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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缘千里-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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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了,队长什么的也早当上
    这个主意一下子就获得了一致支持,都说反正闹下去也是拆班,就让它坏事变
好事,趁机下乡,又光荣又体面。一时间大家特佩服方新这个高招儿,热热烈烈地
就通过
    95班就这么在全市中学里又大出了一次风头,组长以上的干部全报名下了乡,
我的一些弟兄也跟着我下了乡。临走前吕峰改了主意,转学了,这一招儿真木够意
思。剩下的残渣废料们拆了个七零八落,给分成了六个班。这些人反正到哪儿都是
老百姓,怎么拨弄怎么是,一辈子没出息瞎活着任人宰割当肉吃的东西,我也不强
迫他们跟我走。
    在全校的欢送大会上,我们戴上了大红花,上台就领他妈什么纪念品,脸盆,
毛巾,《毛选》,笔记本,圆珠笔。我代表这些人发了言,念了一通儿决心书,表
示扎根一辈子,练一身硬骨头,炼一颗火红的心。念着念着我就他妈要哭,总觉着
台下全校师生都在耻笑我,我憋着就是不哭,挺着精神大声念决”心书。我才十八
岁,就学会了咬碎牙往肚里咽,脸上还得装笑,装得特有前途,特有信心。
    李大明和许鸣鸣也着实出了一次风头,他们俩人一块儿贴了一张决心书,算是
从地下转出,光明正大地成了一对儿。谁不懂两个人署那个鸳鸯名是什么意思?年
年儿有这事儿,每个年级下乡时都出这么几对儿,可那是出在高中。我们初中也冒
出这么一对儿,是有点新鲜。
    要彻底离开平原中学了,那天晚上我们钻进教室里就哭,舍不得离开95班,演
了半天刚强戏,心里头憋屈着没处儿说,只能自己凑一块儿哭一鼻子。
    那天雪下得很大。我们出了学校,在墙外头的野地里点上三堆火,围着火喝了
几瓶酒,喝着喝着就哭起来,男男女女哭得跟傻X 似的。我喝得最猛,越喝越难受,
都喝吐 我一个劲儿劝大家咱们到哪儿都是好汉, 以后永远也不哭。说着我又向大
家赔不是,我打过不少人,我不对,一边说一边扇自己耳刮子。我拉着大明说下去
以后咱们木兴闹不团结了,要抱成一个团儿,干什么都要一条心,决不能让那些土
包子农民欺负 我跟他握了手,算是和好 不管怎么说,我们同学一场,又要一块难
儿下农村,千万不能再窝儿里斗,得帮衬着朝前奔。大明还真算够意思,没撤火,
跟我一块喝了酒。就是看着他和鸣鸣傍在一块儿心里有点发堵,那也是没法子的事
儿,装看不见就是
    就那么满怀希望地下了农村,一下去就傻了眼,跟他妈劳改犯差不多。想再回
来却回木来了, 死活得在广阔天地里打把式 这边方新并没有去什么进修学院,而
是提升当了革委会副主任。听人家说他写了很长的报告,讲他怎么当好班主任把一
个落后班变成了先进班,又教导一班人树立远大革命理想,初中毕业就奔向广阔天
地,做革命事业的可靠接班人。这个念英文的摘帽右派写的报告比谁都生动,引起
了注意,成了“教育革命”的成果,北河市报登了他的先进事迹,从此这人就发迹
大学开始招生以后,他又成了热门人物,因为他这人教英语是一把大拿,第一年就
教出了几个英语大学生,出了名。想上大学念英语的全投奔了他门下。老天爷保佑
着他,一顺百顺,一事顺,事事顺,什么时候他都得意。当校长,人党,又混成什
么政协委员,还参政议政呢。他肯定早就忘了这一班人,十六年前的这一班,不过
是他教过的几十个班里的一个, 过去就过去 人家现在关心的是大事,要木是得了
癌症,还不是天天得意?我怨恨过他,特别是刚下乡那阵子。听说他没去教师进修
学院而是当了革委会副主任,肺都快气炸 在知青点儿里一到晚上黑灯瞎火的时候,
我们就凑一块儿臭骂他一顿,恨不得回城来找他算账。最恨的还是我自己,恨自己
斗不过他这个老狐狸。十八岁上,老以为自己长大了,是个人了,到了儿还是人家
刀下的一盘菜。
    可事到如今,倒该感谢他,特别是我该感谢他。要不是他把我们骗下乡去,我
这辈子就跟鸣鸣无缘 也许早早儿的就破罐子破摔, 说不定哪一回玩儿命打架就连
小命儿也折进去
    鸣鸣彻底回心转意了,答应给我生个孩子,这回是真的。
    唉,我他妈三十四了!这么快就小四张儿

    
    



 
                               跋  北河

    写完《孽绿千里》这部小说,我几乎难以自己。人,谁个不是一粒树籽儿,任
风吹送?谁个不像古城墙墙缝儿里的枝条,巴上一星儿土就扎根,就歪歪扭扭地努
力向上长,往高里长?
