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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困难。
她最为熟悉的就是草丛里生长着一种被当地人称为兰的花,香味浸漫了整个森林。她很喜欢这种兰花,在军校的时候,她的房间里,她用牙具缸装些土,里面就栽着一棵兰花。
每当清晨,她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嗅着它的花香,然后才在心旷神怡的心境下去做其它的事情的。但现在,她实在没有什么心情去欣赏它的美。
对于一个毫无丛林战斗经验的救护队员来说,在这茫茫森林里,迷路也是极为正常的,而不迷路才反常。当她躲躲藏藏地在丛林里摸索前进,却忽然发现自己一整天也没有走出去,还在这片树林里兜着圈子,如不是这样的话,她现在也许已经回到了自己的驻地。
当她认出那棵被自己用匕首划过痕迹的大树时,腿一软,顺着树干滑跌到地上。
她发现她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这让她的心情十分沮丧。
遭遇战结束后,她就是从这棵树下出发的,现在她又回到了这里。这很像那首歌唱的那样,终点又回到了起点,到现在她才发觉,坐在地上她的心情沮丧到了极点。
微雨才过,山土浸了一层水。
杨君的衣裤泡在泥水里,冷冰冰的,她想哭,但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还是忍住,没有流出来。
繁茂的枝叶会在半空中搭起一个密不透风的天棚,把里面围得水泄不通。无论发生过什么,丛林都会把留下的痕迹掩盖掉。山雾从山脊向下蔓延、涌动,渐渐地浓厚起来,细如如雨丝般打在脸上,也像头巨兽般,吞噬了整个森林,也吞噬了她。
妙趣横生、让人浮想联翩的森林,使她对生死有了一丝明悟,也许死在这里,会比死在被炸弹炸光的山岗更好些吧,她想。
她将身子靠在一棵树上,取下步枪放在身边。坐下后从衣兜里小心翼翼地摸出一个塑料袋,那上面还留有她的体温,里面包着的是压缩饼干,共有3块。
为了防止它被雾水打湿,出发前她里三层外三层地将它包好,生怕弄湿后无法再吃,她拆开包装拿出一块吃起来。
第一次吃这种食物时,她甚至很兴奋,终于能体会到这被战士们称为难吃抗饿的饼干是什么滋味了,她只吃了一点点,吃了之后,她发觉这种被称做食物的东西极难消化,也许这就是所谓抗饿的主要原因吧。她发誓在也不吃这种东西了,但现在,为了恢复体力,她还是选择继续吃这种东西。
吃过东西后,她感到内腹有了一点温暖。她实在是不想起来,甚至都不想动一下。她太累了,她想休息,也许这一休息就会无法醒转,但她还是靠在一棵树上,闭上了眼睛。
不知道迷糊了多久,忽然有人叽哩哇啦地喊了一声,“不好,有人1她下意识地去摸身边的枪,但她摸空了,她惊醒过来后发现自己已经成为恐怖分子的俘虏。
她看着正用黑洞洞的枪口点着她的太阳穴的两个瘦小的男人,他们的嘴里还叽哩咕噜地叫唤着,她听懂了他们是要她举起手来。杨君伸了伸身子,她在想怎么才能逃脱,或者是杀了这两个家伙。
同时,她还要隐藏自己是女人的特征。她本来穿的就是男兵女兵通用的那种迷彩服,女人的性征并不明显,这让她放下了一颗悬着的心。见她毫无动静,双眼闪动着仇视的目光,站在她左边的家伙一声嚎叫,抓住她的胸襟把她提起来,然后又把她重重地摔下来。
就在她被摔倒的过程中,透过她单薄的迷彩服,狡猾的恐怖分子还是根据她的形体和裸露在外的肌肤,发现了她是个女兵,而且长得很漂亮。
两个男人色迷迷地打量着她丰满的胸脯,那饿狼般的目光,脸上荡着魔鬼一样的淫笑,让她的心神瞬间失守,她的心慌乱地跳着。
