雪列入自已的女朋友人选之中。刚开始看到黎乐雪和郑子健谈笑甚欢,林半的心里一直酸溜溜的,挺不是滋味,直到后来黎乐雪拉下脸来,痛斥起郑子健来,林半的心里才忽然快活起来,就像一缕阳光照进了黑暗的洞穴……
“林半!”黎乐雪转头一望,顿时惊喜地尖叫了一声,然后就在那些男生们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包围下,朝着林半一路小跑地奔了过来。
郑子健闻言一惊,终于停下了脚步。他眯着眼,脸色阴沉地打量着林半,同时点燃了另一根烟。
“小雪,你瘦了。”林半静静地看着一个多月没见到的黎乐雪,下了一个结论。
“真的?”黎乐雪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故作幽怨地说道,“还不是想你想瘦的?你一个多月不接我的电话……”
“呃,小雪,你能不能不这么直接?”面对着坦率无比、热情似火的黎乐雪,林半还真是有点头疼了。
“好,那我委婉点吧。为了不让我继续瘦下去,哥,我们就别住校了,等会就去租房吧,这样每天一醒来,我就能见到你了。”黎乐雪笑盈盈地说道。
黎乐雪这一笑之间,便露出了两个浅浅的小酒窝,里面盛满了开心和幸福,这是之前她对那些搭讪者绝未有过的甜美笑容。
“租房……”林半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这两个字还叫委婉吗?当然,比起“同居”、“开房”之类的词语,这确实算是比较委婉了……
至于这话语里的浓浓暧昧,就让林半更难拒绝了。
什么情形能叫做“每天一醒来就能见到你”?除了同床,还有什么?
想想看,和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女同居甚至同床,这该是何等的人生幸事?
这简直就是对林半这个闷骚小处男的绝杀!
于是在入学第一天,林半就开始面临着致命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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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吞噬
“这样不太好吧?这才开学第一天,你就想搬出去住……”林半对黎乐雪的提议怦然心动,嘴里却是另外一套说辞。
要说起对燕大的了解,范飞应该比大多数新生要熟悉。比如他知道燕园里住着哪些大师,还知道燕大里有一所附中和一个幼儿园,甚至他连住宿的规定都搞清楚了,所以也不准备住在学校里。因为燕大的宿舍大多是六人以上共住的,而且晚上十一点就得熄灯锁楼,严重违反宿室规定者还得受处分,管理是比较严格的,这让散漫惯了的林半觉得挺不自在。所以在黎乐雪提起这件事之前,他就在琢磨着怎么争取到可以在校外住宿的小特权了。
只不过这是黎乐雪提出来的,所以他仍然努力地想矜持一下,以免让自己太像一个小受了,这才口是心非地说了那么一句话。
“有什么不好的?现在很多大学生都在外面租房呢。我们住在一起,出双入对,也省得那些色狼再来骚扰我!”黎乐雪心思灵敏,立即听出了林半的言不由衷和话里的动摇,于是趁热打铁地说道,“再说了,你现在好歹也是亿万富翁了,还和别人挤在那个破宿舍里,不觉得窝囊吗?”
“哇!”
“靠,亿万富翁?”
“尼玛的,吹牛吧!亿万富翁还会来读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