    据说笔者父系那个宗族曾经是西亚某沙漠之国里的一个小部落,三千年前不知
让什么风给吹到了咸阳,被赐了个汉人的毕姓,就在渭河两岸撒籽儿长树。又不知
让什么风刮得这儿一撮儿那儿一堆儿,寥若残星地不肯自生自灭。
    终于在六十年代的第一年我在河北平原上的一座古城中找到了一星儿黄土,也
就长起来。
    凭着一种血液的感知或是远宗神灵的启示,我从小就不把那儿当成故乡,不肯
认同。心流浪二十一年后我终于乘风远去,南下闽江。
    自以为从此永远摆脱了那个异乡的阴影,自以为找到了儿时苦苦寻觅的“别处”
的生活。可是当我皈依了艺术,艺术之灵却在向我频频昭示:除非我心眼踯躅在那
个我生长了二十一年的故地,除非我不断地乞灵于那口我从小就鄙弃的方言,除非
我身在外乡心灵却一遍遍重温那段生活,我就无法获得形而上的再生。这是对我怎
样的报复!
    我不得不听从那个血流中有节奏的声音——附体吧,为你的故乡转灵:故乡就
是童年。
    这真叫残酷。我拒斥着与它认同,可我的故事叫我附丽其上。
    每每闭上眼睛,每每双手抱气进入一个万籁俱寂的气场中,我眼前出现的竟是
平时无论如何凭理性回忆不起来的儿时街景,包括大门口石狮子上的划痕。我相信
那是一种跨越时空的信息沟通。我在接收着二十几年前的频率和讯号。
    我能一次次重温往昔的温暖童年感触,它使我年轻。
    愿借唐代苦吟诗人贾岛那首《渡桑干》来观照这种心态。“客舍并州已十霜,
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
    当我问或凭着办公楼的十几层高窗俯视灯火明灭中的京畿,我似乎并无特别的
触动, 反而会抬眼向南遥望, 心中闪过一个念头:沿三环路往南三百里就是那个
“野火春风古城”。如果能在那儿的小胡同中住在一个幽静桃树小院中,在一屋子
明清家具中读读书,该有多么惬意。
    可我注定不能投入到那座城的现实氛围中去。它只是一个“并州”而且。我爱
的是“流浪的美学”,似乎那个姓氏背后的宗族流浪史决定了我永远不会像浮士德
那样说:“多么美呀,请停一停!‘上活似乎永远在别处。
    于是我在一个别处用小说替另一个别处转灵(metempsy-chosis)。
    我天性爱水。可那里无河。但我执著地相信那里淌过大水。
    便去查史书。史书告诉我那城西南角曾是涛声如注,水草如烟的双河交汇处,
南城外更是绿野夹岸,舳舻相继的滔滔大河。那不过是半个世纪前的景致。就是二
十多年前的护城河似乎还是清的,我曾和小伙伴光着屁股在北门外下河戏水,滚了
一身河泥回家,搓下的嘎巴儿绝对是金黄金黄的。那冷冷流水如今越流越黑
    就是出于这样理想的乡态,我在小说中为故事惜以展开的一座古城起名北河。
地图上寻不到它,可它在我的书里。它在我的心河上隐叠着,淡出淡入着。
    而“北河”城里的那些人物,则毫无疑问是几倍于他们原型的格式塔存在。他
们因北河的存在而存在,更因我的笔而顽强地活着;我因为创造了北河和北河的这
些个男女老少——特别是这群我的同龄人——而活得更完整。因此这本虚构现实的