原本以为经过一场战斗,她的浑身上下都是泥土,脸上也被泥土与雾水弄得模模糊糊的,也没有暴露自己女性的可能了,但事情出人意料,她还是暴露了自己女性的身份。
在这段时间里,杨君听说过很多关于恐怖分子俘虏女人后遭遇的非人待遇,她们有的被成群结队的恐怖分子玩弄至死。有的被剥光衣服,捆在路边的树干上,当活标本供人观赏,任其取乐。有的被残忍的割去乳房,奄奄一息地躺在血泊之中。有的甚至在砍头的时候录了像,然后在网上公布,以示对政府的威胁。
想到这些灭绝人性满肚子玩弄女性杀人取乐的的畜生们的作为,她本能地用手捂住裸露出的白生生的胸脯。
但这一切更刺激了这两个野兽一样的恐怖分子,一个家伙突然用臂弯使劲钳住杨君的脖子,将她往附近的一个干净的地方拖。
就在这时,她发现自己戴在胸前的玉佩忽然大放光彩,甚至照亮了整个山林,这是她自己的感觉。
那个恐怖分子拖着她,向前走着,并未发现这一奇景。
她忽然想起来,在恋人将它交给她的时候说过的话,这块玉佩真的很有灵性,这让她的力量也似乎一下子增加了很多。
她知道恋人也一定得到了它的警示,也许他正在赶来救她的路上,她相信哪怕是相隔千山万水,他也一定能够做到。
第二十六章 最后的子弹
太阳早已下山,隐去了它的光芒。但却有一轮月亮升上天空,给这个残破不堪的楼房,撒下了一点点光辉。
那人又开了一枪,同时向三楼的楼门处跃下。借着这丝月华,向王风坚守之处冲来。
决战在即,王风轻轻跃起,像一只轻灵的猫,又迅捷地靠在墙边。王风仍然沉默不语,也没有射击,不浪费一颗子弹,是王风的作战原则之一,打空枪只会干扰自己的灵觉,这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
王风在等待一个机会,一个绝佳的机会,之所以选择用枪,是因为王风想要活捉这个人,让这个人接受法律的审判,这是最为公正的,对每一个受害者,以及每一个受害者的家庭都是一个极大的安慰,这是王风心里的想法。
凭感觉,王风知道那人已经接近了自己所在的位置,现在,他们只有一墙之隔,但这一墙之隔,却能决定一个人的生与死,这面是生,那面可能就是死。凭借着灵敏的感觉,王风听到那人的喘息声。那人把王风当成了平生最大的劲敌,也因此而紧张,一呼一吸间,很粗重。
这枪声对王风来说实在是太过熟悉,有一瞬间,他忽然有种回到了久违的战场上的那种感觉,只是这里没有轰鸣的炮声,没有各种枪械射出子弹划破空气发出的嘶响。这种感觉忽然使他久已平静心湖,不在平静,如一石子飞落湖面,激起了一点点涟漪。
远处,有警车的警笛声传来,一辆又一辆,有如万马奔腾呼啸而来。这更令那名枪匪慌张起来。被这么多警察围上的后果是什么,那人很清楚自己的处境,除了选择投降,就只有自杀一途。但他还不想死,他要冲出去,只有冲出去,才有一丝生机。
“朋友,不管你是不是警察,我都很佩服你,你虽然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但我能感觉到自己可能不是你的对手。在我的身上有一个挎包,里面有我抢来的价值数百万元的珠宝玉器,我可以都给你,请你放我一条生路,你要知道,我若硬闯出去,鹿死誰手还难有定论。
你只是一个警察,这些珠宝是你一辈子挣不来的,它足够你花天酒地、享受一生的富贵。珠宝、金钱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所以我想把这些东西留给你,等一切风平浪静或者你不当警察了,你就可以将这些珠宝出手,那都是以后的事,都是你的事了。如果你认为可行的话,请你退到一楼,我把珠宝放在二楼,行不行给个话好吗?”他开始劝诱王风,他相信古人说的话,财帛动人心,他不太相信一个生活在凡尘俗世的警察能够顶得住这么大的诱惑,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警察也是人,谁会逃得出这些世俗的潜规则的困扰?
王风无言。
见王风没有动静,又开始劝说:“若是你不相信我,我现在就把东西扔给你,反正我逃走了,这东西也没什么用了。若是我死在外面那些警察手里,算我认倒霉,如果我能逃的话,我会感谢你一辈子,现在我才知道活着真好,哪怕一贫如洗,穷困潦倒,我都不在会在乎,这一切都看你的态度了。”
王风仍未有任何动作,只是听着他一个人在表演单口相声,此人似乎感到自己说了半天,对方却一言不发,很无趣,这么大的诱饵他都不吞,看来这条路是被封死了,心里便想着还有什么别的方法逃走。
警笛的声音越来越近了,已经有几辆警车飞驰而至。
在这幢楼的院子里,甚至都能听到车子刺耳的刹车声,楼下无数的喊声传来,这应该是特警队先期赶到的小队,他们在集合。
市局现场指挥车那巨大的灯光,忽然将这栋楼照得如同白昼一般,虽然王风躲在破败烂尾楼里的一个角落里,仍能感觉到那灯光的炽热。
指挥车的高音喇叭里反复播放着:“里面的匪徒听着,立即放下武器,缴械投降,否则后果自负。”
与此同时,这个家伙也到了玩命的时候了,一种感觉在王风心里越来越清晰,那人要逃了。于是王风迅速降低身体重心,随时作出側滚的动作,王风的判断是这个家伙一定要拿那个装珠宝的挎包做文章。
果然不出所料,那人突然间出现在王风原来靠墙位置的正对面,同时左手的挎包仍向王风,就在那人要出手的瞬间,那人也感到了王风的位置发生了细微的变化,判断失误的结果是扔出的挎包砸偏了。亡羊补牢,那人左手顺势往右一带,挎包借着那人用的巧劲改变了飞行方向,又重新砸向王风的头部。但那人的如意算盘还是打错了,王风料敌先机,早已将那人的这手计算在内。
王风顺势以左侧身体侧倒,同时,左手飞刀射向那人的右脚,因此时那人的右脚是整个身体的支撑点,整个身体的重心都集中在这只脚上,不容易移动与躲闪。
在身体着地的瞬间,右手枪响,这是王风今夜开的唯一一枪。
子弹准确地击中了那人持枪的右手腕部,也是王风枪里的第一颗子弹,也是最后一颗子弹。想抓活的,就得想办法,王风怕自己忍不住出手用枪把那人打死,就将所有多余的子弹全部卸下来,只留下一颗子弹。
有些时候,一颗子弹,就能完全改变结局。
那个枪匪一声惨叫,枪已脱手飞出。
王风等的就是这个时机,在那人神经片刻麻木的刹那间,用一个前滚翻,借助滚动的力量,双手撑地,弹身而起的瞬间,双腿凌空踹出。将那人踹得向后飞起来,那人的右脚已被飞刀刺穿,带起一蓬血雨,撒在我的脸上。但这些伤并非致命,他一定还有反抗的能力。于是,王风迅速站起来,将手枪别于腰后,等待那人疯狂的反击与报复。
“来吧,我给你一个机会,我们来一次徒手搏击。让我见识一下你这个随随便便都可以杀人的人的手段。”
这是王风与那人对峙了几个小时以来说出来的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话。
果然,这个人也很有一股子狠劲,一猫腰,硬是将插在脚上的飞刀拔了出来,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吼叫,丧失理智一般向王风冲来。
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近身肉搏很讲技术。拳脚功夫有时候难以用得上,只有小巧的功夫才可发挥威力,如用膝、肘、头部等,均可实施攻击。
那人冲到王风的身前,王风转身的同时,迅速下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