小说就成了现实故乡的格式塔构成,也是我的变形传记(transfigured biogra -
phy )。
    因此,我没有理由不感激那块我生于斯长于斯二十一年的土地。我注定是要一
次次地虚构它,为它也为那时的我转灵,我会随它笑啼如赤子,更缘“剧”(我笔
下的故事)而喜怒。因了这种艺术创作而加深的亲情感,我会爱那个故乡,但不会
刻骨铭心,只是以我的方式——置身其外,温情地关注并冷静地祝福它。与它相比,
我有充足的理由更深挚地爱我的“北河”。只有北河才完全是我的,我会伴着北河
一次次再生。
    以上这段还算多愁善感的话写于1995年初稿杀青时。不幸的是,这段话终成谶
语,在世纪相交的时候应验了——“北河”的原型我的故乡保定古城区终于在“旧
城改造”中拆得片瓦不剩。
    只是到永别的时刻, 我才发现我错了,我再也不能与它若即若离 1999年的秋
风秋色中,我毫无理性地,痛心疾首地走在断壁残垣的瓦砾堆中最后一次感知古城
的温暖体温,我感到跟它永久告别了;同时我也感到庆幸,我在写作本书时曾经一
遍遍地行走在故乡古风尤存的街巷中,用我的双脚丈量它,用我的目光亲吻它。我
毫不犹豫地将故乡几条街道的真实名字写进我书中,忠实地将部旧景致记录了下来,
从而也将我在故乡漫游的心路历程记录了下来,从此它们永远地属于我了!
    只是可惜了儿了那不少保存完好的明清古宅子,高台阶门楼儿,雕梁画栋……
和北京的院子差不多,还可以在北京看到。可是那里的人民曾经像北京人一样拥有
过那种雅致的文化,他们应该永远与那种文化相伴着进步从而永远拥有一种古典美
并为之自豪。可惜,他们永远与那种不可言传的美割裂了,而现实的这座城离人们
毁灭了旧城要建设的那种“现代化”城市却无比讽刺地遥遥无期着。“罗马非一日
建成”。而我则幸运些,我从小领略过它的古雅并最终见证了它的灭亡,我总算还
见过“现代化”该是什么样儿。于是我用我这双选寻着过去与现在的眼和诚实质朴
的文字将这种美和美的毁灭记录了下来,至少我会永远与之相伴终生。我为此庆幸。
    《孽缘千里》的部分草稿是在北京著名的正义路上一座让人住得灵魂出壳的筒
子楼中完成的。那儿曾是我的方舟。那段日子透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庸俗美,为我的
“虚构行为”着着实实地提供了一种重要因素——现实。搬出筒子楼后一阵冲动之
下,放下“北河”而急就写成《混在北京》,完全是“跟着感觉走”,只想极早保
鲜一段水深火热的生活和切肤感受。就这样,《孽缘千里》便动笔在前,成书在后。
看来,冲动对创作真是至关紧要。写《混在北京》像一场短跑,一阵疯癫就有了撞
线的快感;而写《孽缘千里》则像一场马拉松,伴随我的是磨难和坚韧,那种快感
则具有无穷回味的余地。两种感觉都很美好,感谢上苍!

                                          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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